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职称考试,天津市南开区公务员

2024-05-23 天津职称评审网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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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开区考试中心在哪?

天津市南开区职称考试,天津市南开区公务员

在八里台南大复康路校门口,对面,老九中的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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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中级职称的继续教育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可以采用“学时”或“学分”两种形式认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学时类

1.公需科目学习。按照每年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公需科目学习要求,认定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习时间;

2.岗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以更新、补充、拓展、提高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的各类继续教育短期培训学习(包括国家、本市或单位组织的高研班、行业内部培训等),按实际学习课时认定。没有明确授课时数只有授课天数的培训学习,按每半天4学时认定;

3.学历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攻读学位或课程进修,凡考试考核合格,按每门课程规定学时数认定;

4.国内学术会议。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国家举办的学术会议认定6学时,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3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5学时;参加省、部级学术会议认定4学时,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1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3学时;

5.境外培训和学术活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境外培训的,按实际培训学时认定;参加境外学术活动,按每半年30学时认定(在途时间不计算在内);

6.教学授课。专业技术人员应邀讲授继续教育课程,按实际授课时数的2倍认定学时;讲授学术报告或讲座,按实际学时数的3倍认定学时;

7.发表论文、著作。专业技术人员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译文,按国家级刊物每千字认定6学时、省部级刊物按每千字认定3学时,其中之一作者按全学时认定,参加者按序依次递减20%认定。同一论文或著作多处发表或出版,只按其中的更高学时认定,不得重复登记;

8.承担课题(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国家级课题(项目),按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5名每年分别认定60、50、40、30、25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30、25、20学时。省级课题(项目),按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50、40、30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20、15、10学时;

9.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职业水平考试。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职业水平考试(不含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者,按初级20学时、中级30学时、高级40学时认定;

10.其他。其他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参照以上学习形式认定标准认定学时。

也就是说:打算申报职称,或者已经具备初级或者中级职称的,除了供需课之外(公需课2014年11月底结束,如果今年报职称9月份之前完成),还需要其他代替64学时证明,在年底完成,例如各种培训,各种考试,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训写证明,(完成情况,多少学时)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当年的培训。

2,继续教育完成之后,打印成绩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地:南开区南开二马路25门内19号一楼劳动表证销售部。 *** :27287788。

3,继续教育是2014年开始规定的,今年申报职称的,初、中、高,都只要2014年的就可以了,自2014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每年均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希望可以帮到你,我在人才市场工作,答案还是很权威的 ,你望你采纳哦!!谢谢

南开区教师资格证考点

南开区一般指天津市南开区,天津市南开区教师资格证考点共有8个,分别是:

1、天津市第四十三中学

也称四十三中学,位于天津市黄河道452号。

2、天津市南开田家炳中学

原天津市育红中学,位于天津市南开区三纬路110号。

3、天津市第六十三中学

也称“63中”,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天拖南华宁道盈江里平房7号。

天津市第六十三中学

4、天津大学附属中学

也称“天大附中”,位于天津市南开区湖镜道1号。

5、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即师大附属实验中学,位于天津市南开区望云道1号。

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6、天津市南开区实验学校

即南开实验学校,有一个中学部、两个小学部、两个幼儿部。

7、南开大学附属中学

也称“南大附中”,位于天津市南开区三潭路165号。

8、天津市崇化中学

即“崇化中学”,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鼓楼西侧北城街。

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点,一般是根据考生户籍、学籍所在地区,由电脑随机分配。具体的考点名称、考点地址都可以在教师资格考试的准考证上看见,考生可下载准考证后自行查阅。

天津市南开区财政局的会计职称培训好吗?

方海芹是我的大专老师,注册会计师,水平挺高,讲课效果好。

天津初会考试时间2022考试时间

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收费标准

(一)报名时间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1月10日10:00—1月14日17:00。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3月21日10:00—3月25日17:00。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避免考生因参加考试跨省流动,在外省居住、工作的考生应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

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未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的考生,请先登录“天津会计”网站(tjkj.cz.tj.gov.cn)首页左侧的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在外省市从事会计工作人员,信息采集时可上传外省市从业资格证书代替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材料)。信息采集由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已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采集信息的考生(含原持有我市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登陆报名系统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将自动调取天津市诚信平台信息库中的信息进行比对校验。校验通过后,考生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缴费成功后,须打印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报名信息表须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留存,单位人事部门应对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岗位、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各单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参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栏目填“无”,报名信息表不需盖章。报名回执是考生报名成功的唯一有效证明,考生应妥善保管。

考生应在报名缴费前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退费,重复缴费的款项将在对账后及时按原渠道退回。

考试报名点由考生自行选择。考生考试合格后在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及领取证书。

(三)收费标准

1.初级、中级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每科51元。

2.高级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120元。

(四)考试费发票领取时间及地点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2月17日—2月18日。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4月14日—4月15日。

工作时间:9:00—11:00,14:00—16:00

地点: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河西区广东路67号)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在我市上学、居住或从事会计工作,且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3.高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报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和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对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政策解释》的文件精神,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对应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授予时间作为会计师职称的取得时间。

注册会计师对应会计师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持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证书丢失,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会计事务科(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19房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合格证明)上盖章确认。联系 *** :23292273。

    登录“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其中:专业技术资格类型选项选择“会计类”,专业技术类别选项选择“中级”,专业技术取得方式选项选择“注册会计师对应”,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填写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授予(或颁发)时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填写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号。

已经完成信息采集的考生,应登陆“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信息变更申请”窗口,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信息采集审核和提交信息变更申请,须上传已审核确认的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待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照报名程序报考高级资格考试。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

5.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需经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6.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7.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4月28日—5月8日。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8月25日—9月4日。

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可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当年即可申报评审。

(二)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考生参加考试的时间及地点由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试系统随机分配。

1.初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5月7日—5月11日,

5月14日—5月15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无纸化考试方式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9月3日—9月5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无纸化考试方式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3.高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5月7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无纸化考试方式

开卷考试方式。

五、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

(一)成绩查询网址及时间

1.网址:(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时间:请关注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时间。

(二)合格标准

     1.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请关注(人社部)网站通知。

2.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请关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通知。

(三)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有关事项待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六、继续教育学分抵免

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在天津考区参加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至少有一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系统将自动为其抵免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天津考生无需个人申报。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标准公布2个月后,可通过“天津会计”网站—“诚信信息查询”查询抵免结果(外省市考区考生应通过“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个人申报入口”自行申请,并由所属区财政局审核确认)。

七、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

(一)初级、中级考试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合并进行

1.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时间:人社部印制的资格证书发至我市后,我们将及时通知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的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天津财政”微信公众号通知。

     2.合格考生请提前准备好《202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待“天津会计”网站公布资格审核和领证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所属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

(二)高级资格考试资格由报名系统审核

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和会计师职称进行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具体下载打印时间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八、其他事项

请考生关注“天津财政”(tianjincaizheng)微信公众号及“天津会计”网站,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的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等相关通知,我们将及时通过上述媒体发布。

九、报名咨询

报名点名称

咨询 ***

咨询邮箱

受理咨询问题范围

和平区财政局

23197220

hpqczjkjk01@tj.gov.cn

会计初级、中级报名咨询

河东区财政局

24136026

hdqkjswzixun@126.com

河北区财政局

26296175

hbqkjswzixun@126.com

南开区财政局

27271881

nkqczj_kjk@tj.gov.cn

河西区财政局

23278226

hxqkjswzixun@126.com

红桥区财政局

86516622

hqqczjkjk@tj.gov.cn

东丽区财政局

84375573

dlqkjswzixun@126.com

津南区财政局

28392385

jnqczj02@tj.gov.cn

会计初级、中级报名咨询

西青区财政局

27390061

xqqkjswzixun@126.com

北辰区财政局

26392998

  beichenkjk@126.com

静海区财政局

28914402

jhqkjswzixun@126.com

武清区财政局

22173398

wqczjkjk@tjwq.gov.cn

宁河区财政局

69593852

nhqkjswzixun@126.com

宝坻区财政局

29241341

bdqkjswzixun@126.com

蓟州区财政局

请问天津会计中级考试一年只有一次吗,每年几月份可以报名啊

关于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2005-10-12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文件及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5〕12 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之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之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之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05年底。

五、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

1、考试科目

2006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2、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时间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为:2006年5月20 日上午:经济法基础;下午:初级会计实务。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为:2006年5月20日上午:财务管理;下午:经济法;21日上午:中级会计实务。

七、报名时间、手续及报名地点

(一)网上报名及确认时间

1、报考人员可于2005年10月15日至11月4日登录“天津会计” 网站“网上报名”栏目填报、上传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格。

2、报考人员持经本单位和主管局(区、县)职称(人事)部门对工作岗位、学历、专业年限等进行资格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并携带学历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于2005年10 月17日至11 月5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周六、周日不公休)到各区县财政局报名点办理确认、照像、教材订购及交费手续。

(二)现场报名

为方便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2005年11 月8 日至11 月18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周六、周日不公休)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在此期间内到各区县财政局报名点领取各档次考试《资格考试报名表》、《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资格考试报名手册》等报考材料(报名表格也可从“天津会计” 网站下载)。报考人员持经本单位和主管局(区、县)职称(人事)部门对其工作岗位、学历、专业年限等进行资格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携带《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学历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同一底片一寸黑白照片二张(其中一张贴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另一张贴在《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背面指定位置)到各区、县财政局办理报名手续。

(三)各区县财政局报名地点

和平区财政局 (和)保定道10号

河东区财政局 (东)大王庄西锦路7号财政局内

河北区财政局 (北)狮子林大街282号邮局院内

南开区财政局 (南)二马路41号(南开区财政局会计培训中心内)

河西区财政局 (西)徽州道2号(大沽路与徽州道交口河西中学内)

红桥区财政局 (红)勤俭道子牙河桥区 *** 西配楼一楼

塘沽区财政局 (塘)营口道468号

汉沽区财政局 (汉)新开中路96号

大港区财政局 (大)世纪大道9号

东丽区财政局 张贵庄先锋路9号财政局内

津南区财政局 津南区咸水沽财政局内

西青区财政局 西青区杨柳青青远路5号财政局内

北辰区财政局 北医道14号

静海县财政局 静海县城静文路24号

宁河县财政局 宁河县光明路

武清区财政局 雍阳东道12号

宝坻区财政局 城关镇广川街29号

蓟县财政局 兴华大街21号

开发区财政局 第三大街管委会1楼报税大厅

高新区财政局 天津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2楼行政许可大厅内

天津港保税区财政局 保税区通达广场一号联合办公服务中心

天津市会计服务中心 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内)

八、收费标准

根据市物价局津价费字〖1998〗第614号文件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1567号文件批准,报名费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6元。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二ОО五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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