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时高级职称待遇怎样办理审批手续
退休时高级职称待遇按如下方式办理审批手续:
之一步 办理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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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人(退休者)向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退休申请,如实填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并签字确认,单位经办人携带此表、申领人的职工档案、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到本单位登记参保归属地主管部门签章同意。
(二)单位如实填写《关于对 等 名职工退休(职)申报情况公告》、《职工退休(职)申报表》,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还需填写《从事特殊工种职工退休(职)申报表》,并张榜公布5个工作日。
(三)经办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到单位登记参保的社保中心打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
(四)经办人携带贴有申领人一寸照片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三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申领人职工档案、一寸近照一张、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另外女职工需提供能确定工种岗位的劳动合同书(45周岁前就在本单位连续参保至退休的需提供至少从45周岁开始至退休的劳动合同书)、《从事特殊工种职工(职)申报表》(仅需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提供),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市社保中心1楼2号窗口)办理退休手续,打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第二步 办理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
(一)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
1、用人单位到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需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汇总表》、(2)《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花名册》、(3)经社区审核盖章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
2.用人单位携带审核后的移交汇总表到二楼1号窗口缴纳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
3.用人单位携带缴费凭证窗口完成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手续。
(二)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
用人单位到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需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2)《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目录》、(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此表由核定部门提供)、(5)养老保险手册、(6)企业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天津市企业办理职工退休流程有哪些?
天津市企业办理职工退休流程,分以下情况来参考(2015版本)办理
一、正常退休
(一)服务对象:
在本中心存档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年限累计15年的,可由本中心负责办理退休手续。
(二)需要材料:
(1)存档证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8位身份证号码)
(3)户口本复印件
(4)就失业证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6)社会保险公司打印的历年缴费明细单。
(三)办理程序:
1、退休前一个月,由本人持“需要材料”到人才中心申请并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
2、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填写《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养老待遇档案》和《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
3、按规定缴齐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存档费。
(四)办理时限:
每月26日至下月4日为退休上报时间,由区劳动局和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办结后由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通知本人领取退休证和退休金存折。
二、特岗退休
(一)具备条件:
在本中心存档并从事过有毒、有害工作满8年;从事过高温、井下工作满9年;从事过高空、特繁工作满10年;男55周岁,女45周岁,可在本中心办理特岗退休手续。
(二)需要材料:
(1)存档证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8位身份证号码)
(3)户口本复印件
(4)就失业证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6)社会保险公司打印的历年缴费明细单
(7)原所在单位特岗批文复印件及原单位证明(必备材料)。
(三)办理程序:
1、在到达特岗退休年龄前两个月向本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需要材料”及人事档案后,填写《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表》、《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等表格。
3、每月15日前由人才服务中心将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及有关材料报区、市劳动部门进行初审。
4、初审通过后,由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
5、市劳动局审核批准的当月,由人才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办理退休手续。
三、因病提前退休
(一)服务对象:
在本中心存档,男50周岁,女45周岁,经本人提出申请,病情符合病退条件的,可在本中心办理因病退休手续。
(二)需要材料:
(1)存档证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到派所升18位身份证号码)
(4)就失业证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6)社会保险公司打印的历年缴费明细单
(7)伤、病情况及医疗经过说明
(8)与病情有关的病历资料,包括诊断证明书、原始病历及近几年的住院、门诊病历;X光、CT、B超检查报告;心电图、脑电图和病理报告及化验单。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将“需要材料”按规定时间报人才服务中心。
2、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区劳动局初审。
3、初审通过后,由区劳动局报市劳动局复审。
4、复审通过后,填写《非因工病、伤、残劳动鉴定申请表》、《天津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5、由市劳动局统一安排鉴定时间,申请人按规定到指定银行交纳鉴定费。
6、由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到天津市职工医院接受专家鉴定。
7、鉴定合格后,由中心通知申请人办理退休手续。
若有新的变动及政策调整,请以最新法规来参考办理。
信息源
办 理 退 休 手 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桥区 ***
事业单位工人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事业单位工人带领身份材料到单位填写退休审批表,办理档案、社保的审批程序。
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如下:
1、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送任命机关批准。一般工作人员报送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县管干部、党委线公务员报送玉环县委组织部审批,市管干部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批。
2、《退休审批表》一式五份,均须粘贴一寸照片,另附一张照片用于 *** 退休证,照片要求为近期拍摄的一寸免冠证件照,黑白彩色均可。
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时,还需提供人事档案、养老手册、身份证复印件备查,其中档案在组织部档案室存档的,由组织部档案室出具用于核实“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退休审批表》审批完毕后,单位人事干部携带《退休审批表》到社保中心申领养老待遇,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待遇申领表》,并办理医疗、工伤、失业等险种的停保手续。
县社保中心从申领待遇次月起按月发放退休养老金,因单位或退休人员个人原因延误办理退休和养老金申领手续的,延误期间多缴的养老保险费予以清退,退休养老金不予补发,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发放。
4、人事干部将办好的《退休证》发给退休人员,由退休人员本人向公积金管理处申领公积金账户余额,《退休审批表》复印件需报老干部局和编办登记。
扩展资料:
办理退休所需条件
一、正常退休
1、男性
年龄满60周岁退休
2、女性
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管理岗相当职务及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55周岁没有选择自愿退休的,在年满60周岁前根据有关规定申请退休。
其他女干部年满55周岁退休。
档案身份为工人的女性,在受聘事业单位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满10年并年满50周岁时,可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
二、提前退休
一般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工作年限满30年可提前退休。
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可提前退休。
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
女年满45周岁以上
男年满50周岁以上
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提前退休
四、特殊工种退休
女年满45周岁以上,男年满55周岁以上、且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五、退职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达不到退休条件可申请退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退休
天津市办理退休需要哪些证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四、注意事项:
由于《失业证》要上网登记,为确保信息准确,请办证本人亲自办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对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付给本人。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日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关系和档案转出手续。并持《北京市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迁入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后,在迁入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二、户口迁往外省、市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求职证》。
三、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持《身份证》、《求职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和《就业登记卡》。
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下岗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企业时,本人欠缴以及企业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要一次性予以补缴。下岗人员再就业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手续。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相对集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 接续和缴费手续。下岗失业人员未再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原有的社会保险关系;在下岗失业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保管其档案的单位和部门代其办理申请退休手续。所以,您千万别忘了及时续缴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