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副总工程师任职资格是什么?
1、煤炭行业标准,例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条例》(MT821-2006)等文件,这些文件也对煤矿副总工程师的资格、任职条件和职责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2、有煤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的学历,并且必须有三年以上的煤矿技术管理经验,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能力强,热爱煤矿事业,有较好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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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防副总工程师是煤矿生产过程中通防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范围内的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通防副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瓦斯治理的十条规定?
1、没有瓦斯治理十条规定,有《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计10条,另外还有《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简称“十条禁令”)。
2、瓦斯治理十六字体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先抽后采指的是,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和一切能够采用的技术手段,将煤层瓦斯预抽到有关规定的指标以下后,再进行煤炭开采。
3、之一条 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控制国有煤矿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4、治疗瓦斯基本原则如下: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合理生产布局,确保抽、掘、采关系平衡。瓦斯治理能力大于生产能力。
5、之一条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煤矿(包括国有煤矿企业及其所属矿井,以下统称煤矿)必须设立瓦斯治理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瓦斯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治理资金。
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我国煤矿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第1 条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是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综合防尘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及相配套的供电系统等。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吨煤15 元提取,并严格考核,确保资金提取和合理使用。
法律依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之一责任人。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