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参照公务员后如何套改工资
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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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任职年限,按正式任命的开始时间计算;套改年限,按工龄、学历,减去扣除的年限确定。
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确定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确定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迁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扩展资料:
参照公务员套改工资要求规定:
1、省直批准参照管理单位,其工勤人员原则上执行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党校、行政学院等仍有部分内设机构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的参照管理单位,其工勤人员原则上执行事业单位相应工资制度;市、州、县可参照执行。
2、2006年6月30日前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管理人员,按参公管理登记确定的行政职务套改工资,并按实际任职时间累加计算任职年限。
3、对原来担任领导职务,参公登记时由于组织原因(非个人原因)改任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可按领导职务工资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工资套改等级标准对照表
您好,请问进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本来有中级职称的更高能套什么级别?谢谢
上面的回答是瞎说!
参公定级的依据文件是中组发[2008]20号“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其中规定有:
“第四条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上面的回答称“大学专科以下只能套办事员,一年后可定科员”的说法只适用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并不适用于已有工作经历的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
可悲的是,你能适用的规定——“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由于可解释和可操作的空间太大,在全国各地的执行有很大的差别。有些地方,中级职称可定级为副主任科员或主任科员(如哈尔滨市和重庆及四川的一些地区);而多数地方,即使是正高职称也一律被定为科员。如何定级,得看当地人事部门对知识和人才是否尊重。
中级职称转参公工资怎么套改
首先,参公不是职称。只能说事业编如何转变为参公编,可以走调任程序,事业单位副科以上职务实职满两年,在参公单位有相应空缺职务和编制的情况下,可以调去参公单位任职,从而实现转换。
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任何政策的制订出台都应体现社会的进步。希望政策的制订者多考虑考虑这些知识分子,这些同志不是新进人员,而是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到事业单位,今天他们已经干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专业技术工作,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工作,取得了中、高级职称,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如果仅仅因为一个单位管理模式的改变要退回原点的科员身份,我们认为于法、于理、于情都是说不过去的。
成都事业单位参公后专业技术人员怎么套改
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科技工作者工资套改显失公平。今年山东省一些执行 *** 机关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始划归公务员管理即工资套改参照公务员按行政级别进行套改。 这样对一些原来只走职称道路的拿职称工资的科技工作人员是显失公平的:因为这次套改没有按与职称对应的行政级别相应套改,而是一刀切地:凡是没有行政级别的统统按办事员或科员套改!这样这些原来只套职称工资而没有挂上相应行政级别的初、中、高级职称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就倒退了几个档次。例如,初级职称历来都套副科非领导职务级别的,而“参公”后则只按办事员(无大专文凭)或科员(有大专文凭的)来套改,那么他们的工资也倒退了一步或二步;其次,中级职称历来都套正科非领导职务级别的,而“参公”后则只按办事员(无大专文凭)或科员(有大专文凭的)来套改,那么他们的工资也倒退了二步或三步;最后,高级职称历来都套副处(非领导职务)级别的,而“参公”后则只按办事员(无大专文凭)或科员(有大专文凭的)来套改,那么他们的工资就分别倒退了三步或四步。据初步测算,套改后这类人员的工资都不同程度地降低了很多:初级职称的普遍降低了100多元;中级职称的普遍降低了300多元;而高级职称的则600多元。这是明显有失公平的!
以前,事业单位执行职称工资制度时,人事部门都号召大家走职称工资道路,不要去挤“官道”(即走行政级别工资),大部分老实人安心职称工资而没有设法去争取相应的行政级别;结果被这样的“参公”套改狠狠地宰了一刀!本来,“参公”套改完全可以按历来的做法套上相应的级别的,但人事部门却说“没有文件依据”,而这样宰了这些人一刀的,就有文件依据了吗?难道这些经过严格的评审,有着贡献、或经过严格的统考得来的技术职务不正反映了能力与待遇相对应的体现?“参公 ”之前他们是人才,“参公”后他们就不是人才了吗?假如,他们一开始不是走职称道路,而是走行政级别,那末我相信这些中、高级知识分子不会全都只停留在办事员或科员这一职务档次上吧。这样的“参公”套改真是大大伤害了一大批知识分子!大大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现在,离退休金的计算 *** 都尽量地就高不就低,而“参公”的工资套改却如此惨痛的向这知识分子大割一刀,能不留下一定的隐患吗?难道这就是党的“ *** ”会议精神的指导思想?
可怜我们这些基层的所谓知识分子,奋斗几十年,一夜会到解放前!这公平吗?以人为本,党的政策就是这样体现的吗?
强烈呼吁: *** 尽快出台合理的“参公”工资套改文件,尽快解决技术职务人员的待遇问题!恢复原来相应的套改级别。这是一个众多知识分子关心的大问题。
请教:参公管理后工资套改问题
如果单单看工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高些。参公单位比如局机关是要执行公W员工资的。也就是以前你们假如是事业单位工资,干部为管理人员工资,工人为事业工人工资,设有专技岗位且在岗位工作的享受专技工资。
单位如果参公,专业技术职称是不可以再继续用的,履行行政职能的单位就不存在专业技术岗位了。湖南是这样的,我不知道安徽有没有 特设的单位可以实现既是机.关有设有特殊岗位。
我建议你还是按公.W员享受待遇好一点,不要看中这点点小钱,政·策一倾斜,肯定是往GWY这边靠的。另外说说专业技术人员的规范性津补贴(地方津贴),专业技术人员只能是参照GWY拿,而他的标准均有单位自行制定,没有一个自己的标准,有些地方教育卫生直接执行绩效工资,70%足额发,30%作为奖励绩效,比如正高级职称,基本工资虽然享受正高级待遇,但是地方性补贴方面,是没有标准的。有可能按正处级享受,有可能按副处享受,这个说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