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职称注册,山西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官网

2024-06-18 山西职称评审网 24
A⁺AA⁻

山西省2017年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山西省高级职称注册,山西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官网

教师的职称有五级,分别如下: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山西省22年高级职称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初、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参加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申报人员,还应符合山西省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相关条件。

山西评高级工程师好不好评

好评。

1、山西评高级工程师大专学历,专科学历,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均可参加评审。

2、山西评高级工程师在一级注册类证书满足五年后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3、山西评高级工程师对业绩突出、贡献显著的优秀人才可缩短至三年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资格。

申报山西省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有哪些条件

评定标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 规范;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理 论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了解本专业国 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处理本专业较复 杂疑难问题,工作业绩较突出,公开发表、出版体现专业水平的 论文和著作;学术技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 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 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之一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申报副主任医师、副主任 *** 、 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护师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 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有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 等申报材料造假等严重违纪行为,从被查证属实当年起 3 年内不 得申报;

三、发生医疗差错责任者,当年不得申报;发生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2年的。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 技术工作5年以上;获大专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 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 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5 年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要求。(一份B级或A级的合格证书)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成绩模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及专业能力考试条件

一、申报副主任医师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执业注册;申报副主任护师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执业注册。

二、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线(考试后获得的2年有效合格证书);免试人员范

围按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规定执行。

第七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完成本部门、行业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八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0周以上。在管理工作岗位的专 业技术人员,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20 周。

二、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 难的技术问题;完成较复杂的会诊和抢救工作。

三、开展本专业必须具备的各项诊疗技术项目。

四、每年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临床技能培训,讲授专题课 3 次以上。

五、开展基层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卫生系统内的卫生技术人员,原则上应按规定到县或乡(镇)卫生机构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申报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在任期内必须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累计6个月以上;申报其它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任

期内必须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服 务累计3个月以上(提交《广西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以下病案或技术工作报告:

一、临床医疗(西医、中医):

(一)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治、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3份原始完整病案(扫描的复印件要有单

位审核盖章)。

(二) 无住院病床科室或长期在门诊工作而无法提供病案的申报人员: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治、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 3 份病案分析材料(3000 字以内, 附有关原始资料材料如各种检查、检验单号、处方等,扫描的复 印件要有单位审核盖章)。

二、其他专业: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3份技术工作报告(3000 字以内,附实验室检测检查、现场调查等有相关原始资料,扫描的复印件要有单位审核盖章)。

第十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必须以之一作者身份在医学类专业公开发行期刊(公开发行期刊查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2 篇以上(不含增刊,不包括个案报道、综述、科普性文 章和论文摘要等),综述 1 篇(可不发表)。县和县以下各医疗单 位申报副高级职务资格,论文可在医学类专业期刊的增刊发表。 评委会(专家组)应对论文质量进行专业鉴评,并给出鉴定意见, 对于论文水平较低的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第十一条 破格条件

对贡献突出、业绩显著且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破格申报。

一、基本条件

(三)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至少有两年度考

核为优秀。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专业能力考试、继续教育、工作业绩等符合规定条件,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其中之两项:

(一)获得市(厅)级授予的专家称号;

(二)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三)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者。

第十二条 附则

一、凡是符合上述条件规定,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按规定程序申报、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

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卫生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与本条件相关的词(语)解释见附录。

一、本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学历(学位)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专业能力考试、继续教育和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取得国(境)外的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

三、论文:指在医学及相关专业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 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全文一般不少于2000 字。不含增刊,不

包括个案报道、综述、科普性文章和论文摘要等。通讯作者论文不能作为代表作。

四、奖项等次主要完成人排名

(一)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 9 名;二等奖:前 7 名;三等奖:前 5 名。

(二)市(厅)级科技成果科技成果一等奖:前 5 名;二等 奖:前 3 名。

五、继续教育学分条件

(一)指任现职以来,累计完成继续医学教育 I 类学分 25 分、Ⅱ类学分 50 分以上学分(I 类学分可替代Ⅱ类学分)。注意:

每篇论文可获6分Ⅱ类学分

(二)具备从业以来累计 1 年或任现职以来累计半年进修、培训学习经历。(要有证明或证书等)

2012年山西省卫生高级职称报名条件

上一篇 下一篇

陕西(评定)

一、申报条件

职称评审应以岗位设置为前提条件,各单位必须在设岗的基础上,根据岗位设置,出现岗位空缺方可申报职称晋升。对没有空岗的单位,采取“退二进一”的办法申报,即单位当年退休二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方能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相同等级的职称资格。具有本专业博士学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申报职称资格。申报单位须填写《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设置情况统计表》

(一)思想政治条件: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为优秀。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 、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

2 、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三年申报;

3 、医疗差错者,延迟一年申报;

4 、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5 、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延迟三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 、晋升正高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或大学普通班毕业,取得副高级资格,并任现职满 5 年。

2 、晋升副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②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不少于 2 年;

③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不少于 4 年;

(以下 4-9 条,须具有中级资格,并任职不少于 5 年);

④大学本科以上毕业;

⑤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 15 年;

⑥大学普通班毕业;

⑦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0 年以上(含 20 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5 年以上(含 25 年);

⑧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8 年以上(含 28 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0 年以上(含 30 年),仅限于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

⑨中专毕业连续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 25 年;(本条仅适用于全省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和山区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三)外语条件: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 2007 〕 52 号)和 《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 2007 〕 121 号) 有关规定执行。

(四)计算机条件: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 [2005]34 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基层支医条件

根据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卫人发〔 2006 〕 393 号)文件精神,今年晋升副主 任 医师前到农村支医的,优先推荐参加评审,完成 1 年支医任务后医疗机构方可聘任。申报人员须持经支医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盖章的《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医工作鉴定表》,方可申报参加年度卫生高级资格评审。

(六)科研能力条件:

根据陕人社发〔 2009 〕 168 号文件 , 高级职称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 从今年起 , 申报高级职称科研能力条件做如下提高:

陕西省晋升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科研能力条件

单位类别

正高级资格要求

全省地市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及三级医疗卫生单位

在任职期内至少有 2 篇均作为之一作者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的具有学术意义的论著性论文,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获得省、部级表彰和奖励的前 3 名;城市医疗卫生单位(除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获市、厅(局)级科技奖励 2 次以上,均为之一完成人。

2 、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须具有省级科研课题 1 项,为前 2 名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城市医疗卫生单位(除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须具有市、厅(局)级科研课题 2 项,均为之一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

3 、作为前 2 名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 sci 收录。

4 、对于专业技术有深入研究,独著完成 20 万字以上的著作 1 部,并得到同行专家 ( 评委 ) 的认可。

5 、负责完成本专业的行业部颁标准,或具有发明专利,或有填补我省本领域空白的重大技术突破和创造,并通过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及二级医疗卫生单位(仅限职工医院)

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

陕西省晋升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科研能力条件

单位类别

副高级资格要求

全省地市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及三级医疗卫生单位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著作 1 本,参与编写(其中本人执笔 4 万字以上);

2 、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发表论文 2 篇,限前 2 名作者,其中至少 1 篇作为第 1 作者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字数 1500 字以上;

3 、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1 项。

4 、完成科研项目﹡﹡﹡

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及二级医疗卫生单位(仅限职工医院)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著作 1 本,参与编写(其中本人执笔 3 万字以上);

2 、在地市级以上科技类期刊或在国家(际)级学术会议报告论文 2 篇,限前 2 名作者;

3 、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1 项。

4 、完成科研项目﹡﹡﹡

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著作 1 本,参与编写(其中本人执笔 2 万字以上);

2 、在地市级以上科技类期刊或在省级学术会议报告论文、专业文章 2 篇,限前 3 名作者;

3 、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1 项。

4 、完成科研项目﹡﹡﹡

注: 1 、表中论文、著作及成果等有关指标特定解释见附件 2 。

2 、表中“完成科研项目﹡﹡﹡”指: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一项,为之一完成

人,并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审;或主持完成市级科研项目两项,其中一项

为之一完成人,并 2 项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审。

(七)继续教育条件(参考条件):

按照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为医务工作者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条件,鼓励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 *** 、新技术,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其业务水平。今后将继续教育条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陕西省各级各类人员晋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参考条件

单位类别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

西安市市区内省(地)级医疗卫生单位及三级医疗卫生单位

每年 25 学分,其中 I 类学分不少于 5 分(各年度学分不能累计,下同)

西安市市区外省(地)级医疗卫生单位及三级医疗卫生单位

每年 20 学分,其中 I 类学分不少于 4 分

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及二级医疗卫生单位

每年 10 学分,其中 I 类学分不少于 2 分

全省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及一级医疗卫生单位

每年 5 学分,其中 I 类学分不少于 1 分

二、报送材料有关事项:

(一)报送材料内容:

1 、省卫生厅直属单位须提交推荐评审的报告一份,报告中要说明被推荐人的姓名、参加评审的系列、专业、级别、推荐理由及公开监督情况等;各设区市、省级有关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驻陕单位需由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2 、《陕西省 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简表》一份,根据《 申报简表 填表说明》,按中医、西医分正高级、副高级级别分别填写。

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简表》的同时,还须报送电子版,文件格式按《申报简表》的内容和格式,在 Windows 下用 Excel 编写。填写的内容务必准确,由主管单位职改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凡填写不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后果自负。

3 、《陕西省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表中基层单位和呈报单位意见栏内应写明“同意推荐×××同志晋升×××专业×××任职资格”;此外还应注明单位推荐形式、结果和公示情况。

4 、《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核表》一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

5 、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有效学历证书;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科研课题结题报告;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凡免试外语(医古文)、计算机者,需提交免试申请表;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须提供延退批件。

6 、论文著作:必须是任职以来发表的,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及提前出版的刊物中登录的论文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论文每人仅限提供 2 篇,每篇一式两份(其中:评审论文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评审论文、专著,须在首页左上角注明《评审论文(专著)》字样,并经所在单位核实后加盖印章。

7 、任职以来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病历、专题工作报告等,病历材料提供要求见附件 5 。

8 、参加支医工作的医师必须提供经支医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盖章的《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医工作鉴定表》,内容必须属实,凡有伪造、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1 、报送的材料须是任现职期间的材料,评现职使用过的材料不能再使用;材料可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易于辩认。

2 、报考专业代码为 001 — 074 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参评人员,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证书及注册证书。

3 、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执业医师证及注册证等材料原件由各地市审查的,只报加盖印章的复印件;省级各单位报原件及复印件。全省外语、计算机合格证报原件和复印件。

4 、报送材料要一人一袋,袋面粘贴《评审材料目录》,填清材料的内容及数量。材料袋必须结实耐用,确因材料较多须一人多袋的要进行捆扎,并在每份袋面注明姓名和单位。

5 、单位对报送的各项材料,须严格按《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实施办法》审核,并在背面粘贴《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且如实填写监督内容,并将公示及监督情况填入个人评审表单位意见栏内。

(三)报送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全省各卫生、中医高级评委会评审条件、标准、程序等,必须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二)按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非国有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的意见》(陕人发 [2002]51 号)精神,非国有单位和社会流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经本人人事档案 *** 机构核实并签署意见,由人事 *** 机构统一报送评审。

(三)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规范的专业名称申报,《陕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见附件 8 。

(四)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函 [2006]230 号文件执行,申报高级资格 400 元 / 人。

(五)晋升正高级和副高级资格,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安排见附件 9 。

做好卫生高级职称工作是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有力举措,也是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的重要内容。鉴于今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较以往有了较大调整,希望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卫生高级职称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并主动向有关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以确保今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2 :

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论文著作及成果等有关指标的特定解释

一、著作:指取得 ISBN 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手则类、论文汇编、诊疗常规等不在此列。

1 、著作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

2 、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 10 万字以上。

3 、著作权要明晰;对于著作权不明晰的,必须进行著作权确认,先由出版社对整部著作字数、每章节的字数和作者进行分割,再由著作权人签字确认,并进行公正。

二、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

1 、论文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

2 、全文字数正高级一般不少于 1500 字,副高级不少于 1000 字。

3 、期刊必须具有 ISSN (国际统一刊号)或 CN (国内统一刊号)。

4 、增刊、特刊、专刊及电子 *** 版发表不予认可。

5 、综述、个案报道(指 3 例及以下报道)不予认可。

6 、在境外、港澳主办的中文刊物以及繁体字印刷的刊物中发表的文章不予认可。

三、专业文章:仅限于全省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及一级医疗卫生单位(不含城市卫生所)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经验总结、短篇报道或病例报道等文章。

1 、文字数一般在 800 字以上,只限之一作者。

2 、期刊必须具有 ISSN( 国际统一刊号 ) 或 CN( 国内统一刊号 ) 。

3 、增刊、特刊、专刊及电子 *** 版发表不予认可。

4 、在境外、港澳主办的中文刊物以及繁体字印刷的刊物中发表的文章不予认可。

四、宣读论文:指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并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全文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凡宣读论文必须提交论文宣读证书、论文汇编、会议日程安排等相关材料。

五、国家级科技类期刊:指由国家一级专业学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办并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以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属医药院校、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中医研究院主办的学报。如:由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系列,卫生部主办的实用医学系列,中国药学会主办的中国药学系列,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出版的学报和杂志,卫生部直属的协和医院以及北京医科大学、上海医科大学、中山医科大学、华西医科大学学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广州中医药大学的学报。

1 、期刊必须具有 ISSN( 国际统一刊号 ) 或 CN( 国内统一刊号 ) 。

2 、省、地级核心期刊可按国家级科技类期刊对待。

六、省级科技类期刊:指由省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并已取得 ISSN 或 CN 统一刊号的科技类期刊。

七、地市级科技类期刊:指由地市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并已取得 ISSN 或 CN 统一刊号的科技类期刊。

八、国家(际)性学术会议:指由国家一级专业学会、国际学术组织或国际学术组织委托我国相应的学术机构组织召集的会议。如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组召集的全国妇产科学术交流会。

九、省级学术会议(含地区学术会议、片会):指由国家二级专业学会召集的学术会议。如中华医学会陕西分会召集的学术会议。

十、科技成果奖:特指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等,获奖人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及报奖 *** 科技材料(包括:①科技奖申报表;②查新报告;③研究工作报告;④发表论文应用证明等)。论文奖不在此列。

附件 4 :

《申报简表》填表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申报简表》填写格式,确保参加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参评人员的信息准确无误,现将填写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申报简表》按照地市(厅局)分中西医,正副高按专业填写;

二、主管厅局一栏填写格式为:省 XX 厅(局)或 XX 市,非国有单位或社会流动人员填写其人事档案 *** 机构。

三、单位一栏填写必须以单位公章为准。

四、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填写身份证号码必须使用文本格式;

五、出生年月、毕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批准时间填写时必须使用文本格式,填写为: 2000.01 。

六、学历一栏填写申报时使用的更高学历, 须在 博士、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中任选一项,学制为 X 年,培养方式须在统招、自考、函授、业余、 *** 教育中任选一项。毕业学校及专业填写须与毕业证书内容相符。

七、现专业技术职务(现有资格名称、批准单位、批准时间)均以申报使用的任职资格证书的内容为准。

八、现专业及从事时间以年为单位填写,格式为: X 年;

九、申报专业、申报专业代码必须严格按照《陕西省卫生高级专业资格评审专业目录》填写。申报资格须在:主 / 副主 任 医师、主 / 副主任 *** 、主 / 副主任药师、主 / 副主任护师、研究员 / 副研究员中任选一项。

十、外语成绩格式为: X 级 X 分;计算机模块应填写取得模块个数:格式为 X 个;如果外语和计算机免试,在相应的栏目填写“免试”二字;

十一、电子版必须在 Windows 环境下,用 Excel 编写,字体为仿宋,字号为三号,申报简表必须使用 A3 纸打印。

十二、其他特殊原因在备注栏进行说明。

附件 5 :

陕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病历材料提供要求

(参考意见)

根据《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量化推荐(评审)实施办法》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的量化评定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规范、翔实的反映其学术水平的材料,使评审结果更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可信性,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临床医学专业:

提供病历三份。

1 、所提供病历应遵循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 [2002]190 号)要求,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疑难(死亡)病案讨论、会诊、抢救记录原件等。

2 、所提供病历要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出其任现职期间,诊治疑难病症、解决疑难问题和从事本专业日常工作的能力水平。尤其要反映其作为上级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时,对患者病情、诊断、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疗效的分析及下一步诊疗意见。

3 、所提拱病历要有真实性,必须是从医院病案室借出的病历原件。对原病历不得修改,不得重新撰写。严禁杜撰、编造病历。

4 、对于不设病床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所、门诊部、诊所等,可不提供病历,在专业答辩时加试病案分析。

二、预防医学专业:

参加本专业某一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监测、调查、干预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或者参加专题工作形成的书面专题总结报 告一份。

三、药学专业:

提供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临床合理用药或药物不良反应等工作的监测、调查、分析的专项报告一份。

四、护理专业:

全省三级医院和西安市区内二级医院护理专业提供整体护理病历三份。

五、技术专业:

提供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本专业某一技术、 *** 等的调查、分析专项报告一份。

六、医学基础研究专业:

承担国家、省级、厅局级课题资料至少 1 套。

附件 9 :

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答辩安排

一、根据《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量化推荐(评审)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凡晋升卫生、中医系列各专业正高级和副高级资格,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成绩作为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评判的依据之一;答辩不合格者,单项淘汰。

二、答辩分为命题答辩和自由答辩两部分。本人申报资格所提供的评审论文不做答辩。

1 、命题答辩:由评委统一命题,同时制定评分标准要求;考生通过抽签抽取题目,并就所抽题目进行答辩。

每位考生须答辩专业题与基础理论题各一道。题签抽取之后,不得调换;抽签后可给一定的准备时间,答辩每人限时 10 分钟。

基础理论题要求能反映其担 任主任 医师(或副主 任 医师)所具备的基础医学理论、临床医学理论和技术理论,并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医学理论、临床医学理论和临床技术理论知识。

专业题要求能反映其阅读国内外专业期刊,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用于医疗实践和科学研究的能力。

2 、自由答辩:根据所从事专业,就本人熟悉的某一内容、病种、技术、 *** 等选定范围,由评审专家进行提问,限时 10 分钟,根据提问情况评分。

三、正高级评审在答辩时增加业务述职,具体答辩程序如下:

1 、先由参评对象对自己任现职期间的业绩进行全面述职,限时 10 分钟。

2 、再由主审评委对参评对象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价并向全体评委汇报,着重就所提供论文、病历等进行详细评价,限时 10 分钟。

3 、命题答辩,限时 10 分钟。

4 、自由答辩,由参评对象选定范围,至少 5 位评委提问,限时 10 分钟。

5 、评委投票。

四、副高级评审答辩不述职。

五、答辩具体日期及地点等另行通知。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留言咨询
提交留言

您将免费获得

  • 全面诊断

    您将获得专家对您个人职称评审所需条件的全面诊断服务,我们不同于传统代评公司,仅是提供一些通用的,浅显的建议

  • 找出疏忽点

    我们在了解您个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将挖掘出您目前不利于职称评审的疏忽点,还将详细说明您在职称评审时应当改善的确切的事项。

  • 分析需求

    我们通过丰富的从业经验,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确认好符合您实际情况的职称评审需求。

  • 定制方案与报价

    对您的需求深入了解后,将结合您目前的情况,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制一份职称评审代评方案及报价单。

获取方案

×
请设置您的cookie偏好
欢迎来到职称评审网
我们希望在本网站上使用cookie,以便保障本网站的安全、高效运转及服务优化,有关我们使用cookie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查看了解更多。
接收Cookies
决绝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