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上海职称评审改革

2024-06-06 上海职称评审网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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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哪些形式

上海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上海职称评审改革

之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上海市实施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工程、农业、民用航空等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有关系列《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制订细化、量化的评审标准和相应的实施办法,严格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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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改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规划,统一布局,按照专业,在实施评审的系列中,组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专家库由主任委员库、评委库和专业学科组(以下简称学科组)成员专家库构成,其成员就在全市范围的同行专家中遴选。

第四条 主任委员库应由本专业在职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术技术带头人5~6人组成。

委员库应由本专业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专家组成,人数一般在30人左右,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必须占2/3以上。

学科组应根据评审的专业范围进行设置,学科组成员库应由在职的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同行专家10~12人组成,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必须占1/2以上。

积极选拔45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专家进入评审专家库,组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时,上述各库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专家均须占成员总数的30%以上。

第五条 组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应由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审批,并报市职改办备案,区工程中评委直接由市职改办审批。备案材料应包括:组建专家库批复、评审权限及专业范围。

专家库的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其间如需调整部分成员(含学科组),应按组建的程序报批。

第六条 每次申报材料送审工作完成以后,根据送审对象的情况,由建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的批准机关组织在主任委员专家库中抽取正副主任委员2~4名,在委员库中抽取若干名评委专家,和正、副主任委员一起组成不少于11人的执行中评委(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占2/3以上)。

在各学科组成员库中,抽取7名以上专家(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占1/2以上)组成执行学科组,学科组负责人须由当年度中评委的执行委员担任。

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连续性,在抽取中评委正副主任委员、执行委员与学科组成员时,上一年度的成员一般应分别保留1/2。

第七条 中评委应事先向其审批机关汇报评审工作准备情况,提供被评审对象的花名册,经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根据评审条件,在确定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评审,召开评审会议。

第八条 中评委学科组应按照各系列《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重点对申报对象的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是否符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进行认真评议。

学科组应尽可能对所有申报对象进行业务答辩,破格申报对象须通过学科组业务答辩后方能进入评审程序。

学科组对申报对象的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学科组负责人在学科组评议的基础上,写出书面评议意见。

第九条 中评委必须有3/4以上的执行评委出席才能进行评审。中评委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职称改革的政策,依据各系列《职务试行条例》,仔细审核申报对象的材料,充分听取并尊重学科组的意见,在认真讨论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申报对象获应到执行评委1/2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评审。

中评委的评审意见及投票结果必须填入申报表,主任委员应在申报表上签章。

第十条 中评委应及时向其批准机关汇报评审结果,经审核后,采用批复的形式,将评审结果通知委托的申报服务机构或申报人所在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人事 *** 机构应负责将评审通过人员的有效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并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输入相关数据库。

各部委办、区县局(集团公司)应及时更新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并于每年6月前凭批复和更新后的数据库(附软盘)到市职改办办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 评委会、学科组成员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对评议、评审中发表的意见和表决结果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第十二条 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评委会、学科组成员在评议、评审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时,该成员应予回避。

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所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经查实,即予撤消,并视情况严肃处理。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会和学科组成员,将随时撤换,并追究其责任。

对违反评审程序、不按标准评审或超越专业和范围评审的评委会,视情处理,直至取消评审权。

本人从是门窗业,得知上海居住证转户籍条件中有“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 *** ,

我也在找这个相关内容,但还没有找到明确的答复,下面这个文件是相关的,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人〔1999〕52号

各区、县人事局,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日

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

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目的)

为适应上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符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评聘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培育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含义)医学全.在线提供

本办法所称评聘分离,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任的岗位(职位)确定的制度。

第二章 职称(资格)的个人申报

第三条 (个人申报)

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由个人提供材料,向所在单位申报,或向市职改办委托的机构申报。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不受单位岗位数额的限制。

第四条 (申报材料核实)

个人申报职称(资格),应当提供能反映申报人专业实践、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书面材料,以及相关证明。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书面材料,所在单位或有关人事 *** 机构应当进行核实,需要公证的可通过司法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第三章 职称(资格)的社会评审

第五条 (评聘分级分类管理)

初级职称(资格)分别实行以考代评或只聘不评的办法,不再组织职称(资格)的评审和认定;

中级职称(资格)分别实行只聘不评、以考代评、资格评审的办法;

高级职称(资格)分别实行只聘不评、资格评审、资格审定的办法。医学全在线

第六条 (社会评价和评委会专家库建设)

按照专业建立与完善中、高级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中、高级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应有一名中青年专家担任副主任(含)以上职务,中青年评委应当达到规定的比例。

第七条 (社会中介机构)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市职改办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职称(资格)社会化评价工作试点。

第八条 (评价 *** )

按照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标准条件组织职称(资格)评审(审定),通过考试、考核、评审(审定)相结合的办法,客观公正地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称(资格)评审和审定应当充分体现创新能力和业绩优先,对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破格评审或审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第九条 (监督)

各级 *** 人事(职改)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审程序的检查和监督。高级职称(资格)人员在批准颁证前,应当通过公众媒体予以公布。

第四章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十条 (岗位设置)

单位在工资总额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指导下,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确定岗位责任和任职条件。

第十一条 (职务聘任)

除执业资格岗位及国家规定的关键专业技术岗位外,单位可以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聘任原则,自主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应当贯彻公平竞争、双向选择的原则,实现人才与岗位的更佳配置。

第十二条 (聘约管理)

单位与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签订岗位合同以确立聘任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任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第十三条 (聘后考核)

单位对聘任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及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考绩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四条 (未聘人员参加活动)

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而未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仍可以使用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参加有关技术、学术活动。

第十五条 (适用范围)

本市企事业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本办法要求逐步推行。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第十六条 (解释权)

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上海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助理工程师证书问题

人事局的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颁发 有助理工程师字样 封皮 写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

上海改革职称制度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上海市委办公厅、市 *** 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着力解决当前职称制度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更大限度激发、释放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为本市“五个中心”建设、打响“四大品牌”,提供坚强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改革将惠及本市270多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涉及多项领域

上海职称制度“放大招”:惠及270多万专技人才

突出以用为本 分类制定评价标准

改革突出“评以适用、以用促评”,力求解决职称评和聘“两张皮”的现象,把品德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

根据不同系列的特点,完善学历、经历、论文、外语等基本条件,转变过去“一把尺子量到底”的现象。加大工作业绩在职称评价中的权重,注重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合理设置学术技术专业水平条件,转变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课题的现象;

推行代表作制度,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不将论文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长期在艰苦地区和远郊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

进一步落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本市职称评审申报的前置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或者由职称评审机构纳入评价要素。

上海职称制度“放大招”:惠及270多万专技人才

丰富评价方式 畅通6类人才职称通道

划重点!

——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探索在部分领域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

——进一步扩大面试答辩的范围和领域

——鼓励采用考试考核、考评结合、个人述职、实践操作、业绩展示、量化赋分等多种评价方式

——打破户籍、身份、档案等制约,进一步关注、畅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的职称申报问题

尤其对于以下6类人才,进一步打通职称通道:

上海职称制度“放大招”:惠及270多万专技人才

探索新兴领域评价试点 完善9个系列正高级层级

积极探索新兴职业职称试点,如 *** 文学、社会工作、医学工程、景观造型设计等职称评价。

另外,本市还将稳步推行以下9个系列正高级职称评聘:

上海职称制度“放大招”:惠及270多万专技人才

对已开展评价试点的工程、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和方式。对已制定评价试点方案的工艺美术系列、中专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今年启动首次评价工作。

推进4大重点领域职称改革

上海职称制度“放大招”:惠及270多万专技人才

科技创新

服务本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成果转化、应用开发、基础研究等职称分类评价,以业绩、贡献、成果为评价重点,进一步鼓励创新创业以及创意创造。让创新创造成果突出的科技人才“名利双收”,释放制度红利。

经济和城乡建设

聚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区域城乡发展需要,完善工业、建设、经济等领域职称评审服务和评价标准,适应以互联网+为特色的新科技、新模式、新业态、新经济的发展需要。

宣传文化

围绕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目标,适应新媒体创新发展需要,调整完善新闻出版、艺术群文、社科研究职称评价办法,探索 *** 文学、现代影视创作等人才专业水平评价办法,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

社会事业

围绕“双一流”和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完善高校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和办法。围绕健康城市建设目标,完善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六位一体”业绩评价办法。推进社区管理、社会救助、司法矫正、卫生服务等社会工作领域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改革。

推进“放管服”改革

上海职称制度“放大招”:惠及270多万专技人才

——继续下放职称评审权。将评审工作稳步下放到有条件的用人主体、行业组织等,引导建立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企业共同参与的评审委员会。

——建立本市职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重要措施和重点项目。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行业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在职称改革工作中的不同作用。

——建立健 *** 称公共服务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人社”,健 *** 称信息服务、申报服务、评审服务等各项服务功能,让信息多跑路、让专业技术人才少跑腿。

人社局评的职称全国通用吗?这都不通用还有啥通用?

对于要评职称的人才来说,职称是否可以全国通用是一直存在的疑问,不知道自己办理的证书到底是不是全国通用的,一个是证书真假问题,另外一个是证书办理部门的问题,针对人社局评的职称全国通用吗这个问题余老师来进行解答。

先来简单地分析一下,早在2018年的时候,多市人社局就发过来这么一篇通知:关于调整外地职称认定办理事项的通知,大致讲为遵循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对持有外地职称证书原件的用人单位应直接予以认可,如果不放心,也可以自行进行检验等类似说法,简单来说,就是抛开繁琐的职称使用限制,为人才提供便利,如特殊要求,再考虑做单独的认定和检验!

其实不仅仅是这一条,现在很多城市,已经开始要求职称办不再对外地的证书进行认定,不得不说,方便了很多人。

怎么分辨办理的工程师职称全国通用?

章代表着一切,目前市面上的工程师职称都是以人社厅为主,想知道工程师职称是否全国通用,就得知道您办理的是什么证书,在您办理的时候应该先问问你们这里职称哪个部门颁发,是国家相关部门办理的吗?

一般职称上面的章都是某某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和某某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这两种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最多的,许多企业资质办理的时候用的证书都是这种。不过劳动局、人民 *** 、建设厅等部门办理的证书理论上也是可以的,就是使用率比较低。

目前工程师职称基本上只要是国家相关部门办理的都全国通用,以人社局职改办的证书为主,也就是说人社局办理的工程师职称一般都是全国通用的,但是 *** 办理的证书也同样认可。

重新认定的话,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当时人社部门给出的回复是,不可以直接使用外省取得的职称证书,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证书除外,其他均需要参加重新认定,认定没有问题之后才能正常使用。

重新认定除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之外,还需要提供配套的申报表或者是公示文件。这里我们不做结论。

在2020年9月,上海市人社局、江苏省人社厅、浙江省人社厅以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的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三个方面:1、职称互认;2、职业资格互认;3、继续教育学时互认

虽然适用范围仅限在示范区的企事业单位,但是它开启了职称在区域内流动的先河,有理由相信,未来它会影响更多的地区。

如果根据现行政策来说,以目前职称使用来说,按照各地认可程度来要求,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2021年,中国人社部的全国职称查询系统试运行就打破了这个规律!全国职称查询系统的出现,势必是为了人才职称全国通用打下基础,不然没有存在的必要和意义,单纯这一点,职称全国通用就指日可待!

职称该系列转评后,原来的专业会被取消吗

职称该系列转评后,原来的专业会被取消,可以按照原任职务资历累计计算。

根据《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转换职务系列后,原则上需按拟新聘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用考察一年。经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用考察一年。经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可按拟新聘职务申报(推荐)参加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或资格考试,一次评审(考试)通过并被聘任的,其任职资格资历可与原任职务任职资格资历连续计算(含试用考察期);否则,只能在下次评审(考试)通过并被聘任后,才能与原任职务资历累计计算。

扩展资料:

根据《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农村中级职称转评国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转评对象:

本市郊区(县)中,已取得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农村中级职称的乡(镇)、村级企业单位在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时本市户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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