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省档案系列职称考试合格分数线
2022年山东省档案系列职称考试合格分数线按不同的职位分数不同。
1、2022年度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助理级、中级合格标准均为每科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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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度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副高级合格标准为55分。
山东档案中级职称好考吗
档案中级职称比较好考。
档案管理工作如果考中级职称应该考“馆员”。馆员是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的中级职务名称。
申报档案系列中级职称(馆员)的参评条件如下:
1、大专学历取得档案助理馆员满5年,可以申报档案馆员;
2、本科、研究生学历取得助理馆员满4年,可以申报档案馆员;
3、其他条件,参评人员在参评前必须参加一次市档案局举办的岗位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拟写近4~5年述职报告;参评论文一篇(可不发表);参加一次市、县两级人社局考试中心举办的计算机中级证两个模块培训,并取得证书。
档案管理中级职称破格条件:
申报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适当放宽前述资历、学历、年限等限制。
1、在档案保管与利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
2、在档案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其主要业绩得到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可;
3、取得的档案相关专业研究成果在省级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档案工作创新项目或试点项目,经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鉴定,达到该领域国内先进水平;
5、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
6、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从事基础性工作。
2022年山东档案馆员职称考试时间
2022年山东档案馆员职称考试时间如下
2022资料员考试时间:时间一共分两期,一期时间为5月26-27日,二期为11月10-11日需要在当地市建委报名。
资料员,是负责工程项目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档案管理等内业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资料员需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岗位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能担任相关岗位的工作。资料员的考试的报名工作由省住建厅或直辖市住建委组织,具体考试报名时间参考当年建委的文件通知,各地报名考试时间不一,考试合格后,颁发由住建厅或住建委印制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山东省档案中级考试成绩
山东省档案中级考试成绩为55分。根据相关年度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工作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22年度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助理级、中级合格标准均为每科50分,副高级合格标准为55分。
山东档案中级职称需要考试了嘛
需要考试。
申报档案系列中级职称(馆员)的参评条件如下:
1、大专学历取得档案助理馆员满5年,可以申报档案馆员;
2、本科、研究生学历取得助理馆员满4年,可以申报档案馆员;
3、其他条件,参评人员在参评前必须参加一次市档案局举办的岗位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拟写近4~5年述职报告;参评论文一篇(可不发表);参加一次市、县两级人社局考试中心举办的计算机中级证两个模块培训,并取得证书。
系统地掌握图书资料或其他某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熟练掌握有关业务;根据工作需要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少数民族语文),经考察证明能够承担馆员的职责。职责:担任选书、分类、主题标引、编写提要、解答咨询课题、编制书目索引等工作。在高等学校,其任职资格由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
山东省临沂市档案管理怎么考职称
现在的考试还需要 档案继续教育的证明及证书 (这个是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会务组的 *** 01062146521 他们每年都有继续教育 发继续教育证书)
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之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深化档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促进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工作的科学化、社会化,根据《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件》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浙委办〔2004〕7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档案局共同负责。省人事厅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确定合格标准,并会同省档案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省档案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制考试大纲、编写教材、研究建立试题库、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承担。
第三条 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场设在各设区的市。
第四条 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书面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档案事业概论》和《档案工作实务》。初级考两门科目的部分章节,中级考全部内容。
第五条 参加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条件
初级:高中及以上学历。
中级: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3.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4年。
5.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6年。
6.高中、中专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0年,并担任助理馆员职务4年以上。
第六条 已取得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可报名参加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七条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从事档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第八条 参加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由省人事厅和省档案局发文确认,颁发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并鉴章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九条 通过全省统一考试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该职务所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规定,并完成相应继续教育的,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档案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下列条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1.本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1年以上;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2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4年以上,不具备上述学历,担任管理员职务5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助理馆员职务。
2. 其他人员可聘任管理员职务。
(二)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直接聘任馆员职务。
第十条 坚持考培分开的原则,凡参加与考试命题和组织管理等有关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和参与或举办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培训工作。培训应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
第十一条 考试考务工作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命题、印刷、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二条 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处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10年1月1日以后,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档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和自行组织的考试。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人事厅和省档案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以前与本办法精神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