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化工行业可以考取什么证书?
如下:
1、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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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管理资格证(国家安监局每年六月份统一组织考试)。
3、注册化工工程师(全国统一考试)。
4、化学检验工证书。
5、 *** 或高级 *** 。
6、化工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本科毕业,取得对口专业“助师”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业务能力很强,业绩突出者,经考核合格,可发给中级岗位合格证书;大学本科毕业在本专业连续工作二十年以上,经考核,可发给高级专业岗位合格证书)。
化工,即化学工业,凡运用化学 *** 改变物质组成或结构、或合成新物质的,都属于化学生产技术,也就是化学工艺,所得的产品被称为化学品或化工产品。
在现代生活中,几乎随时随地都离不开化工产品,从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到文化艺术、娱乐等精神生活,都需要化工产品为之服务。
有些化工产品在人类发展历史中,起着划时代的重要作用。它们的生产和应用,甚至代表着人类文明的一定历史阶段。
化工专业毕业在药企工作能评什么职称
化工工程师报考指南考试介绍
注册化工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等)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化工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注册和执业。
报名时间
2009年注册化工工程师报名时间为6月中旬至7月初,详情请及时关注本站考试动态。
考试时间
2009年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时间是9月19、20日。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2009年9月19日
上午 8: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基础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基础考试(下)
2009年9月20日 上午 8:00~11:00 专业案例考试(上)
下午 14:00~1:00 专业案例考试(下)
考试科目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
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
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试提醒: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考试题型
考题由概念题、综合概念题、简单计算题、连锁计算题及案例分析题组成,连锁题中各小题的计算结果一般不株连。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大纲
今年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请考生根据新的考试大纲做好准备。
2009年考试大纲:2009年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大纲
2009年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大纲
旧大纲参考: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大纲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大纲
教材教辅
1.《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上下册),高静,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06.01
2.《全国注册化工工程考试培训教材——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复习教程(上)》,天津大学出版社,2004.06.01
3.《全国注册化工工程考试培训教材——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复习教程(下)》,天津大学出版社,2004.06.01
4.《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专业考试复习教程与模拟试题》,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天津大学出版社,
天津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
原标题: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各职称行业(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服务水平,根据《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方案》(人社厅函〔2018〕168号)和《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本市从今年起,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职称证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含用人单位组建的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下同)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二)经用人单位按照本市相关规定自主聘任,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三)参加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的职称“以考代评”考试并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四)经市人社局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且由我市发放职称证书的人员。
二、制发程序
(一)上传信息
1.对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2.对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取得职称的人员,本人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含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下同)逐级审核后,于每月15日前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3.对通过“以考代评”取得职称的人员,本人接到成绩合格通知后,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相关职称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4.对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评审取得职称且由我市发证的人员,本人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二) *** 证书
市人社局于每月底前核对申领证书信息后,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职称证书(样式见附件)。
(三)领取证书
领证人员可于申领次月15日后,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职称证书。
三、证书效力
(一)电子职称证书(电子版本和其纸介质打印版本)与纸质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聘用)、执业注册登记、继续教育等的有效凭证。
(二)电子职称证书上加盖“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印章,载明持证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呈报单位、资格名称、系列、专业、评审机构、取得资格时间等信息,并按规则生成证书编号。
1.“评审机构”为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自主聘任单位,或“以考代评”考试机构。
2.“取得资格时间”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日期,或用人单位自主聘任日期,或参加职称“以考代评”考试日期。
3.“呈报单位”为用人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4.“证书编号”为字母加数字形式,其中,字母A、B、C、D、E分别对应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
5.姓名中的生僻字将以汉语拼音代替,证书打印后由评审机构在汉语拼音旁手工标注该生僻字并加盖公章。
(三)电子职称证书由市人社局统一 *** ,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无效。
(四)本市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已持有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无需更换。纸质职称证书遗失后确需补发证书的,可按照原渠道办理。
四、电子证书信息查验
(一)查验本人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或天津人力社保APP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二)查验他人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天津人力社保APP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输入相关身份证号、证书编号、持证人预留手机号码并通过验证后,进行查询。
(三)查验本单位所属人员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五、有关要求
实行电子职称证书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人社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区、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总结经验,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人社局反馈。市人社局将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研究解决各类问题,确保电子职称证书发放工作平稳推进。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至2022年4月30日止。
2020年4月7日
天津市中级职称证书样式
双折开的样式,外面是红色。
中级,汉语词汇,释义为高级和初级之间的一级。中级,汉语词汇,释义为高级和初级之间的一级。
天津历年职称证书发放时间
一、全国职称证书颁发时间
全国职称证书颁发时间一般每年3月份开始,持续到9月份。
二、天津历年职称证书发放时间
2020年:7月29日-8月2日;
2019年:7月23日-7月27日;
2018年:7月28日-8月1日;
2017年:7月31日-8月4日;
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
2015年:7月27日-7月31日。
2021年天津的自主聘任职称证书下证了吗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2021年天津的自主聘任职称证书已经下证,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经市人社局备案确认后,申领人员即可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职称证书。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之一手权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