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级职称?
上海建工集团是国有企业,一般来说都有委托评审权的资职,国家及地方人事组织部门认可,中级职称评审认定后,以后参加高职评审是认可的,没有什么问题,仅供参考。
中级职称评审单位是哪个?
现在评审职称的还是人事局里面的人,发证还是他们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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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有些地方会单独划出一个部门来主管职称,如重庆,叫职改办,章也是职改办
不过诶个地方不一样,部门不一样,名称不一样,这个要注意,咨询哈人事局吧
希望对你有帮助,满意还请采纳
上海承认的29个中级职称
上海承认的29个中级职称
中级职称相关专业有工程师类、经济类、机械机电类、医学类、其他分类。
工程师类主要有: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土石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等;
经济类有会计、经济、统计等专业、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机械机电类有机械机电、锅炉、设备安装、水利电力、电气、电子等专业。医学类有主治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护师、临床检验主管 *** 。
上海职称评审组织机构怎么选择?
一般的职称评审机构都是由人事部门组织的,你可以选择市里的人事部门,这样的话更可靠一些
上海机电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
上海机电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要求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第四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浦东新区),由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
二、评审范围
以浦东新区为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且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当年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予受理。
三、评审专业
1、电气(电站设备、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输变电系统、电气装备技术管理)
2、机械(机械设计与制造、热加工)
四、评审条件
1、基本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 *** 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2、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国家《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后,经单位考核合格。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两年。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五年。
4.获得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七年。
5.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6.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理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7.对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需要转到工程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工程师任职资格。
关于上海中级职称评定流程
中级职称评定流程:
1.确认申报条件:首先确认申报条件是否达到,这个主要是学历,专业,工作经验!
2. 安排: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由我处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3. 申报: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4. 审核:我处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5. 上报: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由我处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6. 公示: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忘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
7.证书发放:证书下来之后,之一时间通知学员查询,领取证书!
扩展资料:
职务的聘任:
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
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采取 *** 或竞聘的 *** ,经过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受聘人员职责、待遇、聘任期等。
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
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评聘分开:
评聘分开是指把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与获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分开的政策措施。最新的评聘分开依据的文件为《人事部关于职称改革评聘分开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职发[1991]7号)》。
评聘分开有利于体现职称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的衡量尺的作用,有利于对水平要求不同的单位之间的水平评价较为公平的衡量作用,也有利于部份对人员水平要求高的单位实施“高职低聘”。
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现将评聘分开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行评聘分开试点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竞争机制,深化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研究探索少数专业系列实行职务聘任制,建立学术技术称号制度。
二、选择试点单位,只限于以下范围的人才密集单位: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卫生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卫生医疗机构;少数特大型、大型企业。
三、属于上述范围的试点单位,只在本单位主体系列在职人员的副高级职务层次实行评聘分开,即高等院校的副教授;科研、设计单位的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特大型、大型企业的高级工程师;卫生医疗机构中的副主任医师和副主任药师。
四、选择试点单位的条件是:
(一)领导班子团结,改革意识强,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有魄力;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成效明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具备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能力。
(二)已经进行了定编定员工作,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明确和合理,并经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范围、数量及职责已向专业技术人员公布。
五、确定试点单位的程序是:
(一)由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省、部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同时抄报人事部。
(二)省、部属高等院校进行评聘分开的试点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在征得国家教委同意后,由省、部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并抄报人事部。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委原则上可选择十个事业单位和十个大型企业进行试点工作。
六、评审任职资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硬化评审标准条件,严格考评 *** 和程序,确保评审质量,防止乱评滥评。
目前评定任职资格的数量一般应控制在经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核定的同级专业技术岗位的15%以内,具体数额由省、部人事、职改部门审批。评审结果必须报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批准。
七、试点单位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聘任工作的管理,严格区分任职资格与聘任职务的界限。
任职资格只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表明具备担任某一职务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不能与工资和待遇挂钩。
职务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的职责、限额比例和任职期限的岗位,由行政领导择优聘任,在任期内领取职务工资。
获得任职资格未被聘任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兑现工资待遇,对无理取闹者,人事、职改部门有权取消其任职资格。
八、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评聘分开试点工作的领导。对首次评聘工作已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
凡符合上述要求,搞得好的单位,可予以认定,进一步完善健全制度。对一些以评聘分开为由,任意扩大评聘范围,放宽条件,降低标准的,要令其停止并取消其评审的资格,问题严重的应追究领导责任。
九、实行评聘分开的试点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通过严格的考核,真正做到择优聘任、竞争聘任、优上劣下。对获得任职资格、因岗位已满不能受聘的中青年骨干,要鼓励他们到需要人才的地区或单位任职。也可以实行有领导、有组织地到需要人才的单位去 ***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