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保局的 *** 号码
上海市社保局的 *** 号码为:
人力资源及社保等相关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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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政策及招考相关12370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2号楼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扩展资料:
社保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家荣誉制度和 *** 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互动交流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上海如何评定中级职称
上海市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以上。
2、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以上。
3、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以上。
4、全国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完成(17年开始取消)。
5、计算机专业可免考计算机(17年开始取消)。
6、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上海户口没限制。
申报材料:
可以申报的专业:
上海市公安局户籍热线?
上海居转户条件
一、居转户申请条件
一、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 *** (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备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以无职称):
①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没有职称,按2倍以上(不含2倍)准备相关材料。
② 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更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100万)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100人)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五、 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注:用职称、2倍申请,7年时间的社保基数、个税都需高于一定标准,详询鲁申君。
上海居转户激励条件
同时,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激励条件):
一、 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 ***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018年度上海市职称评评审:
二、 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三、 科创人才(可缩短居住证年限要求)
(1)创业人才
①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②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①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之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②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之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4) 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居转户申请材料清单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原件。
《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必须网上申报后在线打印。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2、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特定行业的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注: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4、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5、申请人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调动人员户籍类别须明确为“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
为确保户口迁出、迁进地址的正确性,建议户口簿更新为近两年内签发的,或申请人提供无户籍地址变更的承诺书。
如是家庭户,则提供明确是农村户口还是非农户口的个人承诺书;如是开具户籍证明的,则建议派出所在开具户籍证明时明确是农村户口还是非农户口。
6、持证期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应缴未缴的补缴不计入累计)
请在上海社会保险网()上注册开通后打印社保单,加盖单位公章。走2倍途径,需要最近三年社保连续。走3倍社保科创人才途径,看四年内累计36月。
7、2006年至今税单原件,包括需要说明的材料。
根据个人在上海的实际工作时间打印税单。
税单可在上海税务网()上注册后按年度(如2012年1月-12月、2013年1月-12月)和全市范围内打印,一年一张,并将个人登录名和密码写在最后一张税单右上角,便于查看申请人在提交材料后至审批这段时间内是否继续缴纳。个税需要和社保基数合理匹配。
8、职称、职业资格材料。(按职称申报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注册要求的职业资格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另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通过评审、考试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聘任证书;(中央各部(副部)授权下属企业设立的评审机构须提供国家人保部或部(副部)级单位授权成立该评审机构的批复或备案材料)
(2)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提供单位的聘书;
(3)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9、劳动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在单位人事向人才中心受理窗口提交材料时,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剩余至少还有6个月以上。应确保审批通过办理户籍迁移时聘用(劳动)合同尚在有效期内。
10、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街道(镇)以上 *** 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
注:此类证明一般都有有效期(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故建议在窗口老师看了材料没有其他问题时再去户籍地开。
11、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不再需要派出所出具,改由个人承诺、单位盖章。
12、婚育证明材料。(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1)未婚者:无需提供未婚证明;
(2)已婚者:结婚证书。
(3)离异者: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4)丧偶者:补充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13、本市落户地证明。(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1)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2)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产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本(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
(4)社区公共户
落社区公共户必须“四个没有”:
1、申请单位没有集体户口;
2、本人与配偶在沪没有房产;
3、本人与配偶直系亲属在沪没有房产;
4、本人与配偶在沪没有签订过购房协议、且在居转户审批过程中也不会签订购房协议。
14、子女及配偶材料(子女、配偶不随迁也需提供):(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独生子女: 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非独生子女: 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另需提供符合计生的相关材料:如第二胎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需要提供二胎准生证、二胎审批表及二胎申请理由材料等;
如子女随迁并大于16周岁,则另需提供普通高中在读证明和学籍证明原件;
配偶材料:配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15、申请人户籍地人事档案保管地址。
一般要求存放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才中心或就业促进中心。特殊情况请向窗口咨询。只有基本满足居转户条件的申请人方可由人才中心受理窗口开具调档函。
如因办理居住证积分档案已调至本市相关区人才中心的,则提供该中心的名称与地址即可。
16、所有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如退工单、离职证明(必须写清楚何时进单位、何时离开单位)等。原件需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如原单位已注销,则需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原件。
注:档案中有完整工作履历,不需要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17、其他证明材料(满足激励条件所需的材料)。(根据每人申报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1.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 奖励的个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本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本市的高级 ***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投资人的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创业人才
申报单位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投资协议;
股东证明(提供企业验资报告和工商机读证明);
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以企业验资报告和工商机读证明为准);
覆盖创业投资资金投资期的劳动合同。
4.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申报单位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证明;
最近3年的技术合同(须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
技术合同完成70%及以上的证明:合同交易往来发票和第三方佣金服务发票(需加盖发票付款方公章);
覆盖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业绩期的劳动合同;
《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居转户)技术合同统计表》(系统下载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5.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申请人为合伙人的,应提供股东证明(企业验资报告和工商机读证明)。申请人担任高管的,应提供相关职务任职证明。
申请人在创业投资领域从业经历及时间的证明。
6.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不需另外提供材料。人才依据公司营业范围、劳动合同、专业、岗位说明等综合判定
上海居转户申请流程
上海居转户受理网点地址
办理地点 地址 联系 ***
浦东新区 张杨路受理点:浦东张杨路1996号(近苗圃路口) 58603333
川沙受理点:川沙新镇新川路540号(西门) 58603333
金高受理点:新金桥路201号现代通信大厦701室 58603333
张江受理点:张东路1158号3号楼二楼受理大厅 58603333
陆家嘴受理点:浦东南路379号18楼E座(金穗大厦内) 58603333
康桥受理点:康桥镇康桥路1100号 58603333
临港受理点:浦东新区环湖西一路99号主楼一楼(临港行政服务中心) 58603333
徐汇区 南宁路969号(近三江路)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一楼A厅 64756513
长宁区 安西路37号 62124179
普陀区 普陀区同普路602号 22234548
虹口区 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30号柏树大厦西区一楼 65073218
杨浦区 淞沪路605号 C--D 33193322
黄浦区 淮海东路6号(近永寿路) 63295445
卢湾区 淮海中路755号新华联大厦东楼 11B室 54650852
静安区 共和新路912号云华科技大厦6楼 66057103
宝山区 友谊支路6号 56105656
闵行区 闵行区水清路388号 52967576
嘉定区 平城路1055号一楼服务大厅(嘉定北站旁) 69530382
安亭镇曹安公路5656号 59568585
金山区 金山区蒙山北路603号 57922285
松江区 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5号楼底楼 67848636
青浦区 青浦区浦仓路252号 33862070
奉贤区 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B楼二层 67137600
崇明区 崇明区城桥镇新城翠竹路150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内) 69696988-811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政策咨询请致电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请问办理上海中级职称流程有哪些?
办理上海中级职称:先确定自己的学历资历条件是否达到可申报的要求。达到要求后要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然后准备自己的业绩成果和论文发表。申报时间一般是在1-7月份受理,7-8月上交材料、然后进入初审阶段,9-12月是复审、评审、答辩,公示(公示会有大概两周时间,所以一定要在公示时间及时查看)阶段,次年的元旦左右出结果,3-4月发证,评定合格可以直接领证。
上海机电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
上海机电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要求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第四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浦东新区),由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
二、评审范围
以浦东新区为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且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当年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予受理。
三、评审专业
1、电气(电站设备、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输变电系统、电气装备技术管理)
2、机械(机械设计与制造、热加工)
四、评审条件
1、基本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 *** 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2、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国家《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后,经单位考核合格。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两年。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五年。
4.获得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七年。
5.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6.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理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7.对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需要转到工程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工程师任职资格。
请问谁知道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咨询 *** ?
外国专家证办理办理机构:上海市人民 *** 外事办公室 , 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受理部门: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办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高安路21号联系 *** :021-24022809 受理时间:每星期一下午至星期五上午工作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30~5:00 受理时限:7个工作日.
受理对象:凡持职业签证来上海从业的外国经济技术专家和外国文教专家均须领取外国专家证。持其他签证的外国经济技术专家如需要,也可领取外国专家证。
聘请外国专家的条件及外国专家证的种类:
外国专家证由专家聘请单位向本市主管部门申报办理。拟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单位,应按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规定,经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可,取得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后,方可聘请外国文教专家。
外国专家证分为经济技术和文教证两类。经济技术类发给在工商企业、事业部门从事经济、技术、管理、培训工作的外国专家。文教类发给从事教育、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工作的外国专家。
外国经济类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营企业、 *** 机构执行 *** 间、国际组织间协定协议,中外经贸合同来上海进行技术、管理及其他专业服务的外籍专业人员。
2、在外商投资企业
(1)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学位、技术职称。
(2)具有本专业5年以上的实践工作经验,并能正确实施技术指导,胜任本职工作。
(3)我国急需的某种专门技术和特殊技能或其他业务专长。
(4)大中型外商投资企业或高新技术中担任部门经理或同级以上职务。
外国文教类专家属教育系统的应报市教委审核同意。
受理要求:
聘请外国专家单位须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区县人民 *** 外事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向市人民 *** 外事办公室申办外国专家证。
(1)聘请单位的申办报告。
(2)聘请合同、董事会聘请决议或聘任书。
(3)外国专家个人简历。
(4)外国专家个人学历证明和从业资格证明。
(5)外国专家护照及有关签证复印件。
(6)正确填写的《申办外国专家证申请表》
(7)外国专家本人近期小二寸照片两张。
(8)市教委或有关部门审核同意证明。
(9)60岁以上至70岁的外国专家需要提交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