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8年职称改革,山东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方案出台

2024-06-01 山东职称评审网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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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生晋升副高职称评审时间

山东2018年职称改革,山东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方案出台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市卫健委北湖管理办公室、经开区管理办公室,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申报我市2022年度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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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

(一)济宁市卫生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受理各县(市、区)、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材料。

(二)申报人员由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推荐申报。其中,劳务派遣、人事 *** 和合同制聘用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 *** 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申报人员由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上报。未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得受理。

(三)申报人员申报的专业从《山东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专业目录》(附件1)中选择申报,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申报。未划分三级学科专业的,申报“内科”“外科”等二级学科专业。申报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和护理专业的,申报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与申报专业相符。申报“全科医学”专业的,应具有注册范围为“全科医学”的医师执业证书。

(四)申报人员各种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专业工作量、论文著作、科研专利、表彰奖励、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卫生标准、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科普作品等材料正式发表或形成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专业申报人员应在学历、资历、工作量等方面达到相应要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见附件2。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按照《山东省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前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县级以上党委、 *** 要求,经组织选派脱岗参加重大活动、重要任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党委、 *** 相关部门认可或出具证明后,其年度累计派驻天数超过3个月的或连续两年内超过5个月的,可视同在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历,选派期间专业工作量按照在岗工作水平的2倍统计,现职称聘期内可以累积计算。非本人原因,未能完成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前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单位书面申请,可以申报,但应在申报年度后2年内按照《山东省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前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办法》完成服务。

(三)事业单位未设置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按照个人注册申报、单位审查推荐、逐级审核、集中确认的程序进行(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特殊政策

(一)高层次人才、援外、援疆 *** 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等有特殊申报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部分职称评审政策见附件4)。

(二)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改系列(专业)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等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三)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到企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须在现工作岗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方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按规定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五)基层卫生健康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参加本次卫生技术副高级资格或基层卫生技术副高级资格评审。同一人员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专业技术资格,不允许多次申报。乡镇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4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函〔2019〕17号)规定享受直评等政策。

五、其他事宜

(一)申报时间。电子信息申报与书面申报同步进行,呈报单位书面申报材料于2022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指派专门工作人员报送,不得让申报人员携带个人申报材料上报),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各单位须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济宁人才大厦(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23号)518房间

联系 *** :18653770930 ;监督 *** :0537-2375116

(二)评审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执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360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呈报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申报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意见》内容,准确把握和充分宣传职称工作政策导向、具体要求,做好服务引导,使申报人员及时、全面、准确了解申报标准条件和政策要求。要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不得将论文、科研、奖励、出国(境)学习经历、博士学位等作为申报必要条件。对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优先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要严格落实主管部门(单位)责任,做好有关单位申报程序、个人申报条件的审核,切实提高申报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公示制度。用人单位推荐申报职称工作方案(办法)、所有拟申报人员的申报信息、拟推荐申报人员的个人工作量和其他申报信息以及组织与推荐环节要全过程公开,要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公开场所、所在科室进行公示,有条件的可在网站或内网进行公示并将申报人材料放置公开场所进行展示,广泛征求意见,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其中,拟推荐申报人选名单、个人基本情况、工作量、《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等申报材料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及涉及隐私的除外)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严禁简化程序。在推荐过程中,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在科研失信惩戒期内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得申报。经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得更换、补充及修改。

(三)严格管理责任制。对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符,申报人承担一切后果。凡经反映或审核发现并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学术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已经取得职称证书的,按程序予以撤销。用人单位对个人申报情况和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强化用人单位之一审核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整的追溯审核流程。要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将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务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纳入考核范围,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申报推荐以及相关审核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申报推荐程序和纪律,确保申报推荐质量和工作规范有序。建立材料审核通过率排名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认真及时办理相关 *** 事项。受理 *** 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根据《 *** 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等要求,对 *** 事项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由调查人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山东省职称 *** 举报事项调查核实情况表》及有关核实材料及时上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建立科研成果使用前核查机制。科研成果包括科技奖励(获奖)、著作、论文、课题、专利等。个人申报职称晋升时,由个人对本次职称晋升所使用的科研成果的科研诚信情况做出承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相关科研成果的原始数据、参与署名人员知情同意、基金资助标注、相关成果发表期刊等进行核查,尤其要对参与署名作者对文章的贡献、署名过程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依据《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有关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六)提升信息化水平。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加 *** 生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单位信息系统与山东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按照《关于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数据来源的说明》(附件5)提供有关数据信息,实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病案、绩效考核、工作时间等数据统一来源,为人才评价提供客观依据。从山东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获取的门诊、病房等工作量以及出院患者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难度和例数、并发症发生率、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等相关数据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 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数据安全。

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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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安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科学构建我省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评价体系,畅通人才职称晋升渠道,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号),决定开展全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并通过“以考代评”的方式,实现安全工程职业资格与中、初级职称有效对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 *** 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坚持服务发展、遵循规律、科学评价、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围绕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符合人才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和评价标准,做好安全工程职称评审工作,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全省安全生产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保障。

二、健全评价制度

在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中增设安全工程专业,分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级,名称依次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山东省内从事安全生产相关领域的工程技术工作人员,均可纳入我省安全工程职称评审范围。根据我省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和产业发展需要,安全工程职称评审范围将进行动态调整。

三、完善评价标准

依据国家工程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安全行业协会、行业人才培养基地等参与制定安全工程职称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放在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人才的职业道德。科学评价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按照不同专业方向、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职责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的特点和成长规律,合理确定评价重点。对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建立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代表作可包括专利成果、技术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专业论文、专著编著、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合同等。注重代表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

四、创新评价机制

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创造便利条件,畅通职称申报渠道。适应不同层级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工作职业特点,建立考试、同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安全工程初、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通过我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实施,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视为具有初级、中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采取面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五、规范评审组织

(一)省应急厅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建山东省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开展评审工作。

(二)各设区的市应将安全工程职称纳入本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范围,也可委托山东省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三)省应急厅负责组建评审专家库,从高校、科研机构、安全行业协会、企业和相关部门遴选能力业绩突出、声望较高的同行专家和活跃在工作一线的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进入评审专家库。

(四)建立健全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加强评价能力建设,建立评审专家动态管理机制,严肃评审纪律,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六、衔接培养使用

结合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人才需求和职业标准,推动扩大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模。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加快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提高教育培养质量。强化协同育人理念,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办学等方式,促进评价标准与培养标准深度融合。推动企事业单位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和职称制度相衔接,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素质与岗位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参加职称评审;不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安全工程技术人才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增强职称制度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七、有关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开展安全工程职称评审工作,有利于吸引、鼓励、培养更多高层次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对加强安全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建设,补齐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短板,实现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抓好组织实施。坚持人才分类评价,聚焦安全工程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职称评审,严格标准条件,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公平公正。优化工作流程,推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精减申报材料,减少证明事项,减轻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评审负担。

(三)加强宣传动员。强化宣传报道,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全省安全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支持和参与职称工作,充分调动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安全工程技术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18日

一、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地址

二、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三、山东省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官网地址:

四、山东省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入口:

五、山东省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

六、山东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入口:

七、当今企业要加强人事管理以防人才流失

八、同志在全区银行人才工作暨组织人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九、人事局长在人才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在全市人才工作暨组织人事和老干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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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教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要如何解释?

重大举措:职评门槛因30年教龄取消。老教师有希望了!

去年秋季学期,我知道的一个乡镇,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有300多人,按照岗位比例计算,只有5个中级职称名额。而够资格晋中级的教师有60多人,有20多个人参与竞聘,其余的40多人放弃了机会。

这40多人为什么主动放弃竞聘资格呢?后来我经过了解才知道,他们基本上都是30年教龄左右的老教师。

其中的一个教师讲:“我们基本上就没有什么材料可以拿出来和那些人比。最多就是听课本、备课本和学校的出勤表。整天只知道上课,上课,教学生,批改作业。每年一次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全校的教师都在盯着呢,给谁不给谁。我都是让给其他人,从来不给别人争。什么都没有,怎么和别人比?除了教龄长之外,什么都不行!抽测吧,我们教学点的孩子少,成绩好的都去好学校学习了,哪里获奖去?”

就这样,一次次的机会错过,一年年的希望失去。

我问他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怎么比较的?他好像非常熟悉,慢慢地一个一个地罗列出来。能够算分的有:

1.工作年限。一年1分。

2.上年度教学计划。完整的教学计划共计10分。

3.听课本。一学年共计30课时,每学期不少于15节。满足条件得15分,少一节扣0.5分。

4.上年度不少于40次教科研研讨记录。满分20分。

5.考勤记录。全勤20分,一次缺勤扣0.5分。

6.学科抽测奖。全镇一次获奖之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4分,第五名2分。

7.各级奖状。包括优秀、先进、论文、示范课、公开课、骨干教师等等,一件4分。市级的一个6分,省级的一个10分,国家级的一个20分。

特别是最后两个条件,一直以来都是醉心于课堂教学的老教师基本上就没有,而能取得这些条件的教师,都是不简单的。

看到了吧,几十个教师竞聘5个中级职称名额,竞争力是非常大的。 乡镇中心校这一关不是那么好通过的。

不过,现在好了,不要再比较了, 只要你教龄达到30年,就不要参与乡镇竞聘资格的审查了,直接准备晋级材料,参与更高一级的职称评聘就行了。

让工作年限达到30年的老教师直接晋级,不再受岗位比例限制,这种举措真的是非常重要,非常及时。这样,老教师们就有晋级的希望了。好事情!值得推广!

(一家之说,仅作参考。)

这个说法来自山东省近期印发的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一份文件,文件里涉及到教师职称的文字是这样的:

这是一项很了不起的举措,对于山东的乡村教师,可以说是大利好,山东这样做了,其他省份一定也会借鉴的。

但是,不少人不以为然,其实是没有看懂。“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这句话不知道是多少教师期盼已久的。有一位老师,自己从45岁时,就具备了副高申报条件,一直到退休,学校也没有岗位,最后还是从中级岗位上退下来。另一地区的老师,评上副高职称,但是学校中级岗位满了,一直等到退休,也没等到岗位,遗憾地从中级岗位上退休了,可以说是抱恨终生了。

山东这个政策出台后,这种情况将不复存在。在乡村中小学任教的老师,教龄10年以上、20年以上、30年以上,不受单位岗位比例限制了,也就是说,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申报,不管单位是否岗位是否已满。如果通过评审,有了中级、副高、高级教师资格,单位直接聘用,哪怕原先这些岗位已经满了,也不影响聘用,工资也就随之调整上去了。

以往,只要单位岗位满了,没有岗位了,下面的教师只能等,等有调出了、自然减员了,腾出岗位才能申报评审,才能聘用。这对乡村教师的利好真的够大的了。

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你的教龄已满30年,那么,你在晋升高级教师职称时,可不受本单位高级职称结构比例的限制。

举例来说,你所在单位共有教职工100人,按照以前教师职称结构比例的相关规定,高级教师岗位只有15个,如果这15个岗位已满员,那么,下面的中级职称教师即便再优秀,也不能晋升高级职称。而要晋升高级职称,就只能等那15个高级教师岗位出现空缺(高级教师退休或外调)后再按照空缺岗位数进行递补。

多年以来,由于受职称结构比例的限制,许多学校每年能得到的晋升高级职称的指标太少,有些学校甚至连续几年都得不到一个指标,这直接导致了大批的中级职称教师晋升高级无望,从而严重地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正是为了缓解上述矛盾,有关部门最新出台了“三十年教龄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可不受职称结构比例限制”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30年教龄教师晋升高级职称虽不受职称结构比例的限制,但仍需具备职称评审相关文件中所规定的晋升高级职称的各项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否则,还是晋不了高级职称。并不是说一个教师只要教龄满30年就可以无条件晋升高级职称。

实际上,要解决教师高级职称晋升难的问题,只出台30年教龄教师晋高级不受职称结构比例限制的规定还不够(因为这一规定只针对教龄满30年的老教师,惠及面不广),还应该扩大教师职称结构比例中高级职称的占比,让更多年富力强、有才华、有能力的中青年教师得到及时的晋升,如此双管齐下,才能更有效地解决教师高级职称晋升难问题。

当前,全国各地市在职称制度的改革上,对于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审,都相继作出了一些优待性政策,特别是 对具备较长乡村教师教龄的教师,在职称评审时,可以不受岗位数量的限制。

“三味”2017年评的高级(副高),正是受惠于这项优待政策。

直到2017年,终于等来了一个特大喜讯: 20年以上乡村教师教龄的教师,在职称评聘时,可以不受单位岗位数量的限制 。最终如愿以偿。

那么,对于这项优待政策,我们应如何正确理解呢?

一、在以这项条件参评时,上面将严格把握以下几个关键条件进行审核 :

1、所谓“乡村教师”,仅指在县城以外的乡镇学校。

2、申报职称时,依然在乡镇学校任教。否则,以前的乡村教师教龄再长,不得以该项条件参评。

3、如实计算乡村教师教龄,必须满20年及以上。

二、20年以上乡村教师教龄的教师,在职称评聘时,可以不受单位岗位数量的限制,并不是“无条件直接晋升”。

在学校没有职称空岗数的情况下,20年以上乡村教师教龄的教师,可以不受岗位数限制,也不占单位原岗位数,既可以参评,也可以受聘。

但是,如果参评者不达拟评职称的基本条件,没有足够的业绩荣誉,也是评不上的。

2017年,“三味”所在学校,共有3名教师以“20年乡村教师”条件申报,仅“三味”1人评上;2018年又有3名教师以“20年乡村教师”条件申报,前几天市里已公布评审结果,竟然无1人评上。主要原因应是教学业绩条件在档次级别及数量上还有差距。

近来,网上有传言:30年乡村教师教龄的教师,可以直接晋升高级。各地市政策不一,不知是真是假。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各地的职称评审政策,将有越来越多的优待政策,来优待乡村教师和一线教师 。

敬请各位教师网友耐心期待!

30年的教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这句话在2018年山东省下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是有体现的,原文是这样说的:

我国的公立学校是属于事业单位的,在编教师都是事业编制人员。事业单位分为三类岗位,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教师正常都是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十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其中1到7级为高级岗位,工资水平和公务员处级领导差不多,8到10级为中级岗位,工资水平和公务员科级领导差不多,11到13级为初级岗位,工资水平和公务员普通科员差不多。 想要聘用到相应级别的岗位就需要相应级别的职称,只有聘用到相应岗位才能享受到相应待遇,这也是为什么教师们都努力争取更高的职称 。

但是,我国现在很多地方都开始实行“评聘结合”的职称政策, 想要参加职称评审必须单位有相应的职数 。而我国对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比例是有控制的,全国的总体控制比例为1:3:6,也就是1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只有1个高级岗位职数,3个中级岗位职数。虽然具体各个单位的比例不同,但是总体上高级和中级岗位都不多。

所以很多学校的教师长期从事教学工作,却因为职数限制迟迟无法评上高级或中级职称,工资待遇一直无法得到提升,并且看不到希望。总的来说,职称的评聘消耗了教师太多的精力,导致他们无法专注于教学,这对我国的教育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但是,山东省下发的实施意见中,就在局部上打破了这个限制 。对于乡村的中小学教师,只要从事教学工作十年,就可以参加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二十年就可以参加副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三十年就可以参加正高级职称的评审,不再受到单位职数的限制, 对于教师来说,只要努力工作那么迟早都能够评上职称,而不在需要为职称勾心斗角了 。同时,这个政策只针对乡村教师,也是为了帮助乡村留住优秀的教师人才。因此,这个举措不论是在教师群体还是在群众中,都是得到肯定的。

而对于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我们希望未来国家也能出台类似的政策,畅通他们的上升通道!

“乡村一线教师教龄满10年可以评聘中称职称,教龄满20年可以直接评聘副高职称,教龄满30年可以直接评聘正高职称,不受岗位职称结构比例限制。”这一对长期奋战在乡村中小学一线教学岗位的职称优待政策,已经开始在山东、湖北、辽宁、黑龙江、宁夏、福建等六省试点,广西、甘肃等经济欠发达省份也有例似的政策执行。解读这一优待政策,有以下三点:

1、必须是乡村教师。 这项政策所指的乡村教师,是指县区城镇以外的中小学校在职在编的公办教师,甚至虽然在乡镇工作,但其学校所处的位置是城郊,也会有划定范围,距离城镇多少公里以内的学校不会算做乡村学校。乡村一线教龄,必须是连续在乡村一线教学岗位工作的年限,如果中间调任城镇学校教学,要重新起算。

2、直接评聘职称。 不管以前是初级职称,还是中级职称,甚至没有职称,只要满足乡村一线教学时间要求,可以直接评聘对应的职称。也就是说,只要在乡村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30年,哪怕以前是初级职称,也可以直接评定为正高职称。

3、不受岗位职称构成比例限制。 技术岗位的初、中、高职称,是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按比例核定各级职称数量。而满足条件的乡村一线教师,评定职称时不受这个比例限制,满足哪个条件,就评定哪个级别的职称,教龄20年评定副高职称,哪怕该学校没有副高名额。而且是评了就可以聘,就可以享受相关待遇,也不受评聘分开的影响,出现评了聘不上,不能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的问题。

目前这一政策只在部分省份的部分地区试行,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推广到全国的中小学校,尤其是中西部偏远地区。也希望这种优待政策,会向基层卫生医疗等行业推广。

——具有30年教龄的老年教师,尤其是乡村教师,可以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晋级高级教师职称,这是国家对长期在乡村从事教育事业的老年教师的偏爱,也是教师长期奋斗在更低层,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的乡村教师的辛苦付出的一种回报。

——送甜要送到心 里,送福要送到家里。这就是说职称要和工资

挂钩,不能分离。有的老年教师,虽然晋升到高级教师,但是,直到退休,也没有拿到相应的职称工资。为什么?就是因为在最后一场职称工资的争夺战中,你的实力不够,底气不足。在这一场“战争”中,不但要比你的教育教学的相关资料,还要比你的教学成绩,还有获奖证书,职务等,能比的让你心 服口服。如果你有省,市的荣誉证书,那就一路绿灯,直接数钱 吧!这是不限制中的限制,倾斜中的倾斜。职称是不值钱 的,值钱 的是职称工资。头十年地,就有的地区实行这种晋升 *** 。

——教师的工作既光荣又辛苦,尤其是老,少、边、穷的乡村老年教师。但愿国家恩惠的阳光,遍布城乡,照耀着祖国的每一个角落。

这句话的解释是非常明显,也是非常明白的。各个地方在制定政策时,表述虽然有不同,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不受单位岗位数量限制参加职称评审”等,但实质内容是一样的:

一、不管有没有职数,满足一定条件就可以申报职称评审

现在实行的中小学职称评聘是用职数限制的,比如说单位有100名教师,副高职称比例是8%的话,就只有8个副高职称的职数。只要有8个人聘用在这些副高岗位上,没有空缺的岗位,你就是水平再高,年限再长,都是不能再评审副高职称了的。

现在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就是说即使单位的8个副高职称岗位全部聘满了,你满足了那样的条件,就不管有没有空缺的岗位,就可以参加副高职称的评审了。实质上,等于将原来的职数从8个增加到了9个。如果有两个人都满足那样的条件,也可以一样参加评审,也就是将职数从原来的8个增加到了10个。不过,这个增加的职数只有这两个满足条件的人能用,其他的人是不能用的。

二、只是可以参加评审,评审的标准并没有降低

这句话的表述是:“申报.........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不受单位岗位数量限制参加职称评审”。就是说,满足了条件可以申报,可以参加评审,并没有说满足了一定条件就可以评定为副高职称或其他职称。评不评得上,还是要看你的情况的,还要看你的申报材料。如果论文、优质课等情况满足不了评审要求的话,要评上也是较难的。评不上,也就聘任不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了。

三、具有一定能力和水平的教师,可以从这一政策中受益

这一政策对具有一定能力和水平的教师是有利的。按原来的规定,受单位岗位职数的限制,他们连参加评审的资格也没有,这是不公平的。这一规定对在乡村从教时间长的教师也是一种激励。现在,这一政策给了他们机会,可以参加评审了。只要他们的能力和水平达到要求,就可能获得相应的职称,就可以不管有没有岗位指标,都可以获得晋升,获得工资的增加,这也是对这些教师能力和水平的认可,对他们贡献的认可。这一政策还是比较好的。

但是,这一规定没有降低评审标准,这就是说,教师在工作中还是要注重能力和水平,该写论文时写论文,该要争取优质课时要尽力争取,尽量有能够展现自己的能力水平的材料,在有机会时自己才能评审得上。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很多时候我们往往以更大的善意和更大的快乐来看一些文件,但实际上目前在全国各个省出现了一些职称评审的文件时候,我们都过度的开心了,实际上结果远远不是这样。

比如说山东省出台的这个文件,年满十年申报中级,年满20年申报副高级,年满30年申报正高级能看清楚了吗?这里面有两个字特别重要申报。

就这两个字,实际上很多人在阅读的时候往往会一带而过,而不考虑中国汉字的博大精深,这博大精深的背后其实就是给你画了一个大饼,当然这个大饼有些人能拿到手,有些人或许拿一辈子还是拿不到手。

所以说申报和评上是两个概念,在很多地方执行得职称方式仍然是评聘分离,那么就出现了更为可笑的一部,或者更让人难以接受的一步。

举个例子来讲,你现在年满十年了,你可以申报,并且不受单位比例的限制,那么你有可能会一口气申报十年,这是什么概念,也就是说你已经到了副高级的申报年限了,因为为什么您还在申报呢?因为你没有评上。

所以说在这儿给你画了一个大饼,让您开心开心,您可以申报,你有资格申报就是这个意思。

有些地方执行的是,即使你已经职称晋级,但实际上你的工资不一定兑现,这被称为评聘分离。

所以说即使你的职称已经晋升,但是你的工资没有兑现的话,想必这和没晋升是一个级别,但是好在晋升的还是有机会的。

有时候我们都在盲目的乐观,当然这样能够换来好心情。

学校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职称采取得是评聘分离的方式,举个例子,某学校有教师100人,其中85人是专业技术人员,评定了相应职称的人有85人,这些人中评定了某一职称的人25人,但是上面对这一职称的聘用人数有比例的要求,也就意味着有部分人员聘用不了,也享受不了相应的待遇。现在好了,具有30年教龄可不受这个比例限制,也就是说只要具有30年教龄,你具备什么职称就可以聘用并享受到相应待遇。这是对教师的利好消息,也是公务员实行职级并行政策以后,落实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有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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