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2职称评审还评吗
天津2022职称继续评审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现阶段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31号),我市暂停线下职称评审会议组织工作,未召开的职称评审会议延期至疫情平稳后举办,2021年度职称评审会议尚未召开的,评审通过时间均按照2021年底计算。根据近期本市疫情状况,我们已申请分批有序恢复职称评审工作,获得批准后将尽快完成2021年度职称评审和结果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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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卫生高级职称答辩时间
11月19日前。
根据《天津卫生人才网2021年天津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通知》可知,2021年天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审核时间截至11月19日前,
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如下:(一)开展申报推荐。各业务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填写《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准备对应佐证材料。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开展推荐,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资料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业务主管部门应于11月19日(星期五)前审核确定推荐申报人员。(二)开展线上申报。本市职称管理系统将升级为“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系统”)。在职称评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用人单位在线确认并提交至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于11月30日(星期二)前完成确认并提交,并将单位审核佐证材料报送至职称评审委员会。(三)职称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通过人员,在职称评审系统中获取电子职称证书。
2021遴选天津市司法鉴定专家库专家44人公告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准入登记、职称评审等工作中的作用,结合全面评查工作需要,根据司法部《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中评审专家数量要求,市司法局将从我市已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人中再次遴选部分鉴定领域专家充实现有司法鉴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专业及数量
(一)法医类:法医病理5人、法医物证7人、法医毒物7人、法医精神病6人;
(二)物证类: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4人、微量物证5人;
(三)声像资料:录音鉴定5人、图像鉴定5人、电子数据鉴定5人。
二、遴选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工作严谨、廉洁奉公、公道正派,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熟悉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连续从事司法鉴定工作满5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及以上学历,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司法鉴定技术水平和能力;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职责。专业造诣高且在司法鉴定行业内有较高声望和较强引领力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未受过开除公职处分或其他党纪政纪处分。
三、工作职责
参与市司法局登记司法鉴定机构的评审并提供专家意见;参与司法鉴定投诉处理中涉及专业性问题的论证并提供专家意见;参与疑难复杂鉴定的研讨;承担市和区司法局以及市司法鉴定协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申报方式
符合遴选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请登录天津市司法局官方网站()下载《天津市司法鉴定专家申报表》(附后),认真如实填写后,由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将加盖机构公章的《天津市司法鉴定专家申报表》、证明材料原件及PDF版报送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初审后,将汇总的所有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的PDF版于2021年12月17日前报送市司法局电子邮箱(ssfjffycjd@tj.gov.cn)。证明材料是指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居民身份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事司法鉴定工作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承诺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未受过开除公职处分或其他党纪政纪处分和能够履行专家工作职责的材料。
五、入选程序
市司法局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评议后确定专家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天津市司法鉴定专家库。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
天津市司法鉴定专家申报表.docx
天津市2021年建筑类高级职称公示时间
天津市2021年建筑类高级职称公示时间:
2021年高级职称通过发证一般在通过评审公示后三个月即可获得高级职称聘任证书,公示以后大概三个月就可获得证书。高级职称在公示期间如果无人举报或投诉,在公示期结束后就是有效的;如果公示期间有人举报或投诉,需要在核实内容是否属实后决定是否颁发高级职称证书。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
2021年天津副高职称教师评审时间
2021年教师副高级职称现在应该正在评审当中,当然各地市时间节点不尽相同,但大致都应该在10月份-12月份之间进行。
从10月份下发文件,提交职评材料,再到初审,高职考评课,职评专业委员会终审,举手表决通过,公示,下发评审结果的文件。
一般都是12月底到第二年元月份出结果,2021年教师副高级职称现在已经开始评审,本年度截止时评审时间为12月31日。
2021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比较严格,对学历(大学本科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等)、学术成果、承担的业务工作量、担任中级职称时间等都有明确要求等等。
2021年天津中级职称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2月1至10日。天津市2021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共3536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