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职称2018,青海省交通职业资格网

2023-01-24 青海职称评审网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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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中级职称考试考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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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中级职称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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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交通类);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

交通运输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1、评审材料目录1份。

2、按有关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3、《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一份(A3纸打印)。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请各单位将照片收齐后集中轻贴在A4纸上,照片下方注明单位、姓名。

5、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1份。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或聘文、各种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7、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l份。

8、任期内各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

9、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0、论文、论著、教案原件及复印件等。

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18修正)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道路运输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三条 省人民 *** 交通管理部门主管全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 *** 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运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建设、价格、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第五条 从事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服务对象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 ***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 *** 批准后实施。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之一节 客 运第七条 本条例所称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旅客运输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出租车客运和旅游客运。

禁止货运汽车、拖拉机、载货三轮车和其他禁止载客的车辆从事旅客运输。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企业应当提交企业章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三)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还应当提交线路、站点方案和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第九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从事客运经营,向当地运管机构提出申请;

(二) 在本省境内跨两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从事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运管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客运经营的,向省运管机构提出申请。第十条 运管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公示客运经营申请准入的条件、程序和提交的材料,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客运线路布局、客运运力投放、主要客流流向和流量等情况。第十一条 客运经营者需要更换或者增加客运车辆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符合客运管理规定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运行之日的三十日前书面告知原许可机关。第十二条 客运班线实行分类管理,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技术要求、车辆类型等级应当符合国家道路运输管理的行业规定,车辆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经营一类、二类客运班线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三十五辆以上;

(二)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五辆以上;

(三)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一辆以上;

(四)经营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五辆以上。第十三条 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四年到八年。

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 *** 班线运输。

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在经营期限届满前六十日按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公路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公路系列中级职称评定严格吗

中级职称评定条件每个省的规定都是不同的,一般来说,要考虑专的有你助工评定的时间属,这个每个省份也都不同,一般是3-4年。还有满足论文、职称英语、计算机模块、继续教育这些条件。具体的要求你可以登陆你们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看,里面对这些都有详细说明的。

公路工程职称的区别

你好,很高兴能为你解答,看到及时采纳喔!谢谢!

一、职称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与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等级称号,

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二、职称的范围对象有哪些?

在私营企业、港澳台侨独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以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 *** 的专业技术人员,

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公有制与非公有制职称的区别是什么?

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区别主要是所在单位的性质不同的问题,公有:全民制经济组织;非公有:非全民经济组织,现在各自的待遇差距不大。

四、什么是职称评审?

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职称可评可考。一般而言,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又想获得职称,那就需要参加全过统一考试了。所以说,职称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各地通用。

一般而言,通过评定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比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更容易被社会认可与接受。因为评定职称的人有资格、有经验;而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缺少资格、缺少经验。在当今社会,在能力重于学历,水平重于文凭的共识下,越来越多的人踊跃评定职称。

交通工程和公路工程职称有什么区别

区别是:交通工程的涵盖面比公路工程广,公路工程专业性强,其研究回的是施工答,设计这一块。

交通工程(Traffic engineering)是交通工程学科研究与发展的基本理论,是从道路工程学中派生出来的一门较年轻的学科,它把人、车、路、环境及能源等与交通有关的几个方面综合在道路交通这一统一体中进行研究,以寻求道路通行能力更大、交通事故最少、运行速度最快、运输费用最省、环境影响最小、能源消耗更低的交通系统规划、建设与管理方案,从而达到安全、迅速、经济、方便、舒适、节能及低公害的目的。

公路工程(highway engineering),指公路构造物的勘察、测量、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等工作。 公路工程构造物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排水系统、安全防护设施、绿化和交通监控设施,以及施工、养护和监控使用的房屋、车间和其他服务性设施。

关于公路工程类中级职称是否需要考试,或者是单位直接申报

看省份的要求了。一般需要考试的。需要考职称计算机和职称英语。

一般是初级职称4年後才可以评中级职称。更好咨讯当地的人事局。

另外,还需要发表论文。

在中级职称评审中,公路工程专业课考试都考哪些内容

实务,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论文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有哪些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有

项目经理,资料员,施工员,一级建造师,技术员,安全员,项目总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公路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市政一级建造师,路桥工程师,公路专业项目经理,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计量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副总经理,测量员,项目副经理,实习生,技术工程师,项目总工。

(6)公路中级职称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公路工程管理

公路工程管理系统和公路运输管理系统是两个不相统属的系统,但又是彼此有密切关系的系统。比如,汽车运输要开辟或加强改善某些路线的客货运输,必须预先调查研究沿线的客货来源、种类、运量、地点、季节等等,为此向工程部门提出工程的要求和指标。

工程部门则研究满足这些要求的 *** 和措施,为运输服务。那么,究竟是先有公路然后考虑组织运输,还是先考虑运输需要来修建公路呢?一般讲,按后者安排为好。但有时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全面分析,决定对策。这个问题在国际公路论坛中是经常遇到的。

有些国家已把运输工程和工程经济列为专业课程,在大学讲授。这是关系到公路发展的宏观经济、影响全局的问题,在公路管理中值得重视。

公路工程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完成项目的先后顺序,编制分项工程进度表,然后根据各项进度排出总的进度表,并注意各分项工程之间不得互相干扰。如遇情况变化,应及时作相应修改。进度表是执行计划的指导纲领。

某一环节不按计划进行就有可能打乱局部,甚至是全局的安排。执行计划包括内容繁多,主要方面有:施工前需补充的测量放样、材料供应和试验、机具配备和维修、运输工具的配备和维修、劳动力组织和调配、技工培训和考核、水电供应、工地安全设施、工地应急设施、医疗卫生、职工生活、工程定额和进度的统计分析、财务管理等等。

工地既要有分项管理人员,又要有全面管理的人员。

公路工程中级职称有用吗

当然有用。中级职称之后,基本上大部分从业资格证都可以考了,什么建造师,之类的工程师证都可以考了,。。

公路工程类毕业如何评中级职称

助工满5年,发两篇论文,通过职称计算机考试,就行了

公路设计丙级资质需要多少个中级职称人员

看看是否有用,是否有对应的回答:

⑴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内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容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⑵ 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⑶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少超过1人);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物证鉴定人职称是副高级职称吗?

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专业类别分为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公证员是指符合法定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司法鉴定人是指在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明确对应关系

明确各级别职称名称及原司法鉴定人职称与统一后的司法鉴定人职称对应关系。

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公证员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四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一级公证员。

司法鉴定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初级司法鉴定人、中级司法鉴定人、副高级司法鉴定人、正高级司法鉴定人。

司法鉴定人职称按司法鉴定执业类别分为四个专业方向,分别为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其中,法医类的职称名称为法医师、主检法医师、副主任法医师、主任法医师。其他专业方向在职称名称后标注,如初级司法鉴定人(物证类)等。

原司法鉴定人职称与统一后的司法鉴定人职称对应关系为:原助理工程师对应初级司法鉴定人,原工程师对应中级司法鉴定人,原高级工程师对应副高级司法鉴定人,原正高级工程师对应正高级司法鉴定人。法医类司法鉴定人职称名称不变。

动态调整专业设置

根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动态调整职称专业设置。对从业人员数量较大、评价需求稳定、发展良好的专业,持续稳定开展评价工作;对发展势头良好,评价需求旺盛的新兴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符合条件的增设为新的职称专业;对未来评价需求缩减、从业人员减少的专业,及时调整或取消。

注重德才兼备

要以德为先,把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放在评价标准的首位,要求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坚决拥护中国 *** 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爱岗敬业,科学公正,勤勉尽责。

通过个人述职、年度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方面的评价,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的社会责任,对学术和执业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突出对能力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价

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根据公共法律服务职业特点,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的倾向,突出评价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业绩和贡献。

不把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申报职称直接判断依据,解决在成果评价中过分依赖论文、论著的问题。

推行代表作制度,结合实际建立成果代表作清单,淡化数量要求,注重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所做工作的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

引导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创新思路,提高专业能力,积极投身法治建设。

实行分类评价

分类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评价标准,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

对于公证员,探索引入公证书、理论文章、指导案例、创新业务等成果形式,重点考察独立承办业务、理论和实务研究、指导业务开展、加强公证机构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办理公证的质量、数量,开拓新型公证业务,办理重大、复杂、疑难公证法律事务,开发编制业务软件,开展指导培训,发表指导性业务案例等工作成果质量。

对于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意见书、指导案例、参与完成技术管理、参与完成技术项目、制定标准规范、参与法律援助、出庭质证、专家辅助人出庭、参与公益鉴定活动等可作为业绩成果条件;重点评价司法鉴定实务数量、解决疑难复杂司法鉴定案件、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入选国家和京津冀专家库成员、新技术新 *** 运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水平。

制定省级标准

在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行业属性、岗位特点及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司法厅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科学制定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评审条件由省司法厅研究制定,于2022年2月底前印发执行。

丰富评价方式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个人评价和团体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通过考试考核、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案卷抽样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评价,为涉密部门和特殊技术人才开辟特殊通道,采取特殊评价办法。

拓宽职称评价渠道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限制,畅通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才的职称申报渠道。

民办机构与公立机构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公立机构中各种方式使用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在促进法治建设中作出重大贡献,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适当放宽学历、科研能力要求,重点考察工作业绩。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参加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职称评审。

对在公证机构改革中由行政编制转为事业编制的公证员,可不受职称层级限制,依据学历资历条件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级别职称

2018青海卫生高级职称成绩查询时间

2018青海卫生高级职称成绩查询时间在考后1-2个月内公布。根据相关信息查询,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在考后1-2个月内公布,各地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时间不同,没有具体的查询时间。大家多关注官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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