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的考试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2015年执业药师将在10月17、18日两天进行。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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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5年10月17日 上午 09:00 - 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2015年10月17日 下午 14:00 - 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15年10月18日 上午 09:00 - 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2015年10月18日 下午 14:00 - 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一、考试性质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职业准入考试,凡符合条件经过本考试并成绩合格者,国家发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表明其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考试目的为了实行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全面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既有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又有药事管理和法规知识、能严格依法执业的药师队伍,以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三、考试时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每年10月举行一次,分为四个半天进行,时间每场2.5小时。
四、考试 ***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 *** 为笔试(闭卷)。试题类型全部为选择题,应考人员的固定的答案中选择正确的、更佳的答案,填写在专门设计的答题卡上,无需作解释和论述。
五、考试科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执业药师共同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和西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为西药学类考试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为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所从事的专业,选择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为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学专业知识(二)为药剂学、药物化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为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为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
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除按照考试大纲要求外,每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前,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如纳入考试范围,以当年国家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
六、考试要求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考试大纲的内容,均按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要求。在考试内容中,掌握部分约占60%,熟悉部分约占30%,了解部分约占10%.四个科目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7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已全部采用网上报名,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及 ***
根据我国执业药师报考工作通知规定,参加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地方考试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 药事管理与法规 120 72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20 72 药学专业知识(一) 120 72 药学专业知识(二) 120 72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20 72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20 72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20 72 二、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各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将核准后的数据,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2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免试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3.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4.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二)在本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对各单位在药学(中药学)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一个科目的考试:
1.1988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0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1990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8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99年4月1日以前,在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药学(中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参加部分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各科考试内容均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在考卷中,掌握部分约占60%,熟悉部分约占30%,了解部分约占10%.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 2014年执业药师考试用书变动较2013年用书变动如下
一、2014年《药事管理与法规》教材与2013年相比,变化不大,仅有两处微小变动,详细变化内容如下:
1.P18增加对新版GSP进行了简要介绍。
2.P21增加对《中国药典》2010年版增补本进行了简要介绍。
二、2014年《中药专业知识二》教材与2013年相比,详细变化内容如下:1.P53将“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改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2.P53增加部分“二氧化硫的检测”中对药材及饮片等残留量的规定。
3.P64增加“熟大黄”的性状鉴别,写明为呈不规则的块片及断面中间隐约可见放射状纹理。
4.P65增加大黄质量评价中“含量测定”总蒽醌和游离蒽醌的规定。
5.P68增加“牛膝”的安全性检测。
6.P69增加“商陆”真实性鉴定中“垂序商陆”的显微鉴定。
7.P70删除“太子参”质量评价中的含量测定。
8.P74删除“附子”质量评价中的“苯甲酰新乌头原碱、苯甲酰乌头原碱、苯甲酰次乌头原碱”的相关内容。
9.P75增加“白芍”安全性检测的二氧化硫残留量。
10.P77增加“黄连”理化鉴别中“萸黄连”的相关检查:“黄连”质量评价中含量测定雅连及云连的相关要求。
11.P78增加“北豆根”质量评价中浸出物和含量测定的内容。
12.P105删除“丹参”理化鉴别中薄层色谱鉴别的第二小点内容。
13.P113增加“党参”的安全性检测。
14.P115增加“川木香”质量评价中的含量测定。
15.P116增加“白术”的 安全性测定。
16.P125增加“川贝母”理化鉴别的聚合酶链式反应-限制性内切酶长度多态性 *** 。
17.P145删除苏木质量评价中的含量测定。
18.P166淫羊藿附中巫山淫羊藿性状鉴别,将“二回三出复叶”改为“三出复叶”。
19.P192增加“补骨脂”真实性鉴定中饮片补骨脂的说明。
20.P193增加“吴茱萸”真实性鉴定中饮片吴茱萸的说明。
21.P195增加“酸枣仁”真实性鉴定中饮片酸枣仁的说明。
22.P229增加“灵芝”理化鉴别中以半乳糖对照品等的鉴别 *** 。
三、2014年《药学专业知识一》教材与2013年相比,详细变化内容如下:
1.P410更改阿司匹林片、肠溶片的规格,增加“0.1g”。
2.P425更改盐酸利多卡因的分子中检查按照2010版之一增补本药典进行补充说明。
3.P455更改 *** 阿托品制剂的分析中《中国药典》收载剂型的调整。
4.P491更改头孢羟氨苄制剂的分析中《中国药典》收载剂型的调整。 执业药师考试教材选择
报考药学专业的考生1、2、3、4四个科目;
报考中药学专业考生1、5、6、7四个科目。
2011年执业药师考试大纲已发布,与2010年执业药师考试大纲相比,有以下几大新变化:
一、中药部分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中药学部分
与旧大纲相比,新大纲增加了两项要求:
(1)中药功效的认定、表述与分类,主治病证。
(2)96种较常用中药的药性(包括有毒与无毒)、功效、特殊用量用法及使用注意。
此外,旧大纲要求掌握120种常用中药的药性(包括有毒与无毒)、功效、主治病证、特殊用量用法、使用注意,与功效相似药物的异同点。新大纲则要求掌握124种常用中药的药性(包括有毒与无毒)、功效、主治病证、特殊用量用法、使用注意,与功效相似药物的异同点。
2011年新大纲增加的药物如西河柳、浮萍、木贼、密蒙花、谷精草、半枝莲、草果、路路通等。
2.中药药剂学(含中药炮制学)部分
中药药剂学在主要方面的要求没有大的变化,但在细节上也有了很多改动,增加了一些新的要求,如口服溶液剂、混悬剂、乳剂的质量要求与检查。
中药炮制学的要求变为:
(1)中药制剂配伍变化的基本理论知识。
(2)中药炮制的基本理论知识,常用炮制 *** 、辅料及其应用要点。
(3)常用中药饮片质量要求、炮 *** 用及应用。
在具体的细节上有些说法进行了一些变更,但基本内容没有变化。
旧大纲: (七)水飞法 水飞的目的、 *** 及作用 朱砂的炮制 *** 、注意事项与炮 *** 用 新大纲: (七)水飞 朱砂 炮制 *** 、注意事项与炮 *** 用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鉴定学
(1)总论部分:2011年新大纲增加了研究和制定中药规范化质量标准、古代中药鉴定知识与本草著作、药材的品种、种植与栽培。尤其要注意的是,在2011年的考试大纲中,增加了2010年版《中药药典》中与药材鉴定相关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在2011年教材和大纲的总论部分占据一定的分值,不可忽视,新版教材和大纲,更重视中药真实性鉴定、安全性检测以及中药的质量评价。
(2)各论部分:增添了很多药物,注重了药材与药材,混淆药材之间的对比鉴定要点。每味药物的鉴别要点,均按照新版药典进行了相应的变更,比如新版大纲将性状鉴别更改为真实性鉴定,毒性成分更改为安全性检测,理化鉴定更改为质量评价,并更详细的区分了经验鉴别、吸光度、浸出物以及含量测定等。
新增加的药材有藏菖蒲、山麦冬、山药、川射干、合欢皮、鹤虱、铁皮石斛、香薷、艾片、冰片、鸡内金等等。有些药物更是要求除熟记本身的药材鉴别要点以外,还要对其伪品的鉴别要点进行熟记。性状相似易混淆中药的鉴别,是新增加的内容,亦是难点重点内容。
2.中药化学
2011年新版考试大纲与2010年相比,总论部分增加了色谱法和波谱联用法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各论部分按照章节的特点分别增加了新药典中的质量控制成分、中药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比如贮存保管等。根据新版大纲我们不难看出,中药化学考试中,更注重对药材实例的考核,按照新版药典,进行了一些更正,贴近我们日常的工作,增加常用中药材中所含有化学成分及其提取分离、结构测定和重点生物活性,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和相关的质量控制成分的考核,新增加的内容,是难点重点内容。
中药综合知识与技能部分
2011年新版考试大纲与2010年相比,中医基础理论部分,相对于体质、诊断基础以及常见病的辩证论治举例中均进行了更改并删减了三个常见病。
民族医药部分,藏医和七素与三根的关系,也有相应的变化。
检验部分,是整门中药综合中,变化最多和更大的,无论是数值、还是临床的检验结果都进行了变更,增加了尿淀粉酶、粪便细胞显微镜检查、血生化检查、血糖、糖化血红蛋白的检验结果等等。
中药的调剂和药物服务,相对来说变化比较小,按照新版药典的要求,进行了简单的调整,但是在贮藏和养护中,新增加了贮藏项下对各名词术语的规定。
中药综合中,对于考试中占30分以上的非处方药,2011年新大纲完全依照2010版中国药典,进行了“换血性”大调整。
对于特殊人群的用药、中药的不良反应以及医疗器械基本知识,2011年新大纲则做了简要调整,常用有毒中药的反应和基本救治原则是变化更大的部分,考生应当尤其重视。
二、西药部分
药学专业知识(一)
1.药理学
(1)将原大纲中第三单元“传出神经系统药物”与第四章“中枢神经系统药物”合并为一个单元,命名为“神经系统药物”。
(2)将原大纲中“影响免疫功能药物”调整为“其他类药物”。
(3)部分章节的名称有所变动,比如:原“精神药物”变为“抗精神失常药”,原“心境稳定剂”变为“抗躁狂症药”等等。
(4)2011年考试大纲增加或删除了一些药物,但总体来说,实质性的变化不大,新增的内容是我们需要重点复习的。
2.药物分析
整体观之,《药物分析》除新增了两大内容以外,其他内容没有太大的变化,考生应当重点掌握好前几章的基础内容。
(1)2011年考试大纲由原来的七个单元变更为九个单元,新增了两大内容,即“滴定分析法”与“体内药物分析法”。
(2)在旧大纲的基础上,新大纲增加了一些帮助考生理解的基础知识,比如“色谱法基础”。
(3)新增了几种药物的分析,比如“氟康唑”、“左旋糖酐40”等等。
药学专业知识(二)
1.药剂学
总体来说没有太大变化,某些章节变更。
(1)相对于其它科目来说,药剂学的变化要少些。有些章节新增了一些内容,例如第八章“注射剂部分”新增了“输液和分类与质量要求”、“葡萄糖输液的处方分析、制备工艺及操作要点”;第九章“液体制剂部分”新增了“液体制剂的矫味与着色”。
(2)绪论部分删除了对“不同分类 *** 所涉及到的剂型”的内容的介绍,“散剂”一章中删除了“影响筛分的因素及粉末分等”的介绍。
2.药物化学
《药物化学》重点考察的仍然是每类药物的分类、结构、作用机制,有些药物的作用特点和副作用也要重点把握。总体来讲,大纲变化比较大,考生应当注意一下。
(1)大纲中没有了对“总论”的要求。
(2)2011年的考试大纲尤其重视代表药物,每一章都增加了一系列代表药物。(变化较大,考生请参照问学网执业药师频道的大纲具体内容)。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有些章节的名称有所改变,但是介绍的内容没有变化,更大的变化在第四章和第五章。第四章中“常见疾病的自我药疗”中的疾病数从12种增加到了14种,新增的2种分别是“过敏性鼻炎的药疗”和“ *** 炎的药疗”;第五章中把旧大纲中10种疾病的药物治疗变更为12种疾病的药物治疗。删除了对脑卒中的介绍。而增加了痛风、慢性阻塞性肺病和抑郁症的治疗介绍。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事管理与法规的变化很大。从整体架构上来讲,2011年的考试大纲由原来的三大部分调整为两大部分,旧大纲中的第三大部分“药学职业道德”被放在“药事管理相关专业知识”下面。每一部分都新增了一些法条,例如中药管理部分增加了《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中药管理的规定。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增加了基本药物的电子监管规定。法规中还增加了药品标准的内容。
执业药师与药师区别
执业药师:是从业资格,指经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种从事药学执业工作的资格准入性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也可以这样理解:通过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的药师称执业药师,具体也分执业中药师、执业西药师。职称等级相当于医疗机构的中级职称,用人单位可以聘用从事中级职称级别的质量管理工作,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国家规定的是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药师,在一些大中型城市要求驻店药师必须具有执业药师资格
药师:是属于职称,药师具体按专业不同分中药师、(西)药师,中药师与西药师都是药师,待遇都一样,只不过具体的专业不同。所谓的初级指的是职称,职称级别:初级、中级、副高、正高。中药师的晋升次序是:中药师、主管中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主任中药师。(西)药师的晋升次序是:西药师、主管西药师、副主任西药师、主任西药师。中药师与西药师都属于初级职称。上下级药师之间在业务技术上有指导关系。***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是指具有药学专业知识,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药学工作的技术人员。执业药师是药学技术人员的一部分,药学技术人员不一定是执业药师,但执业药师一定是药学技术人员。 据统计,从2004年起,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和实际参考人数连年出现较大幅度下降,2010年~2013年这近3年参考人数分别为113767人、91370人、84407人。
2006年全国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人数为105838人,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为84407人,合格人数为14174人,合格率为16.79%.
到2006年底,全国共有143681人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其中药学类96859人,西药学类46822人。
2008年,据不完全统计,21.8万人报名参加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人数是我国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以来最多的一年。
据了解,随着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即将实施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逐步推行,执业药师将在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这两年来报考执业药师资格的人数大幅上升。
到2020年,我国执业药师估计有28万人,但是根本无法满足公众迫切而巨大的需要,中国人民要再等待50年才能普遍享受到执业药师提供的高水平、高质量的药学服务和药学保健关怀。急需 *** 执业药师队伍迅速增长。
2023年药士考试什么时候报名
2023年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考试时间: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5月份考试,2023年卫生资格人机考试时间为4月15、16、22、23日,其中2023年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考试时间预计为4月23日。
一、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主管药师考试方式: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中国卫生人才网)通知为准,初级护师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外,其余卫生职称考试都是人机考试。特殊说明:条件允许考区可申请所有考试均为人机考试,以当地通知为准。
二、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考试科目: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
三、初级药士:(1)基础知识:生理学、生物化学、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天然药化、药物化学、药物分析。(2)相关专业知识:药剂学、药事管理。(3)专业知识:药理学和生物药剂学。(4)专业实践能力:临床药物治疗学、岗位技能。
四、初级药师/主管药师:(1)基础知识:生理学、病理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天然药化、药物化学、药物分析。(2)相关专业知识:药剂学、药事管理。(3)专业知识:药理学和生物药剂学。(5)专业实践能力:临床药物治疗学、岗位技能和专业进展。
新疆执业药师报名时间2022具体时间
2022年新疆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一起了解一下吧。
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2022年8月份开始,可参考2021年详情:
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4日起。
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最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可知,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新疆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能不能正常进行
能的。大部分考区可以如期举行,各省官方均无调整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公告。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职称药师考试时间
职称药师考试时间是每年的10月。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 *** 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考试范围
1、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
2、专业及级别范围:药学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3、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4、凡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一定外语水平的,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统一考试。从200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