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高级职称23年考试时间
7月2日至3日。
经查阅天津市卫生高级职称资料显示,23年报名时间缴费时间:6月7日至6月10日,考试时间:7月2日至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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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简称津,别称津沽、津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
天津初会考试时间2022考试时间
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收费标准
(一)报名时间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1月10日10:00—1月14日17:00。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3月21日10:00—3月25日17:00。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避免考生因参加考试跨省流动,在外省居住、工作的考生应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
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未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的考生,请先登录“天津会计”网站(tjkj.cz.tj.gov.cn)首页左侧的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在外省市从事会计工作人员,信息采集时可上传外省市从业资格证书代替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材料)。信息采集由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已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采集信息的考生(含原持有我市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登陆报名系统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将自动调取天津市诚信平台信息库中的信息进行比对校验。校验通过后,考生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缴费成功后,须打印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报名信息表须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留存,单位人事部门应对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岗位、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各单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参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栏目填“无”,报名信息表不需盖章。报名回执是考生报名成功的唯一有效证明,考生应妥善保管。
考生应在报名缴费前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退费,重复缴费的款项将在对账后及时按原渠道退回。
考试报名点由考生自行选择。考生考试合格后在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及领取证书。
(三)收费标准
1.初级、中级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每科51元。
2.高级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120元。
(四)考试费发票领取时间及地点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2月17日—2月18日。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4月14日—4月15日。
工作时间:9:00—11:00,14:00—16:00
地点: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河西区广东路67号)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在我市上学、居住或从事会计工作,且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3.高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报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和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对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政策解释》的文件精神,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对应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授予时间作为会计师职称的取得时间。
注册会计师对应会计师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持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证书丢失,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会计事务科(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19房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合格证明)上盖章确认。联系 *** :23292273。
登录“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其中:专业技术资格类型选项选择“会计类”,专业技术类别选项选择“中级”,专业技术取得方式选项选择“注册会计师对应”,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填写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授予(或颁发)时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填写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号。
已经完成信息采集的考生,应登陆“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信息变更申请”窗口,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信息采集审核和提交信息变更申请,须上传已审核确认的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待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照报名程序报考高级资格考试。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
5.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需经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6.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7.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4月28日—5月8日。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8月25日—9月4日。
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可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当年即可申报评审。
(二)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考生参加考试的时间及地点由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试系统随机分配。
1.初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5月7日—5月11日,
5月14日—5月15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无纸化考试方式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9月3日—9月5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无纸化考试方式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3.高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5月7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无纸化考试方式
开卷考试方式。
五、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
(一)成绩查询网址及时间
1.网址:(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时间:请关注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时间。
(二)合格标准
1.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请关注(人社部)网站通知。
2.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请关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通知。
(三)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有关事项待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六、继续教育学分抵免
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在天津考区参加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至少有一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系统将自动为其抵免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天津考生无需个人申报。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标准公布2个月后,可通过“天津会计”网站—“诚信信息查询”查询抵免结果(外省市考区考生应通过“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个人申报入口”自行申请,并由所属区财政局审核确认)。
七、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
(一)初级、中级考试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合并进行
1.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时间:人社部印制的资格证书发至我市后,我们将及时通知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的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天津财政”微信公众号通知。
2.合格考生请提前准备好《202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待“天津会计”网站公布资格审核和领证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所属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
(二)高级资格考试资格由报名系统审核
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和会计师职称进行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具体下载打印时间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八、其他事项
请考生关注“天津财政”(tianjincaizheng)微信公众号及“天津会计”网站,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的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等相关通知,我们将及时通过上述媒体发布。
九、报名咨询
报名点名称
咨询 ***
咨询邮箱
受理咨询问题范围
和平区财政局
23197220
hpqczjkjk01@tj.gov.cn
会计初级、中级报名咨询
河东区财政局
24136026
hdqkjswzixun@126.com
河北区财政局
26296175
hbqkjswzixun@126.com
南开区财政局
27271881
nkqczj_kjk@tj.gov.cn
河西区财政局
23278226
hxqkjswzixun@126.com
红桥区财政局
86516622
hqqczjkjk@tj.gov.cn
东丽区财政局
84375573
dlqkjswzixun@126.com
津南区财政局
28392385
jnqczj02@tj.gov.cn
会计初级、中级报名咨询
西青区财政局
27390061
xqqkjswzixun@126.com
北辰区财政局
26392998
beichenkjk@126.com
静海区财政局
28914402
jhqkjswzixun@126.com
武清区财政局
22173398
wqczjkjk@tjwq.gov.cn
宁河区财政局
69593852
nhqkjswzixun@126.com
宝坻区财政局
29241341
bdqkjswzixun@126.com
蓟州区财政局
高级卫生职称考试时间
2022年高级卫生职称考试时间为8月25日。
卫生职称考试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职称考试。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
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5月中旬举行。考试成绩在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中以100为满分计算,每科目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所有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
卫生职称评定还需通过职称英语考试。1998年7月人事部发布了《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决定自1999年开始,实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
通知规定,凡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一定外语水平的,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统一考试。
2022天津中小学教师职称考试照常进行吗1
2022天津中小学教师职称考试照常进行。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截止于2022年12月30日天津并没有发布信息说中小学教师职称考试要延期。职称考试,是国家根据专业情况,统一设置考试大纲、统一考题、统一组织考试,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进行评价的一种方式。
天津市2021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公告 ?
文章来源: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要求,现将2021年下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日16:30;
报名材料在线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9日—12日17:3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24:00;
考试时间:2022年1月8日—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二)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规定的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及材料申报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二)线上材料申报。网上报名后,考生须登陆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进行线上材料申报,登陆地址:
申报系统与网上报名系统同步开放。
考生须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图片,要求如下:
1.拥有天津市户籍的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特别提示:持有集体户口的考生,除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2.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非津籍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考生本人的天津市居住证;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3.在津的港澳台居民
①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4.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②考生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③在读研究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特别提示:上述考生可根据学校假期安排选择在津报考或户籍所在地报考。
5.在境外教育机构取得学历证书的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或天津市居住证;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原件、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特别提示:
1.考生报名时,须选择笔试报名所选考区。
2.网上报名后须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所需材料,并随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审核情况。
3. 对于极少数无法在线完成审核的,考生须按照考区安排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咨询 *** 见附件2)。
(三)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260元/每人。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即视为本次考试报名完成。
(四)准考证打印。2022年1月3日—9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请考生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所有考生均须至少于考前14天(12月25日前)返津,考前14天内有天津市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在津参加考试。
(二)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
(三)如实填写《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卡与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1)和《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3-2)。
五、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 ***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 *** ,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的面试与高中类别相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此部分为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题目、专业知识、德育与班主任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根据《考试大纲》规定)
(五)《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见附件4)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见附件5)执行。
六、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和特殊教育12个科目。
(三)中学(含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同时,本学段还单独设有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和特殊教育4个面试科目。凡已通过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也可直接报考上述单独设置的面试科目,其“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
(四)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2年3月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成绩单到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九、合格证明
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输入。)
十、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在天津市的人员、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人员,可按照规定时间向天津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为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并通过其网站()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网站查询。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区教育局。
十一、注意事项
(一)依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凡本人户籍关系不在本市的考生,须持本人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报名手续。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和申报系统进行填报,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 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有关面试报名注册事宜
1.2021年上半年及之前笔试合格考生,需重新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
2.2021年下半年笔试合格考生,不需重新注册。
(四)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报名。
(五)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考试中心 *** ***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 *** *** 进行密码重置。( *** *** 010-82345677)
附件查看地址:
附件1: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2:2021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咨询 ***
附件3: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附件4: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
附件5: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2月3日
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