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职称处处长,四川省职称处处长是谁

2023-01-23 四川职称评审网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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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组织部的处室简介

四川省职称处处长,四川省职称处处长是谁

办公室(挂行政事务管理处牌子)

微信号:jy0020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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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综合协调部领导重大活动、部机关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有关工作;负责部务会、部长办公会及部办公会的会务及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实施;负责采写、编发组工信息,指导全省组织部门信息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宣传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文件审核工作;负责部内目标管理和组织系统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负责部机关机要保密及部领导秘书事务;负责部机关文书档案管理;负责部机关值班工作;负责文件流转、密码通信、印鉴使用管理;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有关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办理;负责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指导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文印工作;负责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干部职工医疗保健、保险与福利及部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与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政务接待工作;负责部机关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环卫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会议后勤服务工作;负责部属事业单位宏观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室

负责有关组织工作、干部工作政策的综合研究,组织协调有关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理论研究;草拟审核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试点和宏观指导,协调指导干部公选工作;承担部重要会议和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编辑《四川组工通讯》和《组工资料》;指导全省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负责全省组织工作综合调研联系点的管理和指导;负责组织史、党派志、中组部组织工作年鉴四川部分的编纂工作。

省委党建办秘书处

为省委党建领导小组暨省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服务工作,包括会议服务、文稿起草、调查研究、检查督促等;参与基层党的建设的组织指导工作,承办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四好”活动的综合协调和评选表彰工作;承办党建工作信息简报的编发、上报工作,总结交流党的建设特别是基层党的建设经验;配合中央党建领导小组秘书组,做好党建工作综合联系点的工作;协调做好党建研究会的工作;完成部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一处

指导、检查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的情况,指导、检查县以上地方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协同有关处室抓好县以上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全国党代会代表选举和省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有关筹备工作,指导市(州)、县(市、区)和省级有关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有关工作,对副厅级以上党组织机构设置、隶属关系进行指导,提出审批意见;负责党员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表彰奖励,负责全省党内统计工作,负责党旗党徽规范管理,办理党员因私出国出境审批手续,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指导全省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承办省管党费的收缴、管理等具体事项;综合调研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综合协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重要会议、文件及相关工作;负责牵头承办中央及省委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 *** 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工作。

组织二处(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研究与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全省乡镇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研究与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的起草以及有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和推广工作;采写、编发《四川基层党建》(农村党建方面);负责农村基层党建方面评选表彰的组织和推荐呈报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三处

负责全省城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的研究和宏观指导;负责全省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研究和宏观指导;负责研究和指导全省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他城市基层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和推广工作,采写、编发《四川基层党建》(城市党建方面);负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方面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的起草以及有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基层党建方面评选表彰的组织和推荐呈报工作;负责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族地区工作处

贯彻执行省委及省委组织部关于民族地区党建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民族地区党的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会同相关处室做好民族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组织指导工作,做好民族地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民族地区“双向培养”干部和人才的选派、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协调落实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地区相关工作职责,参与做好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承办部里交办的其他事项。

干部一处

负责全省干部队伍宏观管理和干部政策的归口管理,研究制定干部工作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政策规定,承办有关部门干部、人事工作方面政策文件的审核、会签工作;负责审核办理省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退休、享受(明确)待遇等工作,负责市(州)领导班子、群团领导班子换届人事方案的审核办理工作,负责市(州)委组织部长、县(市、区) *** 正职和省级机关干部(人事)处长任免审批工作,指导全省干部任免办件工作;配合中组部做好中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拟任中管干部人选和省级后备干部人选推荐考察等有关工作,负责办理中管干部工资呈报和省委管理干部工资审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负责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市(厅)级后备干部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选拔培养工作;负责省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协调、办理师职干部转业安置工作;负责干部上挂下派和扶贫 *** 干部工作;负责选调生的培养管理工作;负责省管干部因公赴台、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负责省管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并指导全省干部公选工作;负责省管干部档案管理并指导全省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考试与测评中心

负责对全省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指导;承担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的考试与测评的指导与服务;建立、开发、完善、维护领导干部考试题库;研究开发、推广应用领导干部测评体系;开展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业务培训、信息管理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干部二处

负责对市(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市(州)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及离退休的建议意见;提出市(州)领导班子换届的人选建议方案;掌握了解市(州)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考察市(州)委组织部部长人选;审查县(市、区)领导班子的换届人事方案,办理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的任前审批及备案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办理省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指导市(州)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的选举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加强市(州)和县(市、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建议意见;掌握地厅级一把手和近期进班子的后备干部名单,并提出培养建议意见;办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

干部三处

负责对省委管理的党委、群团部门,法检及政法部门,省委、人大、 *** 、政协办公厅及内设机构、政务部门,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卫生医疗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委、省 *** 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并对其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职务任免、交流、待遇、社会团体 *** 、因私出国(境)、法官、检察官、警衔选升及离退休提出建议和意见;配合中央有关部门考察考核中央在川高等院校等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对其领导班子的调整和干部任免提出建议;负责考察所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处处长和省属高等院校及有关事业单位组织部部长;掌握所管理单位地厅级一把手和近期进班子的后备干部名单,并提出培养建议意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办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

干部四处

负责对省委管理的经济、科技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并对其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职务任免、交流、待遇及离退休提出建议和意见;配合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考察考核在川的经济科技部门(单位)、中管企业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对其领导班子的调整和干部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考察省委管理的经济、科技部门(单位)的干部(人事)处处长并提出任免意见和建议;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市厅级党政正职后备干部提出建议人选,对市厅级副职后备干部建议人选进行审核,并对拟进班子的后备干部人选提出培养使用建议和意见;参与考察省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研究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相关的建议意见;了解掌握经济、科技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了解掌握所联系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并提出办理意见和建议。

公务员处

贯彻实施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组织实施机要人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选调生等特殊公务员考试录用,组织、指导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等工作;综合管理省级党群“六类”机关公务员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录、考核、交流、培训、申述、控告等工作,组织、协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务员考录和法官、检察官的管理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才处(增挂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牵头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 *** 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规定;负责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省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基础性工作;负责省人才工作要点的制定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按其工作职能,编制人才开发规划,实施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组织、指导全省人才工作政策、法规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各市(州)和省级各部门有关人才工作政策、措施的备案管理;负责协调、参与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规划、政策调研、表彰奖励等基础性工作,牵头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工业强省战略等专项人才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的评选工作,指导、参与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杰出人才的评选;指导、掌握国家和省部级优秀人才奖项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党政一把手抓人才、抓科技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选拔培养,科技副职及团队、“博士服务团”、“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的选派管理及“希望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人才信息化建设;负责省委直接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和在川院士的牵头、协调、联系、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有关方面加强与高级专家学者、优秀人才的管理、联系和服务;协调、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及省级人才开发工作经费的统筹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部教育培训处

负责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具体负责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组织调训和调训计划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全省重点专题培训项目的管理;负责指导干部自主选学和在职自学;负责领导干部赴国(境)外培训工作;负责培训机构、师资、教材的管理、评估和使用工作;负责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负责县级党校维修补助经费、党群系统干部专题培训项目补助经费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校系统教师职称评审和学历指导工作;负责省干部教育学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对外管理人员培训中心

承担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赴国(境)外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承办部机关有关处室计划立项的赴国(境)外培训(考察)项目的实施;做好赴国(境)外培训团(组)在境外期间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

干部监督处(增挂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办公室、四川省委组织部举报中心牌子)负责对全省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监督;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法规、制度,并负责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或者督促下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查核处理;承办拟提拔省管干部公示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和需破格提拔或涉及领导干部家属子女提拔等任职前的备案审查或审批工作;受理群众反映县以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部门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的举报,对干部监督工作信息进行收集、综合、使用;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纪检、审计机关的有关机构负责巡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审理省委管理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有关政策并进行宏观指导。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及遗属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部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研究指导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部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负责部机关及处室自身建设公共目标管理考核和督促检查;指导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审核办理机关干部职工的调动、职务任免、调整交流、学习培训、奖励惩处、工资待遇和离退休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等常规工作;承担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统计、党内统计和工资管理审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员干部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省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省管干部信息管理和全省干部统计、人才统计工作;负责全省组织系统 *** 和网站建设及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指导工作;承担部机关 *** 信息安全和计算机维护保障和管理工作。

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牌子)负责全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工程建设与维护、课件开发、少数民族语言(藏语和彝语)课件的 *** 和译制、学习培训和教育骨干队伍建设的指导等工作;负责省级辅助教学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党课编辑部(党建研究会)

负责主办省委组织部刊《党课》;紧密围绕省委和部里的中心工作,提高办刊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好《党课》党员阵地作用;在宣传党的建设及党员教育工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抓好全省各级党组织学习使用《党课》工作;负责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20〕17号?

四川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是什么时候?四川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在哪里?小编整理了四川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详情如下。更多关于经济师考试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20〕17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及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方式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自2023年起由全国统一组织,首次考试于今年9月12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1月21日、22日举行。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附件1),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

(二)考试设置

经济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1.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2.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自2023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 ,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二、报考条件(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相关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六)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三、时间安排

(一)高级考试

1.报名时间:7月6日至7月22日。

2.资格核验时间:7月7日至7月23日。

3.缴费时间:7月7日至7月24日。

4.电子发票打印时间:8月5日至9月4日。

5.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至9月11日。

(二)初中级考试

1.报名时间:7月27日至8月19日。

2.资格核验时间:7月28日至8月20日。

3.缴费时间:7月28日至8月21日。

4.电子发票打印时间:9月1日至9月30日。

5.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四、报名程序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资格核验、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 *** 办理。

(一)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条件;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签订《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自愿承担虚假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

提供虚假承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二)网上报名

1.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

2.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cm,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

5.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须签订《报考承诺书》,缴费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三)资格核验

1.资格核验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核验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验,资格核验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验过程中,资格核验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打印所填报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报名表》等证明材料在资格核验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省直属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进行现场人工核查。通过现场人工核查后完成报名流程。

(四)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1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五)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3),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六)准考证打印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五、考试大纲及教材

2023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rsks.class.com.cn)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

六、成绩查询、复核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验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证书领取

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七、考试须知

(一)初、中、高级考试均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人员在考试中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四)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六)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七)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 *** 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人员可申请参加补考。

八、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

附件:

1.2023年度经济考试时间安排

2.关于告知承诺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

3.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4.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 ***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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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军的工作简历?

孟军,男,1968年1月出生,汉族, *** 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工程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航空工业之一飞机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航工业机电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分党组书记,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航空工业机电系统分党组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航空工业西飞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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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了解您个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将挖掘出您目前不利于职称评审的疏忽点,还将详细说明您在职称评审时应当改善的确切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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