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宝法王与香巴的关系
大宝法王尊号起源于第五世噶玛巴德新谢巴,由明成祖永乐皇帝赐封,成为噶玛巴的专有称号,一直沿袭至今。大宝法王是藏传佛教噶举派(白教)的更高活佛,在整个藏传佛教界,地位仅次于格鲁派(黄教)的嘉瓦仁波切和班禅额尔德尼。大宝法王同时是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创始者。噶玛巴的法脉传承从之一世噶玛巴杜松虔巴(1110年诞生)开始,一直不间断地传承至今,现在的第十七世大宝法王有两位一位是身在印度的噶玛巴·邬金钦列多杰。
大宝法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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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宝法王”尊号起源于第五世噶玛巴德新谢巴,由明成祖永乐皇帝赐封,成为噶玛巴的专有称号,一直沿袭至今。大宝法王是藏传佛教噶举派(白教)的更高活佛,在整个藏传佛教界,地位仅次于格鲁派(黄教)的嘉瓦仁波切和班禅额尔德尼。
大宝法王简介
大宝法王同时是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创始者。噶玛巴的法脉传承从之一世噶玛巴杜松虔巴(1110年诞生)开始,一直不间断地传承至今,现在的第十七世大宝法王有两位一位是身在印度的噶玛巴·邬金钦列多杰,由中央 *** 认证,另一位是在不丹的泰耶多杰,由夏玛巴仁波切认证。
大宝法王简介
明对 *** 藏传佛教领袖的更高封号。中统元年(1260),元世祖封八思巴为国师。至元六年(1269),升号为大宝法王。明永乐五年(1407),封哈立麻为大宝法王,领天下释教,其全称为:万行具足十方最胜圆觉妙智慧善普应佑国演教如来大宝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明代著名的三大法王之一。
大宝法王简介
法名得银协巴(de-bzhin-gshegs-pa),《明史》称其为哈立麻,即噶玛巴。幼年时即被认作黑帽系第四世,尊号起源于第五世德新谢巴,为第五世噶玛巴。七岁时,在 *** 楚布寺正式坐床登基。公元1405年,明朝永乐皇帝在梦中受到观音菩萨的启示,并得到皇后的鼓励,邀请第五世噶玛巴德新谢巴到汉地访问,当时德新谢巴二十二岁。这封署名为明成祖的邀请函以金字书写,希望噶玛巴能造访汉地,为人民带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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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宝法王:学会原谅自己,跟过去的错误告别
只要我们还是人,我们就不可避免地会犯错。在我们学会完全掌控难以驾驭的情绪之前,我们依然会伤害彼此,也会伤害自己。因此,找到建设性的 *** 来回应自己的人际关系中出现的那些令人遗憾的状况,这是很重要的。
当别人犯错时,安忍让我们能够有建设性地去面对你这些过错。除了安忍之外,原谅过去的错误,对健康的人际关系来说也是不可或缺的。“原谅”给了另一个人空间,让他们得以成长,而且能够从所犯的错误中走出来,继续前进。
大宝法王:学会原谅自己,跟过去的错误告别
同时,很明显的,过错从来不会只来自关系中的一方。基于这个原因,如果认真地想要创造出行得通的关系,我们也必须认出自己错误的态度,并且处理这些问题。只有在我们承诺要认出自己的问题并且转化自心时,才可能有健康的人际关系。
我注意到,有些人会对自己非常严苛。当人们没有什么自信心,或是有严厉评判自己的倾向时,要他们去面对自己的过错,可能最后只会让不健康的自我定位,有更加强的危险。虚构出来的负面身份和特质,可能会因此而更加真实坚固,这会使得人们更难以去转化。
特别是对这些人来说(普遍性地对我们许多人也是如此),以全面的谅解精神来面对自己的过错,会比较明智。在人际关系中以及在自己的生命中,我们需要成长的空间,也需要从自己的错误中学习。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原谅自己也原谅他人”是改变的有力工具。
对于通过养成我们姑且不那么严谨地称为“忏悔”的个人修持,来学习原谅自己,我想要提供一些建议。有一些基督教和佛教的传统,把正式的忏悔列入心灵的修持。
大宝法王:学会原谅自己,跟过去的错误告别
在藏文中,我们用来表达“忏悔”的词条,也有“分开”或“分离”的意思。在藏文的理解上,“忏悔”是让自己与伤害性的负面恶行分离。我认为关于“忏悔”的这个较为宽广的想法,也同样适用于无宗教信仰的人。
例如,如果我们说谎了,忏悔就可能包括公开揭露我们所做的事,并且承认我们已经知道那是错的。在传统的忏悔中,这样的坦白承认,会在有威望的宗教人士面前进行,但是,我想我们可以依照自己个人的状况来做调整。
我们可以直接在被我们伤害的那个人面前,或是在我们信任的朋友或第三者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我甚至还想,我们可以一个人到自然环境去,对着树木、吹过的风,或是天空作忏悔。
无论用何种方式来做口头的宣告,重点是我们不会认为只是靠着言语就结束了这件事,我们反而应该升起这样的感觉:“这是错的。这样的行为会造成伤害,我不想再重蹈覆辙。我永远都不再做同样的事情。让我尽己所能地远离这些行为。现在,我将是个全新的人。”
如此,我们让自己和有害的行为保持距离,或是让自己与它们“分开”。这帮助我们去创造一个新的开始,我们变成像是全新的人,和先前那个制造伤害的人已经分道扬镳。我们知道,行为无法界定我们是什么样的人,我们自己就能够领会到:我们可以把它抛在脑后,成为一个不同的人。
大宝法王:学会原谅自己,跟过去的错误告别
重点是要制造出能与自己的过错真正分开的环境和条件。但是,如果我们只把忏悔当做某种制式化或公式化的事情来做的话,就不可能和我们的过错断绝关系。如果我们去寺院或是教堂说出了一些话,但是回家时却仍然带着同样的沉重负担,这就没有达到忏悔的目的。
一旦已经衷心而诚挚地决定要丢掉那样的行为,就不需要再自责了。你不需要再去回顾和重访记忆中过去的你所做的那些错事。你已经与它断绝关系了。
怀抱着罪恶感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好的。“我真是糟,我充满了问题,我这个人真是糟透了。”如果我们执着这些对自己的看法,并且用我们的过错来界定自己,那么,在佛陀或任何人面前忏悔就没有什么意义。
抱持着虚构出的负面身份特质或自我评价,回忆自己过去的错误,在罪恶感和悔恨中越陷越深,只会让我们更困在负面的思考和行为当中。
这样的话,就错失了忏悔在个人修持上可以带给我们的利益。忏悔包含了转化 —— 你决心要改变。这是你必须自己去做的事情,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你去做。忏悔是过去和未来的分离。你忏悔,然后放手,如此,你就可以继续前进,不再重复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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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宝法王:修行要了解意义,不然只是一种造作
有大恶业就有大的对治力,要具备大的对治力,中间还需要有各种因和缘和合在一起才能成办。具有大悲心的上师,就是我们之一个重要的解脱之因,从释迦牟尼佛,到噶举上师,都是具备大悲心的,总是眷顾着我们,不舍弃我们,告诉我们各种净除罪业的方式,总是牵引、带引着我们、帮助协助我们,我觉得这是很重要的。
大宝法王:修行要了解意义,不然只是一种造作
除了有大悲上师们的引导和帮助,自己更要精进,对修行要有一种欢喜心,这是很重要的,修行是自己的事,如果勉强就不自然了。要记得修行一开始是一种欢喜和渴求,否则只是盲目的修着苦行,是没有意义的。很多人修行都并没有看重本来就具备的微细善心,一心只想做些特别殊胜的事情,一定要做像黄金珠宝那样闪亮显眼的事,反而忘了最平凡也最珍贵的本具善心,修行都会变得太造作、不自然,变得跟你非常遥远。
大宝法王:修行要了解意义,不然只是一种造作
所以我们说修行要看到原因、了解意义、发自内心去做,不然只是一种表象、一种造作。当然,修行一开始,心和言行都需要做出一点改变,似乎要刻意做点什么,但也不要太过份,但很多人都忙东忙西,装着做很多其他事情,却忘了本具的善心。修行刚开始就是造作的虔诚心,之后才会有无造作的虔诚心。
大宝法王:修行要了解意义,不然只是一种造作
法说得再精采,如果没有触动你的心、利益到你的生命,也是没有意义的。竹清仁波切说,即使说口诀的人有一切过患,只要所说的法是正确的,我们也要去领受。这就是「依法不依人」。所以即使小孩子也能说出「真实语」。说法的人也许没什么,但所说的内容却是值得深思的,所以焦点不要专注在我身上,要专注在法的内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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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宝法王:忏悔,是让自己与伤害性的负面行为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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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大宝法王这一封号,即成为噶玛巴的专有称号,一直沿袭至今。永乐皇帝觉得藉由他的虔诚之心,所亲自见到的这些神通事迹应该记录下来留给子孙。于是他雇请数名高明的画家,将之绘在大块的绸缎上,其中有一块尚存于 *** 楚布寺。他并亲自为这些事迹撰文记述,以四种文字写在图画上,它们分别是藏文、汉文、蒙古文、和突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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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到底有多少法王,法王又是什么?
法王这个词,最早始于明代。明朝对 *** 地方的治理,从 *** 特殊的政治格局出发,利用藏传佛教在藏族聚居区的深远影响,分封 *** 各派宗教首领的更高名号是法王,共封有三大法王:大宝法王、大乘法王和大慈法王。
现在的法王一般分两种,一种是 *** 认可和任命的,一种是宗派内部授予一些对宗教发展有贡献的俗家人。其他莫名其妙跑出来的一堆法王,不少是自封的,而有些则是不明就里的信徒吹捧出来的。
现今藏传佛教,世界公认的有五大法王,他们为藏传佛教五大教派的教主,分别是萨迦派的萨迦法王、噶举派的大宝法王、宁玛派贝诺法王、格鲁派的大慈法王、雍仲本教的曼日法王。
按影响力排序:
一、噶玛噶举派的第17世大宝法王:
二、格鲁派的第九世大慈法王:
三、萨迦派总法王萨迦天津法王:
四、宁玛派贝诺法王(刚找到的转世灵童)
五、雍仲本教的曼日法王:
藏传佛教中的上师地位很高吗?什么样的人才能成为上师?
藏传佛教中的上师地位很高。
上师,藏传佛教对具有高德胜行、堪为世人轨范者之尊称。又作金刚上师。西 *** 称为喇嘛。喇嘛,为藏语bla-ma 之汉语音译,本为 bla(上)与 ma(人)之复合词,意指上德之人。相当于梵语guru(古鲁、咕噜),意即师匠、师范,为古代印度人或一般修行者对其师之尊称。
*** 佛教特重喇嘛崇拜,于 *** 之日常生活,举凡诞婚寿丧、疾病灾害,乃至旅游迁徙,皆特别延请喇嘛为之祈祷而后行事,至于出家之修行者,于皈依佛法僧三宝之外,特重对喇嘛之皈依,而有四皈依之作法;并以自己之身口意,悉数供养归投上师;认为奉侍喇嘛,即等于供事三宝。
以‘法统’而言, *** 密教最重视师承关系,认为金刚上师乃师师相承中的大日如来之代表,故凡遇传受密法,必经金刚上师之灌顶,修持密法之仪轨亦须先请金刚上师加持之。又因密教强调心法相传,故密法之传授,必须由上师与弟子秘密授受。
它的意思是宝藏或宝物。这是 *** 宗教群众对活佛最亲切、最尊敬的称呼。当大多数藏族信徒拜访或谈论活佛时,一般都称他为仁波切,但不称呼他的法号,更不称呼他的名字。仁波切是众多活佛头衔中唯一被普遍使用的。
这是一个对密宗大师的尊称。而其全称应该是金刚阿阇黎,意思是轨范大师。汉族人称其为金刚,或简称为古鲁。这样的上师代表佛陀带领僧侣向众生传授秘密的佛法。金刚上师被认为是地球上的佛法导师,他转世为人。在密宗中,佛陀的崇高地位高于其他一切。在明确的教义中,人们教导三皈依,也就是首先皈依佛陀。密宗是四皈依,从上师开始。上师是佛、法、僧的总代表。
上师是诸佛菩萨的化身,也代表诸佛菩萨传授佛法。他也是僧侣们的领袖。因此,四皈依把上师放在之一位是当之无愧的。对于修习密法的人来说,上师可以作为佛陀的化身直接传授修习密法的法式,指导每一个跟他修习密法的人,并对弟子的知识、观点和修行逐人提出建议。能对每个弟子负责到底,直到弟子修成正果。这一点是天上的佛祖不能一一做到的。所以我们称上师为人间众生之神。
僧官的各级别是怎么分化的,要详细的,偶就知道更大滴好像叫大僧正
僧官制度是封建社会朝廷任命僧官管理佛教僧尼事务的制度。始于后秦,以后历代因之。所设立的僧官有僧正、僧主和僧录等。僧正的职责是“自正正人,克敷政令”以各项法度、戒律约束僧人,始设于后秦。唐以后,一般在各州立僧正管理地方僧尼事务。僧主的地位、职权类似僧正,有时为朝廷封的高僧亦称僧主。
僧录始设于后秦,北魏、北齐称沙门统、昭玄统等,至唐代重设,掌管全国寺院、僧籍、僧官补授等,“统领天下诸寺,整理佛法”。唐中叶后设左、右街僧录二人,以后历朝多设立此职,并设有相应的僧官机构,如明、清时中央设僧录司等。僧官及其机构由鸿胪寺、礼部等 *** 部门辖制。僧官制度是封建 *** 监督和控制佛教事务的重要手段。
由世俗政权任命僧侣为各级僧官,以管理僧尼事务、统御佛教的制度。僧官,即受命管理全国佛教事务的僧人,又称僧纲。主要任务为∶掌管僧籍,以僧律统辖僧尼,并充当朝廷与教团间的协调者,在官方有关机构统领之下,处理有关佛教事务。
印度僧团中原设有上座、维那、寺主、直日、直月、直岁等僧职,然系僧团之自治制度,并非官方所设。僧官之设置,始于中国东晋十六国时期,此后各朝沿袭,代有变革。朝鲜、日本两地从中国传入佛教后,亦加以仿置。
根据《大宋僧史略》、《佛祖统纪》等史料记载,自汉代至西晋之间,为中国佛教之初传期,寺院、僧尼不多,译事与法事尚属初创,当时来华传教的沙门都由朝廷安置在负责接待各国来宾的鸿胪寺,因此当时有关僧尼事务就由鸿胪寺直接掌管。
两晋十六国时期佛教已发展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势力,寺院和僧尼数量猛增,僧尼从事经济经营、参预社会事务的现象相当普遍,僧尼伪滥秽杂、违戒犯律的情况日益严重。针对这种状况,教团本身和封建官府都在积极寻求有效治理僧尼的办法,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尝试,约略于西元四、五世纪之交,中国南北两方分裂政权中的东晋、拓跋魏和姚秦先后正式设置了僧官。其中,东晋的僧官创设于安帝隆安五年(401)以前,中央僧官机构泛称为僧司,亦可称为僧局、僧省,主管僧官可能称为僧主、僧端,副职为都维那,还有若干属吏。其时地方僧官也已产生。拓跋魏的僧官始设于太祖皇始年间(396~397),更高僧官称为道人统,但其下没有副职,也没有独立的僧务机构,僧官作为世俗政权附庸的色彩特别鲜明。姚秦的僧官制度大约在弘始三年(401)正式设立,略迟于东晋和拓跋魏,但内容比东晋、拓跋魏的僧官制度完备。中央僧官共有三员,主官称国内僧主,或称僧正;副职称悦众、僧都、僧录。下设吏员若干。彼此职责分明,办事效能较高。
南朝的僧官制度直接承继东晋,但又适应南朝政治的特点和佛教发展状况,而有所发展和变化。僧官分中央、地方和基层三级。中央僧官是统领全国佛教事务的更高一级僧官,官衙仍称僧司、僧局或僧省,大概由皇帝直接统辖,并不隶属于任何一种俗官机构;主官亦称僧主或僧正,常冠以‘天下’、‘国’的字样以示尊崇,并区别于地区性僧官。副职称都维那、大僧都、悦众等。地方性僧官层次较多,有的按照世俗行政区划分设州、郡僧官,有的根据佛教传播特点设立跨州、郡的区域性僧官,县级僧官唯见陈代曲阿县僧正一例。州、郡、县僧官的主官皆称僧正或僧主,副职称维那或僧都,或设或缺,随宜而定。基层僧官即寺院的僧职,包括寺主、上座、维那三种,合称为三纲。
在东晋以前,寺主等僧职只是僧众推举出来协调寺院宗教生活的办事人员,并无凌驾于寺众之上的政治权力,也无自己特殊的政治、经济利益,此时寺主尚不具备僧官的基本特征。
东晋以降,寺院由纯粹宗教共同体演变为含有政治、经济性质的社会组织,寺主等僧职逐渐由代表僧众意愿的公职人员演变为代表官府统制寺院的官员。至南朝时,寺主、上座、维那等僧职便正式成了基层僧官。其产生办法也由寺众推举,过渡为官府委派,甚或由皇帝敕任。中央、地方和基层僧官都享有俸秩,有一定的诠选、任免办法。
南朝的僧官制度已经有了上述内容,但还不很定型,不很成熟。南朝具有独立的尼僧僧官,梁武帝时又一度出现了由世俗人士任僧正的情况,称为白衣僧正,与僧人担任的僧正并存。这两点是南朝僧官制度中的新鲜内容,具有时代和地域特色。
北朝佛教发展迅速,僧尼达到数百万,寺院多至数万座,其教团的规模远远超过了南朝。与此相适应,北朝各政权为了加强对佛教的统御,建立了庞大而强有力的中央僧官机构,初称监福曹,后改名昭玄寺,设置大昭玄统一员,昭玄统、都维那若干员,亦置功曹、主簿员,以管诸州、郡、县沙门曹。北朝寺职也已纳入到僧官系统中,所以僧官也分中央、地方和基层三级。
北朝僧官在教团内部具有巨大的统制权力,然而对于封建王权则主动依附、顺从,遂使僧官制度成为封建政权统治教团的工具。北周一朝曾对僧官制度进行改革,改僧统为三藏,同时缩小僧官的职权,三藏只管僧尼的教化,此外的僧籍管理、度僧造寺、寺院经济等佛教管理权转由司寂上士、中士、典命等俗官执掌。
隋唐时期国家重新归于统一,政教关系进入了教权服从于王权,并积极配合王权进行教化的新阶段。僧官制度适应政教关系的新特点,出现了一些新的内容,展示了新的面貌。要而言之,中央僧官在隋文帝时达到全盛,此时中央僧官权力巨大,机构完备,僧官素质较高,纯负教学责任的学官也应运而生,对于佛教的传播和佛学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自隋炀帝后,僧官权力大大削弱,中央僧务交由俗官办理,国家还向各寺院派出监丞,自中央到基层的僧务都处在世俗政权的监督下,僧官成了俗官的附庸。
唐以后沿此趋势发展,曾一度将中央僧官取消,唐宪宗时虽然又在功德使下设立左、右街僧录作为中央僧官,其实僧务管理权仍由祠部和功德使分掌,僧录不过是功德使的属员而已。地方僧官制度起初与中央僧官制度的演变方向和步调基本一致,但自安史之乱后,在中央权力衰落、地方权力增强的背景下,地方僧官制度重建起来,甚至出现了如五台山、天台山那样佛化壮盛区域的僧官系统。地方僧官机构庞大、分工细密,但教团的事务在很大程度上得听命于俗官,僧官进一步沦为俗官的附庸。因而僧官机构逐步丧失了为教团谋独立发展的作用,彻底沦为官府操纵、统御佛教的工具。
宋代以降,僧官制度在前代基础上有因有革。宋代僧官制度中最有特色的是各地寺院多采用禅寺僧职规制,废三纲而置住持,形成了住持独尊的局面,住持属下有很多执事僧,其中最主要的是丛林两序。西序称六头首,依次是上座(或称首座)、书记、知藏、知客、知沐(又称浴主)、知殿;东序称六知事,依次是都寺、监寺、维那、悦众、典座、直岁。
辽、金僧官制度多因唐制,间有损益,主要特点是僧人广任俗官,成为当时吏治上的一大弊端。及至元代,在蒙古贵族的扶持下,僧官的权力又一次发展到足以与俗官抗衡的地步。僧官可以军民通摄,即不仅管理僧务,而且主政管军。僧官的选任则是僧俗并用,僧务机构与俗官官署交叉。其中政教通管的僧司,在中央一级有释教总统所、总制院、宣政院、功德使司等。地方僧署基本与路、府、州、县行政体制相适应,设有各级僧录司、僧正司、都纲司。个别时期又设有广教总管府,头陀禅录司、崇教所、白云宗总摄所,另外又有专管寺产的太禧宗禋院、总管府、提举司、提领所等各级官员,一律由国家委任,有品有秩。
明代僧官制度更为严密、更系统化,从中央到各府、州、县,建立了与行政体制相适应的四级僧官体系,并把僧司机构推行到青海、新疆、云南、 *** 等边疆地区,从汉传佛教推行到藏传佛教中。各级僧官有明确的品阶、俸禄规定,僧官的铨选任免成制,考课有常,迁转有序,衣饰伞盖有别,在在体现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极端强化的时代特点。其中央、府、州、县的僧司分别称为僧录司、僧纲司、僧正司、僧会司;中央僧官有善世、阐教、讲经、觉义;府、州、县僧官分别为都纲、僧正、僧会。
清代僧官制度大体沿袭明制,略有损益,较有特色的是在僧官中实行了正副印制度和候补制度。另外,明清两代在西北、西南等藏传佛教地区实行‘番僧僧纲司’制度,自成一个独立体系,成为明清统治者对该地区实行羁縻政策的工具。总之,僧官制度作为中国历史上一种特殊的职官制度,存在了一千五百多年,至中华民国成立,才被废除
*** 喇嘛的等级是如何划分的?更高等级的喇嘛是什么?
藏传佛教是传承印度后期佛教形态为主的部分,表现在很多印度教的形式和成分。但是其理论主体还是佛教。
文化必然会产生冲突和交融,佛教创始于印度,根植于印度文化,在一千多年的主导地位中,对印度其它宗教同样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到后来,随着婆罗门教的复兴,佛教为了迎合高度世俗化的印度教,很自然的吸收了印度教世俗化的形态,形成了佛教密宗(印度教密宗的佛教化,事实上印度教密宗同样有被佛教思想影响)
那时的吐蕃面临唐王朝的强大文化影响,为了去唐化,把文化输入的重点放在承接印度文化输出上,并因此建立了自身文化。
印度主体的佛教思想传入 *** 后再经历了与本土宗教苯教的冲突后,逐渐形成了具有 *** 本土特色的佛教形态。
喇嘛一词,是藏语上师的意思,俗称喇嘛教指的就是藏传佛教。
喇嘛教是一个蔑称,是有史以来中原地区的自感优越造成的产物,正式场合全部敬称为藏传佛教。藏传佛教是佛教传入中国的一个分支,后又融合了青藏高原本土宗教——苯教,因为注重密宗传承,所以给人以无限神秘和遐想空间。藏传佛教的修法跟汉传佛教不尽相同,但所谓“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二者同宗同源同归大海,本质上不存在区别。
藏传佛教内部分为黄、红、白、花、黑四个大派系,下又细分为各分支,各个教派体系完备,传承有序,是世界文明中不可多得且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藏传佛教因其修法有别于汉传佛教,故被汉传信徒诟病,实为无知者无畏,造成业障。我们也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依靠世尊,才能让佛光普照,甘露遍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