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海职称工作,青海职称与职业资格

2024-05-30 青海职称评审网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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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青海卫生高级职称成绩查询时间

2018青海职称工作,青海职称与职业资格

2018青海卫生高级职称成绩查询时间在考后1-2个月内公布。根据相关信息查询,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在考后1-2个月内公布,各地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时间不同,没有具体的查询时间。大家多关注官方通知。

物证鉴定人职称是副高级职称吗?

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专业类别分为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公证员是指符合法定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司法鉴定人是指在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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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对应关系

明确各级别职称名称及原司法鉴定人职称与统一后的司法鉴定人职称对应关系。

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公证员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四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一级公证员。

司法鉴定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初级司法鉴定人、中级司法鉴定人、副高级司法鉴定人、正高级司法鉴定人。

司法鉴定人职称按司法鉴定执业类别分为四个专业方向,分别为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其中,法医类的职称名称为法医师、主检法医师、副主任法医师、主任法医师。其他专业方向在职称名称后标注,如初级司法鉴定人(物证类)等。

原司法鉴定人职称与统一后的司法鉴定人职称对应关系为:原助理工程师对应初级司法鉴定人,原工程师对应中级司法鉴定人,原高级工程师对应副高级司法鉴定人,原正高级工程师对应正高级司法鉴定人。法医类司法鉴定人职称名称不变。

动态调整专业设置

根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动态调整职称专业设置。对从业人员数量较大、评价需求稳定、发展良好的专业,持续稳定开展评价工作;对发展势头良好,评价需求旺盛的新兴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符合条件的增设为新的职称专业;对未来评价需求缩减、从业人员减少的专业,及时调整或取消。

注重德才兼备

要以德为先,把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放在评价标准的首位,要求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坚决拥护中国 *** 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爱岗敬业,科学公正,勤勉尽责。

通过个人述职、年度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方面的评价,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的社会责任,对学术和执业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突出对能力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价

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根据公共法律服务职业特点,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的倾向,突出评价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业绩和贡献。

不把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申报职称直接判断依据,解决在成果评价中过分依赖论文、论著的问题。

推行代表作制度,结合实际建立成果代表作清单,淡化数量要求,注重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所做工作的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

引导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创新思路,提高专业能力,积极投身法治建设。

实行分类评价

分类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评价标准,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

对于公证员,探索引入公证书、理论文章、指导案例、创新业务等成果形式,重点考察独立承办业务、理论和实务研究、指导业务开展、加强公证机构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办理公证的质量、数量,开拓新型公证业务,办理重大、复杂、疑难公证法律事务,开发编制业务软件,开展指导培训,发表指导性业务案例等工作成果质量。

对于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意见书、指导案例、参与完成技术管理、参与完成技术项目、制定标准规范、参与法律援助、出庭质证、专家辅助人出庭、参与公益鉴定活动等可作为业绩成果条件;重点评价司法鉴定实务数量、解决疑难复杂司法鉴定案件、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入选国家和京津冀专家库成员、新技术新 *** 运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水平。

制定省级标准

在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行业属性、岗位特点及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司法厅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科学制定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评审条件由省司法厅研究制定,于2022年2月底前印发执行。

丰富评价方式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个人评价和团体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通过考试考核、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案卷抽样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评价,为涉密部门和特殊技术人才开辟特殊通道,采取特殊评价办法。

拓宽职称评价渠道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限制,畅通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才的职称申报渠道。

民办机构与公立机构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公立机构中各种方式使用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在促进法治建设中作出重大贡献,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适当放宽学历、科研能力要求,重点考察工作业绩。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参加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职称评审。

对在公证机构改革中由行政编制转为事业编制的公证员,可不受职称层级限制,依据学历资历条件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级别职称

2018年青海省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如何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青海2018年会计初级职称报名入口何时开通

根据《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青海考区报名事宜的通知》得知,2018年青海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入口于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开通。网上注册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1月1日-12月4日。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2018修正)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 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的原则,符合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三条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因健康情况不能工作或者缺位时,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 *** 主任的职务。

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在相应的副职中决定 *** 人选。第四条 决定任免个别副省长;补充任命省人大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第五条 决定任免省人民 *** 秘书长、厅长、局长、主任。第六条 任免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第七条 任免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八条 任免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免西宁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第九条 任免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免省人民检察院派出的人民检察院和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任免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十条 受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长、副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的辞职请求。第十一条 决定撤销个别副省长和省人民 *** 秘书长、厅长、局长、主任的职务。

决定撤销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第十二条 批准撤换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决定撤换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罢免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第三章 任免案的提出第十三条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 *** 人选,由主任会议在副职中提名。

省人民 *** 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 *** 人选,由主任会议在相应的副职中提名。如果副职中没有合适人选,可以另提人选。另提的人选应当先任命为副职,再决定 *** 职务。决定的 *** 检察长、由省人民检察院报更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第十四条 决定任免个别副省长和省人民 *** 秘书长、厅长、局长、主任,由省长提名。在省人大常委会任命后,由省人民 *** 报国务院备案。第十五条 补充任命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在省人大代表中提名。

任免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由主任会议提名。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由主任会议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提名。第十六条 任免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第十七条 任免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西宁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第十八条 批准撤换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由该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第十九条 任免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省人民检察院派出的人民检察院和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第二十条 批准任命、批准罢免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决定撤换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

2018年中级职称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9月8日-9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可先参考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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