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天津市失业金领取标准2022具体如下:
1、领取期限处于之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510元提高到160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470元提高到1560元;
2、其他待遇标准: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1)2022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906元提高到960元;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申请领取最多不超过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按照营业执照发照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发照时间在2022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发照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申请领取最多不超过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按照灵活就业登记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2022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4)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申请时间在2022年7月1日后(含7月1日)的,按新标准确定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申请时间在7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确定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天津市的失业金领取条件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发放标准为之一至第十二个月为1510元,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发放标准为1470元。《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失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市人社局关于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
领取期限处于之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420元提高到151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380元提高到147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天津护师职称补贴怎么申请领取?
通过初级护师、主管护师资格考试取得护师职称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根据相关政策,申领条件是: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2、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
在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
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
1、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不超过1000元;
2、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不超过1500元;
3、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不超过2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