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卫生高级职称什么时候考试
基本是一年一次,每年大致在7月份进行考试。
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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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副高: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职称职务满5年
(2)大专学历,受聘中级职称职务满7年(申报副主任医师须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工作)
在中级职称职务期间的工作数量或工时要求
2、正高: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副高职称职务满5年
在副高职称职务期间的工作数量或工时要求
3、符合下列有关条件,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不受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限制
(1)获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对于医护们来说,确保本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的同时,也要具备拿下职称的实力,那该如何做到工作与学习的平衡?考试宝典APP深耕医学教育二十年,帮助每位学员解决个性化学习问题 ,提升学习能力,陪伴学员共同成长与进步,加速通过考试,助力职场快速晋升!
2017年度中级职称什么时候评审完成
一、申报与评审时间
2017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时间总体安排为:8-9月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11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12月底前完成审核、备案工作。
各系列(专业)、各级别职称的评审申报时间和具体要求以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通知为准。
县城高中教师职称评审县教育局参加吗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现就2021年度全县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1年度全县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市、县人社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长治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县人社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全县范围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县教研室和民办学校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聘(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从事思想政治类教育和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研究性学习)、幼教、安全等学科教育的教学人员及从事电教、装备等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须与其申报专业一致。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新 *** 教师(含特岗教师)任教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直接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指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审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受到政务处分的 *** 公职人员、“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仍在受处分期内的。
三、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申报人员要求政治合格、师德过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所有申报人员需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8号)提交师德档案。各学校要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申报人员及有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情形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中小学教师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标准条件详见《长治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附件1)。
(三)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年份累计不得低于标准条件中任职年限要求。评审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从今年开始起,取消高级教师标准中对申报人员的奖励和荣誉要求,包括专业示范条件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荣誉和非一线教师的表彰奖励要求。
(五)继续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长期且目前仍在乡镇以下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所教专业(申报学科)可与所学专业不一致,且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的刚性要求。
(六)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及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公需科目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七)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规定,未完成2020—2021学年度考核和2021年暑期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中岗位设置及新一轮教职工聘任的学校教师,须在完成后方可参加本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
申报教师要按照评审规定的要求,向所在学校评聘委员会提出申报。学校评聘委员会按《长治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对参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二)实行民主评议
所在学校对参评教师须进行综合考核。从任现职以来各年度的职业道德、业绩能力、学术成果、表彰奖励等多个方面,采取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参评教师进行有效评价,按照本学校空缺岗位数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务于2021年12月28日前向教育局上报《2021年度长治市中小学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务参评教师推荐花名表》(附件4)和《沁源县2021年度教师晋升职称推荐花名表》(附件5)。
(三)集中考评
集中考评分为笔试和讲课两个环节。高级和中级参评教师的笔试均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高级职称评审的讲课由市教育局组织,中级职称评审的讲课由县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送材料
在集中考评的基础上,参评教师按照相应条件准备个人申报材料。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将严格审核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后,由市、县人社部门分别进行备案。晋升高、中级职称人员资料报送时,同时上报《中小学职称申报系统》数据,资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委评审
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部门确认,发文公布中小学教师系列任职资格通过人员通知。
五、其它要求
(一)关于聘任时间计算。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时间应从取得相应职称任职资格后,学校(单位)下发聘任文件且兑现相应层级工资的时间开始计算。具体计算如下例:2016年12月31日前兑现工资的,可按满5年聘期计算;2017年1月1日后兑现工资的,则不满5年。
(二)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员要提交《2021年度长治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参评人员承诺书》(附件2)。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评审推荐各个环节要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任何人不得用违纪违规手段干预学校的正常推荐工作,维护参评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本通知未及事宜,按照我市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沁源县教育局 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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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2017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
黑龙江省2017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0月16日-29日
2017年福建省卫生高级考试报名时间截至日期10月25日
2017年青海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10月30日至11月7日
2017年贵州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3日至12日
2017年河南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6月28日~7月12日
2017年山西省卫生系列和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考试的通知
2017年新疆兵团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10日至21日
2017年浙江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月15日-3月9日
2017年安徽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1日至10日
2017年海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14-20日
017年天津市卫生高级考试报名时间8月4日至8月9日
2017年宁夏自治区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3月8日至12日
2017年新疆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1日至20日
2017年甘肃省卫生高级考试报名时间3月6日至17日
2017年湖南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5月18日~30日
017年重庆市卫生技术副高考试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17日
2017年四川省卫生副高考试报名时间12月30日至1月22日
2017年河北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月6日至22日
2017年云南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月23日至3月3日
2017年内蒙古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20日至2月16日
2017年江西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1月23日至2月15日
2017年辽宁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4月24日至5月22日
2017年卫生部直属单位卫生高级考试报名时间3月7日至3月22日
2017年湖北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6月12日-6月22日
2017年广东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2月6日至15日
2017年江苏省卫生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时间2月10日至3月3日
2017年广西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1月18日—2月13日
做好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导语: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加强基础教育师资保障,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就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下面是我收集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欢迎阅读。
一、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评价标准。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更加符合一线教师工作实际,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论文的倾向,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探索以教案、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论文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正高级教师评价标准,发挥正高级教师在城乡各地区的引领作用,让更多优秀教师“跳一跳能够得着”。要加大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支持,促进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公平、更加均衡,评价标准要综合考虑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实际。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可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课程)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侧重考察其工作业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
二、进一步创新评价机制
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参考工作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探索学校、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多方评价形式。坚持采用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相结合,倡导“推门听课”、“随机抽题说课”等形式,增加基本能力素质的考核。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进行单独评审。
三、进一步做好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各地要按照培养和造就教育家的政策导向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树立中小学教师发展的标杆和楷模。2017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数量仍实行总量控制,由两部统一确定各地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数量(见附件)。根据中央有关部门所属高校(以下简称“部属高校”)附属中小学教师情况,部分地区正高级教师指标数量进行了适当增加。要加大对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倾斜力度,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30%。要严格履行正高级教师评审结果备案手续,未经备案的,两部不予认可。
四、推动部属高校附属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入轨
部属高校附属中小学按照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原则上不改变现有管理模式,行政隶属关系和人事管理权限在高校的,可由高校组织实施,也可委托地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行政隶属关系和人事管理权限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纳入地方统一实施。
部属高校要妥善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和人员过渡工作。现有在岗中小学教师按照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改革后的职称(职务)体系。改革前评聘的正高级职称(职务),按照“老人老办法”管理,符合条件的可通过评审委员会认定取得新的中小学正高级职称。
自行组织评审的部属高校要严格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附属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数量,不得开展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纳入地方统一实施的,在各地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内统筹安排。正高级教师评审结果通过相应主管部门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
中央和国家机关、团体、军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置的幼儿园按照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开展教师职称评审。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要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主体作用,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建议,合理引导教师预期。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建立投诉机制,打通教师 *** 渠道。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职称的规定,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严厉查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领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日常考核和聘后管理,通过岗位聘用、岗位考核、竞争上岗、解聘辞聘,建立退出机制,实现能上能下。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是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共同的责任主体,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早部署、早开展,共同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各项工作,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年底前报两部备案。各地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督查。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两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