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初级职称评定怎么办理?
西宁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初级助理工程师即初级职称评审
申报条件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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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在西宁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流动人员及档案在我中心 *** 人员。
二、申报条件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可申报助理工程师,档案需存放至我中心;
2)大专院校毕业见习期满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3)本科院校毕业见习期满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见习期为一年)。
三、提交材料
1)符合上述申报条件者,全日制本科、大专学历者需填写《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中专、五大类毕业生,需填写《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证件照1张;
4)有继续教育证书者需提供原件;
5)其他条件以当年职称评审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青海省2015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
一:论文要求
主任医(药、护、技)师职称评审条件:获得副高级任职资格以来,在全国核心期刊(正刊)和本省省级医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高质量论文或获得科技进步奖,具体要求如下:西宁地区具备下列一项即可:
(1)核心论文3篇。
(2)核心论文1篇,省级论文5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3篇以上。
(3)核心1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三等奖项1项。
(4)核心1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四等奖项2项
(5)核心2篇,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1项,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1项(前3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
(6)核心2篇,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四等奖1项。
(7)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
(8)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项。
西宁市的大通、湟中、湟源三县:省级论文5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3篇。
海东地区:省级论文5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3篇。
三类地区:省级论文4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2篇。
四类地区:省级论文3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2篇。
二:计算机要求
晋升副、正高级任职资格,须获得省人事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免试范围: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玉树、果洛州地区,海西州天峻县、唐古拉山乡,黄南州泽库县、河南县;参加人事部、信息产业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软件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合格及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计算机专业大专毕业。
三:英语要求
外语水平考试要求:申报晋升高级职务须获得职称外语A级考试合格证;外语免试范围:男50 周岁、女45周岁以上;从事藏(蒙)医(药、护、技)专业和西宁市、海东地区乡以下卫生院、化隆县及六州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以来,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出国研修一年以上或参加国家托福、EPT、WSK、BFT等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
青海省职称评审是出成绩当年评吗?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青海省职称评审是按照当年的成绩来评定的。根据青海省职称评审办法,申报人应当提交本人近三年内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学习、工作、实践等方面的成绩,以及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考核成绩。在考核成绩的评定中,考核委员会会综合考虑申报人近三年内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并以当年的成绩为主要依据,对申报人的职称进行评定。
职称评审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社会人员不能评职称,因为没有固定工作,没有专业所从事的职业,是不能评审的。
下面是各种职称的评审条件:
员级职称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助理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副高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正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青海省2021年教师职称评审什么时候开始
2021年教师中级职称从本月中旬开始。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首先要省市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发文,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再依次下发到各县(市区)和学校。
学校根据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实际,在校内产生相应的参评人员。再按文件逐级申报,最终由市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评审、发文。
青海省人社厅函(2022)600号是不是职称评审文件
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职称改革工作,新一轮职称改革主体任务已经完成,新的职称政策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为确保全省新一轮职称制度改革各项任务全面落地落实,省委人才办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度职称制度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2〕223号),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时限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高效推进、抓好落实。对工作拖沓、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在省直部门人才工作综合考核评议时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