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级建造师”属于工程师吗?属于高级工程师吗?
一级建造师是执业资格证,相当于中级工程师,不属于职称系列。更不属于高级工程师,要评高级工程师必须有中级职称满5年才可以。
2022年医师评职称?
一般12月份报名,来年(2023年)1月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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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2006年7月1日颁布实施《2006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实施办法》的真伪?
人 财 事 政 部 部 国人部发〔2006〕58 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坚决维护国家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严肃性,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 〕22 号)及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制定 本实施办法。
一、 实施范围 本实施办法的实施范围为, 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批准参照公 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 年 7 月 1 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 职级工资制的实施 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 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 资制。
1 (一)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 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表一)。
现任职务,是指从正式的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 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 1993 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 2006 年 6 月 30 日。
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 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于一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高套一个级别, 级别工资就迁就高套入对应的工资标准; 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 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
2 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 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 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二) 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 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 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更底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更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 2006 年 7 月 1 日起, 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职称及以上的, 从次年 1 月 1 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 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年度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时,如晋升一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 如晋升两个级别及以上, 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3 公务员按套改办法重新级别后,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 1 月 1 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其中,职务未发生变动的, 须按现任职务达到上一级规定年限或按原任低一职务达到套改确定级别规定年限;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须按原任职务达到晋升后级别的规定年限。按有关规定高定级别的人员,先按高定前的级别 执行上述办法,在此基础上再予以高定,但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更高级别。按上述办法晋升级别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 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更高级别后, 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不再晋升级别,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3.按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从 2006 年 7 月 1 日起, 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 从次年 1 月 1 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从工资档次晋升 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4.其他。 公务员晋升级别相应增加级别工资时, 如增资额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 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级别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 晋升两个以上级 别时,逐级计算增资额是否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 公务员晋升级别和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在同一时 间的,先晋升级别,再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三) 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分别为: 初中 毕业生 570 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590 元,大学专科毕业生 655 元,大学本科毕业生 685 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 士学位的研究生 710 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770 元,获得博士学 位的研究生 845 元。 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 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 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 用前本人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 级别, 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 用前本人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 级别, 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 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 新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公务 员, 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
2.试用期满后工资。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 按所任职务和级别执行相应的工 资标准。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 职务工资分别执行下列 职务对应的标准:初中、高中和中专毕业生按办事员;大学专科、大 5 学本科、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 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科员;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副主任科员;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主任 科员。级别和级别工资分别定为:初中毕业生二十七级 1 档;高中、 中专毕业生二十七级 2 档;大学专科毕业生二十六级 2 档;大学本科 毕业生二十五级 2 档;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 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 究生二十五级 3 档;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四级 3 档;获得博士 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二级 1 档。 其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 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 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专以 上毕业生,试用期满合格后级别工资可高定一至两档。
三、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级别与工资等待遇挂钩问题的具体实施意见另行下发。
四、机关工人工资制度的实施
(一)机关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1.技术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技术等级工资。技术工人按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务)执 行相应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 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表二)。 现任技术等级 (职务) 是指技术工人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 (职 务)考评规定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务);任技术等级(职务) 年限是指技术工人从考评 (聘任) 技术等 (职务) 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 限,其中须扣除 1993 年以来除学徒期、熟练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 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 2006 年 6 月 30 日。
技术工人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套改的岗位工资额,如低于或 等于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的岗位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 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现任技术等级(职务)对 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时,现任技术等级 (职务)的年限与原任地低一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低 一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
2.普通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套改年限确定(附表二)。
套改年 限的计算办法与技术工人相同。
(二) 正常晋升工资办法。
1. 晋升岗位工资档次。 从 2006 年 7 月 1 日起,机关工人年度考核累计两年为合格及以 上的,从次年 1 月 1 日起晋升一档岗位工资。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 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岗位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 晋升后的技术等级(职务)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如增资额超过按原 技术等级(职务)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晋升技术等级(职务)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 增资额不超过按原技术等级(职务)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 的数额, 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
2.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执行新任技术等级(职务) 对应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三) 其他。
普通工人经考核转为技术工人后, 根据本单位同等条件技术工人 的工资水平重新确定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工人,仍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学徒期、熟练 期工资待遇和学徒期、 熟练期满后的定级工资待遇, 由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 *** 确定。
五、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国家建立工资调查制度, 定期对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 平进行调查比较,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工资调查指标列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调查比较每年进行一次,由人事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家根据工资调查比较的结果,结合国家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 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资标准调整的幅度,根据国民经济 发展、财政状况、物价变动等情况和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确定。在工资 调查制度 建立前,主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 定。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由人事部、财政部拟定具体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 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 12 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七、改革的有关政策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在其工资办法出台前,暂按本实施办法执行。
(二)军队转业干部按本人现任职务套改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如现任职务低于转业时部队原职务的, 根据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 职务套改级别工资, 职务工资执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 准。
(三) 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和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公务员, 按下列职务对应关系确定职务工资:局长、副局长、司长、副司长职务分别相当于国务院部委的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 县处级正职;处长及以下职务与国务院部委的相同。级别工资按下列办法确定: 局长、 副局长分别按省部级副职、 厅局级正职套改, 司长、 副司长在分别按厅局级副职、 县处级正职套改级别的基础上高定一个 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工资标准;处长及以下职务人员 按国务院部委相同职务人员套改。 广州、武汉、沈阳、大连、西安、哈尔滨、南京、成都、长春、 济南、青岛、杭州、深圳、厦门、宁波等 15 个副省级城市的公务员, 在这次工资改革中, 比照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的办法确定职务工资 和级别工资。
(四) 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且 1993 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的人员,仍保持荣誉的,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适当高定工资档次。
(五) 1993 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受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在套改确定的级别基础上低定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低套入 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如套改级别为本职务更低级别,在套改确定的 级别工资基础上低定一个级别工资档次; 受过开除留用查看处分的机关工人,在套改的岗位工资基础上降低三个工资档次,岗位工资在第 4 档以下的,执行更低工资档次;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处罚期 满后由单位接收并分配了正式工作的,按照行政、刑事处罚的轻重适 当低定工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确定。 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暂缓套改工资,待审查结束作 出结论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后,相应调整 *** 特殊津贴、警衔 津贴、海关工作人员津贴和部分党外人士生活费标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七) 特区津贴暂按 1995 年人事部《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人薪发〔1995〕70 号)规定的原则 处理,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后,再纳入地区附加津贴统一管理。
(八)工资关系未转入现所在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将工资关系转入后,再参加工资改革。
八、组织实施 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 民检查院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在京有关单位的工资制度改 革工作,由人事部、财政部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 各地区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驻京外单位(少数部门除外)的 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统一领导下,由 人事部、财政部组织协调,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本实施办 法,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具体实施意见,报人事部、财政部审批。 本实施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为什么职称评审一定要社保?
5月20日,浙江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当中提到:全省各类职称评审中凡涉及需人力社保系统出具的证明(如社保缴纳证明、学历、照片、论文等信息)可在系统中自动提取,今后不再要求申报人员提供。
据建工社微课程了解,2019年9月开始施行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就已提出,通过书面告知承诺、 *** 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 *** 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不仅如此,2019年12月25日,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更是提出了,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
人社部随即响应,于2020年2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或“直通车”,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此外,要求各地综合采用考试、评审、答辩、考核认定、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方式,做好职业资格与相应职称的衔接确认。
如今,全国已有北京、宁夏、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四川、 *** 、福建、黑龙江、海南、陕西、广西、河南、上海、重庆、山西、山东、天津、甘肃等20个省市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甚至有省市(陕西、宁夏、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青海等)明确提出: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也就说是,你一拿下建造师证书,就是工程师!这放在过去,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职称评审不再需要社保和学历,我们该如何操作?
过去,考生拿下建造师等证书,是不能立马参加职称评审成为工程师的,需要够“格”,才能操作这事。资格好不容易满足了,却发现职称评审流程十分复杂,非常浪费人的时间和精力,而且申报所需材料也十分多。
基层卫生职称报考条件是什么?
基层卫生为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 *** 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 *** 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扩展资料: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要求规定: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2、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我省或外省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流入地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城市30教龄不能直接认定高级教师是什么原因?
我是荣哥讲物理,很荣幸与大家分享对“城市30教龄不能直接认定高级教师是什么原因?”这一问题的看法。
首先,职称改革的新趋势
在2019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提出了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新思路,一是提高地方中高级教师岗位的比例,二是教师职称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这将是2020年教师职称改革的趋势。
从以上各省公布的公告来看,教师职称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除河南、山东省份“农村从教30年可直接评高级教师”以外,甘肃省是不受指标限制,但仍然要进行评审,这是国家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地区间均衡发展,为了能振兴乡村教育,使农村的孩子有学上,有较好的教育环境,所出台的优先政策。
其次,农村从教30年,不受指标限制,就能顺利进晋吗?
2019年1月8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印发《甘肃省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通知中对晋升职称给出了明确的条件。
从以上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来看,乡村教师满足晋升的条件也是一件难事,受教学环境的影响,乡村教师获奖的机会远小于城市的教师。
鉴于以上情况,城市30教龄直接认定高级教师是不可能的事
身受城市的教师就不用去羡慕农村教师的这一份福利,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升自身的硬实力:
班主任工作虽然辛苦,但在职称晋级上,有很大的优势。从我县的方案来看,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管理工作的,有4分的管理分值;还有较多的机会评优评先,挂名辅导学生获奖,这里也有4分的分值。
2.参与支教活动,服务农村教育事业
在我省的职称评比中,参与支援新疆、 *** 或到农村进行支教的,给予额外的加分。从各地的职称改革政策来看,职称对农村进行的倾斜,对广大乡村教师是一个好消息。
3.积极参加教研课改活动,做好课题研究
撰写论文,参加各级各类的教学比武,这都是必须的。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各类证书会为你晋级添砖加瓦。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晋级认可的证书,仅限于教育主管部门,像学会、协会之类的证书是没有作用的,当然也不失为一种提高自己教学水平的 *** 。
4.积极辅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
积极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比如科协每年的 科技 论文、 科技 *** 、科幻画之类,获奖的机会比赛多。
截止目前,全国多数省市相继出台了有关农村教师职称评审的优待政策。
从题主所提的问题,“三味”感觉仍有不少老师对该项农村教师优惠政策存在很多误读。
首先,各省市所出台的这项“职称评审优待政策”,是特意针对农村教师这个群体的 。
农村学校地理条件差、教学资源薄弱,一直是我国教育整体发展的一个瓶颈。为了提高农村教育水平,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急需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倾向,为农村教育建设和稳定一支优秀师资队伍。
其中,通过职改,给予农村教师在职称评聘上的优待政策,就是重要举措之一。
这个时候,如果城市教师也可享受这方面的优待,则有失该政策的本意和初衷。 其结果,岂不让更多农村优秀教师涌向城市学校,让农村学校雪上加霜 。
其次,该项有关农村教师职称评聘的优待政策,并非无条件的“直接认定” 。
对于农村教师高级职称的评聘政策,各地不尽相同。可能有极个别省市确实优待力度大,不排除存在“达30年农村教龄的可直接认定高级”的情况。
但据“三味”所知,各省市在该政策的优待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一是,在农村教龄达到若干年时,评审职称时,可不受岗位结构数限制 。也就是说,达年限时可申报,但能否最终评上,还得看你的硬件条件是否达要求。
“三味”所在省市就是这样的。每年达农村教龄20年(自2019年已将为10年)申报教师人数很多,但最终被通过的,仍然是小部分。
二是,对农村教师实行“即评即聘,评聘结合 ”。
这一优待政策让农村教师得到了很大的实惠。一改过去“获得职称却拿不到待遇”的“空瓶(评)”现象,从而让职称的评定更具实惠性。
三是,在评审条件上有适当放宽 。如不少省市对农村教师评职称时,在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发表论文、科研课题上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免政策。
农村学校30年教龄可以不在指标限定内评高级职称。
这是国家为了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采取的一项措施。也是为了把好的师资留在乡村学校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为了提高乡村教师终身从教积极性的一种措施。
这条措施的实施也不是无条件的,也是有很多限定条件的,并不是说在乡镇从教30年后就可以自然而然晋升到高级职称。
农村学校的高级职称也有一定的指标限制,但是你的教龄超过了30年,可以不在这个指标范围内进行评定。当然还有一些其他条件,比如你的班主任工作,你的教学,你的教研等等,也得说得过去。如果同等条件下有很多的老师参评,从县一级行政单位来说,也得综合评定一下。
城市30年教龄不能直接评定为高级原因,就是国家没有这样的政策,你要参评高级教师,就要符合国家、省市现有评定高级教师政策的有关规定。
当前绝大部分省市的高级教师评聘职责和权限都放给了地级市。高级教师的评定主要是在地级内完成。这里边也要考虑到一个综合、平衡、和选优的条件。
还是我以前文章当中说的那句话,当你评定职称的时候你两手空空,你自己都没有做好准备,你拿什么来评职称呢?
职称关乎到每个人的工资,地位,名誉,每个人都应该重视。当前从国家的政策和省市的政策来看,都对高级职称的指标进行了较大的调整。由原来的12%左右调整到20%左右,这就为很多老师晋升高一级职称提供了政策支持,但是也不能说到了30年的教龄就自然而然晋升到高级职称,这是不可能的。
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教师晋升职称从总体上说是政策、学校和个人的综合的事情。
当机会来了的时候,希望老师们都能够抓得住。
职称制度从设计之初就不是一项对于教师的福利制度。而且别说城市从教30年的教师不能直接认定为高级教师,农村从教30年的教师也不是直接认定为高级教师,而是可以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参评高一级职称。
近两年,各地为了落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为了推动农村教育的发展,促进区域内的教育均衡发展。在政策上出台了不少向农村教师倾斜的政策,比如农村工作补贴,农村工作30年可评高一级职称等。
正是这些政策的出台,让很多城市的教师,特别是县城的教师倍感委屈。他们认为自己工作要比农村教师强度大压力大,而工资待遇又与大城市无法比。
其实取在县城里的教师讲的也是实事。但今天我却想说,农村从教30年可评高一级职称这一类政策从出台时就不是为提高教师待遇的,这些政策的真实目的是为了通过对农村学校的政策倾斜,让更多教师愿意到农村从教,愿意留在农村从教。从而缩短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教师资源的差距。
但实事上,这些政策的出台,真的留住了农村教师了吗?农村教师能考或调到县城去,他们真的不去吗?
今天还看了一篇文章,说道,“县管校聘”将会掀起新一轮割农村教师的韭菜。虽然有些片面,但也不是没有道理。
目前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都没有30年教龄直接认定高级教师的政策。高级教师也称副教授,各地都有严格的指标限制,还要许多必备条件。即使你具备了指标和评审条件,也不能保证一定能通过,还需要讲课和答辩合格、民主评议评审材料通过才可成为中小学高级教师。
坚决要求或弱化或取消职称工资,或自然晋级,或评进加自然晋级,当达到晋级或晋档年限的两倍没时间,就自然晋级晋档,不相信两年称职还没一年贡献大。总之改变校园普遍宫斗的现状,善待和尊重每一位教师,特别那些不争斗的老教师,都在讲台上,就是因为不愿或不善争斗,年纪一大把,工资差一截,不是侮辱人吗?工资多少是够,对贪婪者永远不够,对淡泊名利者 ,少一点无所谓,少太多侮辱人。教育界需要一批埋头育人,不争优也不求利的好老师,但现在的人职称工资制确实不好!
乡村教师达到30教龄直接认定高级教师,这一政策已经在部分地区试行,还没有全国实行,这项惠及千万乡村教师的政策的近期也不可能在城市施行。
一、国家均衡教育这一大的指导思想的需要。
均衡教育发展是我国义务教育的方向性要求,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内核,教育的不均衡除了校际间的的差距外,最主要的还是体现在城乡有差距上,所以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大力扶持乡村教育,除了在硬件的投入加大,更重要是乡村教育的软实力一直得不到提高——教师都不愿意下乡工作。目前有些地区要求新毕业的老师必须下乡工作三年后方可调动,另一方面就是鼓励老教师扎根农村教育,因此也就有了村教师达到30教龄直接认定高级教师。
二、地方财政要逐步释压,不可能一步到位。
提高一级职称,地方财政都要提高1-3级工资,教师人数众多,很大一笔钱来发放这部分提高职称的教师的工资的增资部分,现在全国还没有全面实行乡村教师达到30教龄直接认定高级教师,只是在部分地区试行,也是出于这一方面的考虑。此时如果城市教师也享受同等待遇,那压力更大,所以从地方财政角度考虑,不可能一步到位。
三、城市教师被认定是即得利益者,不可能什么福利都归他们。
我们只听说过乡村教师往城市里调动,没有城市教师主动调入乡村的,就像是没有公务员愿意当老师一样,城市教师被认为是即得利益者,他们已经享受生活的便利,家庭的团聚,更多学习交流机会。因此,直接认定高级教师这一优惠政策便不会先让城市教师享受。
结束语:不管在哪里当老师,都要保持一颗平常心,不以物喜,不以已悲,认真做好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等待时机上职称吧!
乡村教师30年教龄直接评聘高级职称,这一政策本来就是甘肃、河南等省专门针对乡村教师制定的职称倾斜政策,是国家为了解决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在各省陆续开展的乡村教师扶持计划的一部分。也是国家为了稳定“乡村一线教师队伍发展”,所采取的诸多倾斜政策之一。除了直接评定职称外,这类政策还包括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培训、加大乡村教师补贴力度等。
因为城镇学校的地理位置优势,工作生活环境优势,对乡村教师的吸引力本来就大。再加上一些地方为了“名校效应”,集中优势师资力量,集中优质生源,把一些城镇学校办成所谓的“名校”。这种拔尖教育的方式,抽空了基层各校的优势师资力量,在乡村与城镇学校之间,形成单向流动的通道。没有了优秀的教师,又流失了优质的生源,乡村教师教学质量越来越差,教学成绩越来越差,越来越没有吸引力,形成乡村与城镇之间巨大的反差,基础教育无法均衡发展,乡村学生享受不到公平的教育资源。教育是基础,没有了优质的教育,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就只能越拉越大,形成新的 社会 问题。
为了解决地区间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近些年,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包括加大乡村教育队伍建设,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公费师范生等计划。同时,也加大了乡村教师和城镇教师之间的津贴补贴差距,提高了困难地区、偏远地区的乡村教师补助,有的地方甚至每月达到了2000元以上,是城镇教师补贴的数倍,以吸引优秀教育人才到乡村一线承担教学任务。
职称改革中,乡村教师按教龄年限,直接晋升职称,不受名额比例限制,就是其中一条有效措施。在乡村任教超过20年的,直接晋升中级职称;任教25年的,直接晋升副高级职称,任教30年的,直接晋升高级职称。而且这类人员晋升职称,不受名额限制,不受比例限制,够年限即评,评了就聘,就能享受相应的职称待遇。一些地方为了推行这项优惠政策,使乡村教师真正得到实惠,也进行了合理的变通:不强求必须在乡村一线“连续”任教满30年,即使中间有过城镇学校任教经历,只要累计在乡村一线任教超过30年,目前依然在乡村一线工作,也可以评聘高级职称,中级、副高也是一样的。这样一来,就使这项优待倾斜政策真正落实到位,不因为一些过高的标准、苛刻的条件,使真正享受到优待的人数减少。
由于这一政策,是专门适用乡村一线教师,是为了解决基础教育地区间均衡发展的问题,是为了促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优待、倾斜政策,因而在城镇学校推行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城镇教师也有了这样的政策,乡村教师岗位立马失去了优势,失去了吸引力,原来的单向通道又会重开。只有教育资源公平分布,地区间教育均衡发展,基础教育极大发展,不需要倾斜扶持了,才可能在城镇、乡村教师之间,统一推行这样的政策。
农村30年教龄直接晋升高级教师,这个政策就国家层面来说好像还没有。但是在有极少数的两三个省,他们自己地方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在试行阶段。对全中国广大的乡村教师,这个政策要全国推广并落实,还有很长很长的路。如果这个政策能够落实,那真是久旱逢甘霖。
农村30年教龄老师直接晋升高级教师,这是对广大乡村教师的更好的安慰和鼓励,也是对广大乡村教师清贫坚守的认可,也是对广大乡村教师的一种荣誉的激励。乡村是文化的贫瘠之地,也是经济的贫瘠之地。全民要脱贫,脱贫靠教育,没有教育扶贫武装我们的广大农民。我们即使现在脱了贫,今后也一定会返贫,而且来得非常快。正是广大的乡村教师扎根农村,让一茬一茬的孩子走出了乡村,看到了外面缤纷的世界。
几十年如一日的坚守在乡村,拿着微薄的死工资,白天和孩子们打在一起还不觉得孤独,晚上回到家家徒四壁。有很多偏远的地方连水都要自己提。我记得当年我们一起从大学里面分配出来的同学,有几个同学到了一个叫龙山的中学,学校建在一座高山上,学生们打着火把上学,师生们全部是到山下去打水,那里没有市场,没有菜吃,米油只有靠学生们家里给老师拿一点。我的几个同学,他们上了一学期之后全都辞职走掉啦,能坚守的都是几位老教师。
退回去20年,广大的农村教师电灯电视都没有,几乎没有半点的文艺生活。在煤油灯下改作业备课,老师们用他们的坚守,用他们的青春和热血做农村孩子们成长的垫脚石。他们没有更多的奢望,他们只有看到孩子们一个一个地走出大山,一个个的有成就的时候,才感到欣慰感到高兴。这时他们觉得这份坚守是值得的,是有价值的。
老师的工资今后都是走社保,在企业和事业退休工资并轨后,如果国家全面推行农村教龄30年就直接晋升高级教师,晋升的老师在职也享受不了几年的高级待遇。城市里的老师就不要眼馋眼红了。试想如果把你们放到广大的乡村,你们能坚守几何?城市的老师,大家都不用说有很多灰色的收入,下班之后灯红酒绿。相比之下,广大乡村的教师日子真的很可怜,城市老师应该感到幸福,应该珍惜。
职称制度实施的范围很广,比如医院里的医生,工厂或工程技术部门里的工人等。
一般情况下职称评定都会设置一定的门槛,因为毕竟这代表的是一种技术等级,技术等级越高所对应的要求必然也就越高。至于我所说的到一定年龄就上高级职称显然有不合理的地方,要知道任何单位都存在不求上进混饭过日子的人,如果采取到一定年龄就自动上高级职称,这对那些积极进取,努力工作,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教师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当然也就不合理了。现实生活中,职称评聘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现象,诸如名额偏少、开后门,这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认真调研并根据实际需要而加以改革。
总之,任何一种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没有更好只有更好,而一切问题也只能通过改革,使之不断走向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