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后以前的参公单位可以聘职称吗?
根据现在已经完成机改地区的情况,参公人员转事业岗位的,原来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以继续评聘,参公管理年限作为职称评定年限。但目前这种方案仍有很大弊端,所以
各地也在等最终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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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的,考职称有用么?就是中级职称高级职称的?
参考公务员管理的,职称在本单位没有用,但是可以挂到别的企业单位评职称。中级职称挂靠不大值钱,但是,副高、正高就很值钱了。
我有事业编制,还可以评职称吗?
可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是可以评职称的工作人员,只要是专业技术岗位,在拿到相应的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申请对于职称进行评定。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参公事业单位 职称
一、目前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级别大致是这样的: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职员、办事员(处级以上的不在写了,虚职也不写了。); 二、处级、科级干部都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及职数空缺情况,由上级党委(党组)按照一定的程序来任命,并存于个人档案; 三、你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任命你任正科级还是副科没有?如果没有任命文件,你正科、副科都不是,只是个“职员”级。这与你的学历、工龄长短暂时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