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初级职称评定要求
教师初级职称评定要求如下:
1、教师初级职称评定条件: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需要满足一定的评审标准,具有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等思想品德,满足一定的知识水平标准,如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国内外教育教学改革情况等,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如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 *** 创新改革、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等。
还需要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形成富有个性的教学风格,教学成果显著,公开发表过论文等。当然不同学历还需要具备相应的从业年限,本科学历要满1年,专科学历要满2年,中专学历要满3年,高中学历要满7年,初中学历需要具备员级职务,工作满10年。
2、教师初级职称评定流程:
主要流程分五步:之一步进行评审材料审查,包括论文成果等;第二步是学科组进行评审,出具初步评审意见;第三步评审委员会根据前两步的结果,进行投票,票数超过2/3即为通过;第四步是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第五步人社部会公布行文,发放证书。
3、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变化:
制度更加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对于课时量等有了明确规定。具体表现在:高中教师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在高级教师岗位上进行过高中循环教学1次以上或担任高三把关教师3年以上。
本科以下学历的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想要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在高级教师岗位教学10年以上,并获得过国家荣誉或奖励。
教师职称评定新标准
1、正高级教师:
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高级教师:
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教师职称怎么评定
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如下:
1、思想品德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知识水平标准: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3、专业能力标准: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 *** 有创新性的改革。
评定教师职称要具备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具备申报条件的申报人所在单位持存档凭证到中心领取职称申报表及相关表格。填写后送交中心并提交相关参评材料。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整理后上报区教委人事科。参加相应评委会的论文答辩。评审通过后,由中心统一下发资格证书。
教师职称评定是指我国教师职称的评定 *** 。我国现行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按照国家规定,中学教师职称更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更高等级仅为中级,影响了很多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以及国民整体素质教育的高度。
该评定意味着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这一规定提高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做法,提高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从侧面反映了国家对于教育行业的大力支持。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教师的职称评选标准和条件如下:
正高级教师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对象范围为全市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等)
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在职在岗的教师。普通中学附设职业班的专业课教师均应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二、根据《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在合格以上。
三、加强对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管理。各单位要按照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相应条件(含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将报评人员的主要业绩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评人员要进行述职,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凡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必须对其所任课班级学生(不少于50人)进行问卷调查,调查表由单位留底备查(保存3年),汇总表与职评材料一起上报。
单位要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鉴定意见,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或公示后有异议未经调查核实的材料不得签字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