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退休中人补发差距为什么这么大
四川行政事业单位的老人从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称老人,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称中人,也就是同社保并轨的人,行政事业的人正式从工资中扣缴养老保险和职业评薪的人,这部分人退休的工资总体是两部分组成。之一部分预发,都以2014年9月30日当月工资作为预发工资,即9月30日在册工资,这说明了中人所有中人的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教龄,行政职务,职称工资,薪级工资统一结算到了2014年9月30日的)。第二部分工资是2014年10月1日后至退休之时期间重新核算缴了社保和职业年薪后所产生的新工资。但四川人社厅对中人所增资的实施方案有问题,问题在于中人多缴1年社保,退休时月工资就多近千元,也就是2018年比2015年晚退休3年,退休工资每月就多3千多元。况且退休时间上还不是延迟退休的,他们也是正式退休。例如,一位教高中几十年的中学高级教师,比同一学校的工人早退休2至3年,结果工资还少200多元,2015年比2016年早1年,月退休金少近千元,以些类推。这是不争论的事实了。那么请问四川人社厅?①中人在工资中扣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薪,一年共缴了是多少?按比例他们个人帐户有多少?集体帐户多少?中人缴养老保险等最长时间才10年。全社会企事业等缴社保15年以上每月才几百元(包括独生子女政策),国家调资到现在月工资还在1千多元,既使他缴这15年每一年每月比行政事业缴得少点嘛,但国家养老的大政策都是统一的,不到中人缴养老保险等才四年为什么有这么高的退休金?可见四川人社厅的中人退休实施方案和企事业微保险的如何并轨?特别是实施方案中增补薪级工资有文件反映出四十几档,请问2014年9月已领了多少档?连这点基本常识都知道,工龄与薪级挂钩的并进行了一次工资套改。象四川人社厅这种实施方案既不合理,又不合情?并不合法的呀?都是 *** 的领导,都是同一政策,同一制度,同一社会,同一巿场的消费水平,为什么四川中文增资的实施方案会有不同的结果。差距这么大?轻则弄得老人,中人心理不平衡,重则造成社会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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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人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指2014年10月1日后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下简称“中人”。最近一次调整养老金的“中人”为2014年10月1日后至2018年底退休的“中人”。
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和《四川省人民 ***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5〕16号)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于中人政策:
对于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和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以下简称老标准)对比,保低限高,即:新标准(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标准的,按老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标准的,超出的部分,之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20%,以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标准。
新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按职业年金办法计算;老标准计算公式为:
A:2014年9月参保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参保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规定,根据参保人员2014年9月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等级)等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参保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计发比例,计发比例如下:
Gn-1:第n-1年的工资增长率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执行。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
四川省事业单位中人退休工资细则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国家部署的一项改革任务。这是一项历史性、根本性重大变革。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由此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问题作出了顶层设计和统一的制度安排,改变以前按本人退休时基本工资一定比例计发退休费的办法,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计发养老金不仅与职务职级相关,更与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年限(含符合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缴费基数等10余项指标挂钩。同时,为让退休人员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国家对当年以前的退休人员也建立了养老金调整制度。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5年以来,我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人民 ***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5〕16号)、《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15〕45号)等文件;
2016年9月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和由社保机构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退休“中人”暂按单位申报的预发金额进行预发。2017年,完善计发养老待遇的相关参数。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采取试行方式,兑现了符合计发条件“中人”的养老待遇。
本次试行兑现退休“中人”待遇,是按上述文件规定计发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且符合计发条件人员的初始养老待遇,并全面兑现这期间国家出台的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政策(当年退休人员参加次年的养老金调整)。这是执行国家和省既定政策,不是普遍调整养老金。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原退休费制度作了重大调整,涉及面广、情况复杂。
因此,试行兑现待遇以来,包括您在内的部分同志对不同年度退休人员间的待遇差距反映较多。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经慎重研究,决定根据《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暂停试行工作,从2019年2月份起至退休“中人”养老金计发方案和相关参数完善前,退休“中人”的养老金暂按原单位申报的预发金额继续预发,待退休“中人”养老金计发方案和相关参数完善后,再进行结算。
扩展资料
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地方留言板-机关事业单位中人退休金问题
职称和中人的工资调整有关系吗?中人的退休金要怎样计算?
“中人”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在编人员。因为改革以前“中人”是没有缴纳社保的,因此个人账户金额很少,国家为保证中人退休后的待遇水平不会下降,对于“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 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但因为新的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涉及到一些参数迟迟未能下发,因此“中人”领取的养老金是按照14年9月的工资标准和 结合本人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对应的补贴标准 及工作年限等核算出来的。
不过从2018年起, 已经有多个省份对“中人”的退休养老金进行了调整 , 中人的退休金调整方式是很明确的,就是按照新办法计算出养老金,与老办法计算得出的结果对比后核算补发 。其中新办法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新办法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退休年份从14年开始,每增加一年多发放超出部分10%。
而新办法主要是和个人的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年限等有直接关系,而缴费工资指数中涉及的 视同缴费指数是 和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有关系的 。
所以说,不管是旧办法还是新办法,都是和职务职级(技术职称)有关系的,所以职称和中人的工资调整自然也有关系。
中人的养老金调整和计算与职称的高低有很大的关系。
先看看2019年所有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中与职称有关系的部分。
凡是2018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并且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在调整之中。除了定额、倾斜调整之外,就是挂钩调整,而挂钩中有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金两块。
对于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规定,不同的省份具体的标准不同。安徽:1%;上海:2.2%;河南,1.6%,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6%;广东:2.2%;海南:1.7%。不要小看这部分养老金的调整,它应该是养老金调整的大头。基本养老金越高,那么,这一次必然提高的幅度就越高。
基本养老金包括哪些呢?应该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和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
而这四块养老金都是和在职时教师的职称有关系。我们知道,职称高,则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这几部分都会高,从而影响着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也就高,最后就是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也会随之很高。那么,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谁的基数高,养老金提高的肯定多。按照安徽的1%基数6000元就提高60元,基数7000元就提高70元,当然了,比例越高,提高的也就更高。
事业单位的“中人”是2014年10月1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的休人员。这些中人和其他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执行的政策是一样的。
至于中人的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我想,大家都知道。他们的养老金包括四部分: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由于牵扯视同缴费年限、上年度社平工资、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及缴费指数,计算起来比较麻烦。各省的计算 *** 虽然大同小异,但是,也不是很短时间能够理顺的。所以,很多中人退休时只能领取临时生活费。等计算好了,就会按照标准多退少补的。大家放心好了。
总而言之:
职称影响着中人及所有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楼主你好,职称和中人的工资调整有关系吗?中人的退休金要怎样计算呢?事业单位中人的退休金计算方式相对来说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它要采用新办法和老办法相结合的原因来计算。那么如果说你是作为事业单位的中人,那么你的老办法获得的退休金比新办法获得的退休金高,那么我们将采用老办法来计算自己的退休金。
反之,如果新办法的退休金比老办法的退休金高,那么我们就要采用新办法来计算自己的退休金,但是无论采用老办法计算退休金也好,还是采用新办法计算退休金也好,自己如果说不如退休老人所拿到的退休金高,那么就可以获得事业单位中人补偿性养老金的待遇,也就是在这10年当中的过渡性养老金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待遇。
所以说对于事业单位的中人,尤其是2014年10月份以后,到2024年9月份之前这部分的退休人员来讲,那么它的计算养老金的过程相对来说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它会采用新办法和老办法相结合的原则来进行,有些地区是新办法,有些地区是老办法,所以说这个是比较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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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对于中人的工资调整有关系,只是这种影响比起“老人”已经大大降低了。
先说老人的退休金给付办法。它依据的是退休人员退休时候的工资,然后根据工作年限,分别给予80%(30年以下),85%(30-35年),90%(35-40年以上)的退休金。而如果你在退休前晋升了高级,工资大涨,那么基数就会很高,退休金就会高。
而实行养老统筹后,着重看的是你交的养老金数额,交得越多,领的越多。这样,影响退休金的主要因素就转移到缴费年限(工作年限)上了。
比如,如果一个人比另一个人因为职称影响每月多1000元工资,一年就多12000元,那么多缴费数就是这个12000元;而如果另一个人多工作一年,这多出来的一年工资绝对不止12000元(也许这一年工资是十万),多缴费数远远多于那个职称高而少工作一年的人。
当然,这只是大体上来说的,实际计算公式中也有退休时缴费基数一项(就是退休时工资),但相比较而言,比起老人来说,中人职称的影响确实大大降低了。
在职时有关系,退休后就没什么关系了。从四川已开始实行的中人退休养老金方案来看,养老金的多少主要取决于你是哪年退休的,每迟退休一年,养老金就会增加一千左右。如同一学校的两位工人,级别一样,工龄相同,在职时工资也一样。15年退休的那位,调整后的养老金每月只增加了六百,现每月实得养老金为差几元四千;18年退休的那位,调整后的养老金每月增加了三千,现每月实得养老金是六千。相比较,三年时间二人就相差了二千。照此下去,差距会成倍增长,到2024年退休的养老金可达每月一万多,甚至二万。四川是扩大收入差距,这与中央要求的养老金并轨并缩小差距反向而行!
为帮助广大的退休中人理解职称与中人退休金关系以及退休金如何计算,下面从2个方面进行深度分析:
职称与退休金关系
改革前,按老办法计算,职务职级直接影响退休后的退休费、退休生活补贴、职务职级工资(事业编制为岗位薪级工资)等退休待遇,职称越高对应的退休待遇水涨船高。
改革后,职称高低不是直接决定退休待遇高低,而是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职业年金制度这2杆秤,衡量退休中人待遇高与低,所以说职称通过间接手段调节退休待遇。
职称对退休金影响主要有2个方面,一方面是缴费基数确定,对于事业编制人员,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底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之和;对于机关公务员,缴费基数为上一年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警衔津贴、海关津贴之和。从中可以看出职称越高,职务职级越高,相应缴费基数越高,个人账户积累越多,缴费指数越高。另一方面是视同缴费指数确定,退休中人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职称)与工龄共同确定视同缴费指数,各省使用同一套视同缴费指数表,总之,职务职级(职称)越高,相应视同指数越高。因此职称决定了缴费基数缴费指数以及视同缴费指数,这些参数深远影响养老金参数。
中人退休金计算
中人退休金计算关系到每个退休人员切身利益,需要反复重算和校对,确保中人待遇不低于老办法待遇,体现待遇增长率,慎之又慎。在养老金重算过程中采用新老办法对比,如果新办法计发待遇 老办法待遇 ,按老办法发放;如果新办法计发待遇 老办法待遇,设置过渡期10年,其中新办法待遇标准=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重算后基本养老金=老办法待遇+新老待遇差 10%N(N为过渡期年数)。
举例:一位退休中人,按老办法退休待遇为3900元,按照新办法计算待遇为3800元,则退休当年按老办法待遇3900元计发。如果按照新办法计算待遇为4200元,假设2015年退休,按照政策,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部分为300元,按照10%计算,即退休待遇为:3900+300 10%=3930元。假设2016年退休,按照20%计算,则退休待遇为:3900+300 20%=3960元,以此类推,2024年退休,新老办法对比按照100%计算,则退休待遇为4200元。
总之,职务职级(职称)高低不仅影响在职工资,还深远影响退休金高与低,通过新老办法对比,保底限高,确保退休中人养老金稳步过渡到100%。最后建议,有关核算部门,尽快落实中人养老金重算工作,中人们不容易,等5年之久,还有多少个5年可以等,希望按时足额发放中人全额退休金,让中人们安心、舒心。
职称和中人的工资调整有关系吗?中人的退休金要怎样计算?首先要明确的是职称和中人的工资调整是有关系的。因为中人在退休前,如果评上了技术职称,并被用人单位聘任担任相应的技术职务,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职称工资。
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调整中,其中有一项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职务职级工资,职称也是也调整职级待遇重要依据,特别是取得高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被聘任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其职级待遇也是很高的,由于工资和相对应的技术职务挂靠,因此中人的工资等级就会高一些。
中人在办理退休时,由于处于新老退休制度的过渡期,因此在养老金计算时,除了按照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以外,还要增发过渡性养老金。养老金计算总的原则是保低限高。就是养老金如果低于老办法的,按照老办法计发,高于老办法的,高于的部分按照10年的过渡期逐年按比例计发。在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时,不但要参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还要参考退休前所担任的职务,技术职称等因素。
如果在岗时具有技术职称,按照老办法计算,因为退休前一个月的工资比较高,所以养老金水平也就会高,这和技术职称的关系比较大;如果按照新办法来计算,在岗时有技术职称的,因为本人工资高,缴费基数也比较高,个人账户资金相对也比较高,技术职称起到的是间接提高养老金的作用,在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如果新办法低于老办法,按照老办法计发,由于具有技术职称,所以老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也会增加,如果按照新办法计发高于老办法,高出部分按照10年过渡期逐步补发,这里面也有技术职称的贡献。
综上所述,职称和中人的工资调整关系还是比较大的。在机关单位中人的职务起着比较大的作用;在事业单位,中人的技术职称起着比较大的作用,在计算退休养老金时,特别是过渡性养老金,技术职称也起着增加养老金的重要作用。从总体上来看,中人的技术职称在工资调整、养老金计算中,其关系都是非常紧密的。
机关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之后,退休职工被分为三类即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曰前退休的分为老人,用老人老办法即按工龄算退体工资,分85%,9O%,95%,100%计算,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退休的‘分为中人按照限高保低,参照老人及新人的计算 *** 计算,按十年过度期,等二零二四年才能拿到100%的工资,目前还没有一个计算方案,按临时工资发放,也没有朴发过度期的中人朴发工资,现以等待五年之久,是一个漫长而难熬的等待,还有一类为新人即改革前或改革后参加工作,尚未达到退休年龄,总的来说中人最吃亏,中人的退体工资按职称中级和高级一个档次, *** 一个档次,在结合工龄套改工资,希望今年年底能落实中人朴发工资,也好按心安度晚年。
关于事业单位的中人工资问题,我就是15年7月退休的,属于2014年1O月1日以后这个中人范围。当时拿到手的养老金叫预付养老金,是按14年9月3O日之前的在册工资按老事业单位教师退休工资计算法如三十年教龄要拿基本工资的百分之百,但预付工资不拿百分之百,而是要少拿百分之百,即拿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而基本工资不包括绩效工资,只包括职称工资及薪级工资的总和。我副高七级职称工资930元,薪级工资(工龄工资)大概1千多点。而项合计近二千元。少拿百分之十,即比老人少拿2百元,因为我是15年退的本来还可以加上一年薪级工资近50元,两项合计,我的预付工资比我应拿到的按老工资按老办法计算的老人少拿了近250元。而2O19年给我重新核算了新的正式养老金。而核算后的正式养老金比我拿到手的预付养老金还少1元5角钱。但2019年10月份一次性补发了38800元,如果按平均寿命76岁计算,即补发16年即192个月,每月补发近2百元,而2O20年6月又增发了职业年金近6O元,这两项合计近250元左右。从总体计算我这个中人到现在已补发到位。我与老人比较基本持平,没有吃亏。但每月到工资卡上的钱还是比老人少2百元。因为这两百元是一次性发放到手,只是发钱给我的方式不同,一种是每月发两百发16年,一种是一次性发16年即192X20O元的区别。所以我们拿了钱不要忘 *** 的情,总说 *** 少了我们中人的养老金。从我这个中人的精细计算中发现, *** 到现在补发到位后,我们中人比老人的养老金已基本平衡。 *** 并没有少发中人的钱。当然可能各省对中人的养老金计算 *** 有不同,有的地方可能也没有把中人的养老金补发到位。
在那多一年工零多一千,我71年参加工作,2005年退休,今年调整后整整2800元多可怜。
四川中人退休金会补发多少
最新中人政策提出2014年10月1日后至2015年底退休的“中人”,每月增加173元至800元左右不等;年金是0元至几十元不等。而2018年退休的“中人”,中级职称、正科级职务每月增加3000多元,中高职称每月增加3800多元,副处级公务员最多每月增加4400多元。
具体计算 *** :
对于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和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以下简称老标准)对比,保低限高,即:新标准(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标准的,按老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标准的,超出的部分,之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20%,以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标准。
新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按职业年金办法计算;老标准计算公式为:
A:2014年9月参保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参保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规定,根据参保人员2014年9月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等级)等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参保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计发比例,计发比例如下:
Gn-1:第n-1年的工资增长率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执行。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
四川中人退休如何重算?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基本养老金计发
参保人员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单位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核定并支付其基本养老金。
从2014年10月1日起,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二十一)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实际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
本人实际平均缴费指数,为本人历年的实际缴费指数之和除以实际缴费年限(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其中,本人当年的实际缴费指数,为本人当年的缴费基数除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
本人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 Xn-1/Cn-2+……+ X2016/C2015+ X2015/C2014+ X2014/C2013)/N实缴
Xn、Xn-1、……、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当年的缴费基数,Cn-1、Cn-2、……、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其中,X2014为参保人员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各月缴费基数之和。
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按实际缴费月数除以12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二十二)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本人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
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根据全省统一编制的视同缴费指数表,按照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予以确定。
本人实际平均缴费指数,为本人历年的实际缴费指数之和除以实际缴费年限(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其中,本人当年的实际缴费指数,为本人当年的缴费基数除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
本人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 Xn-1/Cn-2+……+ X2016/C2015+ X2015/C2014+ X2014/C2013)/N实缴
Xn、Xn-1、……、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当年的缴费基数,Cn-1、Cn-2、……、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其中,X2014为参保人员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各月缴费基数之和。
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按实际缴费月数除以12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与第(二十一)项规定一致。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按照“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平衡衔接”的原则,统筹考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发政策,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过渡系数按1.4%执行。
(二十三)“中人”过渡办法。
对于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和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以下简称老标准)对比,保低限高,即:新标准(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标准的,按老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标准的,超出的部分,之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20%,以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标准。
新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按上述第(二十二)项计算,职业年金按职业年金办法计算;老标准计算公式为:
A:2014年9月参保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参保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规定,根据参保人员2014年9月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等级)等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参保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计发比例,计发比例如下:
(二十四)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已经退休且按月领取原待遇的人员,从2014年10月1日起,由统筹基金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原待遇政策确定的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二十五)2014年10月1日至我省组织实施参保经办工作前,原单位已代发的基本养老金,在实施参保经办工作后按规定清算,多退少补。
(二十六)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完毕后由统筹基金继续支付。
(二十七)当年正式公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前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单位申报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后,社保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并暂参照上年度计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采用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发临时基本养老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正式公布后,再为其核定基本养老金标准,并补发或扣减差额部分。
(二十八)社保经办机构可采取多种方式,对退休人员开展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验证工作。社保经办机构在核发基本养老金时,主动告知退休人员应每年参加资格验证。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协助验证。出国(境)定居的,通过我国驻该居住地的使领馆申办健在证明或领事认证。
退休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进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的,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经相关部门确认仍具有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从暂停之月起恢复并补发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失踪、被判刑、死亡等不符合领取资格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或终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对多发的养老金应予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