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历年职称证书发放时间
一、全国职称证书颁发时间
全国职称证书颁发时间一般每年3月份开始,持续到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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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津历年职称证书发放时间
2020年:7月29日-8月2日;
2019年:7月23日-7月27日;
2018年:7月28日-8月1日;
2017年:7月31日-8月4日;
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
2015年:7月27日-7月31日。
天津市职称评审年限如何计算
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为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相应层级职称评审的申报条件。
在本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公务员和已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职称评定条件:
助理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天津市2017年职称评审马上开始了,请问需要什么资料
中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出具规定的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依据。
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国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才能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外语能力要求
按照杭人专〔2007〕162号文件(文件见附件)中的规定执行。对于通过博思(BULATS)水平测试二级以上者,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免予职称外语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不包括省划合格成绩单),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的人员,申报评审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可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考试成绩作为量化评审的内容。
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免试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评审材料必须经所在乡镇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并盖章。
四、计算机能力要求:
凡年龄在45周岁(不含45周岁)以下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
对在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2000/XPOffice)》,有效期一律至2008年12月31日止。该证书只能在一个专业技术级别评审时有效,评审通过之后,由评委会办公室在证书上加盖ldquo;已评审使用rdquo;的专用章。
五、填报材料及真实性要求: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对象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对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等有关证件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示审核确认;申报对象要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
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所有评审表格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自行更改表式的一律作退回处理。上报材料要正确、整齐,一次报齐。申报材料要装在牛皮纸质的资料袋里,并在袋外贴上填写好的《评审材料清单》。
评审材料由区、县(市)人事局、市属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
1、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应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经区、县(市)人事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及《评审工程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同时上报电子版。
2、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如材料多可以分成2册):
(1)材料目录;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1份;表》批件1份;
(7)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8)《破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批件1份;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10)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1套;
(11)身份证复印件1份。
(若要分册可从下面材料开始,并另附材料目录)
(12)论文、论着或研究报告(复印件),已经发表的论文、论着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1套;
(13)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
(14)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套。
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
(2)《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统一使用A3规格纸张,一式25份;
(3)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或《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批件1份;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试)合格证原件,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批件1份;
(5)《破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批件及证明材料2套(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
(6)提交多篇论文或着作者,请选一篇为代表作并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