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考各科目考试时间
6月20日:上午8∶30~11∶00语文、下午15∶00~17∶30理综(物理、化学);6月21日:上午8∶30~10∶30数学;下午15∶00~17∶30文综(历史15∶00~16∶10)(思想品德16∶20~17∶30);6月22日上午8∶30~10∶30英语。
全省文化课考试科目及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听力考试占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文科综合150分(思想品德75分、历史7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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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中“思想品德”为开卷考试,其余各科均为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开卷考试时,考生只准带普通初中思想品德课本。英语听力考试采用播放录音的办法,开始播放的时间统一定为6月22日上午8∶30,不得提前或推迟,录音只播放一次。
体育考试项目为3项,分值为50分。其中必考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分值均为20分,其他两项由各市确定,分值各为15分。
山西招生考试网官网登录入口地址
2018年山西招生考试网官网登录入口地址:
1、对口升学的招生对象是哪些学生?
答: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成人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具有我省户籍的省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普通高中在校生、毕业生不得报考。成人中专学校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毕业生必须是入学时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录取的普通中专毕业生。
2018年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符合并选择安排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要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证书的退役士兵可以报考。
所有报名考生均需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报名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考、普通高校各类单独招生考试;“三二分段”转段录取和五年一贯制专科注册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对口升学考试。
2、对口升学报名办法是什么?
答:对口升学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应届毕业生到所在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到户籍所在市招生考试部门(忻州考生到本市教育局职教科)进行现场确认。凡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一律无效。
3、什么时间网上报名?考生如何填写招生专业类别?
答:2018年12月18日8时至22日18时,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针灸推拿专业考生的报名及确认工作由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统一组织。 山西中医药大学 针灸推拿专业办学地点在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时,60%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视力残疾考生。报考针灸推拿专业的考生不能参加医学相关类的录取,报考医学相关类的考生也不能参加针灸推拿专业的录取。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根据所学专业对照《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专业类别、考试科目及时间》填写招生专业类别,所学专业未涵盖在内的考生,可选报相近招生专业类别。不能跨类别报考。
退役士兵根据实际需求,选报相关考试类别。
4、信息技术类、土木水利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考生如何填报“专业群”?
答:信息技术类、土木水利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试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办法。职业技能需按“专业群”进行报名和考试,因此,报考这10类专业的考生需要根据自己中职所学专业对照《山西省对口升学职业技能考试招生专业类别、考试形式及时间》填报“专业群”,并参加该“专业群”的职业技能考试。
5、考生报名需填写哪些表格?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填写《山西省对口升学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可从确认点领取或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其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一栏,须在确认前填写,应届生由其所在学校党组织签注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印章,往届生和退役士兵由其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签注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印章;退役士兵还需填写《山西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或到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领取),现场确认前,到其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盖章。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需填写《奖励照顾考生登记表》。
考生填表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
6、什么时候确认?需携带哪些材料和证件?
答: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27日。逾期不予确认。
现场确认时,应届生必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山西省对口升学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往届生除携带上述证件和表格外,还须携带《户口本》、《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退役士兵必须持《户口本》、二代《居民身份证》、《士兵退役证》、《山西省对口升学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山西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参加确认。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确认时须填写《山西省对口升学考试奖励照顾考生登记表》(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2016年—2018年获得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须提供其获奖证书复印件;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须持市级(含)以上侨务办公室证明及相关材料;台湾省籍考生,须持台湾同胞联谊会证明及相关材料;军人烈士子女,须持有关证书和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的证明,其他烈士子女须持有关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7、现场确认时“信息校对”重要吗?
答:现场确认时“信息校对”非常重要。考生报名信息输入计算机后,由确认点打印带有照片的信息确认表交考生本人进行校对,无误后由考生签名,不得代签。经考生校对签名的信息确认表,是工作人员投档录取及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因此考生必须高度重视信息校对工作,切勿因本人不认真校对造成信息错误,影响自己的录取。对因考生不认真校对造成的信息错误、影响投档等严重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8、什么时间填报志愿?
答: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对口升学本科两批分别设五个平行志愿,专科设八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7月初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后8位登录“山西省对口升学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设置登录密码。考生凭登录密码填报、查看、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结束后,不能再修改。登录密码是考生填报志愿(征集志愿)必须使用的个人保密信息,考生一定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不要泄露给他人,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9、如何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什么情况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地填写在《山西省对口升学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中的有关栏内。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印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报名确认。
10、如何体检?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何要求?
答:考生的体检工作在3月15日前进行,由各确认点负责组织。现场确认后,考生领取体检表(也可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在体检表上粘贴数码照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
考生须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否则后果自负。体检医院要在每个考生的体检表上认真填写 “报考专业指导建议”中的项目,并告知考生本人。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结果按规定时间交回确认点。各确认点按规定程序将考生体检信息准确输入计算机,打印《考生体检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考生体检信息确认表》,无误后签字确认,对其体检信息准确性负责,任何人不得代签。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以向市招生考试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市招生考试部门安排在市级复检医院体检,3月25日前作出复检结论。考生若对市复检结论仍有异议,可由市招生考试部门在3月30日前向省招考中心提出复检申请,由省招考中心统一安排在终检医院进行体检并作出最终裁定结论,录取时以终检结论为准。
对口升学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对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11、考试科目有哪些?各科分值是多少?
答:对口升学实行全省统一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信息技术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10类专业试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办法。“文化素质”考语文、数学、英语3科,每科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总成绩作为高等学校择优录取的依据。
除上述10类专业外,其他专业类别仍实行“文化素质+专业综合”的考试办法。文化素质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100分,专业综合满分300分,考试总分600分。其中外语类、教育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美术类只考文化素质,不考专业综合,考试满分300分。
文化素质和专业综合实行闭卷笔试,本科、专科考试内容相同,考试时间为6月7日、8日。
12、哪些科目需填涂答题卡?考生填涂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对口升学考试各科试卷均采取网上评阅的办法。文化素质和专业综合考试时,考生需将各科试题的答案全部涂写在答题卡上,答在试题上的一律无效。
考生在填涂答题卡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试题、答题卡分选择题、非选择题两部分。选择题答案用2B铅笔涂在答题卡上,将答题卡上与所选答案相对应的字母(包括括号)涂满涂黑,若需要更改,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择正确答案涂满涂黑;非选择题用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答在答题卡上。
(2)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时,座位号是单号的考生发A题、A卡,座位号是双号的考生发B题、B卡。考生接到试题和答题卡后,首先应认真检查核对自己所接到的试题和答题卡是否本场考试科目、类型是否正确,如有差错,立即举手要求更换,若错答试题类型,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考生自负。
(3)考生答题前,先将监考老师发的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右上角指定位置,用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号。
(4)考生要爱护答题卡,保持答题卡清洁、完整。严禁折叠,严禁在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和修正带,保持其完好无损。
(5)考试前,考生应将两支2B铅笔都削好,笔尖更好与答题卡上的小长方框同宽。
13、“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如何计算?有何具体规定?
答:“职业技能”考试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基本技能考试两部分,专业基础知识采取机试的形式,专业基本技能采用现场操作或机试的形式,考试内容根据《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技能考试大纲》确定。考试结果综合体现为“合格”或“不合格”,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职业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2016年-2018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信息技术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考生,免试相应专业职业技能,视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
“职业技能”考试在4月10日至30日进行。考前,各专业职业技能考试范围、考试时间、办法、地点等事宜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
14、哪些专业考生需参加专业测试?有何具体规定?
答:报考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的考生需参加专业测试;报考外语类的考生要进行口语测试。
(1)美术类专业测试和专业综合考试同时进行,测试的科目为色彩,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3小时,考生所用画具、马扎自备。作画须用水粉、水彩颜料,不得用油画颜料。
(2)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外语类专业测试时间、地点、测试项目由省招考中心另行发文,由确认点通知考生。
15、考生什么时候领取《准考证》?
答:信息技术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职业技能考试前,考生到报名确认点领取本人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
考生的文化课准考证号在报名确认时随机产生,考场号和座位号由省、市考试部门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试前一周,考生到报名确认点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作弊处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领取《准考证》。
16、考生的录取成绩如何计算?
答:信息技术类、土木水利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考生的录取总成绩为文化素质与奖励照顾加分的总和;外语类、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的成绩分为文化课总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为文化素质与奖励照顾加分的总和;其他专业类别考生的录取总成绩为文化素质、专业综合与奖励照顾加分的总和。
17、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奖励照顾政策?
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考生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40分、30分、20分;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考生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也可先享受加分照顾参加本科院校录取,若未被本科院校录取,可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由考生自主选择。
以上政策,2016年—2018年所获奖项有效。
少数民族考生和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录取总成绩中加10分。烈士子女在录取总成绩中加20分。
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更高一项进行加分,不作累计。所有符合奖励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教育部、省教育厅、人社厅公布的竞赛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奖励照顾政策。
18、怎样通知考生成绩?考生如何申请成绩复查?如何知道成绩复查结果?
答:6月26日,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若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于6月27日至28日在原确认点申请成绩复查,填写《山西省对口升学考试考生申请查卷登记表》,复核结果由确认点负责通知考生。
19、我省对口升学的录取体制、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对口升学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对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录取总成绩达到院校 投档线 的考生,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同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中心监督、检查高等院校执行我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行为。
对口升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本科录取分两批进行,分别按与计划招生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更低控制线, 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本科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专科(高职)院校的录取。专科(高职)院校录取时,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在公布的招生计划中优先录取,然后划定各专业类别专科(高职)院校的录取更低控制线,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可调整招生计划。
符合高职院校免试条件的考生,可根据所报专科志愿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
退役士兵参加对口升学专科的录取,单独划线,根据考生成绩和所报志愿单独录取。
20、各专业类别具体录取办法是什么?
答:信息技术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根据录取总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职业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外语类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录取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比较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的优先投档录取。
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在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更低控制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比较文化课总成绩和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优先投档录取。
其他专业类别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比较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专业综合、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投档录取。
21、对口升学录取时间如何安排?
答:对口升学本科开始录取时间为7月中旬;本科录取结束后专科开始录取。
22、对口升学补录吗?如何查询录取结果?
答:对口升学不另行组织补录。对录取过程中,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平衡,以及个别考生放弃录取机会产生的缺额,将及时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开征报志愿。考生要时刻关注录取的进展情况,没有被录取的考生不要耽误了志愿补报时间。
录取期间,考生的录取结果将随时在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
23、按照本人填报的志愿投档后,还可以退档和转录到其它院校吗?
答:为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考生必须慎重填报志愿,招生部门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不得申请退档,不得转录到其它院校,否则即视为考生放弃被录取资格。
24、对口升学录取通知书用章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何规定?考生录取后,档案还需领取吗?
答:对口升学新生《录取通知书》上加盖录取院校公章,由录取院校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北京市的高等职业院校除外)。
对口升学本、专科院校录取的新生档案均为电子档案,由录取院校下载、打印,加盖招生院校印章。考生不必提取。
山西自考思想品德鉴定表
自考没有什么思想品德鉴定表,只有一个毕业生登记表,等级表中有一个自我鉴定和单位鉴定,现在不再是文革期间,将思想和学业两个风牛马不相及的东西挂钩,这种鉴定只是一个形式,你随便找一个有公章的地方盖个章就可以了,城市里面可以找街道办,或者单位的人事公章;农村去村公所。实在不行就自己找刻章的随便雕一个章就可以了。
教师中级职称考什么条件?
A. 教师职称考试,要考哪些方面
大部分是考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知识,具体可以去问问评过职称的老师,他们都清楚。还有就是问问教育局的人事科,有些地方有指定的。
B. 什么是初中教师中级职称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2)教师中级职称考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评审标准
1、思想品德标准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知识水平标准
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3、专业能力标准
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 *** 有创新性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具有很强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4、业绩成果标准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胜任中学各年级循环教学,教学业绩显著,教育艺术精湛,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积极发挥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作用,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并承担完成本专业高层次的科研项目。
德育工作有明显成效,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起到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导青年教师、培养骨干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工作有较明显的成绩;公开发表或出版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 *** -中小学教师职称
参考资料来源: *** -教师职称
C. 教师中级职称转评食品类岗中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需要以下的条件:
1、对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2、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须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外语成绩通知书,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A级)达到45分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乡镇以下基层单位” 是指乡镇 *** 直属或直接管辖的基层单位);
(6)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Ⅰ)级;
3、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4、对专业知识的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的精神,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定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申报土建施工、道路与桥梁施工、水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公用设备安装五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取得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前两年(2009或2010年)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不限)科目的合格成绩。
中级职称申报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及以下学历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D. 中小学教师评审高级职称要什么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承担五年以上副高职务工作。
2、教学成绩卓著。
3、发表、出版过有创建性的科学论文、著作或教科书,或有重大的创造发明。
4、在教学管理或科学研究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
(4)教师中级职称考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职称设置如下:
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E. 教师职称要啥条件
2019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新消息:2019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细则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概述如下:
一、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 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 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二、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明年上半年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 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 *** 、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 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 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 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未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即长期 未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件》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的,今后将不再按专业技术岗 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所以,提醒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双肩挑”人员(指兼有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 和乡镇教办人员以及原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已聘任专业技 术职务岗位人员,今后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按《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 应承担一门学科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否则,将按职责分类规范聘任到管理人员岗位。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今后中小学教师职 务评审将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
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地(市) 、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
附件: 《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 *** ,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 ***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档案对大家来说是既熟悉又陌生,说熟悉是因为人人都知道自己有一份档案材料,而且都知道其在计划经济时代有着重要的作用;说陌生是因为很少有人清楚他自己的档案材料里面究竟有些什么,加上档案的保密性质,许多人都没有见过自己的档案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档案是指过去核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而大学毕业生的档案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被录取的大学生在毕业时的档案材料 , 它主要包括了该毕业生的高考成绩、在大学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表现情况、受到的奖励或处罚、家庭状况等内容。这是大学毕业生的学籍档案,大学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到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该毕业生的学籍档案就成了人事档案,它需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取得报到证。那么毕业时还没有确定工作,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的档案应该怎么办呢?
国家教育部、人事部、公安部和劳动保障部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用人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根据对毕业生申请保留户口、档案两年的政策精神,我们可以得知这一政策在北京市的具体执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简称国办 19 号文件)的相关精神规定,在毕业离校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延长择业期(不包括打算考研和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从当年 7 月 1 日起,延长期限为两年。两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接受手续齐备的毕业生,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毕业手续。其具体做法是:
• 当年毕业离校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须向学校申请,将其户口和档案主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保留在学校。北京生源毕业生毕业时应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其档案由学校统一转至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 户口和档案保存在学校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应当与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其户口和学校保存的最长期限为两年。
• 毕业生档案在校保存期间,两年内可以免交档案保管费用,但毕业生应当接受学校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协议到期后,毕业生应当自行将档案和户口迁出。逾期不办理或不与学校联系的,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迁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京外生源毕业生留京时间截止到当年的 12 月底;对于超过上述期限在北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由录取单位按照《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 的暂行办法》办理人才引进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派遣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到全校统一派遣时仍未落实用人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其本人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将其户口、档案等关系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保留在学校两年继续落实就业单位(打算出国、考研的毕业生不能申请将其户口、档案等关系保留在学校)。毕业生在委托学校保管其户口档案期间,可以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 *** 活动,但与学校已经无隶属关系。
全国各地区实行毕业生申请保留户档两年政策的具体办法与北京市的大体一样,但由于各地的具体情况有差异,因此在执行这一政策的具体过程中也会有差异。具体的执行办法各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都有相应的规定,毕业生可以向所在学校的就业指导部门咨询。
目前在高校毕业生中流行着一种档案无用的观点,认为现在时市场经济体制了,用人制度日趋灵活,用人单位看中的是劳动者的能力,档案已经失去了其往日的重要作用。因此,不少毕业生在毕业的时候根本不关心自己档案的去向,有的把档案留在学校就不管了,有的换工作的时候不调档案把档案留在原单位不管,有的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在哪里。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我国的人事档案偏重静态性的资料描述,注重历史性和过去时的描述,不能很好的反映动态的个人能力和信誉。 2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用工形式多样,许多用人单位在录用和管理员工的时候并不看中档案。 3 、目前我国高校毕业生大都是自谋职业,部分毕业生在毕业的时候还没有落实工作单位,就把档案留在学校,在找到工作之后或是因为已经身在外地或是因为忘记等原因,没有再回学校办理档案移转手续。 4 、毕业生在就业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要离开原来的单位,往往涉及到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交纳违约金,许多人因为不想缴纳这笔违约金就在未经过原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跳槽去了另一个单位。而有的用人单位因为员工没有交纳违约金而不为其办理档案移转手续,扣其档案。时间一长,跳槽的员工觉得没有档案也没有什么影响,也就不再关心自己的档案关系了。 5 、还有人因为存档费太高而又没有觉得档案有什么作用而对档案置之不理。
但实际上档案是不是真的对毕业生没有用了呢?回答是否定的。档案对于一个人来说并非可有可无,它作为记录个人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内容的文件材料,发挥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毕业生将要面对的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都会用到档案。丢了档案可能会给自己将来的工作生活带来麻烦。例如已经毕业工作三年的 A 的档案就一直自己拿着没往单位交,在单位评职称时因其档案缺失未能参评。 B 与北京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准许她的户口迁至北京。当她返回原学校所在地办理调动手续时,发现自己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还是学生档案。这意味着她不能办理调动。 C 购买了一套新房,在银行办理房贷时要求出具贷款人的户口证明,然而在弃档多年后,他却怎么也想不起自己的户籍档案现在何处。
F. 2018年中级教师评职称评定条件
2018年中级教师评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 *** ,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6)教师中级职称考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继续教育对于中级教师的要求:
1、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所教班级学生合格率、先进生转化率较高,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2、承担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一次以上,且教学效果好;
3、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三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
4、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交流或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在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或参与编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正式出版物。
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如何填写
1、首先打开wps软件,点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进入。
2、其次填写招生学生的基本个人信息,及学校信息。
3、最后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填写考核评分原因及得分。
2017山西教师资格申请
2017年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及条件
山西省不举行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018年山西教师资格认定 一年可以认定几次
山西教师资格认定一年一次,每年4月份发布通知
2017年认定时间安排
五寨县 2017年忻州五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17年5月8日—5月16日
定襄 2017年忻州定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17年5月8日—5月17日
榆次 2017年晋中榆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17年5月16日—5月19日
迎泽区 2017年太原迎泽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17年5月15日—5月17日
尖草坪区 2017年太原尖草坪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17年5月15日—5月16日
晋中昔阳 2017年晋中昔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17年5月16日—5月19日
临汾吉县 2017年临汾吉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年4月24日—5月12日
尧都区 2017年尧都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17年4月24日—5月17日
襄汾 2017年襄汾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17年4月24日——5月17日
朔州 2017年朔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17年5月15日——5月23日
大同 2017年大同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通知
2017年5月10日—5月17日
长治 2017年长治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17年5月13日——5月16日
晋中 2017年晋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17年5月16日——5月19日
太原 2017年太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中职高中和中小学分开认定
晋城 2017年晋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17年5月15日-18日
阳泉 2017年阳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17年5月11日-12日
运城 2017年运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17年5月9日-15日
侯马 2017年侯马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17年4月24日-5月5日
忻州 2017年忻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17年5月8日-16日
2017山西教师资格证考试考什么内容
2017下半年山西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公告未出,由于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是统考,
根据【2017下半年威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17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的笔试内容为:
但是今年新增了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内容:
2.新增考试学科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其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3.新增实习指导教师考试类别
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可参加相应类型的教师资格考试。
2017山西教师资格证书都需要定期注册吗
所有人的教师资格证书都需要定期注册吗?
答:不是。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目前仅限于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相同类型民办学校的在岗教师是否纳入注册范围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仍处于试点阶段,试点省份根据自身情况划分注册试点地区、学校和对象。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要求制定本地区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被工作方案纳入注册范围的人员必须参加注册,未纳入注册范围的人员无需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
教师资格证省考与统考的区别
一、考试科目。“省考”只开设教育学、心理学两个科目;“国考”科目和内容不同,并将原来在认定环节组织的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纳入到考试环节。
二、考试方式。“省考”采用纸笔方式;“国考”采用纸笔和机考两种方式。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综合素质》采用机考方式,其余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方式。
三、考试内容。“省考”有指定的教育学、心理学参考教材;“国考”没有指定的参考教材。
四、成绩年限。“省考”的笔试成绩长期有效,“国考”的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这就意味着,考生之一次通过一门,还有一年半的时间考出其他科目。超过两年还未通过,原成绩作废。
2017年山西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是多会儿了
你好来,根据《2017下半年山西中源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上标明2017年教师资格证网上报名:考生于9月5日—9月8日16时前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cn)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考区确认:各考区于9月6日—9日16时前,按要求为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办理网上确认。
3.网上缴费:通过考区确认的考生于9月10日16时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报名。
2017山西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时间
2017年山西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山西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暂不受理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由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报名时间
2017年申请中小幼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4日至5月12日。请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7:00至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jszg.e.cn)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认定机构确定,5月底前完成。
四、申请认定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一)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要求
1.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根据《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办法》,需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2014年以前入学的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根据《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办法》,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在学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教育教学实践(实习)表和其它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往届生可选择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应往届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同时还需提供思想品德鉴定以及其它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往届生可选择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前合格学历,并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以及其它申请材料,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认定程序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认定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和认定系统开放时间,认真研究,科学制定本机构认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及时制定本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公告(包括认定政策、咨询 *** 、各类别申请人网上报名、体检、提交材料现场确认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并通过本机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jszg.e.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三)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生成,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材料(聘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1)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2)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正反面打印)原件、复印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有效)。
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由所就读学校(院)院系提供鉴定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 *** 提供鉴定意见。
7.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师范生申请材料。
(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cn)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符合师范生条件的申请人提交在校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教育教学实践(实习)表和其它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
9.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认定。
各认定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应使用系统规定软件打印,确保证书签发日期、资格种类和持证人基本信息等与认定系统中的信息完全一致。认定合格人员根据认定机构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加大工作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我省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本机构认定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并耐心细致地做好各项政策和要求的解释工作。本机构咨询 *** 和官方网站要对外公布,有关通知、公告应及时上网,以方便申请人查阅和咨询,为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提供便利条件。
(二)各市应尽早开展对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认定工作。可结合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数,提前开展证书申领和发放工作。证书申领与发放均以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已生成证书编号的数据为依据,不以预估认定人数为依据。各市教育局务必于2017年6月15日前将《2017年教师资格证书申领单》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三)各市要向所辖县(市、区)认定机构明确证书申领与发放要求,核实证书发放数量,监督证书发放过程,减少耗损和留存,杜绝流失。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在申领本市教师资格证书时一同上报需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数及《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复印件(加盖认定机构公章),认定机构和申请人要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3)。
(四)各市认定机构要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对本市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慎重处理,不得擅自突破政策。
(五)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将本市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提前报省教育厅教师处和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各市认定工作须于2017年6月30日前结束。
山西省教育厅
2017年4月6日
2017年上半年山西会有教师资格证考试吗
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还未发布,具体可参考2016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19日18:00
考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
2017年山西省教师资格证认定是什么时候
1、教师资格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2、笔试、面试均合格后可获得《中小学教师专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属》,该证明有效期为3年。
3、山西省教师资格证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一般为:4月20日—4月29日、5月3日—5月10日。
4、教师资格证认定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5月4日—5月6日、5月9日—5月11日。
5、2017年具体时间安排以山西省教育局公告为准。
山西省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在哪个官网
报名网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报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山西省的中国公民;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符合《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山西省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在校五年级学生、普通高校专升本一年级(含)以上学生,须有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在山西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外省户籍人员,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9)2017山西教师资格申请扩展阅读: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2 科;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 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 科;
初级中学、普通高 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 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3 科;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 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教 学能力》3 科。
2017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内容及科目
2017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面试报名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之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9:00-12月15日17:00。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2月18日-12月20日,确认点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第三阶段,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2月18日-12月21日24时。
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1月1日-1月7日。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三)面试,时间:2018年1月6日—1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信息。
(四)面试结果查询,时间:2018年3月6日。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全科。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高中(含中职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高级中学(含中职文化课)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中职专业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在面试中进行考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