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环境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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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中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部分地区中专学历可申报)
申报资料:登记照、身*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表(大专及以上文凭需提供)。
环境概况:
环境环境工程是环境工程是环境科学的一个分支,主要研究如何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利用科学的手段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
是研究和从事防治环境污染和提高环境质量的科学技术。环境工程同生物学中的生态学、医学中的环境卫生学和环境医学,以及环境物理学和环境化学有关。由于环境工程处在初创阶段,学科的领域还在发展,但其核心是环境污染源的治理。
环境职称简介:
环境职称是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环境职称也称技术资格,是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从事环境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环境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如何评定环境工程中级职称
*** 如下: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4、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已符合职称申报年限。
5、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6、中专后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7、企业及乡镇农业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5年以上。
8、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
中级环境工程师职称怎么评定,如何评定
①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需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的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②折叠申报材料清单
1.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③折叠专业论文要求
(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3)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④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折叠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7.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1、实际中说的中级工程师一般都是对职称而已。通过考试或评审即可取得中级工程师的称号。
2、工程师分类: 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土岩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监理、装修装饰、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电力、电子、电子信息、电子系统、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暖通空调安装、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光电子技术、化工、化工机械、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计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水暖、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及应用、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预决算、概预算、结构、结构设计、通信、安全、造价、讲师、统计师等。经济类 :会计 经济 统计等专业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机械机电类 :机械机电 锅炉 设备安装 水利电力 电气 电子等专业。
3、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参加推荐评审。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