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入上海有什么条件
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 *** (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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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同时规定,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 ***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四)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更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满足以上条件者,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同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上海中级职称落户条件
上海中级职称落户条件是: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 *** (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
1、并不是所有中级职称都可以用于上海居转户中的职称落户通道。简单来说,在公司从事相关岗位,公司要出具岗位聘书,才能认定你的岗位跟你的职称相匹配。
2、注意社保所缴纳的公司是否具备聘任资格。如何看自己的企业行业是否与专业对应,是否具有聘任资格,举个例子:计算机中级职称必须要有计算机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出具聘书,其他企业的聘任资格则聘任无效。
3、如果外省获得的职称,工作经历匹配,重新聘任即可。
4、在持证期间还需要注意社保个税应该要匹配,否则无效累计时间,落户不认可。
5、如果你取得的学历属于三地不一致等情况,这样的学历是不被认可,那用这样的学历考取的中级职称也是不能用来落户的。
请问上海报考“会计中级职称”有没有年龄的限制?
没有明确的年龄限制。
但是有学历以及相关工作年限限制。其实仔细研究这种限制也属于变相的年龄要求
大专学历,要求有5年相关工作经验。18岁考大学,大专毕业即21,5年工作经验,即更低允许26岁时报考中级职称。
本科学历,要求有4年相关工作经验。18岁考大学,本科毕业即22,4年工作经验,即更低允许26岁时报考中级职称。
以上属于一般正常情况下,有些学生,跳级啊,什么的,特殊情况那就要看具体情况分析了。
总的来说,实际报考拿证,审核的时候,主要还是看你的毕业证件,毕业时间到你拿证时间之间的年限是否符合要求。
中级职称落户上海条件
1、持有上海居住证累计满7年;
2、缴纳上海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 *** (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政策、无不良记录。
上海居转户有年龄限制吗?
上海居转户没有年龄限制。
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外省市户口人员符合本市落户政策,根据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后,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登记。
第四十一条 现役军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可以将户口迁入本市。 部队集体户以及在驻沪部队公寓房、经济适用房上设立的家庭户仅限现役军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落户。 随女军人报出生的婴儿,女军人调动或者转业、退役安置到外省市的,其未成年子女户口应当随迁。但其父亲成为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以及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父亲或者母亲为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其在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生育的,未取得澳门、台湾居民身份或者外国国籍,持中国护照、旅行证或者出入境通行证入境后在本市实际居住的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可以向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父亲或者母亲为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其在国外生育、未取得外国国籍,持中国护照入境的年满十六周岁的子女,依照本市华侨回国定居的有关规定办理常住户口。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 ***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