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在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第八条 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评价开采条件下对含水层与相对隔水层的破坏形式;对矿区的主要水文地质问题及主要水患,进行矿井水害分析,提出相应有效地“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及建议。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二)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三)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四)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六)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时。
水文地质调查
世纪70年代USGS对全国21个区域开展了水文地质调查和地下水评价工作,在对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和地下水区划的基础上,对地下水补给、地下水排泄等地下水均衡要素进行了估算,提出了地下水优化管理的对策。
水文地质调查工作,应按一定的工作程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的原则是:先设计后施工,先普查后勘探。一般的工作程序为:接受调查任务 调查任务分为纵向任务(上级下达的)和横向任务(地方委托的)。
年以来,开展了鄂尔多斯盆地、柴达木盆地、塔里木盆地等西北大型盆地水文地质调查,探索推进重点地段1∶5万水文地质调查,加深对大型盆地水文地质条件的认识。
求:水文地质勘查质量管理办法,急急急
水文地质勘察步聚有:收集资料、踏勘、编写设计、现场施工、报告编写。
这里的水文地质勘查包括基础地质和构造地质调查、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地下水开发利用调查、与地下水开发有关的环境地质问题调查、水文地质物探调查等。
引言 工程勘察单位必须全面加强对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原始资料收集和成果资料审核等环节的管理,对所提供的地质、地震、水文、气象等勘察资料的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