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的评审条件有哪些?
以下是2021年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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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条件适用于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研、勘察设计、施工、 造价、监理、质量监督、工程管理、技术咨询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技术员职称的,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 术岗位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三)申报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四)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五)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
二、业绩成果要求
(一)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以来,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县(市、区)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县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获得县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得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2.市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3.在CN 或ISSN 期刊上发表建设类专业技术论文至少1 篇。
(二)取得工程师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至少两项条件:
1.获得至少一项国家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2.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3.县(市、区)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县级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市级以上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
4.市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市级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建设工程类奖项一等奖;或获得省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并经省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
5.市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省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省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6.参与制订、编制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导则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布实施。
7.在CN 或ISSN 期刊上发表建设类专业技术论文至少2 篇。
(三)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至少两项条件:
1.获得两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为之一发明人的发明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2.获得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3.市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省级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市级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建设工程类奖项一等奖;或获得省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并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市级以上专业技术带头人、市级高层次人才称号。
4.省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国家级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省级课题研究;或获得省级建设工程类奖项二等奖以上;或获得国家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省级以上专业技术带头人、省级高层次人才称号。
5.主持(组织)制订、编制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导则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布实施。
6.公开出版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编著、著作;或主持(组织)编写本专业通用教材;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至少2 篇独立完成(或之一作者)的高水平本专业技术论文,每篇不少于2000 字。
三、破格条件
(一).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应具备下列1、3或2、3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获得设区的市 *** 表彰或省级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1.承担省级建设工程项目(或研究课题),并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者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省或设区的市范围内推广。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科研成果获省 *** 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 *** 组织评审的二等奖(或三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作为主要发明人的发明专利两项以上,其中至少一项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3.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技术论文不少于两篇(独立完成或之一作者,每篇3000 字以上);或公开出版由本人参与撰写(编译)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专著(译著)至少一部;或参与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主持编写大型系列省级标准及规范;或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 万字)。
(二)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应具备下列1、3或2、3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
1.承担国家级建设工程项目(或研究课题),并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广。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作为之一发明人的发明专利两项以上,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3.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独立完成或之一作者,每篇4000 字以上);或公开出版由本人主持撰写(编译)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译著)至少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 万字);或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规范等至少两部;或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 万字)至少一部。
相关说明:
1.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课题结题时间、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等截止到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计算申报年限时,须扣除间断工龄和全脱产学习时间。
2.本标准条件中的综合性表彰,是指党委、 *** 以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颁发的记功、劳动模范、优秀 *** 员、先进工作者、“五一” 劳动奖章等,以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3.本标准条件中的“主要完成人”,是指自始至终全程主持或组织开展科技成 果、工程项目等的主要贡献者。“主要发明人”,如无特殊说明,均指排名前三位。
4.本标准条件中的论文,不含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电子刊物上发表以及论文集收录的论文。著作指出版社正式出版物,教材指经出版社正式出版、纳入省或设区的市建筑类院校或全省建设行业教育使用的教科书,著作、教材均须有ISBN 书号。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 刊号和CN 刊号的学术期刊。
注:本标准条件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1 年9 月19 日。
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破格申报职称的条件:
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条件
工程师有不同的级别,不同级别的工程师职称评定标准不同。 1.助理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称 2.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 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卫生护士职称评定条件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