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公告
2019年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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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经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市律师系列、公证员系列按照201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天津市律师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4号)、《天津市公证员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3号)进行评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市已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本市已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专职公证员(不含公务员身份人员)。
二、报名方式
申报人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评审时间
8月15日,以会代训方式召开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于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注册工作;9月20日前,参评人员完成职称材料在线申报和实际提交。9月30日前,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职称办)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工作;11月中旬适时召开律师、公证员中、高级职称评委会议;整体工作于2019年年底基本结束。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动员学习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1、学习动员:各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集中学习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规定,并开展网上申报流程培训。
2、业务考核: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对申报人员在现岗任职以来的业绩进行考核,按年度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
(二)申报推荐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1、申报人员根据评审标准由本人自愿申报。(8月31日前需完成申报注册)
2、组织推荐
参评人员申报后,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要组织全体律师、公证员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工作业绩以及有无违纪投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议,并由行政领导和业务骨干3—5人组成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分别填写“群众评议意见表”和“推荐小组意见表”作为单位确定推荐名单的依据,推荐小组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单位不得推荐。
(三)网上申报、审核、验收阶段(8月16日—9月20日)
1、申报材料
申报人按要求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1,需加盖相关部门印章,高级提供3份,中级提供2份);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高级25份、中级20份);
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更高级别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各1份复印件(无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本人业绩综述,以及论文、著作、专利、案例、业绩证明函、奖励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申报程序
律师职称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中心审核推荐,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盖章后,由区司法局审核并统一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法援中心在编人员还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在编公证员由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申报材料由区司法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编制外公证员经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区司法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3、公示
用人单位按要求需对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过程及内容以照片等形式进行留存备查。
4、审核验收
材料审核由局职称办指导市律师服务中心、公证协会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不予收取。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核查、验收。
(四)职称评审阶段(11月中旬)
局职称办完成材料审核上报并配合市职称办完成检查验收工作,于11月中旬召开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中级职称评审会议,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职称资格评审,评审结果公示。
(五)报告阶段(12月份)
评审会议结束后,市局职称工作办公室向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报送总结。
五、纪律监督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年度考核不合格、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严格申报人员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评审工作由司法局机关纪委、政治部干部管理处和督察处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 *** :
律师材料申报联系 *** :转8003、8004
材料报送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公证员材料申报联系 *** :
材料申报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2019年8月9日
附件:
1 .《 》
2.《 》
2021年天津中级职称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2月1至10日。天津市2021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共3536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
天津中级职称评定结果如何查询
中级工程师职称可在网上查询,具体 *** 如下:
1、打开百度搜索,在搜索栏中输入“中级工程师职称查询”,然后找到中国人才职称评审网(全国网查询)网站,点击进入。
2、进入网站后,找到“验证系统”一项,点击回车。
3、进入验证系统后,找到“国家职称证书验证系统”,点击“enter”。
4、进入国家职称证书验证系统后,可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号码任意两项进行查询。
天津市职称评审合格后,有公示吗
高级职称以上会有(尤其是正高,在省市人事厅网站公示);高级以下只是由单位通知到个人
中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
根据全市职称工作安排,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查、评委会承办部门复核,经信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57名同志通过评审。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如下
一、理工类(5名)
潘人琦 杨文龙 冯 梦 葛智峰 陈景元
二、文科类(5名)
杜 琰 王雅昕 龙凤娇 黄 赟 伍 骥
三、思政类(6名)
张 瑶 王 妤 刘 怡 王自园 罗 敏 彭 红
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有没有不通过的
肯定有啊,都是有一定通过率的。中级可能还好,高级比较难过一点。
2019年职称评审条件提前知悉!
(评职称)助理工程师评审条件
1、学历条件
理工科专业毕业,专科毕业满3年,本科毕业满1年;
注:目前文科专业还没完全开放,11月份左右有相关文件出台。
2、(请咨询)社保条件
在申报单位缴满社保一年以上,打印社保记录单;
3、单位证明
所在单位配合盖章;
中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1、学历条件
①、(职称熊老师)理工科专业毕业:专科毕业满7年(2011年及以前),本科毕业满5年(2013年及以前),研究生毕业满3年;(学历年限的计算:具体到天数,比如说:2015年6月30日毕业,于2018年7月1日即可初定中级)
②、文科专业毕业:专业毕业满9年(2009年级以前),本科毕业满7年(2011年级以前)
注:毕业当年是不算的。
2、助理条件(187)
2017年和2018年官方文件对助工均不作要求,但建议还是评一个,可以增加中级评审通过率;
3、业绩要求(2555)
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合同、图纸、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预决算报告等等,具体由所评专业决定。至少提供三个工程相关业绩材料报告,具体由所评专业决定;
4、论文要求(5203)
两篇论文,其中一篇需要在省级及以上正规刊物发表(发表时间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同时要在龙源,知网,万方,维普等主流网站任一数据库检索到,同时期刊杂志能在新闻出版社总署官网检索)。
5、继续教育要求
至少满足160学时,其中公共课学时不能少于20学时。
6、社保要求
在申报单位缴满南京社保一年以上,并申报期间为在缴状态,打印社保记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