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片区购房更低只需3个月社保 专家:不代表整体调控政策放宽
4月12日下午,上海临港新片区官网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操作口径的通知》,对现有人才住房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一是对于临港3.1人才的认定有效期延长了,由原6个月调整为12个月。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二是部分重点单位的3.1人才,原本要满足“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条件,现可缩短为3个月或6个月,其中196家单位的员工在临港买房社保月数只需3个月,29家单位的社保月数需要6个月。
而所谓3.1人才,指的是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在上海已交3年社保,其中一年是在临港的(要与临港人才目录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告诉记者,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临港新城的供应量开始明显增长,整个区域也由原先供不应求转向为阶段性的供过于求状态。同时,伴随着推盘量的增加以及用户可选择面的增加,临港新片区当下政策的适当放宽,有利于更多人提前入市,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子。
张波指出,这次适度放宽和上海整体人才引进也有一定关联。五大新城中的临港新城是重点人才引入的区域,这个区域下辖有新能源、芯片等一系列配套产业,随着这些区域人才的引入, *** 也也希望能这些人才能够在此更好地就业、居住和生活,保障他们相应的居住权益,同时也符合国家满足人才合理居住需求的大方针。
因此,这项政策本身也是为了加快人才引入,为临港楼市提供更多购买力,提高临港本地企业吸引力。
不过,张波指出,临港新片区政策的适度放宽,不代表上海整体的楼市调控政策将迎来进一步的全面放宽,上海整体的政策预计还会保持相应的适度从紧态势。但后续不排除在一些边缘区域和个别区域出现政策微调,但一些大的调控比如限购、限售政策放松等不太可能出现。
上海临港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人才如下:
1、学历型人才。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
2、资格型人才。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
3、技能型人才。包括,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的;具有 *** 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的;具有高级 *** 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4、创业型人才。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5、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所在区领军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公布领军企业名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临港3.1人才政策有新变化!满1限7,满2限6,满3限5
10月27日,临港105片区雅戈尔星海云境之一天认筹,在雅戈尔星海云境公众号发布的《星语朗庭 | 线上认购所需资料下载》中,凤凰网房产注意到,临港3.1人才政策有新变化。
文件中第五条提到,适用定向优化人才购房政策的非本市户籍人才使用《认定函》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实施限售,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已满1年的,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7年后可 *** ;满2年的,6年后可 *** ;满3年未满5年的,5年后可 *** 。
也就在今天下午,上海临港官方发布了《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办事指南》,定向优化人才购房准入条件,包含1年社保购房条件、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 *** 限制等内容。
政策要点如下:
对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可在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
按上述条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1年社保,限售7年;2年社保,限售6年;社保满3年不满5年,限售5年。
今年8月20日,上海临港新片区在成立3周年之际,对人才购房政策进行了定向优化,就提出了上述购房政策,只不过未出细则。
在此之前,人才购房须有3年社保缴纳年限;仅针对使用3.1人才证购房提出了5年限售的要求,对于缴纳社保购房人群没有提出限售要求(未触发积分)。
原文如下:
为促进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聚焦区域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为新片区人才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打造具有创新活力的人才高地,根据《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规定及《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建设独立综合性节点滨海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二十条规定,进一步优化人才购房条件。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域。
二、定向优化人才购房准入条件
按照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经新片区管委会认定,同时符合以下单位条件之一、个人条件之一以及工作年限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在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同时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
2.1 单位条件
1、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新片区的企业;
2、新片区重点支持引进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机构。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实行清单管理,并定期更新。
2.2 个人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工种与证书相符,且符合单位主导产业或行业;
4、近一年内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
5、居住证积分核定满120分。
2.3 工作年限条件
在新片区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人才需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
三、优先选房购房准入条件
符合购房条件、在新片区稳定就业且稳定居住的常住人口,可在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
3.1 在清单内单位工作,符合个人条件之一,同时符合工作年限条件,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具有新片区购房资格的人才。
3.2 在清单内单位工作,同时符合工作年限条件,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具有本市购房资格的常住人口。
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房源统一认购,以“人才优先,兼顾无房”为原则分批摇号选房。
四、其他规定( *** 限制)
适用定向优化人才购房政策的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已满1年的,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7年后可 *** ;满2年的,6年后可 *** ;满3年未满5年的,5年后可 *** 。
适用优先选房购房政策的人才及常住人口,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可 *** 。
同时适用定向优化人才购房政策和优先选房购房政策的非本市户籍人才,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的 *** 限制以高年限为准。
例如:
1.某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已满1年未满2年,使用《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认定函》(以下简称“认定函”)优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购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7年后可 *** 。
2.某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已满5年,如使用《认定函》优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购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可 *** ;如未使用《认定函》优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根据该项目认购比是否触发积分确定是否限售5年。
3.某本市户籍人才,如使用《认定函》优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购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可 *** ;如未使用《认定函》优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根据该项目认购比是否触发积分确定是否限售5年。
五、 申办流程
(一)单位清单
新片区管委会根据新片区的产业发展导向及城市功能发展需求进行综合评定,制定《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单位清单》,按需组织更新。申请人可至新片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查阅。
(二)认定方式
采用“单位注册、个人提交、管委会认定”的方式。
之一步:申报
1、申请人向企业提出申请《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认定函》。
2、企业登录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为申请人添加账号(身份证、手机号、姓名、职位)。
3、添加完成后,申请人用身份证号作为账号登录系统,完善个人基础信息。
4、点击进行自我校验,新增个人申请,完善信息选择申请类型后暂存。
5、申请人下载生成的《购房意见书》,确认无误后签字,公司盖章。
6、上传《购房意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点击提交。
第二步:审核
1、企业初审
企业相关负责人于系统内对申请人提交的《购房意见书》进行审核,确保信息齐全、准确、真实。
企业审核,并给出复核结果。
2、窗口复审
申请人提交《购房意见书》、身份证等个人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人才证明及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稳定就业证明扫描件至系统。
窗口在系统中复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依据相关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步分类,并将复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提交至管委会予以审核认定。
3、管委会认定
管委会对窗口复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发放《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认定函》。
第三步:生成
经管委会认定后,申请人可于系统内自行下载《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认定函》打印供后续购房流程中提交。
六、申报材料
1、《购房意见书》;
2、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扫描件,外籍人才提供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扫描件;
3、申请人更高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可至学信网查询下载),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本市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外省市核发的,还需出示本市相关部门考核复评的证明材料),居住证及积分通知书,上述材料根据所符合的人才条件提交对应的材料扫描件;
4、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扫描件,以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证明材料;创业人才为清单内公司的法人或股东,如无劳动(聘用)合同,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或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
5、申请人近一年内实际在沪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或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等;
6、可证明满足“已在新片区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的相关材料;
7、其它相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要原件扫描件。)
七、申请方式
申请流程在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系统一网完成。
申请网址为:
八、咨询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紫杉路158弄1号楼2楼新片区人才服务中心
人才住房政策窗口
联系 *** :68289698-8069
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上海临港新片区最新落户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政策将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 *** 。将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的基本年限要求由5年调整为10年。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结婚时间及被投靠人入上海户时间满2年调整为满5年,并增加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高级 *** 和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不受时间限制优先解决配偶随迁问题的条件。老人随迁将子女入上海户时间要求由8年调整为15年,并增加子女在上海缴纳社保连续满15年的要求。本市认定的任期内的高层次人才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可直接办理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上海临港优化人才购房政策,重点支持单位人才工作时限缩短为3至6个月
4月12日,据“上海临港”官方微信号,上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对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操作口径进行优化调整。
按照新规,将原《购房资格确认函》调整为《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认定函》,有效期由原6个月调整为12个月。
同时,根据临港新片区的产业发展导向及城市功能发展需求,经综合评定,形成了《2022年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重点支持单位清单》(简称“2022年重点支持单位清单”)。《2022年重点支持单位清单》将按需组织更新并公示。
2022年重点支持单位中工作的人才,“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可缩短为3个月或6个月。按照公布的人才住房政策重点支持单位名单,3个月的共计195家;6个月的人才住房政策重点支持单位共计29家。
2019年11月20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公布《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及操作口径》,新片区管委会经济管理范围386平方公里为住房政策实施范围。具体为:北至大治河,西至G1503高速公路—瓦洪公路—两港大道接中港,东、南至规划海岸线围合区域,浦东机场南侧区域,小洋山岛区域。
按照上述政策,新片区管委会认定符合单位条件之一且满足个人条件之一,同时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人才需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人才为满足住房定向微调政策的人才。
其中,单位条件有两项:一是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新片区的企业;二是新片区重点支持引进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机构。
个人条件包括五项:一是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二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三是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工种与证书相符,且符合单位主导产业或行业;四是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五是由用人单位提出并经管委会审核认定,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人才。
按照2019年8月30日公布的《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文件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规定,定向微调新片区住房限购政策。按照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新片区普通商品房一套。缩短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新片区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金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同时,调整商品住房选房购房制度。符合购房条件、在新片区稳定就业且稳定居住的常住人口,可在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
上海临港放松购房准入条件是什么
同时符合以下单位条件之一、个人条件之一以及工作年限条件的非沪籍人才,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且在上海市无住房的,在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同时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
单位条件:
1.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新片区的企业;
2.新片区重点支持引进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机构。
3.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实行清单管理,并定期更新。
个人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工种与证书相符,且符合单位主导产业或行业;
4.近一年内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
5.居住证积分核定满120分。
工作年限条件:
1.在新片区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