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自主聘任中级职称有8月份下证的可能吗
有的
一般需要三个月才能取得证书。中级职称的申报时间每年只有一次,一般都是在1-6月份开始受理材料,6-8月上交材料,进入初审阶段,9-12月是复审、评审、答辩阶段,次年的1月左右出结果,3-4月证书下发。整个流程走下来需要一年至一年半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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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评审公示后两个月之内就能拿到职称证书了。不管是中级职称,还是其他等级不够的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评审晋升过程中。要经过两次公示。之一次公示是申请公示。由推荐单位公示,主要公示审查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人的申请资格。通过后才能上报申请材料。第二次公示是评审公示。是通过答辩,职称评审会评审后,职称评审组织机构对评审结果的公示。公示通过后,结果上班省人社部门,由她们审核发证?所以,一般情况下,评审公示后两个月之内就能拿到职称证书了。
天津历年职称证书发放时间
一、全国职称证书颁发时间
全国职称证书颁发时间一般每年3月份开始,持续到9月份。
二、天津历年职称证书发放时间
2020年:7月29日-8月2日;
2019年:7月23日-7月27日;
2018年:7月28日-8月1日;
2017年:7月31日-8月4日;
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
2015年:7月27日-7月31日。
初级会计职称证什么时候领取
每年成绩下发后,当地财政局和人事局会公布办理相关证件时间,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去办理即可,一般是在8月下旬到九月下旬左右。领证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一寸和二寸免冠近照各一张。各地具体情况以当地财政局或者人事局的通知为准。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份开始。
2019年全国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省起止时间不同)。
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领取准考证的凭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初级会计职称
什么时候能领初级会计证
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开始领取,由于2017会计政策变化,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证书办理时间全国各省延迟,17年底开始各地区已经开始陆续公布领证时间。
会计汇将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证书领取通知进行整理汇总:
天津初级会计证书领取
2017年天津初级会计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1月12日-18日
宁夏初级会计证书领取
2017年宁夏初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时间1月15日至26日
上海初级会计证书领取
2017上海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时间:2018年1月4-5日
北京初级会计证书领取
北京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发放时间公布:12月29日后
黑龙江初级会计证书领取
2017年黑龙江初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时间1月31日截止
河北初级会计证书领取
2017年承德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单6月20日开始领取
2017年廊坊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申请办理时间:2018年4月-6月
2017年邢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通知单领取7月10日起
2017年邯郸初级会计职称成绩单即日起开始领取
2017年河北定州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办理时间截止9月30日
云南初级会计证书领取
2017年大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证书正在办理 时间截止8月30日
2017年昆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证书办理:2017年6月12日―7月底
2017年腾冲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办理:成绩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2017年曲靖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办理:2017年6月19日-7月20日
浙江初级会计证书领取
2017年湖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证书11月中旬领取
贵州初级会计证书领取
2017年毕节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办理时间6月30日前
甘肃初级会计证书领取
2017年兰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时间预计5、6月
江苏初级会计证书领取
2017年江苏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1月4日起
安徽初级会计证书领取
2017年阜阳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预计10月份开始办理
山东初级会计证书领取
2017年临沂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预计10月份发放
*** 初级会计证书领取
*** 2017年初级会计合格证领取时间12月27日至1月10日
办理流程:
前往当地财政部会计科(或者人事局职称科)填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根据各地通知进行办理)——由当地财政部会计科(或者人事局职称科)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下发证书。
证书办理所需资料:
✔合格成绩单据:成绩通知单(任意一科就行,没有打印的考生可以去职称考试管理办公室打印),一些地方不需要成绩单,不过建议更好带上成绩单,有备无患。
✔毕业证: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身份证: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有的省要求二寸,有的省是一寸,张数各省市也有差异。)
✔登记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张数也会有差异)
✔ 工本费用:证书工本费一般是10元左右,但是有些地方已经取消了工本费。
其中,2017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安徽、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吉林、青海、上海、天津、云南及新疆兵团等地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实行后置审核报名资格,领取资格证书的办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天津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
原标题: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各职称行业(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服务水平,根据《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方案》(人社厅函〔2018〕168号)和《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本市从今年起,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职称证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含用人单位组建的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下同)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二)经用人单位按照本市相关规定自主聘任,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三)参加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的职称“以考代评”考试并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四)经市人社局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且由我市发放职称证书的人员。
二、制发程序
(一)上传信息
1.对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2.对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取得职称的人员,本人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含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下同)逐级审核后,于每月15日前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3.对通过“以考代评”取得职称的人员,本人接到成绩合格通知后,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相关职称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4.对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评审取得职称且由我市发证的人员,本人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二) *** 证书
市人社局于每月底前核对申领证书信息后,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职称证书(样式见附件)。
(三)领取证书
领证人员可于申领次月15日后,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职称证书。
三、证书效力
(一)电子职称证书(电子版本和其纸介质打印版本)与纸质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聘用)、执业注册登记、继续教育等的有效凭证。
(二)电子职称证书上加盖“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印章,载明持证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呈报单位、资格名称、系列、专业、评审机构、取得资格时间等信息,并按规则生成证书编号。
1.“评审机构”为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自主聘任单位,或“以考代评”考试机构。
2.“取得资格时间”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日期,或用人单位自主聘任日期,或参加职称“以考代评”考试日期。
3.“呈报单位”为用人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4.“证书编号”为字母加数字形式,其中,字母A、B、C、D、E分别对应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
5.姓名中的生僻字将以汉语拼音代替,证书打印后由评审机构在汉语拼音旁手工标注该生僻字并加盖公章。
(三)电子职称证书由市人社局统一 *** ,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无效。
(四)本市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已持有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无需更换。纸质职称证书遗失后确需补发证书的,可按照原渠道办理。
四、电子证书信息查验
(一)查验本人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或天津人力社保APP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二)查验他人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天津人力社保APP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输入相关身份证号、证书编号、持证人预留手机号码并通过验证后,进行查询。
(三)查验本单位所属人员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五、有关要求
实行电子职称证书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人社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区、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总结经验,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人社局反馈。市人社局将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研究解决各类问题,确保电子职称证书发放工作平稳推进。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至2022年4月30日止。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