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艺术职称评定上海,环境艺术职称评定上海公示

2024-05-15 上海职称评审网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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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职称问题

环境艺术职称评定上海,环境艺术职称评定上海公示

根据省职称办工作要求,报送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工程师范围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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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五年制本科4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⑴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已符合职称申报年限;

⑵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⑶中专后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⑷企业及乡镇农业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5年以上。

⑸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相应奖项)以上。

破格人员均应对照破格条件填写《晋升专业技术职称面试答辩表》,参加面试。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有独立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并能撰写技术、工程、业务报告。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科研项目或课题。

2.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以上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管理工作。

3.参加过一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4.完成本企业主导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工艺和生产管理工作。

5.独立负责生产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较复杂的技术故障。

6.完成本产品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被单位采纳,经实践验证,基本正确。

7.完成对本单位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

8.参加过一项中型成套工程项目国内外投标、承包、施工、验收任务。

9.参加过中型企业中精密、大型、稀有、生产制造关键设备等复杂设备维修工作的全过程或重要成套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0.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推广应用有一定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三项以上,并经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1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两项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三)业绩成果要求

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姑苏杯奖、优秀勘察、设计奖等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县(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五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2.县(局)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3.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中型或两项小型工程项目研究、设计、施工、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两项有一定技术难度的产品、项目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一定水平,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完成一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完成一项技术或工艺革新,提高生产力,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7.取得发明专利一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提出一项科技建议,为县(局)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促进作用。

9.解决设计、生产、施工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10.参加过一项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或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于生产实践。

11.负责完成一项生产工艺、流程的改革,对企业生产技术革新起到推动作用,取得较好效果。

(四)论文要求

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本专业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技术报告、专业总结,论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或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

2.为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技术报告、有一定水平的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经专家鉴定)。

(五)可以申报的专业

1.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2.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3.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4.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5.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6.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7.园林、园艺:农艺师、园艺师、讲师、园林设计工程师

8.船舶、冷冻:船舶技术工程师、冷冻工程师二、延迟申报对象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三、申报工程师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苏州市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二份。

3.任职期内的专业工作情况,考核情况、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业务总结。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6.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学科)正式发表的论文2篇、或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7.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职称评审申报(初定)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彩印件。

9.有效劳动合同、聘约、劳动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10.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大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资格证书用)。

11.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各市(区)局职称办应对各类证书、作品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需报送符合有关破格条件的材料及填写破格答辩表。

上述材料除1、2项外,其余均按规定装订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内。增补材料作为附件另外装订。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核实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成绩等都必须真实且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材料装订要规范,手续要完备齐全。按照属地原则,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应经所在区人事局职称办审核盖章后送市职称评价中心。

2.技术业务工作总结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总结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奖励情况;四是项目、论文等作品情况;五是申报理由。破格晋升的人员应对照工程师评审条件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并附上破格答辩表,具体的破格晋升条件及证明(作品)材料。

3.破格及非本专业申报工程师应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组织部门将面试结果附入评审材料。

申报材料和各类表格式样必须市职称办规定及要求准备和装订。

五、职称计算机要求

申报晋升工程师资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符合省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要求:

1.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取得合格证。

2.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以上。

3.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室内设计师,如何评定相关职称?

室内设计师从业资格评定办法

之一条 为了加强装饰设计队伍建设,发挥本行业设计人员的作用,提高我市装饰设计水平,本会依据中室协字(2000)第144号文并参照有关职称、注册师评审规定,结合我市装饰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室内设计师,亦称装饰设计师。是指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法,对建筑物及飞机、车、船等内部空间进行环境设计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 本会会员单位中从事第二条所指的专业人员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设计委负责装饰设计师从业资格考核、评审工作。 第二章 室内设计师的职责 第五条 高、中级室内设计师对承接的设计项目负责。室内设计师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①、进行空间形象设计;②、进行装饰装修设计;③、进行装饰物理环境设计;④、进行装饰空间分隔组合、装饰用品及成套设施配置等装饰陈设艺术设计;⑤、对装修施工进行技术配合或指导。 第三章 室内设计师的资格等级设立和申报条件 第六条 室内设计师资格等级设有高级、中级、初级。 第七条 室内设计师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并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及从事专业设计工作的经历、业绩。 第八条 高级室内设计师条件 (一) 学历或职称及工作经历 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从事设计工作二年以上; 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二年以上的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设计工作六年以上; 或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从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 (二)、业绩: l、主持设计装饰造价3000万以上工程二项,或1000万以上工程五项: 2、设计作品曾在全国性或国际性评比、展览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过2000以上论文两篇或有专著。 (三)、能熟练掌握1-2门外语。 (四)、取得装饰协会高级室内设计师专业考试合格证。 第九条 中级室内设计师条件 (一)、学历及工作经历: 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具有中级职称,从事设计工作三年以上; 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五年以上; 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七年以上; 或中专毕业,从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 (二)、业绩 主持或主要设计装饰造价1000万元以上工程二项,或500万元以上工程五项; 或主持设计2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三项,或楼盘样板间工程五个以上(其中至少应有三个18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 在市级或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过1000字以上论文。 设计作品曾在市级评比或展览中获奖者,可从规定年限中减少一年。 (三)、能掌握一门外语。 (四)、参加装饰协会设计师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 第十条 初级室内设计师条件 (一)、学历及工作经历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一年以上; 或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三年以上。 或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五年以上。 (二)、业绩 参加设计装饰工程项目两项以上。 或独立设计并实施的家装工程五项以上。 (三)、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的从业者,需获得装饰协会室内设计师培训考试合格证。 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相关专业是指建筑学、城市规划、工民建、建筑经济或设计艺术专业(工艺美术、美术、环境艺术、园林艺术、工业设计专业)。 第十二条 室内设计师资格的取得必须经过考核评定。由市装饰行业协会成立的室内设计师评审委员会考核评定。 第十三条 深圳市室内设计师资评审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主要由本市行业专家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及委员若干人。 第十四条 深圳市室内设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室内设计师申报、评审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装协设计委。 第十五条 室内设计师考核评审的主要内容按第八、九、十条各款办理。 第十六条 申报评定设计师资格者必须具有深圳市户口或在深圳暂住满壹年以上,可按本办法规定予以申报。 第十七条 室内设计师经评审通过后,由深圳市装饰协会认定,发给相应等级的室内设计师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 室内设计师资格培训考试办法由深装协统一制定。 第四章 室内设计师的管理 第十九条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负责会员单位室内设计师的管理。 第二十条 室内设计师实行持证上岗。 第二十一条 《深圳市室内设计师资格证书》实行定期复查制度,一般每两年复查一次。复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检人按规定时间提交《室内设计师资格复查表》、《深圳市室内设计师从业资格证书》及有关资料。 (二)、在审查核实有关资料后,对受检设计师复查作出结论。 第二十二条 复查结论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一)、室内设计师能正常完成设计项目,未发生过责任过失的为“合格”。 (二)、室内设计师不能完成设计项目,或在复查期内从事设计或设计管理工作不满一年的,或有责任过失产生了严重经济后果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复查结论为“不合格”者,经过重新申请与评定方可获得相应等级的室内设计师资格。 第二十四条 未按规定参加复查的,取消其已获资格,经重新申请与评定后可获得相应等级的室内设计师资格。 第二十五条 室内设计师达到上一个资格认证条件的,可向深圳市室内设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申请晋级。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室内设计师资格证书》的,市装饰协会有权收缴其资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 被收缴资格证书的室内设计人员, 自被收缴之日起,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室内设计师资格。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上海景观设计师评职称条件

这是我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找到的,今年的话也就是2015年的不太会有大的改动。评职论文发表记得九品就好了,望采纳哦。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景观设计师的职称评定已经列入建筑设计与施工系列中的景观设计与工程目录,每年开评一次,申报者可按照职称申报要求直接提交申报。

据了解,上海市景观学会目前已全面启动景观设计职称评定代申报服务,并推出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加景观设计中级职称辅导班。该辅导班课程结束后,学员通过考试能获得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同时可申报景观设计中级职称。此课程迎合目前很多非公有制单位景观设计技术人员对职称评定的要求。

此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景观设计师认证的唯一途径,且推出只有5年时间。据上海市景观学会职称评定相关人员介绍,景观设计职称评定的推出为景观设计师提供了另外一个认证途径,非沪籍景观设计师在上海就业可以通过此方案一站式解决职业技能证书和职称证书,一并解决上海落户和职称评定,受益颇多。

目前,具有景观设计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可纳入《上海市居住证》的申办范畴。截至今年8月底,已有2736人通过此渠道落户上海。上海市景观学会还特别提醒:一定要注意鉴别真假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只有正规的国家证才能落户上海,有关人员应该到12333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输入身份证查证自己所持景观设计师证书信息,查不到的就是假的。

关于上海中级职称评定流程

中级职称评定流程:

1.确认申报条件:首先确认申报条件是否达到,这个主要是学历,专业,工作经验!

2. 安排: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由我处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3. 申报: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4. 审核:我处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5. 上报: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由我处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6. 公示: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忘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

7.证书发放:证书下来之后,之一时间通知学员查询,领取证书!

扩展资料:

职务的聘任:

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

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采取 *** 或竞聘的 *** ,经过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受聘人员职责、待遇、聘任期等。

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

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评聘分开:

评聘分开是指把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与获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分开的政策措施。最新的评聘分开依据的文件为《人事部关于职称改革评聘分开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职发[1991]7号)》。

评聘分开有利于体现职称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的衡量尺的作用,有利于对水平要求不同的单位之间的水平评价较为公平的衡量作用,也有利于部份对人员水平要求高的单位实施“高职低聘”。

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现将评聘分开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行评聘分开试点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竞争机制,深化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研究探索少数专业系列实行职务聘任制,建立学术技术称号制度。

二、选择试点单位,只限于以下范围的人才密集单位: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卫生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卫生医疗机构;少数特大型、大型企业。

三、属于上述范围的试点单位,只在本单位主体系列在职人员的副高级职务层次实行评聘分开,即高等院校的副教授;科研、设计单位的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特大型、大型企业的高级工程师;卫生医疗机构中的副主任医师和副主任药师。

四、选择试点单位的条件是:

(一)领导班子团结,改革意识强,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有魄力;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成效明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具备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能力。

(二)已经进行了定编定员工作,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明确和合理,并经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范围、数量及职责已向专业技术人员公布。

五、确定试点单位的程序是:

(一)由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省、部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同时抄报人事部。

(二)省、部属高等院校进行评聘分开的试点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在征得国家教委同意后,由省、部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并抄报人事部。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委原则上可选择十个事业单位和十个大型企业进行试点工作。

六、评审任职资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硬化评审标准条件,严格考评 *** 和程序,确保评审质量,防止乱评滥评。

目前评定任职资格的数量一般应控制在经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核定的同级专业技术岗位的15%以内,具体数额由省、部人事、职改部门审批。评审结果必须报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批准。

七、试点单位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聘任工作的管理,严格区分任职资格与聘任职务的界限。

任职资格只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表明具备担任某一职务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不能与工资和待遇挂钩。

职务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的职责、限额比例和任职期限的岗位,由行政领导择优聘任,在任期内领取职务工资。

获得任职资格未被聘任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兑现工资待遇,对无理取闹者,人事、职改部门有权取消其任职资格。

八、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评聘分开试点工作的领导。对首次评聘工作已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

凡符合上述要求,搞得好的单位,可予以认定,进一步完善健全制度。对一些以评聘分开为由,任意扩大评聘范围,放宽条件,降低标准的,要令其停止并取消其评审的资格,问题严重的应追究领导责任。

九、实行评聘分开的试点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通过严格的考核,真正做到择优聘任、竞争聘任、优上劣下。对获得任职资格、因岗位已满不能受聘的中青年骨干,要鼓励他们到需要人才的地区或单位任职。也可以实行有领导、有组织地到需要人才的单位去 ***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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