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会计专业职称办公室,天津市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

2024-06-15 天津职称评审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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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会计网高级评审条件?

天津会计专业职称办公室,天津市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

① 天津市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需要什么条件

天津市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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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0年度)》(见附件),并于2010年5月24日—5月30日到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一楼报名大厅办理(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考生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及免试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经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十一、报考人员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7号)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考人员领取或下载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或下载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天津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24日

② 2017年天津高级会计师怎样评审

具体的你可以查看 天津会计网 《天津市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政策(2017年8月)》。

③ (天津)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条件

1、不可以,必须获得了大专毕业证原件后方可报名初级。你没有中专毕业证,而大专在读,因此你目前更高学历只有初中及以下,不符合报名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校生也是不能报考的,但是个别地方存在审核不严的情况,会有在读生考注册会计师的现象。而会计职称的审核很严格,学历不符合要求的话是没希望报考的。

2、(1)有的地方以发证日期为起始开始计算,有的地方以注册日期为起始。不过其实两者是可以忽略的,按发证日期即可。按规定,取得会计证后90天内必须注册,否则会计证作废,而中级的年限是计算到报名中级当年年末的,因此90天的期限不会影响到中级年限的计算

(2)都不是。这里所说的注册是指取得会计证后,在财 政 局进行登记,建立从业资格档案的过程。注册过的会计证,会标有注册日期,或“已注册”字样。登记单位和继续教育不属于注册。

(3)严格按照中级的报名条件的话,就是按照会计证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所谓从毕业时间开始计算是对报名条件的误读。报名条件里写得很清楚,取得相关学历前后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而且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 理办法, *** 也算从业,因此如果报名点问起,就说在校期间在外 *** *** 记账即可。

④ 副高职称评定条件

副高级职称评选的条件为:

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4)天津会计网高级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可以破格申报副高级的人员: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

6、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

⑤ 报考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需要什么条件

现在会计从业资格证已经取消了,可以直接报考初级会计职称。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高中学历认定政策: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的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等同于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学历。)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希望可以帮到您。

⑥ 天津会计初级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之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应届毕业生具备之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报名参加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之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之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04年底。

你可以看看会计之家的网站

⑦ 取得高级会计证符合天津的人才引进吗

办理天津人才引进落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之一类: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外省市人员;

第二类: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45周岁以下的(含45周岁)的外省市人员;

第三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的外省市人员。

如果您有落户相关的问题,可以咨询天津落户指南。

⑧ 求天津市2015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公示名单

建议您登陆当地财政部官网查询

⑨ 会计职称证书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了吗我有会计证想考初级,天津和

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回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答、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上限为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由职工本人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或社保卡。

天津初会考试时间2022考试时间

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收费标准

(一)报名时间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1月10日10:00—1月14日17:00。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3月21日10:00—3月25日17:00。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避免考生因参加考试跨省流动,在外省居住、工作的考生应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

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未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的考生,请先登录“天津会计”网站(tjkj.cz.tj.gov.cn)首页左侧的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在外省市从事会计工作人员,信息采集时可上传外省市从业资格证书代替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材料)。信息采集由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已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采集信息的考生(含原持有我市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登陆报名系统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将自动调取天津市诚信平台信息库中的信息进行比对校验。校验通过后,考生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缴费成功后,须打印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报名信息表须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留存,单位人事部门应对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岗位、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各单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参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栏目填“无”,报名信息表不需盖章。报名回执是考生报名成功的唯一有效证明,考生应妥善保管。

考生应在报名缴费前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退费,重复缴费的款项将在对账后及时按原渠道退回。

考试报名点由考生自行选择。考生考试合格后在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及领取证书。

(三)收费标准

1.初级、中级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每科51元。

2.高级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120元。

(四)考试费发票领取时间及地点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2月17日—2月18日。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4月14日—4月15日。

工作时间:9:00—11:00,14:00—16:00

地点: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河西区广东路67号)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在我市上学、居住或从事会计工作,且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3.高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报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和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对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政策解释》的文件精神,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对应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授予时间作为会计师职称的取得时间。

注册会计师对应会计师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持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证书丢失,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会计事务科(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19房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合格证明)上盖章确认。联系 *** :23292273。

    登录“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其中:专业技术资格类型选项选择“会计类”,专业技术类别选项选择“中级”,专业技术取得方式选项选择“注册会计师对应”,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填写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授予(或颁发)时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填写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号。

已经完成信息采集的考生,应登陆“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信息变更申请”窗口,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信息采集审核和提交信息变更申请,须上传已审核确认的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待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照报名程序报考高级资格考试。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

5.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需经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6.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7.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4月28日—5月8日。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8月25日—9月4日。

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可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当年即可申报评审。

(二)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考生参加考试的时间及地点由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试系统随机分配。

1.初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5月7日—5月11日,

5月14日—5月15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无纸化考试方式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9月3日—9月5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无纸化考试方式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3.高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5月7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无纸化考试方式

开卷考试方式。

五、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

(一)成绩查询网址及时间

1.网址:(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时间:请关注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时间。

(二)合格标准

     1.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请关注(人社部)网站通知。

2.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请关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通知。

(三)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有关事项待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六、继续教育学分抵免

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在天津考区参加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至少有一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系统将自动为其抵免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天津考生无需个人申报。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标准公布2个月后,可通过“天津会计”网站—“诚信信息查询”查询抵免结果(外省市考区考生应通过“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个人申报入口”自行申请,并由所属区财政局审核确认)。

七、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

(一)初级、中级考试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合并进行

1.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时间:人社部印制的资格证书发至我市后,我们将及时通知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的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天津财政”微信公众号通知。

     2.合格考生请提前准备好《202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待“天津会计”网站公布资格审核和领证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所属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

(二)高级资格考试资格由报名系统审核

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和会计师职称进行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具体下载打印时间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八、其他事项

请考生关注“天津财政”(tianjincaizheng)微信公众号及“天津会计”网站,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的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等相关通知,我们将及时通过上述媒体发布。

九、报名咨询

报名点名称

咨询 ***

咨询邮箱

受理咨询问题范围

和平区财政局

23197220

hpqczjkjk01@tj.gov.cn

会计初级、中级报名咨询

河东区财政局

24136026

hdqkjswzixun@126.com

河北区财政局

26296175

hbqkjswzixun@126.com

南开区财政局

27271881

nkqczj_kjk@tj.gov.cn

河西区财政局

23278226

hxqkjswzixun@126.com

红桥区财政局

86516622

hqqczjkjk@tj.gov.cn

东丽区财政局

84375573

dlqkjswzixun@126.com

津南区财政局

28392385

jnqczj02@tj.gov.cn

会计初级、中级报名咨询

西青区财政局

27390061

xqqkjswzixun@126.com

北辰区财政局

26392998

  beichenkjk@126.com

静海区财政局

28914402

jhqkjswzixun@126.com

武清区财政局

22173398

wqczjkjk@tjwq.gov.cn

宁河区财政局

69593852

nhqkjswzixun@126.com

宝坻区财政局

29241341

bdqkjswzixun@126.com

蓟州区财政局

2022年天津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通知

近日,天津会计网发布了《天津市2022年度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申报时间为10月8日到11月18日,请各位天津的考生及时进行考试申报。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2022年天津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可供参考。

2022年天津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通知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449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0〕10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9〕4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按照市人社局工作安排,2022年度职称评审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系统操作咨询请拨打市人社局咨询 *** :23269878。今年职称申报评审实行全程无纸化,申报人员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一)线上申报及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线上审核推荐: 2022年10月8日-11月18日。

(二)线上评委会审核:2022年11月1日-11月21日(公休日不审核)。

(三)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和安排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四)组织专家评审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五)评审结果公示时间:关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六)获取职称电子证书时间:关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二、正高级会计师线上申报注意事项

(一)评价方式:社会化评审。

申报类别:“一般申报”或“破格申报”(包括学历破格、资历破格和单位规模破格,仅限省级高端(领军)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

申报层级:正高级。

申报资格名称:正高级会计师。

(二)资历信息栏:上传会计副高级资格证书扫描件,上传文件名为姓名+年度,如“张三 2012”。

(三)业绩成果栏目:上传论文,每篇论文应按照顺序扫描杂志封面、目录和内容后,存为PDF文件上传到申报系统。最多上传3篇论文,刊登通知。

(四)继续教育:填写2018-2022年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五)考核情况:填写2017-2021年考核结果。

申报人务必对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证书及佐证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学历、资历、单位规模对照表等上传时必须保证正放,论文必须清晰),保证真实、清晰和完整后再提交审核,以免因填写信息不准确、上传的佐证材料不清楚、不完整等情况影响评审结果。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核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六)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

1.上传《单位规模对照确认表》(天津会计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省级(高端)领军毕业证书(非省级(高端)领军毕业学员不上传)。

三、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方式

评审委员会为天津市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会计正高评委会),采取面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未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不能参加当年的评审。

四、正高级会计师申报范围和申报方式

(一)申报范围: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在岗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报。

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方式:使用市人社局“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

五、正高级会计师申报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要求

学历、资历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计算到2022年底。

(二)专业能力要求

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具有主持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决策,或者从事并购重组、资本运作、重大投融资项目、资产管理、审计与咨询服务等工作的经历;能够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把握工作规律;科研能力强,取得重大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会计相关研究成果,推动会计行业发展。

(三)业绩成果要求

在规模以上单位任现职期间,同时具备下列3项以上条件:

1.组织、指导地市级以上地区(行业、系统、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或相当规模的其他经济组织开展财务会计管理工作3年以上,在规范管理、参与决策、加强内控、化解风险、增收节支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得到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

2.工作业绩突出,主持完成财务会计相关领域重大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管理组织与制度体系、内部控制体系、预算体系、资金管控体系、绩效评价体系、资产管理体系等的建立或优化工作,或主持并购重组、资本运作、重大投融资决策分析等工作,解决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或核心业务及经营管理中重大疑难问题和关键性业务问题,提高单位管理效率或提升经济、社会效益,对其他单位具有重要借鉴价值。

3.主持地市级以上地区(行业、系统、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推行现代财务管理 *** ,形成改革成果报告,或制定财务、会计相关专业的法规及政策性文件,推广后取得明显成效,得到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

4.在财务会计领域工作中有重大突破性创新,付诸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在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得到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

5.在组织、领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重大审计、财务与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活动中,结合行业及业务特点,工作创新,技术精湛,取得行业公认的显著业绩;或负责2家以上上市公司或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遵循执业准则规范执业,出具的报告具有较高的公信力。

6.在省部级以上立项的重大经济建设项目中,承担经济论证、财务管理、财务监督检查等工作并作出重大贡献,成绩突出,得到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表彰。

7.具备以下学术成果之一:

(1)主持完成的重大会计专业课题或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在全国或全市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省部级以上会计相关专业的研究成果奖。

(2)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立项的会计相关专业科研课题1篇(不少于1万字)。

(3)独立或之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会计相关专业领域的原创性著作1部,或独立编写(或主编)公开出版会计相关专业领域教材、案例集等1册(单部著作个人承担5万字及以上)。

(4)独立或之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会计相关专业论文2篇(不少于3000字);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会计相关专业论文1篇。

(5)主持完成入选省部级以上会计类案例库(不少于1万字)。

(6)近3年,结合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撰写的论文或会计类专题研究报告、专业调研报告、行业标准与制度设计文件、项目设计方案、成果转化报告、工作规划与发展报告、咨询报告、财务可行性报告等具有创造性的成果2项(须能够代表本人会计实务工作实践,每项不少于5000字)。

规模以上单位,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

1、企业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为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为采用财务集中管理模式而专设的财务管理公司等机构视同大型企业)。大型企业具体标准参考《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

2、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为三级医院、本科高等院校及其他相当规模(资产总额4亿元以上,年收入2亿元以上)的事业单位。

3、会计师事务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规模应连续3年满足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50人以上的条件。

(四)破格条件

不满足本条第(一)款学历、资历要求或在规模以上单位任职要求,但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以来,业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不满足本条第(一)款学历、资历要求或在规模以上单位任职要求,但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以来,业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被财政部聘为会计专业委员会或会计咨询专家。

2.主持省部级以上立项的会计学科相关专业重点科研课题研究,并经财政部或其他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同行专家鉴定通过,认为具有重要价值。

3.主持编写财务会计类案例并入选财政部案例库。

4.省级高端(领军)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在评审时优先考虑。

5.满足本条第(三)款业绩成果要求的4项以上,并经3名正高级会计师(或相关专业教授)推荐及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在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每人每年应参加累计不少于18天(144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六)全国高端(领军)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的毕业学员,毕业后在本市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并满足上述第(一)项条件的,按程序由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年度职称评审时,认定为正高级会计师职称。

六、正高级会计师申报和推荐

(一)自主申报。(10月8日-11月18日)

申报人登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核对无误后提交至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10月8日-11月18日)

用人单位对照评审政策和申报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岗位、学历、资历、正高级会计师申报条件对照表、业绩、论文等)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有关领导、技术专家或骨干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赞成票未超过一半的,用人单位不得推荐。

用人单位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应明确起止日期、受理部门、受理方式、联系人等。公示资料需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并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上传,提交给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三)业务主管部门推荐至会计正高评委会。(10月8日-11月18日)

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1月18日前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提交至会计正高评委会,过期将无法接收。

七、会计正高评委会确认接收

评委会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后,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确认接收”操作。

八、正高级会计师专家评审

(一)评审通过条件

依据《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职称评审实行专家票决制。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在审阅申报材料、开展评议的基础上,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评审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评审专家总数2/3及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未达到2/3的为评审未通过。

(二)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将对评审结果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会计正高评委会将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备案。请关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九、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电子证书获取

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按照《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0〕2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和职称电子评审表。具体获得时间请关注评审系统。

如2022年12月31日以后完成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审通过时间按2022年12月31日计算。

 十、其他事项

(一)评审费:免收职称评审费。

(二)咨询方式

1、评审政策咨询

(1)邮箱: [email protected] ;

(2) *** :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23292273  23292283

2、职称申报系统咨询

市人社局23269878   12333

天津市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天津会计网。

会计考试的时间和报名地点谁知道啊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方式。

(二)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6日-11月29日

报考人员登录“天津会计” 网站进入网站首页左侧“会计考试网上报名”栏目填报、上传报名信息,订购考试用书,打印报名表格。 (注意:填写报名信息时选择哪个报名点就必须到那个报名点确认、收费。)

(三)网上报名确认时间:2006年11月20日-11 月30 日(周六、周日不公休,开发区财政局、保税区财政局除外)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

(四)报名手续: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和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对工作岗位、学历、专业年限等进行资格审核同意并盖章后,携带学历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办理确认、照像及交费手续。

四、收费标准

根据市物价局津价费字[1998]第614号文件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1567号文件批准,报名费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6元。

五、报名确认地点

和平区财政局 保定道10号新华大厦对过

河东区财政局 西锦路7号后院长城公寓对过

河北区财政局 狮子林大街282号邮局院内二楼

南开区财政局 南开二马路41号(南开区财政局会计培训中心内)

河西区财政局 徽州道2号(大沽南路与徽州道交口津海中学内)

红桥区财政局 勤俭道子牙河桥区 *** 西配楼

塘沽区财政局 塘沽区营口道468号

汉沽区财政局 汉沽区新开中路96号科委院内

大港区财政局 世纪大道9号

东丽区财政局 张贵庄先锋路9号

津南区财政局 咸水沽镇红旗路11号

西青区财政局 杨柳青青远路5号411室

北辰区财政局 北医道14号

静海县财政局 静文路24号

宁河县财政局 宁河县芦台光明路64号

武清区财政局 雍阳东道12号

宝坻区财政局 城关镇广川街29号

蓟县财政局 兴华大街21号

开发区财政局 第三大街管委会1楼大厅(周六、周日不办公)

科技园区财政局 天津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二楼行政许可大厅内

保税区财政局 通达广场一号联合办公服务中心(周六、周日不办公)

天津市会计服务中心 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

天津市会计职称工作办公室

二ОО六年十一月七日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否有补录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地区的?

我是天津的,也是11月刚过从业资格。

初级职称全国都有补报的。

天津的补报还没开始了。

你可以到你所在地的财政局去咨询。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天津地区)补报名通知

2007-12-05

为了满足广大考生的需求,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天津地区)定于2007年12月24日~29日进行一次补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到现场确认方式。

二、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间:2007年12月20日~28日。

三、补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12月24日~29日(公休日不休息)。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

四、补报名确认地点:

天津市会计服务中心(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大楼)。

五、补报名需提供的证件:

(一)学历证原件;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身份证原件。

六、注意事项

(一)2007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尚未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报名参加初级考试:

1.只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的考生,可以用单科成绩合格单(注册登记表)代替上述证件中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报名参加初级考试;

2.报名参加《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可以用两科成绩合格单(注册登记表)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或珠算五级以上证书)代替上述证件中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报名参加初级考试。

(二)补报名考生购买考试教材请直接到补报名地点预订(不在网上预订)。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0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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