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临沂市交通部门职称评审结束了吗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22年度交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印发(见附件),我市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可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及材料报送环节单位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及审核把关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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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纸质材料:
1、《通知》要求的纸质材料;
2、相关佐证材料,市人社局审核后退回。
毕业证书等纸质材料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目录》进行装订,于2022年10月9日前报送评审材料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职称评审什么时候开始
一、分别的时间
四月:文学创作翻译工艺美术公安社科
五月:党校会计 计划生育 新闻播音
六月:体育公证律师审计统计 通信工程
七月:高教中专 档案出版自然科研及实验
八月:工程经济艺术群文图资文博
九月:农业 正高工 非公职称技校
十月:卫生 中小教 水利
二、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1、助理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扩展资料
认证分类
一、经济系列职称
职称评审
1、经济员
2、 助理经济师
3、经济师
二、会计系列职称
1、会计员
2、助理会计师
3、会计师
三、统计系列职称
1、统计员
2、助理统计师
3、统计师
四、工程系列职称
1、技术员
2、助理工程师
3、工程师
五、农业系列(含畜牧兽医专业)职称
1、技术员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
3、农艺师(畜牧、兽医师)
六、卫生系列职称基本条件
1、医(药、护、技)士
2、医(药、护、技)师
3、主治医师(主管药师、护师、 *** )
一、农牧业: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二、医药工程:工程师(药品、医疗器械、制药机械、药用包装)
三、水产工程: 工程师(加工、监测、营销、管理、开发、生产)
四、建筑工程:工程师、建筑师、规划师(城乡规划、建筑、建筑结构、给水排水、
暖通空调、电气、概(预)算、环卫工程、堤坝护坡、施工安装、
建筑装饰、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
五、计算工程: 计量工程师、质量工程师
六、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交通工程)
七、林业工程:工程师(土木加工、林产化工、园林绿化、林业区划、造林绿化、水土保持)
八、轻工工程:工程师(食品发酵工业、造纸工业、日用化工工业、包装印刷业)
九、冶金工程: 工程师
十、石油化工工程:工程师
十一、电力工程:工程师
十二、测绘工程:工程师
十三、机械工程: 工程师(机械设备、加工工艺、制冷、自动化控制、仪器仪表、电工电气、
设备管理)
十四、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电子计算机、通讯设备与系统、电子仪器与测量、
电子系统工程、电子材料)
职称可评可考。一般而言,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又想获得职称,那就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了。所以说,职称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各地通用。
一般而言,通过评定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比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更容易被社会认可与接受。因为评定职称的人有资格、有经验;而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缺少资格、缺少经验。在当今社会,在能力重于学历,水平重于文凭的共识下,越来越多的人踊跃评定职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2022年山东省技工学校职称评审时间
2022年山东省技工学校职称评审时间2022年11月底前完成评审。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发布通知,将组织申报2022年度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各评委会原则上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评审。
2022年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副高评审公示时间
2022年9月9日至9月30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2022年9月9日至9月30日。
逾期不予受理,各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单位省属企业,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建议在相关时间内进行审核办理。
山东省交通厅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正高级工程师通过率是多少
一般个人申报评审的话,高级通过率也只有5%-10%左右,机构申报的话,一般在30%左右,有实力的机构申报评审60%-80%左右。
职称转评最新规定
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领域从业的在职(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间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专业范围
建筑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岩土工程与测量、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城市燃气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建材工程:硅酸盐工程、非金属矿及制品、无机非金属新材料;
生态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物、环境化学、环境物理、生态环境监测;
水利工程:水文及水资源、水土保持、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标准条件
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三、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及任职年限条件
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聘任技术员满2年;
4.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满4年。
5.对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学历可放宽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
事业单位申报人须在岗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事业单位以工资表聘任时间为准,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以聘任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以取得相关资格时间为准。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申报人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所学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为: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包装设计)并从事建筑和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建筑学和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林学类(专业为: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并从事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
(二)能力与业绩条件
助理工程师评审,需要提供一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聘任技术员期间参与本单位建设工程方面的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1000字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三)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申报人均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包括能力建设、职业道德、心理健康调试、知识产权和日常安全教育等相关内容的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需提交近一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四)考核要求
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且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年限须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其他要求
1.高技能人才申报要求:
在生产一线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评审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要求: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20]25号)执行。
3.从机关流转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四、申报程序
1.坚持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民主评议、逐级申报审核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标准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
2.申报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
3.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评审办法
评审采取专业答辩和能力业绩评判相结合,实行百分量化制,其中,专业答辩实行命题匿名制、现场公开答辩的办法,满分60分;能力与业绩评价满分40分。实行末位淘汰,综合淘汰率不低于20%。
六、材料报送及评审安排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材料报送采取 *** 预约形式。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做好材料报送工作(详见附件),并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报送的方式进行。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后退回。
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申报参评时须提交符合要求新的能体现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与业绩的材料。上年度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较明显的专业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受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