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青海地勘院待遇怎么样
、薪资待遇
1、聘用:经面试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胜任岗位工作的,经考核聘为正式人员(优秀者可提前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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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薪酬: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待遇按照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
3、发放工作服装,工作日三餐+周末双休/国家法定节假日。(节假日特殊情况须召回或值班)
薪资待遇
1、年薪根据岗位6-10万元不等(含五险一金),试用期为30天,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满正式录用,签订劳务合同。
2、工作满一年以上(退役军人、消防人员从业年限视为工龄),享受工龄补贴,工龄1年,每年工龄补贴100元。
3、享受相应岗位特殊津贴。
4、为每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5、工作时间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月假8天(每月根据休假安排进行轮休)。履行合同期间可享受婚假、护理假、直系亲属亡故丧假及家庭其他特殊情况的事假,工作满两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6、工作期间免费提供一日三餐食宿。与国家消防员相同,同吃同住,并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7、在职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关于地质资料欠交问题的几点认识
张慧军 郭慧锦 马飞飞 于瑞洋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摘 要 地质资料欠交现象长期存在,阻碍了地质工作成果的及时聚集和服务利用。本文依据近年来开展的地质资料汇交清理专项工作所取得的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分析了目前资料欠交的主要原因。通过分析项目管理现状、汇交人汇交意识、各方利益权衡、行政执法、条例条款的有效性等分别进行研究讨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地质资料欠交的建议,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 资料欠交 转送周期 项目管理 法制意识
0 引子
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和第二十条有关内容,地质资料汇交人应当按照规定期限汇交地质资料,未依照条例规定的期限汇交地质资料的,由负责接收地质资料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汇交,否则由汇交人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汇交期限、法律责任都很明确。
地质工作完成后,按期完成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从法律角度讲,是汇交人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从保管利用角度上来讲,是对库藏量的充实,能使新成果尽快提供利用。及时完成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在这两个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在地质资料汇交方面的法规也比较健全,资料馆藏机构也运行较为稳定。相反,地质资料的欠交,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地质资料资源汇聚和地质工作成果在更广范围内的利用。
1 地质资料欠交现状
1.1 欠交的界定
目前,我国的地质资料汇交实行分级汇交管理,除需向全国地质资料馆直接汇交的地质资料外,其余均需向相关省级地质资料馆完成资料汇交。其中,省级行政区内形成的地质资料,应按期向省级馆藏机构进行汇交,验收合格后由省级馆藏机构负责向全国地质资料馆按期完成地质资料转送工作。
根据现行的汇交制度,是地质工作结束后,资料汇交人未按期向资料馆藏机构完成汇交的,即属于地质资料欠交。
1.2 汇交现状
地质资料的形成与地质工作的投入和产出应该是成正比的,具体体现在地质勘查经费投入的增加或减少;同时,地质资料的汇交数量也是对等的增加或减少,剔除单个项目经费增加和资料形成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这些因素,至少从走势上应该是相同的。但根据近 10 年来的地质勘查投入与资料接收数量这一组对比数据(见表 1),却发现,在地勘投入和工作项目的数量都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地质资料汇交的数量没有出现预期的增加(见图 1,图 2)。
表 1 2000-2010 年地质勘查投入与资料接收数量情况简表
图 1 2000 ~ 2010 年全国地质勘查总投入(非油气)趋势图
图 2 2000 ~ 2010 年全国地质资料馆接收地质资料数量趋势图
2 欠交原因分析
针对以上欠交现状推测,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汇交人没有按期执行有关法规完成汇交义务,造成多数资料不能及时完成汇交;另一方面,作为政策的执行者,没有很好地行使法律权力,依法处理,使问题得到很好的控制。自《条例》实施以来,从未在官方渠道有过哪个汇交人因不按时汇交资料而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2.1 汇交人未按期完成汇交的主要原因
汇交人不能按期完成汇交,根据调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2.1.1 项目管理问题
一项地质工作从开始立项、设计、实施、完成、资料汇交是一个完整有机的过程,既需要工作项目的实施者能有步骤地按照既定任务目标完成,也需要项目管理部门在实施过程中给予必要的管理和监督。项目管理是否到位,对于资料汇交同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目前明显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2.1.1.1 承担单位转嫁、虚挂
地质工作项目的下达承担单位与实际实施单位不一致,出现转嫁、虚挂等现象。一旦有这种现象发生,就会在资料汇交环节中有互相扯皮、推脱责任,给地质资料汇交造成困难。
2.1.1.2 不能按期结题
项目按照预定时间应完成的,但没有完成;或是已完成的,在等待项目评审、审查的,部分项目拖延时间较长,影响了汇交人按期汇交资料。
2.1.1.3 项目信息延续性欠缺
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可能会在项目设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方面作调整。但最初的任务和最终的任务之间是互相呼应的,不是单个个体各自存在,而且延续的过程信息也应该有所体现并很好地保留下来,才不至于最终在汇交地质资料时引起混乱。
2.1.1.4 资料管理与项目管理脱节
资料保管机构自身位置尴尬,对于项目信息基本一无所知,也无权获知,资料管理与项目管理之间的关系脱节严重,只能被动接收地质资料,疏漏成为难免。
2.1.1.5 重立项,轻成果
各项目承担单位在开展项目立项、设计时投入的人力和精力都较为充足,此时的工作是“香饽饽”,当然做好设计工作会为项目工作的开展奠定扎实地基础。但一旦项目实施后,特别是接近尾声时,项目人员流失明显,到资料汇交阶段基本没有人力和物力的支持,资料汇交成为一个“负担”。项目预算缺乏资料汇交经费、人员保证不能自始至终,是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
2.1.2 地质资料的责、权、利
《条例》对于汇交人的汇交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这是对汇交人责任的确认。地质资料的形成凝聚了地质工作者的劳动和智慧,工作成果是地勘单位的立足之本,这些属性表明地质资料即使是公益成果也应该有“版权”诉求,并且在法律层面给予知识产权保护。目前的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和服务方式,过度强调汇交人义务,而基本忽视汇交人在地质资料方面的权和利,导致资料汇交人不愿意积极主动去汇交资料,尽量延长地质资料在自己手里的时间,尽可能维护自身利益。
2.1.3 汇交人法制意识待提高
根据一年多工作调查发现,地质资料汇交人对于资料汇交的意识还有待加强,对地质资料汇交义务、法律责任、汇交要求、汇交流程、汇交期限等都缺乏了解,这与普法宣传不到位有关,也与各位汇交人自身法制意识淡漠有关。
2.1.4 资料汇交、验收中的问题
由于目前的地质工作正处于快速变革期,在内容表达、组织结构、载体形式等方面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化,这对资料验收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历、专业、工作经历都需要有一定的基础。而目前的资料验收人员业务水平良莠不齐,个人理解也有所局限,对同一个内容的理解出现不同的解释,所以在验收时也出现了不同的问题,造成验收过程反复修改、拖延时间比较长,延缓了汇交和转送周期。
这也与长期以来,各单位对于资料工作不重视有关。据了解,多数单位从事资料工作的人员在各单位都属于低薪阶层、低薪岗位,却从事着大量机械而繁杂的工作,不能出成绩,所做的工作业绩在职称评定、岗位晋级时不被承认,业内有句俗话:“验收 1 万份资料,不如写 1 篇论文。”由此可见一斑。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对于验收、汇交工作又能有怎样的苛求?
2.2 执法力度待加强
根据《条例》,对于不能按期完成地质资料汇交的汇交人,要按照相关条款给予相应处罚,从而促进地质资料汇交。但目前的执法力度明显不够,地质资料欠交普遍存在,却没有一个案例是针对未汇交地质资料的汇交人进行处罚的。迫切需要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提高法律意识,有法不依必然会形成执法不严,导致汇交人主动漠视汇交《条例》。地质资料是否按期汇交甚至是否汇交,都会打上大大的疑问。
3 对策及建议
3.1 修改完善规则
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议有关部门组织人力对有关规则进行修订,特别是关于资料汇交部分的内容,包括汇交时间、汇交义务的界定、权利的保证、利益分配等原则,要做进一步明确划分。法规的制定要多接“地气”,尽量与现实情况符合,多一些实际考虑,制定出符合目前或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法规依据,成为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的唯一准绳,让所有的相关工作都在同一个法制框架下执行。同时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加强执法力度,杜绝有法不依的现象出现。
地质资料汇交要求、验收要求也应作出调整。总体上,资料汇交要倾向地质资料的形成初始状态,不应过多地为了更适于地质资料的保管而反向设置地质资料汇交与验收要求,将档案整理环节的任务前移到资料汇交人身上,增加汇交人的负担。应简化地质资料汇交 *** 要求,缩短地质资料汇交周期。
3.2 项目管理应延伸到资料管理
将地质资料管理与项目管理的衔接关系做有机连接,改变目前这种脱节的形式,提高项目管理的能力和方式,让项目从立项到资料汇交成为一个整体过程。
3.3 权衡利益,鼓励汇交
研究更加平衡的地质资料收集、保管与利用间的利益权衡机制,既要强调汇交人的义务,也要突出汇交人投入在资料成果中的价值体现,切实保护好汇交人的利益。对于汇交工作突出的汇交人,要给予奖励和支持,具体可以体现在如资料借阅利用时提高借阅权限等。
3.4 建立资料从业人员长效发展机制
建立地质资料验收人员的准入机制,综合考虑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在经费预算和项目设置上给予资料人员一些支持,做好资料日常工作的同时,还可以从事部分科学研究、项目编研、理论研究等工作,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逐步提高资料验收人员的个人待遇和地位,让每个资料员能快乐地、 *** 地、有创造力地工作。
4 结论
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在整个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中处于重要的位置,是地质资料服务利用的基础。对于地质资料欠交问题,要研究清楚并给予足够的认识,对待问题应客观、全面,不有意回避问题,更不能“讳疾忌医”;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才会有助于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得到改观。
(一)国有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1.全国国有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2012年度全国地质勘查行业通报》显示,截至2012年年末,全国从事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的地勘单位职工总人数102.76万人,比2011年减少6.56万人。其中,在职职工59.79万人,离退休人员42.97万人;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职工总数27.64万人,中央管理的地勘行业单位职工6.47万人,其他单位25.68万人。
属地化管理地勘单位的在职职工 27.64万人,离退休人员29.99万人。在职职工人员中,地质勘查人员 14.83万人,占53.65%;矿产开发人员0.81万人,占2.93%,其中技术人员9.96万人;工程勘察与施工人员4.38万人,占15.85%;其他人员7.62万人,占27.57%。
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在职职工6.47万人,离退休人员5.19万人。在职职工中,地质勘查人员3.38万人,占52.24%,其中技术人员2.20万人;工程勘察与施工人员0.84万人,占12.98%;矿产开发人员 0.11万人,占 1.70%;其他人员 2.14万人,占33.08%。
2.调研单位基本情况
2011~2012年,项目组分别赴贵州、青海、 *** 、黑龙江、河南、甘肃及海南7省(区)地勘单位调研,获取了翔实的资料。各省(区)地勘单位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1)贵州省地勘行业基本情况
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提供的数据,截至2011年5月1日,全省地勘单位61家(占全国地勘单位的2.8%),其中国有地勘单位50家(中央直属2家、属地化36家,其他国有12家),占全省地勘单位的82%。61家地勘单位中,具有地质勘查甲级资质的有21家;具有地质勘查乙级资质的有26家。全省地勘单位国有职工2.36万人(在职1.06万人,离退休1.3万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940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4300余人。
贵州省国有地勘单位有5支队伍: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管理局,在职5274人;省煤田地质局,在职1567人;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局,在职2210人;中国建材贵州地勘总队,在职103人;中化矿山总局贵州地勘院,在职253人。
2010年全省勘查收入23.3亿元,其中 *** 矿权收入2.4亿元、工程勘察收入3.8亿元、矿业开发收入2.9亿元、其他收入14.2亿元。
(2)青海省地勘行业基本情况
在青海从事地质勘查的有56家地勘单位,投入人力6465人次,其中省内19家,4124人次。2010年产值达23.9亿元,人均产值38万元。
(3) *** 自治区地勘行业基本情况
目前, *** 自治区地勘队伍主要是 *** 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8个勘查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372人,专业技术人员637人,其中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39人,中级职称202人。地勘单位具备的勘查资质主要是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地质调查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质钻探、液体矿产勘查、岩石矿物鉴定与测试等勘查资格证书,其中甲级资质证书10个,乙级资质证书4个,丙级资质证书2个。
(4)黑龙江省地勘行业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地质勘查行业(不包括油气行业的地质勘查人员)在职职工为16553人。其中由黑龙江省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是黑龙江省地矿局、省煤田局、省有色和核工业局等三个单位,三个单位在职职工总数为10059人,占全行业人员的60.8%;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武装警察部队黄金之一总队、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黑龙江总队和中化地质矿山总局黑龙江地质勘查院等三个单位,三个单位的在职职工3257人,占全行业人员的19.7%;此外还有归属地方、矿山企业和独立的各类所有制的地勘单位约63个,从业人员为3237人。
2010年黑龙江省各地勘单位的地质勘查业总收入超过20亿元。其中:地质勘探费6.09亿元,地质专项拨款6.58亿元,矿产勘查劳务收入7.29亿元。2010年黑龙江省各地勘单位的总资产已经达到了75.17亿元,净资产达到41.42亿元,专用仪器设备的净值为3.77亿元。
(5)甘肃省地勘行业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的国有地勘单位有甘肃省地勘局、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甘肃煤田地质局、甘肃省核工业地质局、建材甘肃总队等。其中,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成立于1956年,截至2011年年底,职工总数13079人,其中在职6099人、离退休6980人(离休125人)。在职职工中专业技术人员 2642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43.3%,其中高级职称419人(正高41人)、中级职称726人。截至2011年年底,全局拥有总资产约28.25亿元。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在职职工235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70人,占在职职工总人数的33%。甘肃煤田地质局成立于1953年,是甘肃省从事煤田地质勘查的一支专业化工作队伍,与甘肃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现有职工4100人,其中在职职工2060人,离退休人员2040人。
(6)河南省地勘行业基本情况
河南省国有地勘单位主要分属河南省地勘局、河南省有色地矿局、河南煤田地质局及河南省核工业地质局等。截至2011年年底,省属国有地勘单位有35个,人员28993人。其中在职职工14331人,离退休人员14662人。
(7)海南省地勘行业基本情况
海南省的国有地勘单位经过多年的发展、整合,2010年7月,由原海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和原海南省地质勘查局合并,组建成立海南省地质局(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局),并于2010年9月正式揭牌。全局下属13家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13个处室,另外,该局还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11家。全局共有职工2708人(核定编制1556人),其中,在职职工1585人,离退休职工1123人。专业技术人员82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57人。
青海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全省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一)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及机构情况
我省地质勘查行业主要包括属地化改革中划归我省管理的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省测绘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环境地质局,未属地化管理的青海煤炭地质局和中国建材工业中心青海总队,具有勘查资质的公司及矿山企业等。本次调查不包括未属地化管理的单位。
截至2006年12月底,全省地质勘查行业人员5240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3297人,工程勘察与施工从业人员391人,矿业开发从业人员225人,其他产业731人。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192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有351人,具有中级职称的有809人。
(二)勘查资质分布情况
全省颁发勘查资质证书共26个,按单位取得的更高资质统计,其中≥1类甲级资质单位有11个,占总数42.3%;≥1类乙级资质单位有7个,占总数26.9%;≥1类丙级资质单位有8个,占总数30.8%。
全省国有地勘单位共18个,其资质级别相对较高,全部为乙级以上资质。全省11个甲级单位全部为国有地勘单位,另外7个为乙级单位,分别占全省甲乙级资质级别的100%、87.5%。全省核定颁发的11个资质类别甲、乙、丙级资质共112个。其中区域地质调查8个,占总数的7.1%;水工环调查15个,占总数的13.4%;固体矿产勘查25个,占总数的22.3%;液体矿产勘查13个,占总数的11.6%;气体矿产勘查1个,占总数的0.86%;物探14个,占总数的12.5%;化探9个,占总数的6.0%;遥感3个,占总数的2.8%;工程施工13个,占总数的11.6%;岩矿鉴定与测试11个,占总数的9.8%;选冶试验2个,占总数的1.8%。
二、国有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一)国有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底,全省国有地勘单位在职职工4965人,其中从事矿产勘查的3067人(专业技术人员1773人,其中高级技术人员314人,中级技术人员728人);从事工程勘察的职工有369人;从事矿业开发的职工225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719人。全省从事地质勘查业人均年工资2.38万元,退休人员共7640人,人均年工资2.33万元。与2005年同期相比,全省国有地勘单位职工人数增加了7%。在职职工年工资收入与2005年相比基本持平,离退休人员工资略有增加,增资比例为4.6%。
(二)国有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2006年地勘行业经济运行平稳,地质勘查开发主业地位进一步巩固,较之2005年保持了既好又快的发展势头。
2006年全省国有地勘单位总收入6.28亿元,与2005年相比,总收入增加25.6%。全省国有地勘单位总资产增加了38.12%,生产性资产增加了68.3%,专用仪器设备净值增加了45.03%;
2006年市场经营收入达2.49亿元,比2005年增长21.38%。有力地推进了整个地质勘查开发主业的发展。
近年来,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在地质勘查方面投资增加较快,全省各国有地勘单位及大型矿山企业所属的勘查资质单位经济实力不断发展壮大。国有地勘单位的技术装备及野外工作条件较过去有了很大的进步,生产性资产大幅增加。
2006年全年地勘投入达2.81亿元,创历史更高水平,是“十五”期间全部地勘投入的近一半。其中省地勘项目资金支出为10317.7万元(省财政4683.1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889万元,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及使用费4745.2万元);争取国家资金4475万元;地勘系统投入资金5442.8万元;重要商业性地勘项目资金7864.5万元。实际完成地勘投入2.35亿元。
2006年我省共安排和落实各类地勘项目137项。其中省地勘项目50项;国家地勘项目32项(其中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16项,矿产资源补偿费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调查项目5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项目6项,中央财政专项补助项目4个,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项目1项);各地勘主管局安排项目42项(其中地矿局21项,有色地勘局8项,煤炭地质局4项,核工业地质局5项,环境地质局2项,建材地质总队2项);重点商业性地勘项目13项。
集中资金,捆绑使用,加大重要成矿区带、重点矿种的勘查力度。重点加大了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江仓矿区,格尔木市卡而却卡铜矿,都兰县果洛龙洼金矿、泽库县瓦勒根金矿、都兰县五龙沟金矿区、格尔木市驼路沟钴矿、杂多县纳日贡玛(铜)钼矿区、格尔木市尕林格铁矿区、曲麻莱县加给龙洼金矿、杂多县东莫扎抓铅锌银矿等一批我省重点矿区的勘查投入力度。同时有计划地安排了一批1:5万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地质调查工作,以提高我省基础地质研究程度,为下一步安排部署地质工作提供依据。
(三)公益性地质工作基本情况
2006年中央财政出资进行的公益性地质工作投入1817万元,省财政出资进行的公益性地质工作投入3103万元。由于我省地质工作程度较低,近年来,省财政安排的地质勘查专项资金20%~30%是用于基础性和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的。省财政出资进行的基础性和公益性地质工作以1:5万矿产地质调查为主,兼顾重要成矿带地质科研和水工环等基础工作。
(四)商业性勘查工作情况
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日趋活跃,联合勘查及市场项目资金投入不断加大。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在完成计划内地质勘查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市场项目,加大联合勘查力度。2006年度我省国有地勘单位承担市场地勘项目经费超过1亿元(含省外招标项目)。其中,曲麻莱县大场金矿勘查和祁连县红川金矿勘查与加拿大有关矿业公司联合勘查,引进外资近3000万元。
(五)矿产开发及工程勘查施工基本情况
国有地勘单位不断开辟新的矿产开发基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构建多元化产业结构。推动工程勘察、基础测绘、化验测试、房地产开发、建筑设计等其他产业发展,各类产业在市场中努力发挥各自的优势,经济效益不断增长,在地勘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不断增加。
一是支柱性产业建设进度加快。依托本省优势资源,以钾肥生产为主的察尔汉盐湖霍布逊钾肥生产线年产6万吨KCl项目已竣工投产,加上原有的格尔木地矿化工总厂,察尔汉盐湖矿山企业钾肥生产能力可达到8万吨/年。
二是以黄金生产为主的五龙沟金矿、果洛龙洼金矿及松树南沟金矿勘查开发项目矿山筹建全面推进。与外资企业合作的滩间山岩金矿于2006年11月正式投产,设计年产黄金2.6吨。
三是工程勘察施工市场项目进展顺利。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地勘单位承接岩土工程勘察等项目,合同总价值8000余万元。
三、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近几年,省委、省 *** 非常重视地勘工作,把地勘工作与国家和本省的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产业经济发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科学发展观,强化市场经济意识,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发展产业经济,壮大整体经济实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地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按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地勘延伸产业及服务业分体运行与分块管理,增强了发展活力和后劲。地勘主业有了快速发展。
(一)公益性地质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地质找矿成果显著
2006年在基础地质调查中基本查明了调查区的成矿地质背景,圈定了一批具有找矿价值的物、化探异常,确定一批成矿远景区,为进一步进行矿产勘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水工环地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江源1:25万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完成4.2万平方千米,为该地区环境保护移民工程提供了基础资料;柴达木盆地环境水文地质调查为该地区查明了一批有开采价值的水源地;贵德盆地地方病改水项目,结束了4万人吃高氟缺碘水的历史;工程地质提供了大批建设工程资料,保证了全省道路、房地产、基本建设项目的开工需要。
(二)矿产勘查工作成果凸现
提交了多处可供勘查或开发的矿产地。省重点勘查项目均取得较好成果,各矿区资源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控制程度进一步提高,评价速度明显加快。加大对外引资合作勘查力度,多渠道引进资金,按市场经济运作方式进行商业性矿产勘查与开发取得成效。
(三)矿业权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收益有所增加
为充分发挥现有探矿权的潜力,通过各种方式招商引资,吸收社会资金联合勘查,进一步做大做强了地勘主业,加快了我省矿产资源勘查评价的步伐。
(四)基地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平安基地与和谐地矿建设取得新进展
2006年是我省地矿局开展“创建平安基地、构建和谐青海地矿”活动五年规划的之一年,按照“服务之一”理念,大力推行“以人为本,亲情服务”,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服务内容,职工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省有色地勘局、省核工业局近几年在加强基地建设中也有突出成绩,职工的居住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队伍安定,单位凝聚力增强,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面貌与和谐的发展局面。
四、“十一五”改革发展设想
(一)加强地质勘查,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以地质勘查开发为主导产业,重点做好勘查工作,实现年均增长速度10%以上,“十一五”末地勘经济生产总值在2005年基础上实现翻一番;利润年均增长6%以上,人均收入年均增长5%以上。
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为契机,以青海省“十一五”发展规划为指导,面向社会需求,统筹规划,集中力量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突出国家急需矿种和重点区带,强化找矿意识,积极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以找大矿、找好矿,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为奋斗目标。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商业性地质勘查,拓宽找矿空间,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勘查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发展和壮大主业,实现地质找矿的重大突破。
“十一五”期间,重点安排东昆仑成矿带、北祁连成矿带、青藏铁路沿线、柴达木盆地、“三江”成矿带北段的勘查评价工作;兼顾鄂拉山地区;适当安排青海东部、柴达木盆地北缘地区的矿产勘查评价工作;提交可供开发的矿产地26处。
进一步发挥地质工作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业产业优化、生态环境治理、地下水(热水)、地质灾害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参与重大工程建设、防灾减灾、环境治理与保护工程等;充分发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专业特长,为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稳步推进对外合作,扩大找矿空间
在做好省内、外已有地勘项目的同时,积极稳步地推进“走出去,引进来”的发展战略,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引进国外有实力的矿业公司进行联合风险勘查,加强境外周边地区的矿产勘查与技术服务工作。建立国内、国外矿产资源勘查基地,壮大经济实力。
(三)加大矿业开发力度,壮大矿业经济
在已有的基础上,培育3~4个年产值在千万元以上的重点开发项目。延长矿业开发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原有的小矿山要加强管理,通过挖掘潜力,扩大资源,完善工艺技术,保证正常生产,增产增效。
(四)扩展地勘延伸产业
“十一五”期间要加强地勘延伸产业建设,对现有的地勘延伸产业(钻探及工勘、测试、测绘),要积极开拓市场,稳定发展,同时不断拓宽其他业务,积极承揽工程建筑、测绘、土地测量等任务。
五、存在问题
一是国有地勘单位属地化管理时,我省各地勘单位地勘费的预算基数是以中央 *** 主管部门下达的地勘费计划为基础。而当时原地勘费计划在核定经常性费用、增资以及执行地区性补贴资金方面,未能充分考虑我省实际情况和青海省自然条件恶劣、经济欠发达等具体情况,未全额下达经常性费用计划和增资等资金计划,导致我省地勘单位地勘费资金缺口巨大、地勘费的预算基数严重偏低,影响地勘经济持续发展。
二是地质专业技术人才不足,专业技术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人才供需矛盾等问题突出,严重困扰着地勘产业经济的发展。地质专业技术人才数量不足,特别是野外一线技术力量严重短缺;专业技术队伍结构不合理,缺乏高层次高素质能够承担大型综合、重点项目的领军人才;在专业技术队伍学历结构上,高层次高学历比例严重偏低。因此难以满足地勘经济快速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三是离退休人数较多,负担重。我省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的比例为1:1.65。离退休人员至今未进社会养老统筹,全部费用均从地勘费用基数中承担,造成国拨地勘费60%以上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费。
四是内部下岗、待岗人员多,经济负担过重。他们中大多数是原从事野外生产的各类生产工人,技能单一,职工下岗后无技能参加市场竞争。
五是大调查项目中,对青海省困难因素诸如海拔高,交通差,干旱缺水,施工不便等省情考虑不充分,造成整个项目费用不足。
六是《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国有地勘单位可继续执行将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政策,但实际办理转增国家资本金手续困难。
六、对策建议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和青海省委、省 *** “依托优势资源,实施资源转换战略”总体部署,按照“一业为主、两翼延伸”的发展思路,在做大做强勘查开发主导产业的同时,大力培育其他相关产业,夯实发展基础,保持地勘行业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一)提高地质矿产勘查技术和科学研究水平
以寻找大中型矿床为主攻目标,突出重点项目的安排,寻求地质找矿新的突破。加速对资源潜力大、开发条件相对较好的重要矿床的勘查评价,做到统筹安排,发挥勘查资金的更大效益,提高地质成果质量。
(二)创新体制,搞活机制,增强地勘单位发展活力
不断探索体制、机制改革的新路子,大力推进资产多元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搞好股份制运作,使产权制度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在企业经营上,可实行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实行经营方式多元化,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原则,理顺分配关系,合理调整分配格局,形成正确的利益分配导向机制,努力向生产一线、野外倾斜。建立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多种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新机制,规范和完善津贴、补贴。
进一步改革人事、劳动用工制度,积极推行职工、干部竞聘、竞争上岗,建立合理有效的竞争、激励与约束机制,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块使,一心一意谋发展,团结拼搏奔小康。
(三)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改善装备,提高工作保障能力
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培养培训计划。围绕地勘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条件和优势,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认真研究人才建设规划,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保证地勘工作健康发展奠定了一定的人才基础。
加强在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造就一批品德优良、专业过硬的业务骨干和管理人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制定相应的内部优惠政策,如工资、住房、使用等方面的政策,积极引进和吸收大专院校毕业生,广泛吸纳各方面的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工人。
加大地质设备更新力度,不断提高装备水平,积极促进地质工作信息化,加快推进地质工作现代化建设。建立一支素质优秀、结构合理、装备精良、不畏艰苦、勇于奉献的地勘队伍,不断提高找矿能力和为社会经济服务的能力。
(四)积极拓展地质工作领域
积极拓展地质工作领域,为城镇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业产业优化、生态环境治理等服务。积极参与重大工程建设、环境治理与保护工程。
(五)明确权益分配
国家勘查资金项目的权益分配中应充分体现物化劳动过程中地勘单位的利益,尽快明确权益比例。
(六)集中资金建设骨干产业项目
通过产权多元化的混合制股份公司融集大量资金,引进资金、技术、管理,集中资金培育上规模的骨干产业项目,实行规模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快速提升经济总量。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河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要求,我厅组织对我省地勘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现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118家,较2005年单位数增加13家,年末在职职工人数38263人。其中从事地质勘查25087人,从事工程勘察与施工的有5331人,从事矿产开发的有2040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有2648人,较2005年职工人数37196增加1067人。全省技术人员有10647人(具有高级职称2774人,具有中级职称4164人),较2005年技术人员10147人(具有高级职称2527人,具有中级职称4072人)增加500人。在职职工劳动报酬为76717.4万元,较2005年66593.46万元增加了10123.94万元,增幅15.2%。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省离退休人员为20910人,比2005年离退休人员19817人增加了1093人;离退休费用32883.9万元,比2005年离退休费用28242.61万元增加了4641.29万元,增幅16.43%。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共有118家,比2005年增加13个(图1),资质类别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选冶加工试验等11类。其中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更高为甲级的单位的个数49个,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更高为乙级的单位的个数27个,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更高为丙级的单位的个数42个,各级别分项所占比例分别为41.53%、22.88%、35.59%。
图1 河北省地勘单位2005~2006年数量变化图
二、我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共计70家。已属地化的有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及其下属地勘单位共22家,河北省煤田地质局及其下属地勘单位共6家;中央直属地勘单位有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下属地勘单位12家;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下属地勘单位10家;华北石油管理局下属地勘单位4家;华北地质勘查局下属地勘单位3家;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下属地勘单位2家;中国地质科学院下属地勘单位3家;武警部队地勘单位2家;其他中央直属地勘单位6家。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国有地勘单位共有67个,与2005年相比,增加1家(图2)。资质类别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选冶加工试验等11类。全省国有地勘单位拥有各类单项资质总数为249个,比2005年增加6个;甲级71个,比2005年68个增加3个;乙级82个,比2005年80个增加2个;丙级96个,比2005年95个增加1个。其中具有更高资质为甲级的单位有48家,比2005年47家增加1家;更高资质为乙级的单位有16家,比2005年15家增加1家。
图2 国有地勘单位2005~2006年资质变化图
(二)经济发展状况
近几年来,我省国有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状况趋好,效益呈较快增长势头。全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资产53.42亿元。其中:生产性资产20.92亿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14.34亿元,净值8.88亿元,总负债31.66亿元,所有者权益21.76亿元。以上指标比2005年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总资产36.89亿元增长44.81%(华北石油管理局下属4个单位涨幅偏大,若不计在内,全省其他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资产由29.48亿元增长至32.16亿元,增长9.09%),生产性资产15.62亿元,增长33.93%,地质设备原值11.69亿元,增长22.67%,净值7.25亿元,增长22.48%,所有者权益16.37亿元,增长32.92%,总负债20.52亿元,增长54.29%。全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收入49.85亿元,总支出47.53亿元。以上指标比2005年也有较大幅度增长,总收入增长52.82%,总支出增长32.9%。
现将省内主要国有地勘单位经济状况简述如下:
1.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1)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省地勘局共有所属单位年末职工人数8643人,与2005年末相比减少152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5276人,较2005年末减少了291人,地质勘查技术人员2901人,占地勘从业人数的54.98%,其中地学专业1982人,较上年增长7.14%,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55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920人;工勘业从业人员249人,上年末为244人;矿产开发从业人员49人,上年末为48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340人,上年末为355人;内部退休人员1529人,下岗1278人,较上年末分别下降了6%、5.7%。2006年劳动者报酬15265.3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30.42%,人年均收入1.78万元,其中在岗人员年平均工资2.22万元。离退休人员年末人数7112人,较去年增加233人,离退休人员费用11238.1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1474.18万元,增幅为15.1%。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省地勘局从业人员仍以地质勘查业为主,工程地质基础业、矿产开发业及其他产业从业人员较少,职工年工资收入水平偏低。在人员构成上,内退人员、下岗人员占在职职工人数的32.48%,自身负担较重。
(2)2006年度省地勘局总资产74868.58万元。其中:生产性资产原值35797.69万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23309万元,同比2005年度分别增长6.12%、6.15%、12.55%。总负债41332.57万元,同比增长4.77%;总收入(产值)52998.63万元,同比增长20.7%,总支出54309.13万元,同比增长21.43%。由于国家政策增资因素,收入支出增长幅度较大。
(3)公益性地质工作2006年共实现收入26448.01万元,其中:中央拨款3048.3万元、地方拨款23399.71万元。由于一个项目可能包含多种工作手段,在区分资金构成时有一定困难,所以只是按照工作类别的大概统计数:1:25万区调197万元,1:5万区调和矿调1566万元,1:5万物化探36万元,1:5万水文地质调查142万元,1:5万环境地质调查127万元,水文长观19.4万元,农业化探440万元,城市地质1423万元,地质灾害评估与治理255万元,其他22243万元。百分比结构为0.87:6.9:0.16:0.63:0.56:0.09:1.94:6.27:1.12:81.47。
(4)2006年省地勘局局属各单位从事矿产勘查劳务总收入为1032.09万元,可统计工作量主要为钻探1598.85米、槽探2700米、磁测4平方千米。
(5)省地勘局各单位2006年共实现矿山地质基础工程206万元、环境地质基础工程301.77万元。
(6)其他产业收入主要包括房租、饭店、地质医院、印刷等服务业收入,2006年为421.95万元,总投资为420万元。
2.河北省煤田地质局
(1)年末职工人数。2006年末,全局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为3081人,比2005年末的3142人减少61人;专业技术人员为1052人,比2005年末的1009人增加43人。按专业划分:全局地学人员有588人,比2005年末的568人增加20人;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划分:有高级技术人员173人,比2005年末的164人增加9人;有中级技术人员397人,比2005年末的387人增加10人。
(2)平均人数。到2006年底,全局平均人数为3094人,比2005年平均人数3148人减少54人。
(3)劳动者报酬。2006年全局劳动者报酬为6460万元,劳动者人均报酬为20880元;2005年全局劳动者报酬为5272万元,劳动者人均报酬为16748元;2006年全局劳动者人均报酬比2005年全局人均报酬增加413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政策性增资和勘探工作量的增加等。
(4)离退休人员。到2006年底,全局离退休人员为1131人,比2005年的1097人增加了34人;离退休人员费用为1827万元,比2005年1651万元增加176万元。
(5)总资产。到2006年底,全局总资产为47160万元,比2005年47863万元减少了703万元。全局生产性资产原值13322万元,比2005年11821万元增加了1501万元;全局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为9238万元,比2005年8118万元增加了1120万元;2006年底全局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为4312万元,比2005年3657万元增加655万元。
从价值状态看,全局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的新旧化程度2006年为46.67%,2005年为45.05%,两年相比新旧化程度大体相当,就其价值状态看,全局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明显偏旧。
(6)总负债。到2006年底,全局总负债为261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35%;到2005年底全局总负债为282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00%;2006年底全局总负债比2005年减少2138万元,两年相比总负债规模大体相当,但从总资产结构看,负债规模明显偏大,资产负债率明显偏高。
(7)所有者权益。到2006年底,全局所有者权益为21058万元,比2005年19622万元增加1436万元,其中:2006年节余与收益为-26.36万元,2005年节余与收益为-71.34万元。
(8)总收入和总支出情况。到2006年底,全局总收入为25259万元,比2005年17360万元增加了7899万元;到2006年底全局总支出为29682万元,比2005年22867万元增加了6815万元。
① 从总收入构成分析:
财政拨款。2006年国家财政对全局的地质勘探费、地质专用拨款投入为7658万元,2005年国家财政对全局的地质勘探费、地质专用拨款投入为6486万元,2006年比2005年增加了1172万元。
矿产勘查劳务收入。2006年全局矿产勘查劳务收入为18860万元,2005年矿产勘查劳务收入12830万元,2006年比2005年增加了6030万元,得益于 *** 对地勘项目的投入增加和地质市场的活跃。
其他产业收入。2006年全局其他产业收入为1904万元,2005年全局其他产业收入为50万元,2006年比2005年增加了1854万元。
② 从总支出构成分析:
2006年底,全局总支出为29682万元,2005年全局总支出为22867万元,2006年比2005年支出增加了6815万元。
三、我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的相继出台,我省各地勘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深化改革,突出加强地质工作,加快地矿经济发展,积极推进河北地质事业全面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省地勘局根据《河北省人民 *** 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意见》的精神,逐步建立了一支以地调院为龙头,以地区性、专业性地勘单位为重要支撑的以局为单元的地勘主业队伍;以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为目标,建精建强我省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将其经常性支出等经费列为省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切实保障了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运行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的开展,全面推进了公益性地质工作;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财政对地质勘查的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其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地质勘查,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质勘查的良性循环机制;发挥公益性地质调查对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先导作用,各类矿业企业新建矿山或采区,依法投资矿产资源勘查或有偿取得矿业权;在我省事业单位清理整顿和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中,省 *** 对省地勘局勘查单位性质进行了明确,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地勘局机关继续依照公务员管理,这项措施对于稳定地勘队伍,促使地勘单位全身心投入地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调动广大地质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地质工作的开展,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内部经营机制的改革,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省煤田地质局深入开展宏观政策及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研究,及时分析和把握其变化动态并适时调整决策,进一步提高对地质成果商品化的认识,不断更新观念,拓宽商业地质勘查工作思路,加快地质基础性勘查工作进程;充分发挥“发展主业,巩固多经”的作用,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考虑职工经济和心理两方面的承受能力,积极而稳妥地推进,以实现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不断地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工艺,提高煤炭资源勘查水平,扩大市场份额;牢固树立“人才强局”的观念,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待遇和地位,为其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不断地加大科技投入,创造浓厚的科技氛围;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程,尽快建立完整、系统和科学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河北省人民 *** 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意见》。按照省 *** 《意见》的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扶持政策,因地制宜地稳步推进国有地勘单位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逐步分离地勘单位办社会的职能。加快落实有关住房改革所需经费,解决职工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等问题。鼓励地勘单位探索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勘查开采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
(一)加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
由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按照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承担重大任务的要求,以所属地勘单位为主体,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骨干,充实野外地质调查技术力量,加强装备和基地建设,建实建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省级地质调查队伍经常性支出等有关经费列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切实保障其运行和工作的开展;项目经费按实际工作量核定。
(二)深化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推进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研究解决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属地化管理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按照全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统一政策,落实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在职职工社会保障政策、地方性补贴和住房改革政策;帮助国有地质勘查单位解决职工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问题;加快分离地勘单位办社会职能的改革。
(三)完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
充分发挥各级 *** 和矿业(山)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质勘查的机制。加大财政对矿产资源勘查的投入力度,突出发挥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主要用于重点矿种、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及找矿综合研究工作。逐步扩大基金规模,省级财政分成所得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矿业权价款等收益,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
(四)引导国有地勘单位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
积极培育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主体,积极探索以公益性地质工作为先导,以商业性地质工作为主体,二者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地质勘查发展道路。鼓励支持国有地勘单位获取运作矿业权,承担投资风险,享受投资权益;鼓励国有地勘单位与社会资本及外资合资、合作组建矿业公司或地质技术服务公司,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公司和机制灵活的找矿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矿业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培育壮大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市场主体。
(五)加快地质人才队伍建设
将地质教育纳入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大对地质类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依托我省地质院校,加强与部属院校的合作和共建。全面实施地质职工全员教育,推进在职职工的岗位培训和青年职工的学历教育,有计划地选送各类地质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地质队伍总体素质,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快培养高层次的地质专业技术骨干和复合型人才。建立我省地质杰出人才、地质找矿成果、地质科技进步等奖励制度,激励地质科技创新,形成地质找矿不断取得成果、地质科技水平不断创新、地质人才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大力改善野外地质工作条件,提高野外地质工作人员待遇,完善津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家选拔机制。逐步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勘查开发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
(六)推动地质科技创新
编制全省地质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科技兴地战略,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机制,营造良好的地质科研环境。健全地质科技多渠道投入体系,逐步加大地质科技投入,合理安排重大地质科技问题研究和新技术引进推广的经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计划对重要地质科技项目倾斜。积极开展重大地质问题科技攻关,突出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地质问题研究;组织运用新的理论和技术 *** ,开展重要矿产的成矿条件、成矿规律和成矿预测研究;大力推进成矿理论、找矿 *** 、地质勘查与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的创新;积极开展非常规油气资源、尾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技术以及矿山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地下水资源和地热资源开发、农业地质和城市地质环境等课题的综合研究。加强省级重点地质实验室的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提升地质装备水平,采取措施提高现有地质装备的利用效率,加快深部探测、分析测试等高新技术及先进设备的引进、开发与应用。
(七)扩大地质领域对外开放
积极推进省外、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重点到资源勘查开发潜力大、资源互补性强、有一定投资环境的国家和地区开展我省严重短缺或投资收益显著矿种的风险勘查工作。鼓励国有地勘单位和有条件的企业以资源条件较好、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的西部省份以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为重点,开展省外、国外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创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 *** ,广泛开展地质勘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五、对策建议
地质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地勘单位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和基础服务,任务光荣而艰巨。但当前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特提出具体对策及建议如下:
(1)国家应继续为全面提高地勘单位职工待遇,稳定地勘队伍,切实解决地勘单位的历史欠账等问题加强专题调研,特别是对落实住房和保险等政策问题应给予高度重视。目前,过去没有得到落实的住房补助资金和各类保险费用,到现在仍然没有得到落实,尤其是基层地勘单位的住房状况亟待改善。基层地勘单位积极呼吁和建议中央和地方 *** 作为一个专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落实中央有关政策的措施,切实解决地勘单位职工待遇问题。
(2)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必须要按照“统一领导,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妥善把握改革力度,充分考虑地勘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职工心理承受能力,实施分类推进,差别化政策支持等,不能人为超越现实情况,更不宜搞一刀切。
(3)为适应当前地质勘查的大好形势,应大幅度提高地勘行业装备技术水平,国家应及时出台支持装备国产化和支持国有地勘单位参与试制和应用推广的政策,以扭转目前靠拼低端设备和职工大强度劳动的状况,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安全舒适、人性化、智能化操控的装备,适当给予倾斜政策和资金补贴,鼓励国有地勘单位加快改进技术装备步伐,提高综合勘查能力,以及参与国际市场的能力,为地勘单位走向市场、走出国门,为国家寻找矿产资源创造条件。
(4)各级地方 *** 要进一步为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目前,地勘单位普遍反映,地质勘查外部环境较差,比如在地质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地索要占地费、青苗和树木赔偿等费用,部分村民“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甚至无理阻挠,不让进点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地质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加快建立 *** 监管,市场化运作,切实维护地质工作秩序,建立良好的地质工作环境的法制建设已势在必行。
(5)在过去50多年的地质工作中,形成了大量固体岩芯等实物地质资料,而且每年还在大量增加。利用新技术对这些固体岩芯加强综合研究,对于实现深部和外围找矿突破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固体岩芯的保护研究状况却不容乐观,过去的岩芯库由于年久失修,部分岩芯标本已不能很好保存,新的岩芯得不到及时入库保存。地勘单位积极呼吁,希望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及时出台有关加强岩芯等实物地质资料保护的政策和措施,特别是资金补贴政策。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