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专业的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职称评审对人才们的影响是很关键的,尤其是在薪资待遇方面,职称级别越高,人才们享受的待遇就越好。但我们也知道,即使是大学毕业后工作也多半会与学校专业有所不同,那跨专业的职称评审现象也是存在的,且近年来偶有发生,那跨专业的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
1、什么是跨专业的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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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专业对口可以算是一个基础条件,但现实中往往有各种原因,导致一些人需要申报专业不对口的职称,这些人就属于跨专业评职称。在实际职称评审中,可以分为相同专业评职称、相近专业评职称和不同专业评职称,只有不同专业评职称才属于跨专业评职称,一般只要不是跨大类专业申报,都属于相同或相近专业评职称。
2、跨专业的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不是本专业的评职称,这样的情况也是有的,但是要求肯定是比较严格的。那具体的条件是怎么样的,是否有硬性的要求,接下来,余老师根据这个问题详细说说。
(1)工作年限在5年(含)以上并有经济效益者
有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本职工作5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报相应职称。有相应专业技术领域市(地)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人员。相应专业技术领域发明专利开发转化,且有显著经济效益者。相应专业技术领域研究成果被采纳、推广应用,并有显著经济效益者。参与相应专业技术领域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工作者。
(2)工作年限长达10年且有岗位合格证明者
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0年(含)以上并被聘在现岗位5年(含)以上、年龄46岁(含)以上,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考核报告和岗位任职合格证明,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所在市(地)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确已掌握现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并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可申报相应职称。
(3)本专业进修成绩合格人员
在高等院校、高职高专系统进修学习本专业主要课程,由学校出具成绩合格证明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职称。
(4)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合格人员
参加以往年度本省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成绩合格,可申报相应职称。
3、跨专业的职称评审怎么加分?
(1)首先,职称评审本身比较看重的是申报人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只要申报人员足够优秀,并不会拘泥于某一条件不达标而不予以通过。破格录用的具体条件还是得看地区的具体文件,不过一般条件不会太低,不是一般人能达得到的。
(2)如果是跨专业评中级职称,可以从项目获奖、个人奖项、专利、考取行业相关资格证书等方面入手,这些都属于加分项,可以增加个人优势,提高通过率。
(3)如果是跨专业评高级职称,条件又得比中级职称评审高上一筹,可以依托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撰部分10万字以上)等方式。
非本专业如何评职称
评职称不需要本专业,非本专业一样可以评定,只需要满足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两种条件即可。
申报条件
一、助理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二、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三、高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扩展资料
申请职称初定每季第3个月10日前提交材料,材料包括: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两份)、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申报_级职称岗位审核表》,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行业从业人员还需提供从业资格证书。
初、中级职称实行全国和省统一考试的专业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初定(含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不是师类专业怎样才能评定教师职称呢
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 *** ,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 ***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扩展资料
职称设置如下:
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旧有的职称设置:
中学系列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
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小学系列主要分为:小学特级教师(小高高)、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职称
本科毕业从事非本专业的工作,怎么才能评职称呢?
本科毕业从事非本专业的工作,怎么才能评职称呢?不是本专业的评职称,这样的情况也是有的,但是要求肯定是比较严格的。那具体的条件是怎样的,是否有硬性的要求,接下来,本文根据这个问题详细的说说:
1、工作年限在5年并有经济效益者
有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本职工作5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报相应职称。有相应专业技术领域市(地)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人员。相应专业技术领域发明专利被开发转化,且有显著经济效益者。相应专业技术领域研究成果被采纳、推广应用,并有显著经济效益者。参与相应专业技术领域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工作者。
2、工作年限长达10年且有岗位合格证明者
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0年(含)以上并被聘在现岗位5年(含)以上、年龄46岁(含)以上,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考核报告和“岗位任职合格证明”,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所在市(地)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确已掌握现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并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可申报相应职称。
3、本专业进修成绩合格人员
在高等院校、高职高专系统进修学习本专业主要课程,由学校出具成绩合格证明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职称。
4、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合格人员
参加以往年度本省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成绩合格,可申报相应职称。