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04修正)
之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十二条第(六)项有关社会办医机构交纳管理费的规定。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第十条、第二十二条有关采伐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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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之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保持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条 国家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坡耕地改梯田、淤地坝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确定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于1991年颁布,是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法律。
2、《水土保持法》中的水土保持指的是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3、之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25度以上(即坡度大于47%)的陡坡地为高度崎岖、土地易发生流失的危险地带,应当划定为禁止开垦区。禁止在该区域开展农作物种植、草畜牧业等活动,以避免对土壤造成损害。
5、水土保持法自1991年颁布以来已经历了多次修订,其中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是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1年6月29日发布并施行。
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
1、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2、法律分析: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3、法律主观:省人民 *** 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市(州)、县(市)人民 *** 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4、《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是我国为加强水土保持工作而颁布的一项法规。该办法从水土保持规划、建设、经费和资金保障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如下:为了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6、第五条 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有权举报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