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费用交给谁
1、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收费项目的部门主要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考虑到生态收费依据是必须使用遥感地理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复杂技术项目。
2、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3、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明确企业是资源补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责任主体。对资源已经或濒临枯竭的城市和国有矿业、森工企业,要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4、破坏者向专门机构交纳一定费用,在治理控制区或其他区域进行异地治理,对整个生态环境可以起到某种修复作用。可以在表2所列的治理控制区划出部分区域,专门用于异地治理和修复补偿。生态建设补偿机制实行共享共建原则。
请教海洋资源的评估 ***
1、意愿调查评估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对调查对象的直接调查,来评估他们的支付意愿或受偿意愿。所谓受偿意愿,是指消费者或厂商接受一定数量的货币赔偿以交换一定程度的环境质量恶化的意愿。
2、海洋环境调查是认识海洋及其变化过程、评估海洋资源和环境状况的基础性工作。在海洋污染治理中,开展调查是明确问题、制定措施的前提。
3、代表 *** 的评估委员会最有权威,水产养殖的全部情况,由有专业职能的评估人员,依据全面调查的事实为根据,经过评估委员会的多名人员评议估量,得出结果,形成文件,上传下达,水产养殖的基本情况就评估完成了。
民法典第1235条规定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侵权人必须承担的赔偿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一千二百三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