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上海?
『壹』 2015年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吗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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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士专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属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规定学历后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贰』 山西省委党校系统教师2015年副高职称申报条件
评定标准:中学高级教师原则上均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水平高、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教育技巧,在面向全体学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具有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培优转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不断追踪教育科研信息,独立开展或组织教研活动,具有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和试验的能力,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取得较突出的成果;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有成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须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初中及职业初中要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四、 计算机条件
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任职以来,一直从事中学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能胜任班主任工作;担任学科教育教学带头人,主持或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评价等工作。
(二)专任教师,按学校规定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和其他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学校中层领导,其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教研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等,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三分之二,每年听课或评课不少于省级四十天,市级七十天,县级一百天;
(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教研员、电教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承担一项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
(四)教研员、电教教师、主抓教学的管理人员,每年承担一次公开课,并主讲一次培训课或组织一次经验交流会;
(五)教研员推广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一项以上;电教教师进行过教学单元以上的系列电教软件的编制。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所教班级班风、学风良好,担任班主任期间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级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教师;
(二)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市以上优胜(优秀)奖(以证书为准);
(三)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优秀率超过县(区)的平均水平(以证明为准);
(四)职中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并在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奖(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教研员、电教教师所开展的教研活动和电化教学改革成绩突出,成为当地教研、电化教学骨干,在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方面成绩显著(附相关证明材料)。
七、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与本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著作1部(主笔或第1作者),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
(二)在市以上正式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为之一作者)或提交县级以上教学公开课、教学评优课、教学观摩课教案1篇以上(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书面证明),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评职称论文发表,可上九品论文网
『叁』 卫生部直属单位2015高级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材料
你好,论文天堂网为你回答。
一、正常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肆』 上海市2015年初级职称评定 时间及流程(需准备些什么材料,公司里面要出具什么证明)
本市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聘任的操作办法
聘任依据:根据沪人【1999】52、83号文及沪职改办【1999】11号文的精神,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单位自行聘任。
聘任条件:
1、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单位可聘任技术员职务,聘任满4年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2、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单位可以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3、理工类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单位可以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聘任手续:单位人事部门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并按要求存档。
聘任表格下载:21世纪人才网(21cnhr.gov.cn)-----公共人事服务----表格下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伍』 2015年山东省中高级职称评审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四: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1、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工作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2、中级工程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工作十年以上,或者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五:评审所需材料:
身份证扫描件、更高学历扫描件、2寸照片扫描件、现有职称扫描件和工作简历。
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论文发表,上九品论文网,查看头像可联系
『陆』 2015宜昌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一般应在档案所在地申报。湖北省今年规定,“凡在我省工作一年以上的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中级职称的申报条件为: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级工作四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在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助理级工作四年以上也可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柒』 2015年四川省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需要哪些评定资料及时间
四种表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XX市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六种证件: 计算机合格证、学历证、职称证、继续教育证、聘任证及获奖证明 附:计算机合格证交原件,其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代表作: 相关专业论文一篇 业绩证明: 1份(评审材料中所提及的有关业绩、获奖、专利、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等内容均需提交相应的支持文件,如:证明材料、设计资料、文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详细信息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评职时间关注当地人事信息公示,评职称论文咨询,上九品论文网
『捌』 2015年上海中级职称评定什么时候提交材料
多关注下人来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自建设厅, 2015年的预计在3-6月份会有一个正式的通知在上面,包括要交的各种材料和要求都有的,时间和地点,2013年是8月15号交的,我在场但是交的时候人太多了,而且都是人工审材料,非常慢,一天才收了不到100个人的资料。无奈评审组又约了第二周的这天还可以再去交材料。2014-3-10我收到了通过评审的 *** ,说是公示名单在上海电气集团的官方网站上公示,一般是20几天,公示完就撤掉了,评审建议提前做好论文发表。
论文发表九品论文网归纳。
『玖』 2015申报农技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关于开展2015年度农技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有关县(市、区)畜牧食品(畜牧)局、水务局,经开区动监所,市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德阳农技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
『拾』 安徽申报2015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需提供哪些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表中评审委员会意见不再填写)一份
2、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报送《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量化考核表》和《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工作业绩群众评议汇总表》各一份(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统一印制)
西医临床医学以外的专业报送上一年度考核表(可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3、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4、城市医生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5、答辩论文或代表作(必须为之一作者) 一式二份
6、按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论文或材料 一式一份
7、外语成绩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一份
8、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护理专业除外)一份
9、破格审批表一份
10、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11、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12、《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职称政治考试成绩合格多少分
50分。根据职称政治考试成绩相关规定中显示,职称政治考试合格为五十分。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逐步产生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相分离的需要,从而设立了职称的评定标准,考生通过职称考试来进行职称的晋升,职称考试的科目根据专业的分类决定,常见的职称考试包括政治、经济、会计、卫生、工程等。
*** 高考政策 《 *** 政办发[2006]13号文件》,有谁知道的,请告诉我,谢谢!急!!!
*** 自治区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2006年03月14日 10:39 来源:中国 *** 新闻网 为了做好我区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保证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原则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区内少数民族考生单独划线、适当照顾的原则。
根据自治区人民 *** 《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03〗19号)精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列入 *** 自治区师资招生计划的专业,所招新生毕业后在我区教育系统内双向选择。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牞身体健康牞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1)我区干部(含 *** 干部)、职工,曾在 *** 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
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的。
*** 自治区人民 *** 驻格尔木办事处、西 *** 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
(2)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聘(任)用人员子女和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在藏注册经营工商企业一年以上的投资者子女,户籍2005年7月31日前迁入 *** ,并在2006年3月20日前取得 *** 所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指高中、中专、中职,下同)学籍的。
户籍在2005年7月31日后迁入 *** ,并在2006 年3月20日前取得 *** 所属高中学籍的,只准报考 *** 自治区所属普通高等学校。
(3)按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规定只能报考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户籍2005年7月31日前迁入 *** ,且在2006年3月20日前取得 *** 所属高中学籍并在校就读的。
户籍在2005年7月31日后迁入 *** ,且在2006年3月20日前取得 *** 所属高中学籍并在校就读的,只准报考 *** 自治区所属普通高等学校。
(4)户籍在藏的往届生,三年以来参加过我区普通高考,经地(市)招生办审核属实的。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3.在我区定居的外国侨民,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持我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外侨居留证”,在 *** 市招生办报名。
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师)应届毕业生,既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对口高职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高职”),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但二者不得兼报。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3月21日至31日,逾期不予办理。
所有考生一律在户口所在地(市)招生办报名,接受报名资格审查,采集电子信息。
报名地点设在各地(市)招生办,西 *** 院招生办和自治区人民 *** 驻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片、彩色、证件照片(头像)1寸8张,借考生还须提供同底片彩色照片5寸1张。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师)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对口高职”招生考试报名与“全国统考”报名同时进行。
3.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区内高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中学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军队、武警考生,由 *** 军区、武警 *** 总队、驻藏空军、自治区公安厅等有关部门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往届高中毕业生凭高中毕业证书,在区外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凭就读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证明,其他考生凭同等学力证明到地(市)招生办报名。
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师)优秀应届毕业生和中专(含中师)高职“2(3)+2 ”连读的考生报名参加“对口高职”招生考试,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5.今年我区仍在西 *** 族学院和成都设置借考点。借考生一律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办理报名手续,借考地不接受借考生报名。成都借考点只准我区干部(含 *** 干部)、职工,曾在 *** 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借考。
借考生须向户口所在地(市)招生办提交借考书面申请,准确详细填写《 *** 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借考考生情况登记表》(简称“借考表”)。
6.报名时考生均须填写采集报名信息的有关表,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7.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借考生还须缴纳借考费。按藏价费〖2001〗32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生25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0元,借考费每生150元。
(四)报名信息采集
1.考生基本信息,由各地(市)招生办组织录入、校对、修改、打印,考生签字确认,形成本地(市)报名基本信息库。
2.考生图像信息采用电子数码照相方式采集,必须确保考生图像与其考生号、姓名一致,切实保证图像信息质量。
3.考生必须认真校对本人的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在校对单上签字确认;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各地(市)招生办负责本地(市)所有考生(含借考生)的信息采集、汇总工作,校验无误后,于4月25日前将报名信息制成光盘牞并在光盘上用油性笔签名确认,上报自治区招生办。
5.自治区招生办在5月10日前将编排考场后的信息返回各地(市)招生办,由各地(市)招生办打印考生准考证及考试用表等。
6.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卡原件在借考地领取准考证。各借考点要切实加强对借考生的管理,严格审查身份证、户口卡、“借考表”,并与考生本人“三对照”,杜绝替考违纪现象发生。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
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汉语文和藏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
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汉语文、藏语文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为300分,总分750分。
“3+文科综合”简称文科类,“3+理科综合”简称理科类。每个考生必须从文科类和理科类中选择一类填报,不得兼报两个科类。报考科类一经填报,一律不得更改。
全国统考科目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一律在 *** 参加考试。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试题由自治区招生办命制,由各地(市)招生办组织测试。
凡使用“汉语文”试卷的考生必须考“藏语文”,其“汉语文”和“藏语文”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
除外语和藏语文外,其他各科必须用汉文字答卷。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均为汉文字试卷。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考试时间表另行公布。
(三)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
报考艺术、体育类的考生,可在文、理科类中任选一类参加考试,并须参加专业加试。
综合类院校艺术专业考试和体育专业考试,由自治区招生办统一组织,具体办法另行通知。未经自治区招生办批准擅自在我区进行的专业加试一律无效。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及档案管理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对受过法律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有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言行的;
(3)道德品质恶劣,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
(二)体检
1.凡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均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2.体检工作由各地(市)招生办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院应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3.体检信息由考生参加体检所在地(市)招生办组织录入、校对、修改、打印,考生签字确认,形成本地(市)体检信息库。成都借考点考生体检信息采集工作,由 *** 市招生办负责。
4.军检分初检和复检。初检与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体检同步进行,复检在7月初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军检按 *** 三总部颁发的《中国人民 *** 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5.借考生在借考地参加体检。
6.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有关规定收取。
(三)档案管理
1.考生档案是普通高等学校考察和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分为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两部分。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五部分。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必须具有完整的高中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的具体办法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档案中奖励、照顾录取等材料须由自治区招生办会同有关部门甄别、确认;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工作应在5月底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3.考生纸介质档案(不含人事档案)由各地(市)招生办负责组建、管理,建档工作应在5月底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4.凡是无档案或档案材料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能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有关责任人(或单位)承担。
5.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地(市)招生办领取本人纸介质档案。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纸介质档案,并按普通高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志愿填报
1.考生应依据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人所报考的科类中选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与学校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类型(公办、民办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不应盲目填报。地(市)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要加强对考生的指导。
考生须对自己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的志愿表(卡)一经填定,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一律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市)招生办填报、采集志愿。
3.高考志愿分提前录取(分本科、专科)、之一批(重点本科院校和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第二批(主要是区外一般本科院校)、第三批(主要是区内一般本科院校)、第四批(生源相对较好的专科、高职院校)、第五批(专科、高职院校)。
4.提前录取的院校(专业)分七类:(1)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2)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专业;(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4)音乐专业;(5)美术专业;(6)体育专业;(7)按艺术类分数线录取的文艺专业。
每个考生在提前录取志愿栏只能选报其中一类院校与专业,不得跨类混报。
5.凡报考在全国范围内招生未单独给我区投放招生计划的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单独填报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并向自治区招生办提供专业加试成绩合格证和招生院校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6.凡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应面试合格。
7.在 *** 招生的中央各部委所属院校(含军事院校)原则上为限报院校。
8.填报志愿统一安排在成绩公布后进行。各地(市)招生办须在6月30日前将考生志愿信息采集、汇总,校验准确无误后制成光盘,并用油性笔在光盘上签字确认,上报自治区招生办。
六、录取政策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符合其中两项及以上者,只享受加分最多的一项。
1.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被评为 *** 自治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限 *** 自治区内评定的),加10分;
2.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须出具 *** 自治区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材料,限 *** 自治区内评定的),加10分;
3.烈士子女,加10分;
4.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加10分;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国藏胞、归国藏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6.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加10分;
7.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少数民族在藏干部、职工子女,加10分。
8.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地市所在地乡镇基层单位)任教十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工作的正式教师或从该岗位退休的教师子女,以及在县及县以下中小学代课截至2005 年底满三年的代课教师考生,加10分。
9.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获得下列奖项者,加20分(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限在 *** 所属中学就读的);
(1)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二等奖;
(3)“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一、二等奖;
(4)全国中小学电脑 *** 活动一、二等奖;
(5)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6)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10.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经自治区体育局认定,限在 *** 所属中学就读的),加20分;
11.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加20分;
(二)进藏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每满一年(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照顾加1分投档。父母双方在藏工作,以工龄较长一方为准。照顾加分更高不超过30分。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三)生源不足时,报考农业、牧业、林业、水利、水文、地矿专业的考生降低1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3、驻边疆国境县、国家确认的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4、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五)已被高等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录其他院校。
(六)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录。
七、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撤销其招生工作职务,取消工作人员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
(1)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在招生录取中偷换、涂改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其他有关材料(包括计算机记载的考生信息),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舞弊;
(3)在招生录取中徇私舞弊,不按录取规定招收学生,或擅自招收不达录取标准的学生;
(4)在招生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损失;
(5)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
(6)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
(7)其它破坏招生工作的行为。
对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评分参考(含评分细则)及答卷;
(2)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及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3)在招生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
(4)招生录取期间利用计算机 *** 恶意攻击自治区招生办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系统、信息系统及有关 *** 、设备;
(5)有其他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4.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给予停止其下年度招生等处罚;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应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八、附则
1.部分普通高等学校单独考试录取、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和军事院校、公安院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招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港、澳、台、侨学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现役军人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按 *** 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3.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按有关要求执行。
4.部队生源报考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按《关于进一步加强 *** 地方院校招收军警战士工作意见》(藏招委字〖2000 〗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5.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甩)优秀应届毕业生和中专(含中师)高职“2(3)+2 ”连读的学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对口高职招生报名工作,按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办理。
6.凡填报 *** 自治区师资招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师范专业体检、面试标准。新生报到后,由录取学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7.本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 自治区教育厅
2006年3月12日
*** 的政治,文化,经济,历史,和景观
政治:1965年9月, *** 自治区正式成立后,全区自上而下设立民族自治领导机构,行使管理本地方、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治权。
文化:作为印度佛教传入 *** 以前的先期文化,古象雄文化的痕迹贯穿于 *** 的方方面面。
经济:自1959年民主改革后,特别是1978年实施改革开放以来, *** 自治区的经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不仅建立了现代工业、交通通讯业,原有的农牧业、商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
*** 名胜古迹众多。全区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51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地(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9处。——常识地理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