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通 *** 学院教师待遇
山西交通 *** 学院是巧知枣一所以交通运输行业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其教师待遇相比其他高职院校也具有一定特色。
首先,山西交通 *** 学院的教师薪资相对较高,且有一定的浮动范围。该校会根据教师的职称、工龄、教学成果以及课时情况等因素来确孝拆定教师的薪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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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学院为教师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福利,还有节日福利、生育津贴、住房津贴等福利待遇。此外,教师还可以享受校内培训和职称评定等福利。
再者,学院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教师可以参与各种学术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创新教学模式和课程体系,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同时,学院也会不断鼓励和奖励优秀教师,并为教师提供升职和职称晋升的机会。
总的来说,山西交通 *** 学院的教师待遇具有一定优势,既有较高的薪资水平,也有猛咐完善的福利待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这些都可以吸引更多有能力、有素质的人才加入到该学院的师资队伍中。
2022山西省职称改革新规定?
2022职称评审新规定具体如下:
1、在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方面,贯彻落实人社部有关精神,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加快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2、在改进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面,完善基层中小学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结合我省基层中小学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将由省教育厅负责研究制定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价标准,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3、在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方面,由省卫健委负责制定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新标准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重点评价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把能看病、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临床医务人员职称评价的主要内容,鼓励卫生专技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逐步建立完善符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体系;
4、在优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布局方面,省人社厅负责组建山西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设在省工信厅的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设在省人社厅的山西省正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和设在省农业农村厅的高级经济师农业经济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优化整合。
5、在高级闭悔职称认定方面,省人社厅明确,从省外、中直驻晋单位流动或军队转业安置到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省属单位工作的,原评审取得的高级职称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到市属单位工作的,原评审取得的高级职凳者称由各市人社局负责认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枣态薯员,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人社部门负责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应当逐级晋升,根据个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参考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结果确定人选,经公示后,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山西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理条件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科发〔2020〕43号)明确“在山西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目前在自然科学研究(含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体育科学研究、科技管理与公共服务(含科技开发与管理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科技创新创业与服务、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等)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下列人员不得申携稿晌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敬唤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2020年度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晋科发〔2020〕44号)明确“在山西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目前在自然科学研究(含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体育科学研究、科技管理与公共服务(含科技开发与管理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科技创新创业与服务、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等)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辩锋条件的人员。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中国 *** 党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受处分期的。”
说明:文件更新的则以最新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