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
一、高级工程师(副高)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3.取得后学历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3年以上。
农业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二、高级农艺师(副高)
1.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担任农艺师职务工作2年以上;
2.获得农业硕士学位或具有农业本科学历,担任农艺师职务5年以上;
3.取得后学历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所学专业应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3年以上;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一般应任本职务满3年,不满3年的,必须取得重大科研成果。
三、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1.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顺利阅读一种外语的专业书刊(作为参考);
3.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2年以上.
申报副高级档案职称(副研究馆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毕业(博士学位),担任馆员职务并从事馆员工作2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担任馆员职务并从事馆员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含研究生结业、第二学士学位),担任馆员职务并从事馆员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档案工作满20年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5年,取得馆员资格后,从事馆员工作6年以上;
(5)取得馆员资格后,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申报不受学历、资历限制.
外语(或古汉语)、计算机和继续教育条件:
(1)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职称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2)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3)按照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四等奖或省部级三等奖或地厅级二等奖以上档案专业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完成一个档案馆、档案室晋升省二级或国家二级标准的主要贡献者;
(3)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应用或开发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或编研档案史料、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取得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其成果已经受益单位和省档案行政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4)因从事档案工作业绩显著,受到省级以上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 *** 表彰;或所在单位档案工作获省级先进集体的主要贡献者;
(5)履行岗位职责业绩突出,工作成果显著,为本单位、本地区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附当地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并需省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论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2)在省部级以上档案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之一作者,下同),其中在国家级档案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者在省部级档案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
(3)在省级档案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并在省级以上档案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2篇以上;
(4)在国家档案学会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省档案学会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的文章,可计入论文数量.
评审参考条件:
专业理论知识方面:
1.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学科)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
2.掌握本专业的法规、技术规范、标准,正确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熟悉相关学科知识及所从事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
工作能力与实践方面,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完成或主持完成档案专业3个以上主要环节的工作任务,或在档案专业某一领域、某一岗位上完成2个以上工作项目,成绩突出;
(2)负责或作为主要人员参加档案专业规范、标准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并付诸实施;
(3)具有档案管理、编研、保护技术、档案宣传、档案教育等某一方面的丰富工作经验及专长,能独立承担本专业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取得研究成果;
(4)有较强的组织指导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较复杂、关键的业务技术问题,对重大的业务建设能提出可行性方案并被上级主管部门所采用;
(5)具有编审本专业大专以上教材的经历或具有指导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的能力,在大专层次的档案专业培训班任课2期以上.
副高职称评定条件
副高级职称评选的条件为:
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扩展资料:
可以破格申报副高级的人员: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
6、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2021年副高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一、学历与工作年限
学历与工作年限是2021年高级职称评审条件里的基本资格,只有满足了申报资格,我们才好进行下一步的准备。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具备硕士学位+工程师资格+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具备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工程师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具备本科学历+工程师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申报人员如能满足其中一种情况,那么在基本申报资格这关上就算是跨过去了。
二、业绩和论文
业绩和论文是2021年高级职称评审的重点条件,这两项缺了哪一项都无法正常申报高级职称,所以在准备上是不能出现差池的。
首先是业绩方面,工作业绩其实就是工程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
通过工作业绩可以让评委老师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你以往的工作情况,一份优质的业绩可以为你的职称评审加分不少。
而工作业绩提交主要讲究两方面,一是数量,二是质量。在数量上不要求多,准备三到五份自己独立承担或主持的项目业绩即可。
重点是在质量上!业绩的含金量越高对于评审越有帮助,所以尽量提交合同金额高、回报大或者有获过奖的项目材料。
其次就是工程师论文,申报人需要在刊号为CN、ISSN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具体数量以当地文件为准),还要一篇专业技术报告。
三、社保和继续教育学时
在广东省内评工程师职称,需要在当地缴纳单位社保,这也是参评的一项基础要求,通常是要求申报人缴纳满半年以上的社保,并且申报期间更好也别中断。
继续教育学时是2021年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之一,要求完成的学时一共是90个,这90个学时分成了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每个科目所要完成的数量也有所不同。
另外提醒一下,高级职称评审不同于中级,申报高工还需要参与职称答辩,答辩的内容主要也是围绕你的材料去展开,所以在这一点上也要多加准备。
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是什么?
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如下: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等。
副高级职称属于高级职称之一,高级职称需要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以下其中两条: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职称评审要求规定: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职称评审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评审制度、制定评审标准、协调落实职称政策,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2、 职称评审委员会是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组织,依据职称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3、申请评审的系列或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申请评审的职称系列或专业,原则上应当是本单位主体系列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