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延考地区有哪些?
2022年全国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延考地区有哪些?受疫情影响,全国有很多地区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都延期了,但你知道2022年延考地区总共有哪些吗?感兴趣的考生快和高顿教育一起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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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全国中级会计职称延考地区有哪些?
2022年受疫情影响,全国中级会计职称延考地区主要有以下这些城市:
江西省(鹰潭市、吉安市)、 *** 自治区、海南省、青海省、天津市、兵团、河南省(三门峡市、商丘市、开封市、鹤壁市)、新疆部分地区、黑龙江省(省直、哈尔滨市、大庆市)、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铁岭市、本溪市)、陕西省(榆林市、商洛市)、四川省(成都市、泸州市、南充市、资阳市、凉山州、阿坝州、内江市)、河北省(石家庄市、承德市、唐山市、沧州市、廊坊市、邢台市、张家口市、衡水市、保定市、邯郸市)、山东省济宁市、甘肃省甘南州、内蒙古二连浩特市、贵州省贵阳市、甘肃省甘南州等地区。
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当地相关部门通知为准。
二、2022年全国中级会计职称延考各地区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延考地区准考证打印时间目前明确公布的主要有以下地区:
1、上海:2022年11月28日10时-30日24时
2、天津:2022年11月28日-12月4日
3、 *** :2022年11月21日-11月29日
4、四川:2022年11余25日-12月2日
5、湖北:2022年11月28日-12月2日
6、广西:2022年11月25日至考试结束(注意:请考生务必在11月30日前打印准考证确认考试时间和地点。)
7、贵州:2022年11月22日9:00-12月1日12:00
8、 陕西:2022年11月26日0时-12月2日17时
9、河北: 2022年11月28日-12月4日
10、甘肃:2022年11月27日-12月3日
11、黑龙江:2022年11月28日-12月4日
12、辽宁:2022年11月28日-12月2日
13、江西: 2022年11月25日-12月2日
14、新疆:2022年11月30日-12月4日
15、兵团: 2022年11月30日-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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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考试延期一般延迟多久
中级会计考试延期一般延迟一年。中级会计延长时间:2020年会计职称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的通知。且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通过的考试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想要学习会计方面的知识,可以了解一下东奥会计在线。【更多会计问题点击咨询】
中级会计职称是会计职称的一种,会计职称分为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会计高级职称。根据现行会计职称管理规定,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 会计师指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可以接受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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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延期至12月3日至4日举行
财政部办公厅通知!因受疫情影响推迟举行原定于9月3日至5日举行的202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延期至12月3日至4日举行,详细的延期考试安排如下,下面是整理的“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办会〔202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已于9月3日至5日举行,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地区作出停考决定。本着服务考生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现定于2022年12月组织一次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有关安排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于 2022年12月3日至4日 举行,共2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二、考务日程
(一)2022年11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二)2022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
(三)2022年12月9日前,组织延期考试评卷会议,部署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四)2022年12月19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数据上报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五)2022年12月31日前,下发2022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成绩数据,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 *** 和电子邮箱。
(六)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三、其他事项
(一)对于9月3日至5日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停考考区,统一组织延期考试。延期考试的考区,可为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是否参加延期考试的选择。如考生选择不参加延期考试,可为考生退还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相关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申请退费。未按时申请的,默认参加12月3日至4日组织的延期考试。
(二)对于9月3日至5日已完成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区,如有考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针对该部分考生,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举行延期考试。若决定举行延期考试,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将通过审核的延考人员名单上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并负责当地延期考试具体实施工作,执行与停考考区相同的政策。若决定不举行延期考试,应退还通过审核的相关考生的报名费,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相关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材料由各地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确认参加2022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的考生,后续若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延期考试,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四)延期考试地区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延期考试地区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延期考试各环节工作,及时将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延期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六)延期考试地区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9日
202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
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已于9月3日至5日举行,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地区作出停考决定。本着服务考生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现定于2022年12月组织一次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有关安排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于2022年12月3日至4日举行,共2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12月3日至4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考务日程
(一)2022年11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二)2022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
(三)2022年12月9日前,组织延期考试评卷会议,部署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四)2022年12月19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数据上报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五)2022年12月31日前,下发2022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成绩数据,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 *** 和电子邮箱。
(六)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三、其他事项
(一)对于9月3日至5日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停考考区,统一组织延期考试。延期考试的考区,可为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是否参加延期考试的选择。如考生选择不参加延期考试,可为考生退还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相关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申请退费。未按时申请的,默认参加12月3日至4日组织的延期考试。
(二)对于9月3日至5日已完成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区,如有考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针对该部分考生,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举行延期考试。若决定举行延期考试,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将通过审核的延考人员名单上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并负责当地延期考试具体实施工作,执行与停考考区相同的政策。若决定不举行延期考试,应退还通过审核的相关考生的报名费,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相关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材料由各地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确认参加2022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的考生,后续若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延期考试,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四)延期考试地区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延期考试地区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延期考试各环节工作,及时将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延期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六)延期考试地区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