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事业单位公示在哪能看到傅颖
天津市2016年事业单位 *** 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2016-09-02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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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天津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津人社局发〔2016〕17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8月31日至9月8日。
二、受理地点及 ***
*** 天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地址:和平区湖北路14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地址:和平区建设路18号
*** :83609408、8321827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 *** 、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 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2016年8月31日
滨海新区
序号 姓 名 性别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 职称情况 报名序号 拟聘单位及岗位 总成绩
1 刘炳宇 男 本科 学士 市场营销 无 23386 茶淀街农业服务中心专技岗 75.43
2 岳莹莹 女 本科 学士 经济学 无 9551 滨海新区汉沽街社区服务中心专技岗1 76.45
3 杨帆 女 本科 学士 财务管理 无 29401 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小学专技岗 75.73
4 张蕊 女 本科 学士 财务管理 无 37467 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科专技岗 68.9
5 王小茜 女 本科 学士 电子信息工程 32022 汉沽排灌管理站专技岗1 73.73
6 宋婷婷 女 本科 学士 水利水电工程 51910 汉沽排灌管理站专技岗2 71.85
7 温佳 男 研究生 硕士 法学 无 9199 滨海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管理岗(劳动保障监察) 75.63
8 赵培艳 女 本科 学士 法学 28829 塘沽泵站管理所管理岗 74.6
9 叶瑶 女 研究生 硕士 会计学 无 47325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财务科专技岗1 77.4
10 张茜 女 本科 学士 水利水电工程 52279 塘沽排水管理所 74.5
11 付丹丹 女 本科 学士 会计学 无 39622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育才学校专技岗 74.2
12 刘金秋 女 大学 农学学士 农学专业 无 53010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农业服务服务中心管理岗2(农业管理) 73.5
13 宁亚非 女 本科 学士 会计学 无 45947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财务科专技岗 74.65
14 王子迪 女 本科 学士 会计学 无 46723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财务科专技岗 72.95
15 张悦 女 本科 学士 会计学 无 43584 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专技岗 72.48
16 李鑫奕 女 本科 学士 会计学 无 38620 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专技岗 73.35
17 杜思佳 女 本科 学士 会计学 无 29278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财务科专技岗1 72.13
河西区
序号 姓 名 性别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 职称情况 报名序号 拟聘单位及岗位 总成绩
1 董书昆 男 本科 学士 会计学
天津师范大学是重要的大学,还是一本的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是一本大学,在全国大多数省份实行本科一批线上招生,当然也有二本类专业。天津师范大学是全国师范类名校,也是天津地区仅次于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的第三大综合性大学。能够进入天津师范大学深造,是很不错的一个机会。
扩展资料
截至2015年10月,学校有教职工2440人,其中专任教师1487人,拥有正高级职称295人,副高级职称58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91人。截至2015年10月,学校有6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点,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点,已建成6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9门市级精品课程。
1支国家级教学团队、7支天津市级教学团队、2支天津市“十二五”综投教学创新团队,建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6个天津市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实验室。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中获优秀。此外,该校研究生荣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4篇,天津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9篇、天津市优秀硕士学位论文34篇。
参考资料:天津师范大学-百度百科
天津师范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
天津师范大学 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
之一章总则
之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 天津师范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教育
四、学校代码:10065
五、学校地址:
天津师范大学 主校区: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学前教育学院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双峰道38号
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延安南路1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师范大学 是天津市属重点院校,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学校现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3个天津市重点学科,4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6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点,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点,8个省部级设置的研究实验室(院、中心);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专任教师1463人,其中正、副高级职称855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25000余人。学校办学涵盖文学、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这九大学科门类相互支撑,给莘莘学子创造了一个有利于全面发展的广阔空间。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师范大学 设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领导小组是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代表招生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成立考试录取专项工作组,负责决策各类型招生专业测试和录取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天津师范大学 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具体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 天津师范大学 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现行本科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为4400-54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1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为12000-15000元/生.年;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年,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国内学费标准为38000元/生.年。高职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为5000元/生.年;艺术类高职专业为8000元/生.年。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由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或详见我校下发的《新生入学须知》。
住宿费标准:800—1200元/生.年。
如本年度 *** 对以上费用标准进行调整,按 *** 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普通类专业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上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再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软件工程、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日语)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志愿)。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二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条普通类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规则
一、除天津市、江苏省外,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如条件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二、在江苏省录取过程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等级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三、在天津市录取过程中,如投档分数相同,则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先录取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上述条件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等第个数,如相同,再比较B等第个数,依此类推;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评价。)
第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在津录取政策
一、在天津市录取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和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成绩排名在院校前10%,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
二、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普通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详见《 天津师范大学 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 天津师范大学 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统考)》。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志愿)。
第十四条艺术类高职美术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录取规则为:在投档考生中,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200分,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艺术类高职录取规则有明确规定,则执行各省(区、市)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该专业录取规则无明确规定,该专业录取规则为按照考生文化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考生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七条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为俄语,其他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十八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学校在接到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 天津师范大学 学生管理规定》、《 天津师范大学 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天津师范大学 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教师教育实行分类培养,部分专业如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历史学、世界史、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学(声乐类、键盘类)、美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等实行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在自愿、择优的基础上学生可免费修读教师教育模块课程;部分专业如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思想政治教育(部分)、体育教育仍实行“混合式”培养模式。这些学生在符合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取得本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考核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除以上各专业及未能修读教师教育模块课程且志愿从事教师职业的本科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科专业修读期间还可通过参加有关机构举办的培训及考试接受教师教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有各种奖学金制度,学生受益面达52%以上。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学分,经审查达到毕业条件要求的颁发 天津师范大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字样;高职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注明“高职”字样。对符合《 天津师范大学 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关于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关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度 天津师范大学 所属校区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学校纪委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我校招生委员会、招生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参与学校本科、高职招生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工作。
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我校2017年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对高考状元多少分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为准。
第三十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 天津师范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天津师范大学 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 天津师范大学 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统考)》请登录 天津师范大学 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二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 招生信息网网址:
电子邮箱:shidazhaoban@126.com
*** :022-23541338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2014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 *** 教师36人公告哪里有?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 *** 教师36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4年 *** 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 *** 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是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滨海新区教育局与天津师范大学合作开办,是滨海新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要项目。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是滨海新区教育局的直属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硬件投入由滨海新区 *** 负责,办学则委托天津师范大学负责。学校将充分发挥天津师范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和品牌优势,实现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学校位于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大沽办公生活综合区西慈路与庆盛道交口西侧,占地面积33120平方米,建筑规模为3302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小学部4轨制,初中部8轨制。学校整体设计采用新古典建筑风格,设施先进、环境优雅,具有良好的育人环境。
学校计划于2015年9月开始使用,现面向社会公开 *** 教师。
二、 *** 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 *** 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 *** 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4年拟面向全国 *** 教师36名。其中,语文学科小学部2名、初中部4名,数学学科小学部2名、初中部4名,英语学科小学部2名、初中部4名,物理学科1名,化学学科1名,生物学科2名,音乐学科2名,体育学科2名,美术学科2名,信息技术学科2名,地理2名,历史2名,政治2名。
四、 *** 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以上研究生(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为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目前正在任教的在职教师(具体要求见《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2014年公开 *** 教师计划表》)。
五、报考条件
(一) *** 教师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和团队合作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实践能力强。
4.具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时正在备考者,可先参加 *** ,如入职后一年以内未能取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5.2014、2015年毕业生,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须为211院校或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本科学历者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之一日)。
6.在职教师应聘人员必须是在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或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批准且具有学历教育资质的中小学校任教的在职教师。应聘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之一日)。
7. *** 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 *** 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 *** 的其他情形的。
六、 *** 程序和 ***
(一)发布 *** 公告
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网()发布 *** 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 ***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
。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2日8:00至10月16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10月12日8:00至10月18日16:00进行。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14年10月16日8:00至10月19日18:00。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更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本次 ***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 *** 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 *** 计划。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科素养与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与《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占4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10月23日8:00至16:00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4年10月2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 *** 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 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⒈报名表;
⒉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⒊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⒋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⒌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⒍岗位 *** 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
2015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10月30日8:00—12:00,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10月30日13:00至17:00。面试考务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考生资格复审结果报区教育局、人社局备案。
(五)面试
面试形式为虚拟讲课。面试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主考官。
虚拟讲课:考生将按我校通知的时间提前到校,现场抽取上课内容,准备30分钟后,进行无学生配合的虚拟讲课,时间为15分钟。
面试成绩计算 *** 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更高分和一个更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就是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面试时间:2014年11月1日-2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 *** 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 为: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的 *** 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成绩、体检等有关情况在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网()上进行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公开 ***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公开 ***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应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事业单位 *** 人员考察表》。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须报区人社局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体检、考察、报到等阶段,如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公开 ***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报区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公开 ***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聘人员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 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公开 ***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 *** :
022-23766141 天津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院长办公室
监督 *** :022-65309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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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4年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公开 *** 教师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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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2014年公开 *** 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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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副教授职称标准
天津师范大学副教授职称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本资格条件,具体包括年龄、学历、学位及课程建设、教学水平、发表论文、学术实力等;二是考核程序,具体包括学术能力测试、面试检查、人事部门审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