云南省2022年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时间
2022云南省卫生高职评审结果公布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12月22日。根据《云南省关于开展2022年卫生技术高职评审工作的通知》(云卫人社发〔2022〕7号)文件要求,经2022年12月15日迪庆州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2020年云南省卫生中级职称评定时间
10至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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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职称评定时间一般10至12月份,条件是:1、本科生参加工作5年后可晋主治医师(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2年后可晋主治医师,唯一不同的是本科生晋主治考外语,研究生不用考。
2、本科生在晋完主治医师5年后方可晋副主任医师(副高),而硕士研究生在晋完主治医师3年后就可以晋副主任医师。
3、在晋升副主任医师5年后方可晋升主任医师(正高)。
云南省,简称云或滇,中国23个省之一,位于西南地区,省会昆明。
云南省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时间
云南省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时间如下:
2022年1月30日起至2022年2月10日止。
9月30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印发通知。今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不含提交后退回修改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31日,逾期网上未提交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
通知提出,个人网上提交后,要关注申报状态,如果遇“退回修改”,应及时按照退回原因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
从今年起,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将引入临床数据提取系统,以“国家卫生统计信息 *** 直报系统”中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为基础,对评审条件中列出的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评价指标进行提取分析,分析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凡申报普通内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血液病、内分泌、肾内科、呼吸内科、职业病、传染病、结核病、肿瘤内科、小儿内科、风湿病、普通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肿瘤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
神经外科、胸心外科、烧伤外科以及有病房的整形外科、皮肤与性病、精神病、康复医学、疼痛学、老年医学、全科医学、介入治疗、肿瘤放射治疗学、口腔外科等专业的人员,需由单位填写《临床工作数据提取系统申报人员信息自然表》(中医院暂不用填报)。
省卫生健康委提醒,具体填报格式可咨询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省直医疗机构可咨询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医疗机构须于10月15日前将汇总的《临床工作数据提取系统申报人员信息自然表》报送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如果因提交的数据不符合要求造成申报人员相关评价指标计算不准确,从而影响评审结果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2022年云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2022年云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布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起至1月31日止。
申报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4)申报人须参加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符合免试条件的除外。
(5)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到国家和我省规定要求。
(6)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省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须到省外发达地区三甲医疗卫生机构、州(市)级和省级二级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须到本专业省级三甲或发达地区三甲医疗卫生机构、县(市、区)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须到本专业州(市)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脱产进修学习,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须累计完成6个月进修。
(7)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职称之前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及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申报卫生技术副主任医(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1.申报方式。
申报人登陆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网址为:),按照《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申报评审系统首页下载)进行申报。
2.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2022年11月14日-12月4日,申报人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在申报系统上完成信息填写,并提交到评审系统平台(各州市、单位可根据实际安排本地本单位申报材料提交时间),12月4日24:00申报系统关闭,不再接受申报。
(2)单位审核:2022年11月14日-12月4日,各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安排专人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的及时退回申报人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各州(市)、委所属和联系单位须在12月4日前在评审系统平台组织完成申报人材料的审核推荐工作(含高推会),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材料提交到省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