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对年度考核的要求
晋升职称对年度考核的要求:
辅导员教师系列、工程训练中心和艺术教育中心由校职称办负责组建职称推荐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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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推荐各职称推荐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职称政策及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的专近日,山西省教育厅联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全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校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不合。
年终考核是指企业于每年年末,对员工本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
年终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无论是个人自评、小组评议还是学校的审核都必须依照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根据受考核人的实际进行,不能以主观印象代替客观事实。
坚持公开的原则。无论是考核内容和程序、考核的过程和结果,都必须按规定公开。
坚持发展性原则。考核的内容必须有利于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教师各项能力、职工办事效率的不断提高和服务意识的不断增强,有利于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必须根据教育发展的实际,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
坚持全面性原则。考核内容必须包括政治态度、创新意识、教学业务、科研能力、工作效果等各个方面;考核的对象包括全体教职员工。
想考职称评审 谁知道流程?
评审流程
1、确认申报条件:
首先确认申报条件是否达到,这个主要是学历,专业,工作经验。
2、安排:
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3、申报:
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4、审核:
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5、上报:
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6、公示:
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忘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
7、证书发放:
证书下来之后,领取证书。
2021山西省中小学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流程
评审条件:2021山西省中小学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流程是,坚持师德师风之一标准。各校要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申报人员及有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情形的教师,不得推荐参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当年聘期计入任职年限。不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作为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的限制性条件。
县城高中教师职称评审县教育局参加吗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现就2021年度全县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1年度全县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市、县人社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长治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县人社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全县范围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县教研室和民办学校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聘(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从事思想政治类教育和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研究性学习)、幼教、安全等学科教育的教学人员及从事电教、装备等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须与其申报专业一致。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新 *** 教师(含特岗教师)任教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直接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指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审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受到政务处分的 *** 公职人员、“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仍在受处分期内的。
三、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申报人员要求政治合格、师德过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所有申报人员需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8号)提交师德档案。各学校要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申报人员及有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情形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中小学教师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标准条件详见《长治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附件1)。
(三)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年份累计不得低于标准条件中任职年限要求。评审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从今年开始起,取消高级教师标准中对申报人员的奖励和荣誉要求,包括专业示范条件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荣誉和非一线教师的表彰奖励要求。
(五)继续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长期且目前仍在乡镇以下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所教专业(申报学科)可与所学专业不一致,且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的刚性要求。
(六)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及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公需科目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七)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规定,未完成2020—2021学年度考核和2021年暑期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中岗位设置及新一轮教职工聘任的学校教师,须在完成后方可参加本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
申报教师要按照评审规定的要求,向所在学校评聘委员会提出申报。学校评聘委员会按《长治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对参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二)实行民主评议
所在学校对参评教师须进行综合考核。从任现职以来各年度的职业道德、业绩能力、学术成果、表彰奖励等多个方面,采取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参评教师进行有效评价,按照本学校空缺岗位数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务于2021年12月28日前向教育局上报《2021年度长治市中小学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务参评教师推荐花名表》(附件4)和《沁源县2021年度教师晋升职称推荐花名表》(附件5)。
(三)集中考评
集中考评分为笔试和讲课两个环节。高级和中级参评教师的笔试均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高级职称评审的讲课由市教育局组织,中级职称评审的讲课由县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送材料
在集中考评的基础上,参评教师按照相应条件准备个人申报材料。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将严格审核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后,由市、县人社部门分别进行备案。晋升高、中级职称人员资料报送时,同时上报《中小学职称申报系统》数据,资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委评审
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部门确认,发文公布中小学教师系列任职资格通过人员通知。
五、其它要求
(一)关于聘任时间计算。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时间应从取得相应职称任职资格后,学校(单位)下发聘任文件且兑现相应层级工资的时间开始计算。具体计算如下例:2016年12月31日前兑现工资的,可按满5年聘期计算;2017年1月1日后兑现工资的,则不满5年。
(二)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员要提交《2021年度长治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参评人员承诺书》(附件2)。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评审推荐各个环节要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任何人不得用违纪违规手段干预学校的正常推荐工作,维护参评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本通知未及事宜,按照我市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沁源县教育局 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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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申报时间
2021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申报时间是:
2021年教师职称评定时间一般每年4月份和9月份递交申请材料、每年6月和12月进行评审。
山西卫生系统正高还下乡吗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发布了《2019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搜集了如下内容,请注意查看: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969号)精神,现就2019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管理
2019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卫生(中医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之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实行自主评审。
基层医疗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晋人社厅函〔2018〕1090号)精神,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各市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有关医学、计划生育、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等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5.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
6.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
(二)评审专业范围
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参照《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确定评审专业。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条件
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报基层医疗卫生正高级职称一般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可申报基层医疗卫生正高级职称。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