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东丽区中医医院 *** 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促进我院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医院实际岗位需求情况,面向社会自主 *** 派遣制工作人员,具体有关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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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严格 *** 程序,通过公开报名、简历筛选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确保 *** 工作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顺利开展。
二、 *** 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具有 *** 岗位所规定的的学历、资格等条件。
三、 *** 岗位
*** 岗位
*** 人数
*** 条件
岗位
简介
专业
学历
其它
体检中心从事护理工作2护理专科及以上消化外科从事临床工作1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一周之内,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考生采取规定时间内网上邮箱投递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
报名材料投递邮箱:dlqwjw86@tj.gov.cn,报名材料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邮件名称必须为:岗位+学历+职称+姓名,如“消化+本科+医师+张三”。
提交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2)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和学位认证扫描件(3)资格证扫描件(4)应聘登记表(附件1)
五、 *** 流程
资格审查:人事科和专家组进行简历筛查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按照 *** 计划人数一定比例择优选择,并由人事科进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
招考形式:根据招录专业、岗位的特点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核等多种考核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评;通知录用结果以 *** 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
3.确定招录人员与天津市医源卫生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有关事项说明
1.对在报名、审核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2.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机会。
3.咨询联系方式:022-84380132
应聘登记表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河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对象及 *** 条件
(一) *** 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毕业的人员(含2023年、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
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即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2023年8月31日前)。
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 *** 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 *** ( *** )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注意: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且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 条件中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应为1997年3月3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92年3月3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7年3月3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其他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计划》;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 *** 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 *** 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 *** 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 *** 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 *** 的其他情形的。
二、 *** 岗位查询
各 *** 单位具体的 *** 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其他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计划》。
报考人员从2023年2月23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进行查询。
报考人员对 *** 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 *** 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计划表。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7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 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
*** 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通过报名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低于1:3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 *** 人数。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 *** ,由 *** 单位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会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改报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9:00-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更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3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凭本人身份证(二代)、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其中《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计算机类,各岗位《综合知识》考试类别详见《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其他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计划》。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
《笔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至3月18日9: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二代)等材料(详见《笔试准考证》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3年3月28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计划 *** 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 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于笔试成绩发布当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岗位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时间:2023年4月7日9:00至4月7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 *** 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河北区委党校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岗位匹配情况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等材料(详见《面试准考证》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 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023年4月13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总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 *** 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 *** 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 *** 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档案、同本人及相关人员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 *** 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 *** ,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递补
对于在 *** 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递补,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递补。
八、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 *** 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 ***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业单位公开 ***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如遇突发状况需要调整 *** 工作或有其他最新政策要求,相关通知将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 *** 网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 *** 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
网站技术 *** :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 *** :022-26296087
***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附件: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其他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计划
天津市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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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1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公告 ?
文章来源: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要求,现将2021年下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日16:30;
报名材料在线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9日—12日17:3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24:00;
考试时间:2022年1月8日—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二)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规定的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及材料申报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二)线上材料申报。网上报名后,考生须登陆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进行线上材料申报,登陆地址:
申报系统与网上报名系统同步开放。
考生须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图片,要求如下:
1.拥有天津市户籍的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特别提示:持有集体户口的考生,除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2.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非津籍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考生本人的天津市居住证;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3.在津的港澳台居民
①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4.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②考生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③在读研究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特别提示:上述考生可根据学校假期安排选择在津报考或户籍所在地报考。
5.在境外教育机构取得学历证书的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或天津市居住证;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原件、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特别提示:
1.考生报名时,须选择笔试报名所选考区。
2.网上报名后须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所需材料,并随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审核情况。
3. 对于极少数无法在线完成审核的,考生须按照考区安排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咨询 *** 见附件2)。
(三)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260元/每人。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即视为本次考试报名完成。
(四)准考证打印。2022年1月3日—9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请考生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所有考生均须至少于考前14天(12月25日前)返津,考前14天内有天津市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在津参加考试。
(二)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
(三)如实填写《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卡与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1)和《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3-2)。
五、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 ***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 *** ,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的面试与高中类别相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此部分为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题目、专业知识、德育与班主任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根据《考试大纲》规定)
(五)《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见附件4)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见附件5)执行。
六、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和特殊教育12个科目。
(三)中学(含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同时,本学段还单独设有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和特殊教育4个面试科目。凡已通过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也可直接报考上述单独设置的面试科目,其“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
(四)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2年3月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成绩单到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九、合格证明
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输入。)
十、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在天津市的人员、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人员,可按照规定时间向天津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为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并通过其网站()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网站查询。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区教育局。
十一、注意事项
(一)依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凡本人户籍关系不在本市的考生,须持本人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报名手续。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和申报系统进行填报,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 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有关面试报名注册事宜
1.2021年上半年及之前笔试合格考生,需重新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
2.2021年下半年笔试合格考生,不需重新注册。
(四)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报名。
(五)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考试中心 *** ***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 *** *** 进行密码重置。( *** *** 010-82345677)
附件查看地址:
附件1: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2:2021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咨询 ***
附件3: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附件4: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
附件5: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2月3日
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 *** 制工作人员 *** 公告?
因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 *** 人事 *** 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岗位及数量
具体 *** 岗位和数量见附件1《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二〇二三年人事 *** 制岗位 *** 计划》。
二、 *** 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 *** 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二〇二三年人事 *** 制岗位 *** 计划》。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 *** 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 *** 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 *** 信息发布
*** 公告将于2023年1月18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四、报名和缴费的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公开 *** 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
1.报名方式:本次 *** 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
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2、考生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严格管理个人行为,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防护的之一责任人。
3、考生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坚持非必要不离津。
如离津,建议考前7天返津备考,以免因疫情变化而影响参加考试。
4、考生考前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和风险场所活动,考前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随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地来津考生应提前来津并选择单人单间居住,不到人员聚集的场所活动,避免因突发疫情而影响参加考试。
5、考生应提前准备符合防护要求的N95口罩,带呼吸阀口罩及一般性装饰口罩不得使用。
6、相关
*** 政策咨询(人事部门) *** :022-23359904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技术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二〇二三年人事 *** 制岗位 *** 计划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高级职称考试时间
就在23年卫生资格考试进入到缴费程序时,部分地区也发布了23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的新动态!
近日,天津市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天津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今年的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4月2日。
通知具体内容
考试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考试报名条件
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相关要求
考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通过考试的人员可取得考试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考试成绩合格者,3年内不能再次参加同专业考试。申报专业发生变化时,须重新参加拟申报专业的考试。
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考试方式: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包括单选题、共用题干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等。
(二)考试内容:一是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二是学科新进展,包括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三是专业实践能力,包括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分析;侧重点在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不编印考试大纲。
(三)专业设置:202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共设置115个考试专业,详见《202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与考试专业对照表》(见附件)。考生应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及执业准入有关要求,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报考专业应与本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相一致),并与拟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一致。
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22年度天津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4月2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场次及试室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3年2月16日上午9:00至2月20日下午17:00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进入“天津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应报名信息,打印《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表》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2.报名审核
(1)报考人员提交《考试报名表》,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岗位情况等申报信息。符合申报要求的,在《考试报名表》上加盖所在单位(及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章,并经所属区卫生健康委、委办局(集团公司)或市主办部门复核盖章。
所在单位应在2023年2月20日中午12:00前完成审核,以确保需更改信息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前能够登陆系统修改及提交信息。
(2)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审核时间:2023年2月22-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审核地点: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A座1楼(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
区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由各区卫生健康委人事部门统一报送。
(3)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考试缴费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收,即每人90元。
审核通过人员于2023年3月1日9:00起至3月6日17:00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报名系统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考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起至3月24日17:00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及打印考试合格证时间:另行通知。
2023年天津市南开区卫健系统公开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 *** 健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发展需求,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有关规定,南开区卫健系统拟面向社会开展2023年度公开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单位
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二、 *** 岗位及数量
具体 *** 的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2023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其中面向南开区卫健委系统所属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 *** 20人。
三、 *** 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以及天津籍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天津籍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 *** 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 *** 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3.具备 *** 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之一日(即:2023年 3月4日。
例如:“25周岁以下”是指1997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
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
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证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一致,且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7.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入职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如届时不能提供原件,则取消聘用资格;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有各 *** 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 *** 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公务员被辞退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被解聘的;
5.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6.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现役军人;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 *** 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 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五、 *** 信息发布
根据 *** 方案,统一制定 *** 公告。
*** 公告于2月27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南开区人民 *** 网站发布。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北方人才网:
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RLSBJ1783/index.html
南开区人民 *** 网站:(NKQZF/ZWGK5712/zfxxgkqwbj/qwsjkwyh1/fdzdgknr10/qwsjkwyhwj10/)发布。
六、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 *** 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于2023年4月7日、4月10日至11日每日9:00至12:00,14:00至16:30到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 *** 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从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
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二份,须在备注栏注明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就业情况、是否符合应届毕业生条件并进行承诺;
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规培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加盖院系公章〕、复印件一份;2023年港澳台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进行书面承诺。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于报到环节提供,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社会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二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学位认证、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或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必要时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
)
4.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聘用)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该段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缴费明细;工作经历:①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按管理权限人事综合部门开具介绍信后本人到单位正式报到之日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
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以养老保险缴纳(企业性质)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二者重合时间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
②工作经历时间按月累计计算,截止到2023年3月相关工作累计满24个月、96个月(起止月均可按1个整月计算)即为满2年、满8年。
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④ *** 举办的纳入区域财政预算管理的医疗卫生、保育教育机构为公立基层医疗卫生、保育教育机构。
不含部队、武警、公安、民政、国企、教育等系统附属医疗保育机构。
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技术资格、执业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
6.相关报考岗位要求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原件、复印件;
7.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8.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4月19日后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面试事宜,按通知要求进行面试缴费和打印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 *** 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确认。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
(六)综合成绩核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的计算 *** 为: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等信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并按要求参加体检。
以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 *** 岗位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 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 *** 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在体检、复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两次。
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区卫生健康委及 *** 单位组织实施,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两次。
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考察人员。
八、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南开区人民 *** 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情况、准考证号、拟聘用单位及岗位、综合成绩。
因考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两次。
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九、报到、聘用、报批备案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 *** 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区卫生健康委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十、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 *** 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 ***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十一、有关事项说明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 *** 各程序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发布 *** 公告的网站,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 *** 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纪律与监督
*** 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 *** 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 单位负责人和负责 *** 工作人员在办理 *** 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 *** 公正的,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 *** 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 *** 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监督 ***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咨询:022-27429905 (疾控中心 *** 岗位: 022-87875506)
技术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监督 *** :022-87875315
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1.2023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2.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