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副高级教师退休工资高吗
青海省副高级教师退休工资高。根据查询相关 *** 息显示:青海省副高级教师有了高级职称,在退休前工资绩效会提升,退休后退休金也会拿的多,更容易找到返聘或者挂名的工作,会带来更多的额外收入,综上所述青海省副高级教师退休工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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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企业退休人员定额待遇工资指的是什么
每个月领取固定的退休养老金额。
青海省企业退休人员定额待遇工资指员工退休后,每个月会领到固定的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企业退休了除养老金外,还有别的补贴和福利吗?
养老金是很多退休老年人生活的主要保障,养老金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老年人的生活品质。有朋友就问,企业退休了除养老金外,还有别的补贴和福利吗?其实是有的。不过,不同种类补贴和福利的领取对象不同,而且不同地区的政策也可能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来看下,企业退休了除养老金外,还有哪些补贴和福利,哪些人可领取?
一、取暖补贴
在一些地区,企业退休人员还可领取取暖补贴。像青岛就规定,每人每年度可领取1700元取暖补贴,该补贴在每年度的10月份发放。
二、一次性慰问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为抗日战争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过抗日战争及以前参加过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原所在单位应给退休老工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退休老工人原所在单位确有困难无力支付或原所在企业(集团)破产的,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三、高级职称人员退休补贴
比如上海就规定,对高级会计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是有退休补贴的。
由单位携带员工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等特殊对象“专加”养老金审批表 》及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证书等材料向社保中心进行申报。
特别说明:是否有高级职称人员退休补贴金,各地的政策不一。像江苏就规定,企业高级职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与所有企业职工参保人员一致。也就是说,江苏是没有高级职称人员退休补贴金的。
四、荣誉补贴
比如贵州省就规定,对2014年9月30日前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或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且在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仍保持荣誉的工作人员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
据了解,享受一次性退休补贴的获奖人员具体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劳动英雄、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获得省劳动模范、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在部队获得军以上单位批准授予战斗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和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转业、复员军人;获得国家更高科学技术奖的人员,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二、三、四等奖,科技进步奖特、一、二、三等奖的人员;获得省科技功臣奖的人员,获得省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的人员;受到原国家人事部与国务院其他部门联合表彰并明确“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被批准授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专家”称号的科技人员;被批准授予省级“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专家”称号的科技人员。
符合规定领取一次性补贴条件的人员,退休时由所在单位凭相关原始证件提出意见,报退休审批管理权限部门审定后申领发放。
五、养老补助
以山东为例,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特别说明: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不一样,所以具体能拿到哪些补贴和福利,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青海省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退休人员的待遇问题
青海省已是第11次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2005年的935元增加到今年调整后的2910元,是2005年的3.11倍,在西北地区居第1位,在全国居第4位。
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同时考虑艰苦地区因素。总体调整水平达到月人均267元,其中:定额调整37元,挂钩调整137元,倾斜调整23元,考虑艰边因素调整70元。调整幅度达到10.3%。
一是首次实行和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
二是加大了对高龄人员倾斜。
三是进一步提高了青海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调整标准。
2022年青海养老金计算 *** 青海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细则
青海省关于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
根据两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人社部发〔2022〕27号)等相关精神,经青海省同意,现就我省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22年1月1日起,对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关法规办理退休(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以及按照相关法规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统称为退休人员),统一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二、调整 *** 和标准
此次调整按我国相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 *** 。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4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在增加30元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每月再增加2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按我国和我省统一相关法规正常计发的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待遇)的1.1%调整增加(四舍五入到元),低于21元的按21元增加。
(三)倾斜调整。
1.考虑我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
2.退休人员中,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四)对企业退休转干部的调整。
对企业退休转干部,继续按原省人事厅、原省劳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青人转字〔2005〕288号)的相关相关法规执行。
三、资金来源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和地方补助外,剩余部分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补助外,剩余部分由各级安排。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照本通告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我国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关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领导,工作责任,确保7月底前将1—7月新增的基本养老金补发到位。要适度开展宣传。具体实施工作,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调整工作完成后,各市(州)人社局、局要及时进行总结,9月底前向省人社厅、省厅书面报告调整情况。
2022年青海退休金最新规定
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的“三结合”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4元。
二、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30元的基础上,缴费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
三、倾斜调整:考虑青海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对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倾斜,按70-74、75-79、80周岁以上3个年龄段,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20元、40元、60元。
法律依据:
《关于改革青海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一、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